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强
(铁道警察学院 政治理论教研部,河南 郑州 450053)
公安院校是我国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高素质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在新入警的人民警察中,与地方院校毕业生相比,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之后明显具有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扎实、环境适应性强、角色转换快等特点。公安院校毕业生较强的警察意识恰恰体现了公安院校的办学特色。随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公安院校必须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加强学生警察意识的培养。
警察在社会中扮演着管理社会治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角色,警察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表现的主要是警察作为一种特殊职业所要求的自我观念。结合我国公安工作的具体实践,根据人民警察的职责要求和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公安院校学生的警察意识培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近观我国公安院校办学史,忠诚教育始终是公安特色教育中的重中之重,它以独特的内容,发挥着巨大的价值作用。忠诚意识就是人民警察职业的政治性在警察自身头脑中的反映[1]94。人民警察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在政治方面要对自己有极其明确和严格的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时刻恪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法律事实和法律现象的观点、看法的总称,因此可以说警察的法律意识就是法律现象在警察个人头脑的反映。公安机关作为我国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各类刑事案件,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可见,对于人民警察的法律意识,用普通民众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紧紧停留在简单的知法、守法的层面是远远不够的,人民警察相对普通民众有着更高更严的职业规范。《人民警察法》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只有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警察才能全力以赴地维护法律的尊严。
警察职业的约束性在警察头脑中的反映就是纪律意识。《人民警察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这是警察纪律意识的基本内涵。纪律是要求人们遵守的已经确定的秩序,是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为规范,树立纪律意识的目的是将人民警察外在的行为规范转化为内在的义务感与纪律性[2]184。强化纪律意识,注重纪律养成,是公安院校学生培养和预备警官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公安院校应通过教育管理,让学生不断进行“内化”和“自塑”,在思想上构筑坚固防线。
责任意识,就是必须知道职责是什么,并且要自觉、认真、不打折扣地履行职责,把肩负的责任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的心理特征。有责任意识,再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没有责任意识,很小的问题也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必须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为己任,公安院校学生是否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关系到我国公安事业的发展与成败。
奉献意识是警务工作职业化的显著特点在警察头脑中的反映[3]49。警务工作显著的职业特点是风险高、压力大,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处处充满危险,且警务工作长期处于高负荷状态,因此,人民警察要有不求回报、全身心付出的奉献精神和奉献意识。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急剧转型期,多元价值观激烈碰撞,大学生的价值观也日趋多元化,公安院校学生也不例外。一些公安院校学生学习的功利性较强,突出表现为重智育、轻德育,重专业、轻基础,重书本、轻实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时时处处伴随着学生的学习、生活,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学生的价值取向。虽然实行的是警务化管理模式,但公安院校不是与世隔绝的象牙塔,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以及警察行业中的不正之风通过各种渠道影响了学生的思想,给公安院校学生的警察意识培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目前,一些公安院校对警察意识培养内容与方法的认识不够全面和深刻,把警察意识培养过于简单地等同于警务化管理,有的比照军事化方法进行管理,还有的甚至误认为警务化管理等同于军事化管理。一些公安院校把警察意识培养的方法仅仅限制在内务管理、队列训练、警容风纪等狭小范围,没有清晰认识到这些只是培养警察意识的形式和方法。这些学校没有认识到警察意识是一种观念,而警务化管理只是一种管理手段,警务化管理的目的是培养警察意识,它和军事化管理的目的、要求等有着极大的区别,二者不能直接等同。警察意识的内涵层次多、范围广,警察意识的培养方法和手段也应是多元化、多渠道的[4]46。
目前,公安院校培养学生警察意识的重要途径就是实施警务化管理,警务化管理的基础是严整的警容风纪和严格的纪律作风[5]。警务化管理的主要内容不外乎队列训练,规章制度、纪律规定学习,日常的早晚点名、出操和内务卫生,体能、技能训练,等等。学生刚进入大学时还好,时间一长难免对警务化管理下的生活产生厌恶,单调、生硬的管理方法只是让学生学会了服从,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思想问题。警务化管理重管理、轻教育、约束多,管理过程中学生被看作管理对象,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常被忽视,对学生深层次思想和个性发展需要的把握和引导也没有引起管理者的足够重视。警务化管理过程中的情感障碍,直接影响了学生警察意识的正确建立。
