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凯
(蒙城县财政局 安徽·蒙城 233500)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巩固和提高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2006年起我国正式实施了针对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的改革,至此入学率以及教育公用经费都在政策的带领下得到快速增长。虽然整体增长情况良好,但县级地区的教育公用经费水平仍远远低于城镇,与此同时县级地区中小学的财务及预算管理基础水平也相对薄弱,这无疑进一步制约了公用经费的使用实效。本次研究对县域地区的公用经费统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完善意见。
近年来虽然县域地区的教育公用经费得到稳定提升,但总体投入量仍然与城镇相比仍显得相对不足。目前我省大部分县财力薄弱,教育经费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加之县域教育机构覆盖面广、教学资源分散、基础薄弱等因素,不断拉大城乡的教学水平差距。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经费投入不足,在这种资金不均衡投入的条件下,使得县域地区的义务教育水平与城镇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要想优化县域义务教育水平,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必须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作为前提。
虽然近年来县域教育公用经费的定额标准不断提高,但当前公用经费普遍实行按生均拨款的制度,这种拨款方式并没有突出对农村学校的投资倾斜,只是把农村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与城市学校拉平。在实际分配时,一般也仅对不足100人的学校、教学点适当照顾,按100人拨付。这样分配资金过于简单,对基础薄弱、硬件较差的乡镇学校更加不公平不合理。另外在工作中,数千人的学校和数百人的学校所需的水电、教学办公用品、师资培训及设备房屋日常维修等各项开支的金额和支出比例,肯定是存在较大差距的。这就会使各校因生源多寡不一,造成经费分配不均,部分学校日常开支不足、部分学校经费结余甚至出现浪费现象。
为保障县乡学校能够得到充分的公用经费开展教育事业,县级政府应当坚决贯彻“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县级义务教育管理制度,通过各种方式提高筹资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将义务教育经费完全纳入到预算保障中。为筹集义教公用经费,县级政府应加大对支出结构的优化调整,严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此外,还可通过多种渠道拓宽教育公用经费的来源渠道,例如可在土地出让金、彩票公益金及财政超收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支持县域教育发展的公用经费,优先投入到义务教育事业中。还可通过捐资助学、校企联办等方式发挥社会力量,改善县级教学条件。
在履行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应以优化管理为基础,实现公用经费的统筹分配与科学管理。县财政部门及教育部门应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对义教经费支出项目按“基本开支”与“项目开支”两大类,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用经费开支范围进行细化分类。基本开支应包括办公用品、教师培训、水电费、文体活动等各类采购及日常的维修、维护费用。项目开支是指学校大额的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等硬件建设及维护,一般金额较大、实施复杂,学校难以筹措资金自行安排。
基本支出可采用分项确定基准定额的方式,以确保教学机构的正常运转作为保障标准,并通过精细化管理对一般性经费支出进行压缩,实现资金结余。项目支出应统筹分配,通过项目立项统一规划,重点改善偏远、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落实绩效评价制度,实现公用经费的合理统筹安排,避免浪费与闲置。
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各级部门及学校应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但县域义教经费的预算管理一直流于形式,预算管理松散,预算约束机制不健全。县域内各中小学应结合新预算法的主旨内容,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预算编制原则,制定出科学的预算编制机制,并对公用经费的开支进一步细化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实施动态监控,强化预算编制的约束力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标准执行,加强预算执行到位率的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落实到下一年度的预算资金安排中。各县也可在工作中逐步探索实行统一的预算软件、预算报表及预算动态监控系统,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项目开支应重点满足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办学能力、促进教师队伍培养、解决区域内重点项目辅助工程配套建设。
教育部门应规范管理,根据学校需要构建、完善项目库,统筹规划每年的建设项目;工程类项目的实施要实行教育主管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充分发挥设计、监理等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对教育项目进行包括项目立项、申报、建设、决算等各阶段的全过程跟踪;对项目所需资金进行专户管理,资金封闭式运行;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绩效。最后要强化竣工阶段的决算评审工作,当项目竣工后,及时由教育、财政、质检等部门借助中介专业机构开展工程质量验收、决算审计,保证工程、资金安全。
将内部审计和财政监督进行有机结合。学校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对学校财务收支、经费使用、物资采购、基本建设、学生人数等基础数据进行全面监督审计,促进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落实。财政应对各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进行定期审核,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全面细致的逐个检测与核对,保障每笔收支的真实合法性。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财务问题,应当及时找出问题原因,找出源头及责任人,责令及时整改。
财政及教育部门应通过预算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学校基本开支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管,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公用经费支出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通过工程类资金的支付监督工程招投标程序及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只有内外有机结合、共同监管,才能确保覆盖面广、资金量大、政策性强的义教公用经费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S].2010.
[2]杨令平,司晓宏.西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调研报告[J].教育研究,2012,(4).
[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S].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