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文嘉 ◎刘 平
(广西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广西南宁530001)
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机理分析
◎尹文嘉 ◎刘 平
(广西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广西南宁530001)
环境群体性事件存在情绪耦合型和直接利益型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呈现出不同的机理与路径,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演化机理与路径为:环境矛盾与环境权益结构改变,情绪矛盾生成与耦合,信息传导机制的确定,环境群体事件群体心理构建,紧急性规范建立。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机理与路径与情绪耦合型环境事件演化机理与路径的典型差异在于:直接环境权益受损,体制内权益诉求,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因此,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阻断和治理应该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件区别应对。
公共危机治理;环境群体性事件;情绪耦合型;直接利益型;演化机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进入公共视野,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冲突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民众与政府围绕环境方面的公共问题进行博弈渐成社会常态。环境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发生频率增加、参与人数增多、行为对抗性加剧、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等新态势,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构想。因此,对环境群体性事件进行深入研究,厘清事件演化的影响因素,寻找演化的关键环节,探讨演化的内在机理,在此基础上提出环境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的阻断机制和治理措施,对于缓解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社会稳定系统形成的外部压力和内部张力,提升政府部门应急处置能力,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此外,分析环境群体性事件由小到大、逐渐暴力化的演化过程以及各种影响因素相互耦合作用的内在演化机理,对于深化公共危机治理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一般而言,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渗透在社会中的各种矛盾引发,由特定群体或不特定但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群,以一定的目的为基础,带有明显的利益诉求性质的体制外集群活动,是以多维方式进行规模性聚集,表达利益诉求和政策主张,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1]。环境群体性事件是由生态污染、环境破坏等现实或潜在问题因素引起的社会公众生活环境恶化或公众对生活环境恶化的担忧,进而诱发社会公众抗争的群体性事件的统称。学界对群体性事件普遍从矛盾属性、参与主体、政策理念等角度进行分类。如于建嵘从群体性事件的参与目的、事件特征和行动走向等方面,把群体性事件分为维权抗争、社会纠纷、社会泄愤、社会骚乱和有组织犯罪等类型[2]。肖文涛从权益和心理行为双维度把群体性事件分为权益维护型和情绪发泄型两类[3]。在对群体事件演化机理的研究中,学术界也有较为系统的分析,形成了较为丰富的文献积累。如孙德梅等从社会心理角度对群体性事件社会心态和行为的转化路径进行了初步的探索[4]。代玉启则勾画了群体性事件演化路线图[5]。
借鉴一般群体性事件的分类方法和演化机理分析,根据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和利益关系维度,笔者认为,可以把环境群体性事件分为情绪耦合型和直接利益型两种类型。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是指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觉醒的个体或群体公众由于长期积累了对政府的不信任和不满情绪,形成情绪耦合群体,由重点工程项目或污染事件触发,在心理和行为上达成共识而统一行动导致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则是指事件参与人的相关利益直接受到损害,且参与个体与群体的利益具有集体性、同一性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笔者认为,两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演化过程和机理呈现不同态势,阻断和治理环境群体性事件应该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在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过程中,首先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生成了新的环境问题和情绪矛盾,且各不同社会群体情绪相互耦合,通过信息传导机制,使事件相关的流言、谣言等信息在相关社会群体中传播,引起群情激愤,大量群体聚集,并因紧急性规范的引导,最终导致事件的发生。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演化的机理,如图1所示,具体路径与阶段可作如下分析。
图1 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机理流程