俄国哲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就应当是什么人。可见,教师的道德品质和学术素养,可以产生强大的力量,直接影响教书育人的效果。公安院校里广义的教师队伍有两类,一是传授知识的教师,二是学管干部。近年来,大多院校都十分重视学生公安技能的培养,但忽视了教师是教育的关键,没有把教师培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尤其在师德师风培养上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此外,公安院校教师的警察身份迄今仍存争议,这也导致部分教师在思想上弱化了自己的警察意识。一些教师自身的警察意识淡薄,何谈在警察意识培养中发挥示范作用。
目前,大部分公安院校对教师的公安基层业务实践重视不够,公共课教师大多数没有基层实践经历,专业课教师基层实践也存在时间短、目的不明确、实践感觉不深刻等问题。另外,近年来公安院校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引进了不少高学历人才,但这些教师大部分毕业于普通院校,没有公安工作经历。无论教师讲授的是公安专业课还是公共课,他们的授课对象都是预备警官——未来的人民警察,教师缺乏基层实践经验,必定影响教书育人的效果。
加强公安院校学生的主体性道德教育,首要的就是要把忠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的全过程,注重养成教育,同时通过“三个转变”(从中学生到大学生、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从普通青年到预备警官)、“三律”(法律、纪律、自律)、“三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三风”(学风、校风、作风)、“三根桩子”(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人民警察奉献精神)等系列教育活动,促使学生不断强化警察意识,恪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作为公安院校政治思想教育主渠道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担任着培养公安院校学生警察意识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公安院校政治思想理论课教学虽然取得不少成果,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要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就要把它同人文素质课衔接起来,力促二者有机结合。课程设计方面,要以人民公安精神的传承为重心,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人文素质课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养成警察职业精神。教学方法方面,认知式教学的效果已不明显,宜采用角色代入与体验教学法。角色代入与体验教学法是整合了传统的认知模式和新型体验教学模式的教学新方法,包括岗位角色代入体验法、社会角色代入体验法等[6]95。
孔子曾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师的言行举动都是学生学习的楷模。公安院校的教师具有人民教师和人民警察双重身份,其业务知识、言谈举止、精神风貌都会对学生的警察意识产生影响。因此,公安院校要重视师德培养,应通过建立健全师德制度和相应的监督机制,形成师德建设的良好环境。公安院校还要对任课教师和学管干部的职责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岗位的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并引入竞争机制。尤其是对与学生朝夕相处的学管干部,还要采取措施激励其深入研究警察意识的形成规律和强化措施,让他们与学生一起进步。
警务实践影响警察意识的形成,警察意识又对警务工作具有能动作用。警务实践工作是警察意识的产生源泉和发展动力,同时又是警察意识的目的和检验警察意识的标准[7]98。火热的警务工作一线可以锻炼和提升警察意识,离开警务工作,警察意识的提升就成了无源之水。因此,公安院校要加强教师和学生业务实践的力度,力争教师每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公安业务实践,学生利用寒暑假实习、见习警务工作每年不少于两个月。
公安院校是人民警察的摇篮,它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必须对学生实行特色鲜明的警务化管理。不可否认,警务化管理有助于锤炼公安院校学生令行禁止的纪律作风,有利于警察意识的养成,但是,警务化管理的机械性和非人性化容易使学生产生排斥心理,致使警务化的作用和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构建“人性化”警务化管理模式是强化学生警察意识培养的理性选择。公安院校学管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服务也是管理,管理也是教育”的观念,把德育教育引入警务化管理过程中,将警务化管理与教学相互结合、促进,使警务化管理和警察意识培养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8]16。
公安院校的特色是注重学生警务技能训练和警察意识的养成,这决定了公安院校毕业生在人民警察招录中占有很大优势,但仍有大量毕业生被拒之门外。我国现行入警机制存在的不合理因素造成了公安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偏低,会导致公安院校生源减少,质量降低,难免会影响毕业生的警察意识。我国应改革现行的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机制,建立人民警察资格制度和“入学即入警”的预备警官制度,并参照军事院校的招录模式,按需招生,择优录用,根据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下的国家公安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培养合格公安专业人才。
[1] 王光森.警察院校大学生警察意识培养论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8).
[2] 王首敏.论公安院校学生警察意识的培养[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2).
[3] 王兴发.论增强警察意识[J].公安研究,2004(8).
[4] 张福成.论公安院校学生警察意识教育与培养[J].公安教育,2010(3).
[5] 谢虹.公安院校学生警察意识培养研究[D].西南大学,2011.
[6] 王光森.警察院校大学生警察意识培养论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8).
[7] 胡宇南.浅论公安院校学生警察意识的培养[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8(4).
[8] 林华瑜.公安院校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J].公安教育,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