史晋川马俊英罗德明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杭州310027)
出口贸易与制度变革
——一个理论分析
史晋川马俊英罗德明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杭州310027)
本文构建了中国地区制度质量内生决定的理论模型,分析了出口贸易对地区制度变革的影响。研究表明:当封闭经济中的各利益集团之间生产率差异不大时,补贴有助于效率低但游说能力强的利益集团扭转竞争力,从而得以在制度密集型部门专业化生产并获得租金,但地区制度质量随之降低;而开放经济中,竞争机制的引入促使低效率利益集团除需游说补贴外,也有追求好制度的动机,否则不足以在竞争中胜出。但补贴的存在使低效率地区的制度不需充分提升至应有水平,利益集团反而能获得不完善制度所带来的租金。这表明了虽然开放贸易可以倒逼利益集团进行制度变革,但非市场化机制的存在将减缓制度变革的进程。
制度密集型部门;制度比较优势;游说模型;异质性利益集团;补贴
近年来关于制度对中国贸易影响的讨论已成热点。已有研究普遍认为制度或者契约执行程度对中国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有着重要的影响[1]-[4],但这些研究并未讨论制度决定的内生性机制。就中国现实而言,参与出口贸易的所有制主体不同,所获得的制度支持也相应有所不同。作为出口的主要力量,中国民营企业受到的各种制度约束和由此产生的资源分配不公一直被普遍关注。国有经济凭借和政府的“天然联系”获得各种资源和支持,进而形成的金融歧视、资源错配、司法保护、行业准入、地方保护等非市场竞争机制影响并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5]-[11]。依靠这一“天然联系”获得的各种资源和支持,国有企业得以进入一般制造业领域,且进入的这些领域多为收益较高的资本密集型行业。
上述中国的现实问题涉及对贸易如何影响制度的讨论,已有研究涉及两类不同的研究路径。第一类研究从利益集团与贸易政策的关系入手[12][13],将新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引入贸易政策的内生性分析框架中,以处理利益集团集体行动问题为考虑重点,同时考虑利益集团成员福利以及实施不同贸易政策前后的社会福利变化问题。第二类研究着重考察利益集团与制度变革[14]-[18],即利益集团根据自身资源形成政治权力,并以此作为影响制度变革的重要手段。利益集团在付出的政治捐献成本和制度变革带来的收益间进行权衡,游说适合自身的制度水平。该领域进一步的发展来自Levchenko(2013)[19],他结合利益集团与贸易政策领域的方法,在已有的关于制度比较优势对贸易影响的研究基础上[20]-[22],进一步分析了利益集团游说不同制度质量以获取制度密集型部门租金的竞争策略。
国内对贸易与制度问题的已有研究主要关注了中国各地区制度质量对地区间出口差异的影响[1]-[4],较少涉及对中国贸易如何影响制度这一问题的讨论[23][24],同时,这些研究主要以经验分析为主,并未讨论地区制度质量内生决定的理论机制。考虑到中国的现实背景,本文基于Levchenko(2013)[19]的相关研究,引入补贴与异质性利益集团对原有模型进行拓展,并据此考察了地区开放贸易对制度的影响。补贴的引入使利益集团多了一个除生产率之外的竞争来源,在不损失乃至提高租金的情况下,补贴可能使低效率但游说能力强的利益集团的竞争力发生扭转。异质性利益集团的假设引入了利益集团之间生产率和游说能力的差异,这导致利益集团采取不同的游说策略,从而影响地区制度质量的变革方向。
(一)封闭经济
不失一般性,可以假设在封闭经济条件下,一个地区有两个利益集团,每个利益集团生产三种产品,分别是K产品、L产品和M产品。K产品和L产品仅需要一种要素生产,即1单位资本生产a单位K产品,1单位劳动力生产b单位L产品。至于M产品,将使用里昂惕夫技术生产,即1单位劳动力和x单位资本生产y单位M产品。产品M的生产要求关系型投资,因此,制度质量对这个部门很重要。当一国或一个地区制度水平越低时,比如,契约执行程度、市场化程度等,关系型投资越容易被契约另一方“敲竹杠”。假设一单位产品中有部分成为特定关系投资,则这一比例与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制度水平相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用φ代表制度水平。φ越低,投资K中被“敲竹杠”的比例越低,制度水平越高;当制度达到完美时,φ=0。
同时假设一个地区有两种劳动力,即高技术型劳动力和低技术型劳动力。因此,每个利益集团在L和M产品生产中存在李嘉图生产率差异,相应要素回报也不相同。对于K和L产品来说,利润最大化和规模报酬不变分别意味着:
对于M部门而言,每个地区各有两个生产M产品的部门。低技术型劳动力与资本相结合将构成生产M产品的低生产率部门M1,高技术型劳动力和资本结合则形成生产M产品的高生产率部门M2;可以假设M1代表国有经济部门或者低效率部门,M2代表民营经济部门或者高效率部门。将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的地区作为低效率地区(i),将民营经济比重较高的地区作为高效率地区(j)。由于每个地区两种劳动力的分布数量不同,导致低生产率地区的M1部门规模大,M2部门规模小;而高生产率地区的M2部门规模大,M1部门规模小。
由于在M部门生产将获得由制度不完善带来的租金,因此,M部门的生产要素收益高于其他两个部门。M部门剩余收益S的表达式可以写为:
由于K进入M部门生产时,单位投入K能够获得回报的部分仅为(1-φ),因此,K的回报除了事后机会成本r之外,还需要由剩余收益S的一部分来补偿。假设生产的每一方通过事后纳什讨价还价各得剩余收益的一半,则资本K进入M部门生产的条件为:
由此,可以进一步推出M部门的生产条件为:
现以制度质量较低的地区i为例来说明两个部门之间的竞争情况。由于两个M部门的生产率不同,yM1<yM2,则生产率的差异导致了单位产出价格的差异,PM1>PM2,即[w1+ri(1+φi)x]/yM1>[w2+ri(1+φi)x]/yM2。因此,当不考虑各个M部门的游说活动,而只是按照市场机制进行竞争时,效率较高的M2部门最终胜出,专业化生产M产品并供应本地区市场,效率较低的M1部门则消失。
相应的,M2部门单位劳动力获得的回报为工资(w2)与租金(φirix)之和,如公式(5)所示:
假设要素在地区内流动无成本。此时,M1部门的租金消失,该部门的劳动力和资本转入K部门和L部门生产,并且要素价格提升至w2。
下面分析市场出清时的情况。假设每个地区给M部门分配的劳动力要素比例均为E,地区劳动力总量为L,则以一个地区为例,两个M部门的产量分别为:
其中:E1+E2=1,要素分配比例En(n=1,2)越大,说明该部门的游说能力越强。相应可得出该地区K部门和L部门的产量分别是a(K/L-xE)L以及b(1-E)L。
消费方满足Cobb-Douglas效用,即U(CK,CL,CM)=CKαCLβCM1-α-β;α,β,1-α-β均为正数。经过理想价格指数(PK/α)α(PL/β)β[PM/(1-α-β)]1-α-β=1标准化后,得到消费者最优的一阶条件为:
当市场出清时,消费量与产出量相等。因此,消费量分别为:
(二)开放经济
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两地区(i,j)的利益集团将面临来自外国f地区利益集团的竞争。假设三个地区各有代表性的利益集团,并均设定为在各地区内部完成市场整合后胜出的利益集团,即根据上文封闭经济情况中,按照价格优势竞争胜出的利益集团。假设各地区制度质量存在差异,并表示为φf<φj<φi;并且设定各地区M部门存在李嘉图生产率差异,yMi<yMj<yMf。假设跨地区贸易商品无成本,设定V=(K,L)为世界要素禀赋向量,并且(Vi,Vj,Vf)=[(Ki,Li),(Kj,Lj),(Kf,Lf)]为地区要素禀赋向量,因此:
在一体化均衡的假设前提下,贸易商品使要素价格均等化。在同样的要素价格集合内,均衡时只有f地区生产并出口M产品,i地区和j地区则将全部生产要素转移生产K产品和L产品。这样,各国家或地区生产M产品的价格为:
这一贸易模式由以下的定义所刻划:
定义1:令ηcg表示地区C部门g的一体化均衡份额。要素价格均等化导致世界要素禀赋在国家或地区间的分配集为:
因此,对于要分析的地区c而言,地区c的要素禀赋属于FPE集的条件是:
(1)地区c有足够的K和L两种要素生产一体化均衡时M产品的世界产量;
(2)当保证所有的要素充分就业时,K产品和L产品的一体化均衡产量可以供应参与贸易的三个地区。
由于三个地区的制度水平不同,因此,M部门的要素回报是不同的。
f地区代表性M部门的单位劳动力回报为:
i地区和j地区代表性M部门的单位劳动力回报为:wT。
开放后,i地区和j地区M部门劳动力L所获租金消失,其单位劳动力L回报均为wT。同时,地区i和地区j的福利水平变化在开放后是不确定的,这是因为,一方面两个地区失去了M部门的租金;但另一方面,开放后劳动力L的回报得以提高。
上述过程是在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情况下进行讨论的,下文的分析中将引入补贴变量,在一个政治经济框架中讨论地区内和地区间利益集团对M部门的竞争情况。
