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水务局局长 马新禄
辛集是河北省中东部地区区域中心城市,位于石家庄市东65km,北与深泽县、安平县接壤,东与深州市为邻,南与冀州市、宁晋县相接,西与晋州市毗连。全市总面积960km2,辖7乡8镇344个行政村,人口61.89万,耕地面积83.9万亩,水资源可利用量21952万m3,人均水资源总量355m3,境内地表没有自然水资源,属水资源比较匮乏区域。农村供水水源全部为地下水,根据《辛集市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辛集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30.43万人,占农村人口49.17%。
多年来,辛集市委、市政府通过大力实施农村自来水工程,解决农村群众吃水困难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极大改善了辛集市农村群众饮水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原有供水设施运行日久、老化陈旧、供水管理滞后等因素影响,出现了供水难保障、水质不达标、跑冒溢漏、浪费水和吃不上水相并存的新问题。多数农村家庭自行建设小井储存水,但小井储水这一方式极易造成水质污染,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针对农村饮水出现的新问题,辛集市政府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原则,着力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条件,提高供水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抢抓机遇,大力跑办饮安项目。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1亿元,先后建设了新城、马庄、张古庄、位伯、天宫营、前营、倾井等7个农村集中供水水厂,解决了152个村、22.77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推进了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
为改善农村饮水状况,解决农民群众吃水难的问题,辛集市结合实际,本着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坚持把农村饮安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水务、财政、发改、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辛集农村饮安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农村饮安工程建设。各乡镇、街村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二是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将农村饮安工程建设列入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并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和建设标准,将各环节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进行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办事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加强调度。按照工程建设时间节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程的顺利开展。
一是下大力气,做好前期工作。为彻底解决辛集市农村饮水问题,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科学编制《辛集市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按照以发展集中供水水厂为重点,逐步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的指导思路。在项目开展前期,积极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宣传活动,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农村饮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与项目涉及的乡镇、村进行沟通,协调租占地及青苗赔偿等各项工作,并将项目计划进行公开,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取得同意,为工程顺利开展。
二是优化工程设计。聘请有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因地制宜确定供水规模和工程布局。本着降低建设与供水成本的原则,合理选择建设地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程设计,避免因方案脱离实际反复变更,造成工程脱延的问题。
三是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农村饮安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中标单位,签定供货施工合同。同时,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第一,水务局技术人员与乡镇干部及村民代表组成质量监管小组,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管材进行随机取样,做到了不合格材料禁止入场。第二,工程质量监管小组,全程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第三,由施工单位和法人单位委托辛集市疾控中心对成井水质进行化验,提供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对于化验不合格的机井,不予验收与结算,并商施工队伍重建,保证了水质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标准。第四,由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进行全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常驻一线,做到全天候、旁站式监督。第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水厂总体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价,多措并举,全力保障饮安工程质量。
四是加强施工管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施工图纸,对供水主管道和各项目村进行校验,并发放施工材料。同时,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全力保障施工安全。
五是加强资金管理。每个批次的饮安项目,严格执行了饮安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同时,成立了辛集市水务局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主要围绕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完工后等各个关键环节,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并实行了工程报账制,防止了资金滞留、挪用和非法占用,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
六是健全项目档案。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整理材料,组织项目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上级水利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安排专人收集工程规划、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监理、施工、竣工验收、影像等资料并归档,确保工程建设资料完整,为国家、省、市验收提供依据。工程建成后,设立统一的饮水安全和水源保护地标志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时间、投入资金、受益范围、保护范围、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等内容。
一是组建管理机构。农村集中供水水厂统一由辛集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管理,各水厂下设运营、维修小组,定时检查管路、查抄水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项目村成立用水协会,负责村内饮水管网的维护和水费收缴工作,并逐月同水厂结算。截至目前,各农村集中供水水厂都能按月缴费,水厂运转正常。
二是创新管理办法。辛集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与受益村签订了管护与供水协议,规范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农村集中供水水厂建立了用水、节水、消毒、水源保护、维修、养护、水费计取等相关管理制度。在水厂管理上,采用商业化运营,本着群众受益、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同时,推行水费预交制度,设立专账专户统一管理。并在充分考虑工程维修、养护、管理以及工程折旧费用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制定水价,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农村集中供水水价暂定每t1.4元,其中1元用于水厂日常运营,0.4元用于村内管网的维护和管理费。
三是加强水质检验和监测。为确保水质合格,各水厂均对供水进行加氯消毒处理。同时,严格执行水质检验制度,对各个关键环节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并把水厂水质检测纳入市疾控中心的监测范围,由疾控中心监测,确保老百姓喝上放心水。
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使老百姓的饮水问题得以解决,饮水水质有了保障,告别了多年来供水难保障、水质不达标的历史,喝上了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放心水和安全水,减少了水介传染病的发病率,消除了因水质差带给人们的各种疾病,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是集中供水水厂的建设,极大地增强了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改善了受益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实现了24小时连续供水。实行集中供水后,家家户户安上水表,按表计量收费,增强了农民的节约用水意识。解决了水资源浪费和供水无保障相并存的问题。
三是随着农村饮水安全的解决,促进了农村改灶、改厨、改厕工作,许多农家配用了卫生洁具、洗衣机、太阳能热水器,一些群众在房前屋后植树种花,美化环境,院子里还种上了新鲜蔬菜、花草果树,农村的生活环境发生了显著改观,农村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增强了农民的自豪感和幸福感。
四是农村饮安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农民祖祖辈辈饮水条件,深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密切了党和群众、干部和群众的关系,夯实了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同时,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后,避免了农民为争水、抢水时常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扶持饮水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让这一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农民饮水卫生意识,改变农民原来的用水观念,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可持续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用电、用地、税收优惠政策,应对集中供水水厂用电执行优惠电价;对单村饮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的良性运行。
三是积极探索农村饮水水价形成机制,合理科学、因地制宜的制定农村饮水水价,保证集中供水水厂良性运营。最大限度的降低供水成本,减轻农民负担。
四是通过开展大规模的培训,提高农村集中供水水厂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为规范运行管理行为奠定基础。同时,加强对农村集中供水水厂的行业管理和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供水管理素质,确保供水行为规范有序,服务周全。
五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可以积极尝试农村饮水安全设施保险业务,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安全运行。
六是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的扶持力度,使农村集中供水水厂具备水质监测、检验的能力,保证供水水质安全。
辛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多年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通过以水利改革发展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工程、管网的互补互动,并把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面貌提升改造工作结合起来,与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推动全市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让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真正走上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