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上海 200433)
近日读到一文,题为“被承包的‘信仰’”[1]。文中提及眼下市场经济文化已渗透到了宗教信仰领域。不少以往神圣的寺庙,早已被招标并由中标者承包,这已在一些旅游景区司空见惯。出资人与寺庙管理者、政府职能部门或村委会签订合同后,前者拥有规定期限内的寺庙管理经营权,向后者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再通过游客购买香火等收入赚取利润。国家虽有明令禁止由私人承包寺庙的政策,但在这里则成了一纸空文。于是出现“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种种乱象[2]。人们不禁要问:当神圣的寺庙被承包出去了,人们的信仰也不就成了买卖?
由此想到在日常生活中不绝于耳的浮躁一词。浮躁往往与虚假、冲动、狂躁等同义。当个别人在某种社会场景中表现出冲动或非理性的社会行为时,往往被人们指责为浮躁。当人群中就某一社会事件有所抱怨乃至抗争时,也往往用“浮躁”一言以蔽之。于是浮躁这一概念就显得相当模糊。它可以泛指一种不稳重的心态、不踏实的作风、不谨慎的行为、不理智的举动等等。
“浮躁”通常用来表述个人的情绪激动使人不能自已,于是体现在个人层面,做出一些过激的、非正常的行为。而当某一群体具有类似的表现时,则可以定义为“群体浮躁”;而如果某种非理性心态或行为在社会上有蔓延的趋势,或影响到更为广大民众的话,乃至整个社会患有这种浮躁症时,则可称为“社会浮躁”。
贾平凹在《浮躁》一书中描述了文革结束后的商州地区民众的一种心态。当时改革开放的政策已经基本确定,可是人心惶惶,唯恐政策有变,于是就有浮躁情绪的产生,以及表现在行动中的过激。小说的视角虽然小,但反映了改革开放的年代各种机遇闪现,在带来希望的同时,也萌动了人们的浮躁心态,进而表现出亢奋与躁动。小说通过刻画主人公的生活经历,却从一个侧面展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及其广大民众的社会心态及其生活场景。可见,社会浮躁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由于经济社会文化的变化使得社会成员的心态发生变化,并基于众多个体的缺乏理性的行为而形成的。
概括地讲,社会浮躁的基本特征是:(1)舆论导向性:特定的舆论和政策导向而形成的;(2)易感染性:社会生活中存在某种社会刺激物并以约定俗成的符号在人群中产生互动影响;(3)群体非理性:大范围的群体采取非理性行为进而表现出某种亢奋状态。以下几种现象从某一侧面反映了社会浮躁的基本特征。现象一:学历文凭风。由于政策规定各级岗位都要文凭,于是出现学历文凭大跃进;甚至个别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购买假文凭。现象二:盲目追高风。地方政府为追求GDP的提高而主张大干快上,于是“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出现。现象三:高校排名风。高校为追求成为“国际一流大学”而鼓励争课题,做大做强,导致大学教授忽视教学,不安心于踏踏实实做学问,而是到处抢课题捞钱,甚至出现学术造假。现象四:打折回扣风。商家为追求丰厚利润,标价离谱,促成讨价还价,打折还原,形成货假价虚现象。现象五:名片官位风。任何专业职称似乎总与官阶挂勾,官本位甚至在教育界和科技界盛行,凡是某种职称总要相对应的行政级别,“局级待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豁然见于名片上。既然成风即成气候,也意味着社会上相当人群受到此风气的影响。因此,“浮躁之风”往往与“社会浮躁”同日而语。
“社会浮躁”与“浮躁社会”不同。“社会浮躁”指的是相当范围的社会群体成员所表现的某种亢奋状态和非理性的心态和行为;而“浮躁社会”则是指在社会体制之下、由制度推动的非理性安排,并在整个社会层面形成盲动,进而促成全体社会成员的狂热。回顾历史,我们经历了不同时期的社会阶段,并伴随着不同表现形式和内容的“社会浮躁”与“浮躁社会”的过程,也许可以给我们一定程度的反思。
中国社会的最近百年历史折射出社会浮躁之风的兴衰沉降。从“五四”时期到“民国时期”“大跃进时期”“文革时期”到改革开放的“转型时期”的某些案例可以认识社会浮躁的原由及其表现形式,但限于篇幅,本文只能挂一漏万。
“五四”时期,国门洞开,好比暗屋里突然射进一束光线,人们猛然发现外面的世界好精彩。显然西方的民主、科学、个人主义等正是“五四”所竖立的光辉旗帜。1918年《新青年》对“灵学”的批判,就是科学同反科学论战在“五四”时期的第一个回合[3]。如果说,灵学会是中国一班封建文人演出的一场闹剧,其社会影响有限,那么此后由大批欧美留学生唱主角的科学和人生观的论战,所产生的社会后果则显而易见。
