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难点及要点

2015-08-15 00:52徐慧伟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5年24期
关键词:监事会财务人员利益

徐慧伟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0014)

随着公司注册制及IPO再度进行,使得具有上市规模及资格的公司也与日俱增。同时,国家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用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等要求。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进行了不真实的甚至是虚假信息披露,从而达到文过饰非的目的,最终使得公司的投资人(亦即股民)遭受不应有经济损失。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真实性不高,虚假信息泛滥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虚假问题,是信息披露中较为严重的问题,我国证券监管层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注意到此类问题的严重性,并且有针对性的出台了相应政策。然而,其在利益的驱使下,冒着被重罚的危险,仍然披露虚假信息,给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带来很大的风险。分析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的动机可以看出,大致可分为几个方面:一是为了融资或是再融资;二是避免被特殊处理或是被摘牌;三是借助虚假信息的披露操纵股价。现以万福生科造假案为背景,具体分析上市公司利用虚假财务信息进行融资的案例。万福生科的“绩优股”神话始于2008年,依靠做假账,这家本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在上市前三年,虚增销售收入累计4.6亿元;上市后的2011年和2012年上半年,依然恶性不改,再度虚增收入2.8亿和1.65亿元。以此在创业板市场圈得4.2亿元的巨额融资款。随着其华丽肥皂泡被戳破,曾经的资本“蓝筹”在上市前后的4年半间,剔除“水分”后的真实数字竟然是亏损94万元。从此案例可以看出,该上市公司本就以会计造假起家,最终通过一系列的造假包装、披露虚假信息使其能够上市“圈钱”,达到其融资目的,已经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的信息真实性是极为重要的。

(二)信息披露缺乏实效性

目前国内一些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的情况来看,各类公司信息的披露大都存在较为严重的滞后性。目前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及时性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不利的会计信息延迟披露,个别上市公司对应予以确认的赔款等预计负债延迟披露,虚增利润、虚减负债,对涉及的未决诉讼、仲裁等信息延迟披露甚至不披露,以避免影响当期的财务状况。现以ST科龙(000921)为例对上市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存在误导进行阐释。海信科龙于2006年12月25日收到佛山市顺德区技术创新及改造补贴和奖励资金7000万元,该笔收入对公司2006年经营业绩扭亏构成实质影响。公司对此重大事项没有及时履行公告义务,直到2007年3月方才披露。从该案例可以看出,该上市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未能及时公告已经即成事实的信息,使得本应是能扭亏的2006年,由于对补贴收入不进行及时的披露,从而使该公司股价受到较大的起浮,来满足少数股票投资机构的利益。

二、信息披露出现的问题难点及要点

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笔者觉得出现问题的难点及要点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上市公司本身;另一个是上市公司所处的外部监管环境,解决了其中之一,信息披露过程中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一)上市公司内部环境

1.公司大股东方面问题

上市公司大股东于其所占持股比例最高,在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方面都具有绝对的话语权。然而,这种绝对的权利往往使得大股东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可以不受限制对信息加以利用而“趋利避害”,从而操纵公司各类重要信息的发布。

2.公司财务人员方面问题

上市公司所发布的信息,大多数与财务方面有关。少数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由于受雇于上市公司,因此在会计信息的处理方面必定会听命于公司的要求,即使一些会计处理有悖于国家的会计法规,也只能听之任之。另外,有些财务人员的由于业务素质及职业操守的问题,造就了上市公司虚假信息的形成。

3.公司监事会职能弱化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监事会职能弱化已经成为大多数公司的通病。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没有独立资格,公正立场缺失;义务不明确、责权不分;公司监事成员的水平参差不齐等。由于监事会职能弱化,起不到公司经营方面应有的作用,是形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一个诱因。

(二)上市公司外部监管环境

1.信息披露问题处罚较轻

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有误,就应该按照规定受到相应的惩罚。然而,就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来看,处罚的力度都相对较轻,不足于触及上市公司及其主要经营者的内心深处,正所谓“犯罪成本”过低,使得虚假信息发布者在相关利益的有恃无恐的造假。

2.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及参与度不足

注册会计师,一般都是定期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虽然,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公认较高,但是定期审计也属于会计监督中的事后监督,很难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对发现违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造成一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现及时性方面的问题

三、信息披露中所出现难点及要点的应对策略

(一)改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环境问题

1.改革“大股东”问题

要发挥上市多元持股制的特点,用调整持股结构分散大股东的股权,从根本上削弱大股东对公司发布问题信息的权利,要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控股股东的行为。

2.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作为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应该具备正直的品质及良好的职业操守。不能因为是受雇于上市公司,便听命其摆布,从而成为问题信息的帮凶,财务人员应该知道,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要受到国家法律惩罚的。财务人员要敢于对有悖于国家相关的财税法规、政策的行为说不。

3.充分发挥公司监事会作用

要赋予公司监事会更大的监督权,使其做到“责、权、利”相对应。并且,监事会成员应该具备过硬的思想素质,要懂经营、会管理,要具备良好的财务知识,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监督作用,将上市公司的问题信息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管环境

1.加大对发布问题信息的处罚力度

上市公司在利益的驱使下,发布一些问题信息。法律上就应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要对有问题的上市公司施以重罚,要打在其痛处,要让造假者“倾家荡产”。只有这样,才可以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使得其他的上市公司不敢“越雷池半步”从而改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环境。

2.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参与度

注册会计师不应该拘泥于定期审计,能否借鉴内部审计中的持续性审计,从而形成对上市公司审计的一种惯例。另外,建议证券监管部门聘用、指定一些具备一定资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较为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期或是不定期的审计、监督,以便在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使得虚假信息无处遁形。

四、结语

上市公司在相关利益的驱使下,在信息披露出现相关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要解决其问题的难点及要点应从上市公司内部环境及外部监管环境两方面抓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信息披露过程所出现的相关问题,从而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1]崔译文.论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D].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2]陈卓雷.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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