1.环境矛盾与环境权益结构改变。当前,社会经济系统已进入转型期,社会经济结构从农业式、农村式、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传统经济结构,向工业式、城镇式、开放式的现代经济结构转型[6]。社会经济转型在引起社会生产生活结构、社会机制体系、社会利益体系和价值观念转变的同时,也凸显了社会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当前我国还处在转型的初期阶段,经济增长主要呈现出粗放型的发展特征。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各类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超过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由于经济快速发展,生产规模越来越大,造成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也相应增多,进而演化成社会生态环境秩序失衡,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为现象逐渐产生,“恶劣的生活环境与突飞猛进的现代城市生活形成强烈反差,……造成社会成员相对剥夺感的不断产生和社会不满情绪扩散和蔓延”[7]。因此,社会经济转型是社会生态环境矛盾生成的宏观背景。此外,在社会经济转型期,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政策机制不完善,监督机构不健全,造成政府政策、监督机构和环保部门之间出现缝隙,从而隐含了潜在的不可预见的环境风险,随着情势的发展,潜在的环境风险可能转换为现实,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致使社会环境矛盾尖锐化。如,陕西凤翔县在实现社会经济的工业化转型过程中,忽视环境问题,盲目追求政绩,引进高污染环境项目工程,最终由环境问题诱导了“血铅”事件。由此可见,环境矛盾和环境污染是诱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前提。
由于城市化、工业化步伐逐步加快,高排放、高污染重点工程项目不断增长,引起部分地区社会生态环境转变,环境矛盾随之触发,环境污染影响或潜在影响公众的生活环境,打破原有社会的权益平衡结构,各阶层的权力和利益结构发生转变,并向环境矛盾和环境污染引起的权益结构变迁。环境权益结果的转变与分化,促使公众形成了较为复杂的社会心态,进而生成负面情绪和失衡的社会心理。
2.情绪矛盾生成与耦合。环境矛盾产生与环境污染出现后,部分在社会、政治、经济上占资源优势的群体,成为环境矛盾博弈中的受益主体,而作为客体的无资源优势的普通公众等弱势群体却承担了博弈过程中的主要成本。在环境矛盾博弈的过程中,客体间的权益受损程度是有差异的,因此,各客体的内部情绪转变也存在差异。可以确定的是,环境群体事件中参与个体或群体的间接利益都在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和环境矛盾的博弈进程中受到损害,因而生成社会怨恨情绪。具有相近利益诉求的公众由于共同的利益目标逐渐接近,并不断吸纳利益趋同的个体,群体开始发展壮大。显然,群体中的个体情绪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且会在受损维权的推进中呈现情绪的互相耦合趋势,形成情绪耦合的群体,即群体成员间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通过个体情绪互相耦合形成一个统一有机情绪整体,这也是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典型特征。
3.信息传导机制的确定。信息传导机制是指在环境矛盾触发后,情绪耦合的个体或部分群体在其内外部的互相传播失真或非失真环境矛盾信息的方式与行为模式。在信息传导中,情绪耦合群体内部的每一个个体或群体都是环境群体性事件信息传导的情绪耦合节点,各传导节点间建立起复杂的个体情绪关系与群体情绪关系。信息的传导机制并不局限于个体与群体耦合节点,还可以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网络耦合节点传播。因此,导致环境矛盾和环境污染的相关信息在社会群体间迅速传播。信息传播会引起社会公众在心理上形成怨恨情绪、被剥夺感和不安全感,激化公众社会政治、社会经济地位降低的心理边界。信息传导机制产生的结果是在情绪耦合群体中形成统一的心理共识。在情绪化的社会群体中,由认知、情绪、意志和价值组成的群体主观心理,构成了情绪群体常规的、非常规的维权抗争结构和状态[8]。
4.环境群体事件群体心理构建。群体心理,即反映情绪群体内外部社会结构、利益结构关系的心理状态[9]。环境群体性事件群体心理构建是指在环境矛盾及群体情绪耦合关系的影响下,通过信息传导机制,引起事件群体内外部结构、群体情绪耦合结构和群体成员间关系不断转变,导致群体在心理和行为上达成共识,并逐步达到环境矛盾激发临界的过程。环境群体性事件群体心理构建主要通过谣言四起、群体积聚、群体激愤情绪三个进程推动,并最终达到激发临界点。(1)谣言四起。在事件诱发前期,局部社会生态环境结构和环境利益关系发生转变,各利益阶层的利益格局也随之改变,一些与环境矛盾和环境污染相关的利益部门不重视在信息传导机制产生过程中有效引导与抑制各情绪耦合主体心理和行为,导致情绪耦合的群体内外部个体或部分群体的情绪、被剥夺感和不安全感等心理态势迅速强化。处于群体心理被强化的状态下,虚假的谣言、流言蜚语在群体中往往被优先视听,将失真信息当成真实信息,产生谣言纯真化效应。在谣言纯真化效应作用下群体内部个体或部分群体被强化的趋势不断增加,甚至难以控制。如2011年发生在江苏响水的群体恐慌事件就非常典型,事发地陈家港化工园曾多次发生严重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民众对此非常敏感,2月10日这天,有人看到当地的化工厂排出不明气体,遂打电话提醒亲友回避,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演变成化工厂要爆炸,进而引发了群体恐慌,一万余名群众连夜进行转移,混乱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4人当场死亡。(2)群体积聚。谣言、流言蜚语在互相关联的情绪耦合个体和局部群体中相互传播,个体与群体的价值观和对是非的判断逐步趋同,而社会生态环境相关部门未能及时有效地纠正和控制谣言、流言蜚语,导致环境群体性事件相关耦合的个体与群体聚集。个体与群体数量增长趋势呈现出聚集效应,形成大规模群体积聚,而个体对群体的内部力量相互依赖与盲目跟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人员聚集性将难以缓解、控制。(3)群体激愤情绪。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参与群体是感性和理性双重行为人,激愤情绪其实是事件参与情绪耦合群体的表象,激愤情绪的根本是参与情绪耦合群体整体心理趋同感[10]。群体激愤情绪并不只是事件参与群体心理激愤,也来源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情绪耦合关系的转化,是多重共线性趋势的构建过程。带有激愤情绪的事件群体,在流言蜚语环境中思考问题,对问题的判断将趋于不真实。