“五四”时期形成的激进的反传统思潮,其中最主要的口号是“打倒孔家店”。这也正是当时“五四”新文化运动喊出的振耳欲聋的战斗口号。它标志着“五四”时期的青年一代用一种全新的现代眼光审视、反思中国传统文化。它是对数千年来树立起来的民众心目中的“上帝”(即孔夫子)进行空前的猛烈抨击。显然也反映了对先秦百家争鸣时期颇为类似的“礼崩乐坏”时代传统的价值观念、道德信仰、人生态度、文化品格的前所未有的质疑。毫无疑问,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社会运动。
“打倒孔家店”的口号流行开来后,也立刻带动了人们对“五四”的符号性理解,在对传统怀有偏激情绪的人看来,“打倒孔家店”是新文化运动的革命之彻底性的集中反映;而在对传统文化有深刻认同的人看来,“打倒孔家店”则是全面否定传统的历史虚无主义的罪证。这样一来,“五四”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动摇了社会根基[3]。因此,在正面肯定“五四”这一历史的同时,可以看到它的某种盲目性和非理性的一面,这也正是一种社会浮躁的表现。
可以想见,中国封建社会长期以来的中央集权的政治、文化专制主义,严重阻碍了中华民族的振兴,造成了中国经济、文化、科学的严重落后。而正是在西方文化的猛烈冲击下,中西文化的尖锐冲突中,使得当时的中国开始寻找出路。也正是在走向现代化的艰难启动时,应运而生的那种思想以及文化危机呼唤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无疑对当时的中国社会是有正面意义的。当然,“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激进主义对传统思想、文化的批判中,不能说没有某些过激或偏颇的方面。激进主义就其本义是要求对现存制度进行根本的变革。因此,大多主张革命、崇尚突变,往往以一种焦燥的情绪来对待社会变革。这批人往往有较强的民族主义与理想主义激情,故往往能成为民众运动的斗士。从拯救民族危机,到急于求成,导致中国青年知识分子在行为上有“病急乱投医”之举,也容易使他们在思想方法上走向极端化。
“民国时期”在中国近代历史上表现为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阶段,即所谓“移风易俗”。因此,在民众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层面,既积淀着周秦以来的传统,也夹杂着晚清以后由海外吹入的西方习俗风尚,这是中国从未有的中与西、新与旧的交错、碰撞以至融合的剧变时期。
“民国时期”浮躁之风在知识分子中的表现也是一种激进主义。其特征是态度偏激、思想狂热、喜趋极端倾向等。这在新文化运动的领袖陈独秀身上可以略见一斑。“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格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4]陈独秀的这种不容他人之匡正的方式,这种正义在手、真理在握的专断,可谓是一种浮躁之举。
民国时期,在中国大地上还曾掀起了一场规模大、时间长、波及面广的乡村建设运动。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达到高潮时,乡村建设运动已在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江苏、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等19个省几十个县和成千个乡村展开。不少忧国忧民、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知识分子,抱着“振兴农业”“拯救农村”的强烈愿望,纷纷走出“象牙塔”,离开大城市,放弃城市优厚待遇和舒适生活,深入农村,甚至携家带口,来到贫困的农村安家落户进行乡村改革和乡村建设实验。这体现了青年知识分子开始脚踏实地的气质风范。这些人中,有曾留学国外的博士,有国内大学的校长、教授。他们来到农村,推行乡村建设运动,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被誉之为“博士下乡”。虽然不乏有大搞运动、虚张声势的形式主义之嫌,然而却具有极强的社会主导意义和正功能。但应该说,不管他们来自什么阶级、阶层;不管他们来自官方或民间,他们的大多数人都是抱着振兴中华、重建农村的爱国之心参加乡村建设运动的,都是想要以自己的乡村建设实验来谋求一条改变中国农村贫穷落后面貌的途径,这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但不少乡村建设团体或因经费拮据,难以为继;或因遭到地方实力派的破坏,无法立足;或虎头蛇尾,开始轰轰烈烈,不久则销声匿迹;或性质转向,干起与乡村建设关系不大的事来[4]。当时的社会浮躁之风由此可见一斑。
“大跃进”是浮躁之风之集大成时期。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期,中国人民经受了三年“自然灾害”之困苦。然而后人总结造成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就人祸而言,除了当时苏联背信弃义,撕合同、撤专家之外,不外乎社会浮躁之祸,即所谓“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风)之害。