假设补贴方式为补贴生产率差异,即实际生产率与效率生产率(制度完美时的效率水平)的差异,最大补贴额为补贴至效率水平的差额。补贴的具体形式为A(PM)=(1-γ)(PM-Pe)(ye-yM),其中,Pe为效率价格,PM为M产品的现实价格,ye为效率单位产出,yM为M产品的实际单位产出,(1-γ)为政府赋予利益集团的权重,如果γ=0,则政府完全不考虑社会福利,把所有的补贴都给予利益集团。但是利益集团不可能完全获得这一差额补贴,而是根据他们的游说能力或者捐献水平来争取一定权重。此处假设补贴只给予游说能力较强的利益集团,即该利益集团所在部门由于规模较大而具备了较强的游说能力。在低效率地区,由于高效率M2部门规模较小,其利益集团游说能力也较低,故不能游说到补贴。相应的,在高效率地区,低效率M1部门规模较小,游说能力也较低,故也无法游说到补贴。
博弈时序如下:首先,利益集团作出捐献决策,并为政策制定者所知;接着,政策制定者根据这一捐献制定制度水平;最后,利益集团根据制度水平作出生产和消费决策。
定理1:封闭经济中,地区内的利益集团之间基于生产率差异形成游说竞争,均衡时的地区制度水平由(11)式表示:
其中:c=i,j;a=1,2;γa∈[0,1];VT为社会福利水平;EL为分配给该地区M部门的总体劳动力数量。
证明:根据Grossman and Helpman(2001)[25](1)的理论,有效合作产生的最优政策应当是政策制定者与利益集团的联合福利最大化。对于政府来说,与利益集团合作的效用应至少不低于不与利益集团合作时的效用G,即(12)式所示:
其中,VT(φc)为社会总福利函数,并且社会总福利等于社会总收入,即为(13)式:
因此,利益集团的最大化问题为:
其中,c=i,j;a=1,2;θa为利益集团Ma的政治捐献。
由于利益集团没有必要提供给政策制定者一个更大的效用,因此均衡存在于约束条件所确定的问题边界。此时由约束条件解出θa=[G-γaVT(φ,A(PMa))]/(1-γa),并代入最大化问题得到均衡时的制度水平(11)式。
定理1说明,均衡时的制度水平通过最大化利益各方的加权平均之和得到,其中游说能力较强的利益集团获得最高权重。进一步,在生产方各参数给定的情况下,利益集团的游说能力越强,政府赋予其权重越高,相应地区制度水平越不完善。
接下来,我们以低效率地区为例分三种情况讨论制度水平的决定机制。
1.利益集团之间的生产率差异不大
由于低效率利益集团的规模较大,相应具有较强的游说能力。因此,政府赋予低效率但游说能力强的利益集团的权重大于高效率利益集团,这使得低效率利益集团最终获得了补贴,其竞争力得以改善,产品价格下降至低于高效率利益集团的水平,并由此专业化生产M部门。
游说补贴后,两个M部门的劳动力回报也发生了变化。
其中:低效率M1部门的劳动力回报为:
高效率M2部门的劳动力回报为w1。
此时可见,由于补贴的存在,低效率M1部门的劳动力L回报提升,除了获得事后机会成本(w1)和剩余收益(φirix)之外,还获得游说补贴的一半1/2(1-γ1)(PM1-Pe)(ye-yM1)。高效率M2部门消失,劳动力L只获得事后机会成本(w1)。最终,高效率利益集团专业化生产K产品和L产品,低效率利益集团专业化生产M产品。
推论1(2):封闭条件中,低效率地区利益集团之间生产率差异不大时,低效率利益集团凭借游说得到的较高补贴在竞争中胜出,专业化生产制度密集型产品M,但制度质量随之降低。均衡时的制度水平为:
在这里,补贴对价格具有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直接影响表现为,补贴使产品价格直接降低;间接影响表现为,补贴使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从而制度质量随之降低,而这又进一步导致生产率下降,从而价格水平提高。最终,价格的变动取决于补贴对价格产生的净效应。假设补贴对价格的直接影响大于间接影响,否则理性的生产者将不再诉诸补贴以解决其竞争力问题。
2.利益集团之间的生产率水平相同
当两个M部门的生产率水平相同时,利益集团之间不再竞争以获取补贴,在无外部竞争的情况下,两个利益集团有动力共同游说一个坏的制度质量,以获取更多租金。
推论2:低效率地区利益集团之间生产率相同的情况下,该地区制度水平将因各利益集团对制度密集型部门租金的共同游说而恶化。均衡时的制度水平为:
这种情况下,两个利益集团的生产率相同,有w=w1=w2。
3.利益集团之间的生产率差异较大
当两个M部门的生产率差异较大时,游说能力较强的低效率部门M1即使游说补贴也不能弥补其劣势,也就是说,低效率部门M1游说补贴后,其产品价格仍然高于高效率部门M2,故M2不需游说补贴就可以胜出并专业化生产本地区M产品。此时,M2有动力游说更低的制度水平来获取更多租金。
推论3:低效率地区利益集团之间生产率差异较大的情况下,该地区的制度水平将由于高效率利益集团的游说而恶化。均衡时的制度水平为:
此时,由于高效率的M2部门具有生产率比较优势,相应M2部门的要素回报高于M1部门,因此,M2部门专业化生产M产品。原有M1部门的要素进入K部门和L部门生产,收入水平相应提升至w2。
假设开放条件下,每个地区仍然只有一个代表性的部门参与竞争。同时,假定国内两个地区面临外国代表性部门Mf的竞争,并且φf<φj<φi。另外,假设低效率地区获得的补贴数量高于高效率地区;为分析方便,假设外国Mf部门没有补贴,即Af=0。
开放条件下,商品可跨区域自由流动,在满足FPE的条件下,三个地区的要素价格相等。博弈时序同封闭经济条件中一样。
补贴仍用于弥补真实生产率与效率生产率的差距,利益集团同样无法游说达到效率水平时的补贴。此时,低效率利益集团单靠补贴或者单靠好制度不能在竞争中胜出,而是考虑将游说补贴与游说好制度相结合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但此时租金水平降低。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虽然国内两个地区均游说好制度来提升竞争力,但游说到的好制度水平不同,这是由于补贴的存在使利益集团游说好制度的动力不同,可以简略图示来说明这一差别(图1)。
定理2(3):开放条件下,国内两区域采用游说补贴与好制度结合的策略竞争制度密集型部门,而国外f地区则仅凭借生产率优势竞争制度密集型部门。因此,三个地区均衡时的制度水平可分别由(18)式和(19)式予以表示:
其中,c=i,j;为EcL为c地区M部门总劳动力数量,EfL为f地区M部门劳动力总量。
定理2说明开放贸易情况下,均衡时的制度水平同时由两个贸易地区均衡时的反应函数解出。下面分几种情况讨论均衡时三个地区的制度水平变化情况。
1.利益集团之间生产率差异不大
当国内两个地区的代表性利益集团(Mi,Mj)与国外利益集团(Mf)的生产率差异不大时,Mi与Mj均游说补贴。由于Mi的游说能力较强且Mi所在地区补贴额最高,因此,Mi通过游说补贴和好制度的方式可以扭转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其产品价格低于其他两个地区,同时要素收益高于其他地区。最终,Mi专业化生产并出口M产品,j地区和f地区的要素则生产K产品和L产品。
推论4:开放条件下,当各地区利益集团之间的生产率差异不大时,低效率地区的利益集团将凭借游说补贴与好制度的策略胜出,但制度质量提升的动力低于其他地区。
证明:对于地区i来说,该地区有动力提高制度质量的条件为:
[w+(1+φi)rx-(1-γi)Ai]/yMi>[w+(1+φf)rx]/yMf
因此,从上式可解出均衡时i地区的最优反应为:
对于j地区和f地区来说,也有类似均衡时的最优反应,可表示为(21)式和(22)式:
其中,~
φf(φi)为给定φi,从(19)式中解出的φf。
由上式可知,如果:
则将上式带入(20)式可得:
上式进一步整理得到:
因此,当式(23)满足时,PMi<PMf,此时,φf=0。
如封闭情况中所分析到的,补贴的净效应是降低价格水平。但补贴的有限性使低效率利益集团的产品价格仍不能降低至低于国外高效率利益集团的水平。因此,低效率利益集团同时游说好制度,相应生产率获得提升,使产品价格进一步降低,直至低于国外高效率利益集团的产品价格,从而扭转竞争力。另一方面,对于国外利益集团来说,当i地区低效率利益集团的补贴额超过(yMf-yMi)(w+rx)/[(1-γi)yMf]时,即使国外利益集团游说制度至完美水平,其产品价格仍然高于i地区低效率利益集团的产品价格,而此时i地区的制度由于补贴的存在并不需要达到完美水平。但相对封闭经济而言,开放贸易使i地区的制度水平获得了提升φitrade≤φiaut。对于j地区和f地区的分析与i地区相似,相应有φjtrade≤φjaut,φftrade≤φfaut。
2.利益集团之间生产率相同
当国内两个地区的代表性利益集团(Mi,Mj)与国外利益集团(Mf)的生产率相同时,竞争制度密集型部门的策略不再通过补贴进行,三地区利益集团均游说好制度以竞争制度密集型部门,最终各方均把制度质量提升至完美水平,而制度密集型部门则在三个地区生产,并供给本地区消费。
推论5(4):开放条件下,当各地区利益集团之间的生产率相同时,三个地区的制度水平都提升至完美水平,均衡时的制度表达式为:
其中,各变量下标的含义同上。
3.利益集团之间生产率差异很大
当国内两个地区的代表性利益集团(Mi,Mj)与国外利益集团(Mf)的生产率差异很大时,效率较低的地区i,j能够游说到的补贴不足以弥补生产率差异,利益集团没有动力游说政府,因此,i,j地区制度水平维持现状。高效率地区f的利益集团专业化生产并出口M产品,此时f地区的利益集团有动力游说一个相比封闭经济时更坏的制度水平以获取更高租金。这是因为即使该利益集团游说了更差的制度,其相对低效率地区的利益集团仍然有较强的生产率优势。
