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双近,张保红,林添辉
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广东 中山 528249
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期伴高血压病属于内科急症之一,一般患者起病急、容易恶化、病死率较高,必须早诊断早治疗,积极抢救。我院于2010年3月~2014年12月期间对64例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期伴高血压患者在常规治疗基础上给予硝酸甘油针剂治疗,临床疗效较好,现报道如下。
64例患者均为我院ICU科、内一科住院患者,诊断符合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期和高血压病的标准[1]。并排除急性心肌梗死和脑血管意外等。
64例患者中男34例、女30例。年龄为55~80岁,平均69.63±4.51岁。所有患者均出现严重紫绀、突发呼吸困难、咳粉红色泡沫样痰、有濒死感等心力衰竭症状和体征,血压升至140~231/90~140 mmHg且心功能Ⅳ级。将64例患者分为随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32例。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血压等方面无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3.1 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期诊断标准 心功能诊断标准按照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的分级标准分为NYHAI、Ⅱ、Ⅲ、Ⅳ4级。
1.3.2 治疗方法 两组均按照心血管病防治指南治疗,给予常规处理,包括心电监护、吸氧、镇静、控制血压、强心、利尿、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等。强化降压组给予口服减压药+硝酸甘油针30 mg(加生理盐水44 ml),避光情况下通过微量泵泵入机体。将标准降压血压维持在115~140/70~90 mmHg,强化降压组血压维持在90~115/50~70 mmHg。
显效:用药0.5~6 h内患者心衰急性症状得到缓解,可以平卧位。肺部听诊干湿性罗音明显减少或完全消失,心功能改善达到I级或完全恢复正常。有效:用药6~12 h内心衰急性症状好转,且患者心功能改善达到Ⅱ~Ⅲ级。无效:用药12 h后患者症状未改善,心功能仍为Ⅳ级或者患者死亡。总有效率包括显效与有效。治疗7 d后,与常规治疗的对照组进行康复出院人数比较。
采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两组总有效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有统计学差异。
观察组32例中显效15例,有效15例,无效2例,无死亡病例,总有效率为93.75%(30/32);对照组32例中显效7例,有效14例,无效10例,死亡1例,总有效率为65.63%(21/32)。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82,P<0.01)。
住院7 d康复出院人数:强化减压明显优于对照组的人数(30/21),有统计学差异(P<0.01)。对照组出现1名死亡病例,因本疾病危重,出现病情恶化所致;且样本研究病例比较少,是否有统计学意义尚未明确。
观察组中有2例患者在强化降压用药6 h内出现低血压反应,硝酸甘油减量或停药后血压回升。
有研究表明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心力衰竭发病率为1.3%[2]。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期并高血压病是最常见的病理类型,约占所住院有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期患者的60%~70%[3-5],病情易恶化,病死率高。降压药是治疗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期并高血压病不可或缺的药物。硝酸甘油针静脉注射起效快,降压作用比硝普钠针弱;小剂量具有扩张外周小静脉作用,减少血液回心的量,降低心脏前压力;使用较大剂量能够扩张外周小动脉,也可以降低外周阻力,降低心脏后负荷,增加左心室排出量;有扩张冠状动脉作用,增加冠脉血液供应,使心肌能够得到更多的氧,改善心肌缺氧状况。
作为强化降压治疗方案时硝酸甘油静脉针泵入量一般比较大,具有强有力扩小动静脉平滑肌松弛,从而降低前后负荷,使左室排出量增加;另有慢性心力衰竭并高血压病或者通常合并冠心病,扩张冠脉,改善心肌供血,有改善心功能作用;可能通过以上机制使强化降压治疗时比对照组更有效。研究表明强化降压用于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期伴高血压治疗缓解症状起效快、疗效好、副作用小;本研究还得出有缩短患者住院时间。但应注意的是,强化降压过程有低血压发生;建议采取逐步减量法停药,以预防出现血压反跳现象。
综上所述,进行强化降压方法对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期伴高血压的患者能提高治疗效果、缩短患者住院时间,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方法,优于对照组,有临床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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