当时国家领导人大讲破除迷信,要敢想、敢说、敢干,甚至提倡“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于是头脑发热,火上加油,最终使广大人民群众遭殃。可以说,“大跃进”时期不是简单的“社会浮躁”所能概括了的,当时的社会实际上已经转变为“浮躁社会”。它已经是由体制所推动,并且形成了从上到下进行政治鼓动的社会过程,这也正是由于当时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极“左”路线运动的结果,因此它是“左”倾冒进的产物。由于硬要完成那些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必然导致瞎指挥盛行,浮夸风泛滥,广大群众生活遇到了严重的困难[5]。
事实上,“大跃进”的参与者是广大群众。显然,广大人民群众当时普遍存在的浮躁的社会心态,对运动的发生和持续开展以致高潮迭起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推波助澜作用。人民群众当中存在急于求成的社会心理、忽视客观规律的“左”倾心理、缺乏独立思考的从众心理、盲目而泛滥的崇拜心理等助长了社会浮躁的产生以至爆发。这些社会心理普遍而广泛的存在,对当时的“大跃进”运动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影响[6]。比如,由于当时中央迫切希望改善国家状况,于是民众中就有人为了迎合中央的意图而虚报假报。比如把几块田里长好的水稻全部临时移到一块田,并虚报其密集程度。上面派人来看,果然如此。因为这迎合了当时的风气,所以检查人员往往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大跃进”刚开始,还不至于如此夸张。只是后来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又互相攀比,慢慢就把数据“造”出来了。当时中央笃信“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指导思想,很多明智的领导人也不敢逆势而行。可见,当时的“社会浮躁”已完全转向“浮躁社会”,并且得到了制度上的保证和推动,国家和民族深陷危机。
“文革”在试图打破一种制度性的浮躁社会体制的同时,又创造了另一种社会浮躁,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文革”时期,人民群众根据自身共同的政治倾向、需要或利益而集结在一起形成了群众组织,而这些群众组织从其产生直至消亡自始至终制约着“文革”的发展过程。“文革”是个纷乱特殊的时代,人们的团体意识特别浓厚和持久,人们纷纷结派或依附于某个组织,由此而一度发展到誓不两立的群众斗群众的地步。由于群众组织的对立衍生了“派性”,“文革”时期派性弥漫于整个社会,渗透到党内以及各社会团体,甚至也渗透进家庭。
“文革”中最耀眼的群众组织是红卫兵。初期的红卫兵组织是由一群激情满怀的青少年自发地集结起来的,未经行政系统认可。红卫兵组织就其性质而言,最初在中学里出现时只是非正式的自由团体。但是,从1966年“八·一八”大会上红卫兵组织得到毛泽东鼓励和支持后,红卫兵组织成为正式的革命团体。红卫兵演变成大中学校学生参加的正规组织。红卫兵组织在全国蜂起,于是浮躁之风盛行[7]。
在那个时代,如果你走进新华书店,迎面向你“微笑”的一定是成片的毛主席著作。为了美观,也为了掩饰贫乏,有的书店在布置柜台时,有意利用毛主席著作的各种版本或同一版本封面颜色不同摆出各种图案来,尽管如此,仍不能掩饰一片荒凉。
“文革”时期,为了搞运动和宣传毛主席思想或最高指示,不仅工厂停工,学校停课,农村的集体经济也面临着崩溃的边缘,很多地方口粮不足,甚至连留下来的种子都吃了。就是这样,单位领导也还要倡导“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在基层各单位,名目繁多的工作队纷至沓来,号称“要左手牵着走资派的鼻子,右手拿着无产阶级专政的鞭子,非把他们赶到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去不可”。“文革”时期的浮躁之风,危害之大,罄竹难书。与“大跃进”时期相比,显然有过之而无不及。
社会转型是社会结构转换、经济体制转轨、各种利益调整分化的过程。于是社会浮躁无不与利益格局调整和重新分化相关,而不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与此有关。社会转型以来,随着经济体制、人事制度、住房、医疗保险及教育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社会成员所独立担负的责任也越来越多。社会改革的未确定性以及社会成员面临风险的难以预测促成了个体的社会焦虑。而众多个体焦虑的聚集则逐渐形成社会群体的浮躁之心态并由此相互影响和强化。部分高焦虑者可能产生轻度躁狂行为,以轻率或急躁的态度和行为方式看事处世,社会浮躁由此产生。