在经过虚假信息的传导、谣言四起、群体积聚和群体激愤情绪等进程后,情绪耦合群体抑郁压制的激愤情绪被激化,在短时间内积聚,相关个体与群体蠢蠢欲动。此时,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引发态势达到极点。
5.紧急性规范建立。根据紧急性规范理论,在环境群体性事件中,激烈的群体性互动将事件的参与群体的激愤情绪推向一个共同的极限时,事件参与群体并不知道怎么行动,一般会出现某种紧急的行动引导规范或指导方式[11]。参与群体心理感受到行动引导规范或指导方式存在时,群体往往认为遵守这种规范或方式的行为是简单而有效的,而且在群体内部的个人遵守规范或方式会产生心理压力,因此参与群体有追随个别“代表”的意志趋向时,环境群体性事件也随之触发。
综上所述,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演化过程是,以社会经济转型为宏观背景、社会环境矛盾与环境污染为基本前提,使得利益主体的政治、经济等间接利益受损,引发环境矛盾的生成与公众不信任不满情绪的耦合,通过信息的传导机制,促使群体心理与行为的形成,由紧急性规范触发,最终导致事件发生。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个体融入参与群体中,成为群体的一分子,个体从众心理趋势加强。在事件参与过程中,个体的心理和行为也转变为群体心理和行为,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观弱化,愤恨情绪相互感染、强化,致使事件参与人产生强烈的激愤欲,并可能激化出格行为,破坏社会秩序。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关键点在于公众情绪的生成与耦合,信息传导机制的确定、群体心理的构建以及紧急性规范的确立。
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机理相对于情绪耦合型事件而言比较简单和直观。为了准确描述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机理,我们构建了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演化机理流程图来探讨,见图2。
图2 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演化机理流程
如图2所示,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以环境矛盾和环境污染为基本前提,社会环境结构转变为先导诱因,先导诱因引起社会民众环境直接权益受到损害,且在通过体制内权益诉求无果的同时,群体心理结构同情绪耦合型群体性事件类似地进行构建,并同样通过紧急性规范的引导,触发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在社会经济转型宏观背景、环境矛盾与环境污染基本前提、社会环境结构转变和群体心理构建等演化逻辑上,直接利益型和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并无较大差异。因此,在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演化机理的探讨中,只对直接利益型的典型差异进行论述。
1.直接环境权益受损。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一般是与环境群体性事件参与个体与群体的直接的环境权益相关联,以带有清晰的个体与群体环境权益明显受损为事件起点。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的参与个体或群体的环境权益具有同一化特征,即一般情况下,事件参与人的环境权益诉求基本相同。如,宁波市镇海区2012年发生的PX项目事件,起因于宁波市镇海区一个炼化一体化工程项目拆迁,附近广大民众的集体性相关利益直接受到损害,导致事件发生。
2.体制内权益诉求。由于环境矛盾和环境污染引起公众的集体环境权益变迁和受损,利益当事人会逐步积聚,形成环境直接权益群体,并通过协商、诉讼等途径试图在体制内表达诉求和寻求解决。如果体制内权益诉求解决途径畅通或奏效,直接利益相关各博弈主体趋向均衡,环境群体性事件不会发生。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事件环境权益直接相关主体的体制权益内诉求无效、不受重视或政府回应无法满足参与群体。前述镇海PX事件中,事件起始民众采取了较为理性的体制内诉求表达途径,但政府相关部门处理不当,引起民众强烈不满。另外一起浙江东阳画水镇污染事件也非常典型。事发起因是东阳市政府将当地数家化工厂、农药厂迁到画水镇建成一个化工工业园,据化工厂所在地王坎头村的农民说,化工厂迁入后,当地污染非常严重,方圆3公里内树林大片被毒死,稻田不再长庄稼,一年内发生5例怪胎畸胎,画水镇居民最先的诉求表达形式是上访,民众将东阳市、金华市、浙江省的环保部门甚至国家环保总局都找遍,可是化工厂仍然正常开工,政府对民众诉求的回应严重不足,于是事件朝着体制外冲突发展,居民占据化工厂,与当地警察发生冲突,致数十人被打死,逾千人受伤,酿成恶性的群体性事件。
而对于民众体制内的诉求如果妥善解决的话,环境群体性事件是可以避免的。如湖北的竹山垃圾场污染事件。据媒体报道,竹山县环卫所未经村民同意在该县城关镇莲花村建设垃圾场,垃圾场设立后由于选址和管理不当等原因,导致当地空气、水以及土壤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进而造成农民果树死亡、粮食减收等不良后果。莲花村14户共58位村民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求该县城建局赔偿人身及财产损害266万。由于法院处置得当,矛盾在体制内得以解决,民众的权益得到维护,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的阻断。
