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总量红线,在“控”上下功夫。一是建立机构编制管控机制。出台了濮阳市县(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调整机构编制事项事前沟通和事后备案办法,要求县(区)机构编制事宜研究前与市编办沟通,研究后报市备案。二是科学确定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标准。行政机构编制总量按照省下达的数额掌握,事业机构编制在省确定的总量内,通过分解职能、跟班作业、评估工作日志、同行业类比等综合评估方法,确定了市直各事业单位编制总量。三是规范用编程序,严控人员增量。在市直层面,出台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明确编内进人、年度控制、论证评估、优化结构、顺向流动和公开选招等六项进人管理原则,确立机构编制部门在市直进人管理上的牵头地位,明确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在进人管理上的协作制约关系,堵塞管理漏洞。
借助改革东风,在“减”上做文章。一是按比例统一核减编制。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以市直党政群机关现有行政编制为基数,统一按3%的比例核减,共收回57名行政编制。二是按职能整合情况核减编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每精减2 项审批项目核减1 名编制的办法,收回5 名行政编制;对改革整合部门,适量核减重复部门领导职数及职能相近科室,共收回40 名行政编制。三是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核减机构编制。通过撤销职能转移、消失单位,整合职能弱化单位,改制经营类和中介性质事业单位,共减少事业单位35 个,收回476 名事业编制。四是探索日常核减办法。通过日常跟踪检查评估,对任务不饱满或空编较多且长期闲置的事业单位,在保证其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收回部分空余编制;加强专项核查,对单位“吃空饷”所占编制一律收回。
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在“调”上出新招。一是推行机构编制评估制度,为“调”打好基础。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濮阳市出台了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解决了调无依据和调不调、调多少的问题。去年以来,濮阳市对多个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了动态调整。最近又完成了濮阳市市直25 家事业单位的评估,提出了评估意见,建立了评估档案,充分利用评估档案及结果,对其进行统一调剂。二是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以濮阳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办法,解决了在总量范围内,机构编制和人员如何调的问题;注重动态调整的方法,按照单位内部——系统内部——跨系统同专业——跨层级同系统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