推论6(5):开放条件下,当各地区利益集团之间的生产率差异很大时,高效率地区f的利益集团凭借生产率优势胜出,但是f地区的制度水平会降低,i地区和j地区制度水平不变。均衡时的制度水平由(27)式至(29)式表示:
从上述表达式可见,由于此时各地区利益集团之间的生产率差异很大,因此,均衡时的制度水平不再依赖对方国家的制度水平。另外,由于f地区的利益集团Mf吸收更多劳动力和资本生产M产品,因此,租金水平在制度水平恶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这表现在租金从φfxr(φf)EfLf提升到φfxr(φf)EfL。另一方面,i地区和j地区虽然失去了M部门,但开放贸易导致了要素回报得到提升。
已有关于中国贸易与制度问题的研究较少涉及制度质量内生性问题的讨论。结合中国现实,国有部门和民营部门与政府不同程度的联系导致游说能力的差异,也进一步决定着双方获取资源多少以及政府支持程度的差异,这决定了双方对制度密集型部门的竞争结果,最终影响着地区制度水平的变革方向。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在Levchenko(2013)[19]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引入补贴与异质性利益集团,分析了中国地区制度质量的内生决定机制。不同的利益集团基于获取制度密集型部门租金的目标展开竞争,但只有竞争力强的利益集团能够最终胜出。为此,利益集团根据自己的游说能力与生产率水平选择不同的游说策略。本文认为,在利益集团之间生产率差异不大的情况下,补贴作为一种非市场化手段,在封闭经济中有助于效率低但游说能力较强的利益集团扭转竞争力,从而能够专业化生产制度密集型产品,并同时获得该部门的租金;而在开放经济中,竞争机制的引入使低效率利益集团仅靠游说补贴不能充分提升竞争力,还需游说好制度才可以在竞争中胜出。补贴的使用使低效率地区的制度不需充分提高至应有水平,利益集团还可以同时获得不完善制度带来的租金。
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通过构建资源配置与要素流动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进入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从事生产和出口,有利于企业自身,也有利于制度水平在一个良性市场环境中不断提升和完善。
注释:
(1)请参考Grossman and Helpman(2001)在《Special
Interest Politics》中第七章的理论。
(2)推论1至推论3证明,可从定理1中推出,分析见正文。
(3)开放贸易条件下,均衡时的制度水平在考虑本国以及竞争对手国家制度水平的基础上,仍然为游说集团与政策制定者联合福利的最大化。因此,与定理1的证明类似,可得均衡时的制度表达式,如正文中所示。
(4)根据定理2的分析,可知地区c和地区f的均衡制度水平。当两地区的生产率水平相同时,均衡时的制度水平为φi=0,φj=0,φf=0。这是因为当一国或者一个地区的制度水平低于竞争对手时,制度相对劣势的国家或者地区将制度水平提升至高于竞争对手,但仅高出一点,以便不损失更多租金。因此,当各国或地区都竞相把均衡的制度水平设为高于竞争对手一点时,最终均衡时各国或地区的制度水平都达到完美。
(5)推论6的证明可从定理2中推出,分析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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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晓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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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晋川(1957—),山西武乡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制度经济学、法经济学、国际贸易;马俊英(1980—),女,河南许昌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罗德明(1967—),湖南长沙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产业组织、金融、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