3.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持续的体制内权益诉求被忽视或未达到参与群体的预期,各种版本的谣言、流言蜚语四处传播,群体聚集,民众群体激愤情绪高涨,并通过紧急性规范的引导,导致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如在宁波镇海PX事件,群体的理性诉求得不到满足,引起部分群体围堵交通抗议,随后出现了游行示威,部分群体打砸失去控制,事件进一步恶化。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事件的发展态势与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相似之处在于,都是由环境矛盾与环境污染引起、环境结构及其权益关系变迁等因素的转换,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基本遵循参与群体心理和行为规律。
通过对情绪耦合型与直接利益型两种类型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演化机理的剖析,可以看出二者的异同。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情境和演化过程相对复杂,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环境矛盾与环境问题引起社会环境结构转变和情绪群体的耦合,基于耦合效应,群体中的个体产生了心理和情绪的耦合联动。通过信息的传播,在情绪耦合群体中构建了完整和同一的群体心理结构,并进而导致了各个体相对一致的行为。情绪耦合型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一旦生成要素具备,发生概率极高,演化过程极快。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一般不通过体制内权益诉求的过程,参与群体在事件发生前仅仅只是单一的情绪耦合群体。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特定的组织策划者,因此在事件的演化过程中也难以把握具体的协调对象。在群体心理构建过程中,由于谣言四处滋生、参与群体数量迅速加剧,群体情绪高涨,事件态势很难以和平方式发展。
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情境和演化过程相对简单。在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引起环境结构转变,导致社会公众个体或群体的环境权益直接受损[12]。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在事发前同样也构建了完整的群体心理。在事件发生前往往先通过体制内诉求寻求利益的满足与平衡,事件参与群体在体制内权益诉求中一般会自发形成较为有组织的、明确的诉求分工,但利益诉求并未达到满足与平衡。直接利益型事件的演化过程比情绪耦合型缓慢,事件的发展过程较长,群体心理和行为相对收敛,因此事件的发生也较为和平,但如果诉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演化过程很难被阻断,会朝着扩散的方向发展,可能出现打砸等暴力行为。
民众的环境抗争行为和环境群体性事件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过程难以避免的。尽管当前我国在治理环境群体性事件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法定主体责任得到明确,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和执法得到加强,企业排污行为得到有效整治,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呈现总体好转的态势,但局部恶化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仍然任重道远。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人们对各级地方政府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行法执行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3],在经济增长方式未得到根本改变、环境污染未根本改观的情况下,要使环境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治理,各级政府必须认真区分不同类型的事件,找出演化过程的相关节点,分门别类地进行治理。通过对情绪耦合型与直接利益型两种环境群体性事件演化机理的探析和对比,可以明确二者间的异同。进行正确的区分是正确地进行阻断和治理的重要前提。在情绪耦合型群体事件中,必须重视使用良性镜面效应,建构信任机制,帮助群众化解不良情绪,放大良性情绪,避免民众情绪耦合联动,导致心理应激恶化,产生群体行为。对于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最根本的要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和诉求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利益受损救济制度,保证民众的环境权益受损后有正常的诉求表达和救济通道,避免诉诸体制外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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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健慧)
D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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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460X(2015)02-0038-05
2014-12-3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的扩散路径与控制对策研究”(12YJC810034);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机理与防控策略研究”(13DGL004)
尹文嘉(1977—),男,湖南衡阳人,博士,副院长,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从事公共危机管理研究;刘平(1982—),男,湖南邵阳人,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生,从事公共危机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