在“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下的人是“理性经济人”,利益的调整必然导致人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体系的明显转变。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已经打破平均主义分配体制,强调效率优先,这就使贫富差距成为必然,利益的调整分化又产生了社会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大量的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以及企业改制后利益分配的不公不均而产生了大量的社会弱势群体。新旧秩序的相互作用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在一定范围内失控和矛盾冲突,并且不同程度地波及影响到社会成员并引发浮躁心态。这必然会增加因社会矛盾和冲突而激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此类群体性事件往往带有激烈的对抗性甚至具有破坏性,因此它必然对正常的现实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8]。
“转型时期”之初,经济空前繁荣,然而法规却跟不上,政治上贪赃枉法者有之,经济上开皮包公司的人有之,官商勾结更不用说了,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提及的《浮躁》一书的出版。小说主人公金狗面对所发生的很多事,胸怀大志而不得发展,对人事不尽了解,于是做事多少显得浮躁。不仅金狗是浮躁的,这个年代也是浮躁的。因此,小说表达了作者对于“转型时期”民众中普遍存在的社会浮躁这一精神状态的揭露和批判。表明“转型时期”社会在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方面出现了多元化倾向,各种社会矛盾叠加凸显,多种利益诉求碰撞冲突,导致认知和判断上的偏差乃至扭曲,反映在各领域人群中普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焦虑以及由此带来的浮躁心态。
总而言之,社会浮躁在中国并非一日之患,一旦气候条件成熟,浮躁之风则必然肆虐。综观最近百年历史,社会浮躁之风呈现出三大走势,即由天入地:从五四时期的科学、民主的哲学讨论到转型时期的行为规范的失调;由士到民:浮躁之风从知识界吹向普通老百姓;由心及物:从辩论文化精神到追求物质利益,越来越平民化。可见社会浮躁无所不在,无处不有。社会浮躁形成之共性,体现在文化因素上“报喜不报忧”“好大喜功”;社会因素上“相互感染”“群体效应”;体制因素上“官本位”“对上负责”;政策因素上“末班车心态”“担心政策有变”等。
然而,社会浮躁现象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社会转型的一个表象。百年历史回顾告诉我们,任何一个阶段的社会变迁,往往伴随着某种程度的社会浮躁。根据世界发展进程的规律,我国在社会发展序列谱上当前恰恰对应着“非稳定状态”的频发阶段[9],而这一阶段往往对应着人口、资源、环境、效率、公平等社会矛盾的瓶颈时期,往往是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社会伦理需要调整重建的时期。可见,社会浮躁的产生不仅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和历史原因,还有其普遍的客观规律。
社会浮躁是一种社会虚热症,即高于社会常态“体温”的亢奋状态,它通常是个人或群体对于所处社会环境的一种自愿的或非自愿的反应。其社会病因是由于各种社会要素,包括社会体制、经济状况、历史文化、社会心态等对个人或群体共同作用的结果。显然它是一种社会性因素造成的社会疾病,而这种社会疾病或社会病态可能妨碍社会机能的正常运作。
社会病理学观点是美国早期社会学者对社会问题思考后作出的概括和比喻,它是基于与有机体的类比,并关注于由于社会疾病或病态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对社会浮躁的深层分析,可以从社会心态、社会生态、社会异化等三个方面展开。
社会心态是社会成员对外界社会环境一贯的、稳定的心理准备状态或一定的行为倾向。它是反映特定状态中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要求并对社会人群有广泛影响的思想趋势或倾向,它所反映的是特定社会中人们的心理状态。
社会浮躁之产生往往与社会心态方面的一些倾向有关。比如经济生活中的心理失衡、政治生活中的心理无助、文化生活中的心理空虚、社会生活中的心理焦虑等都必然带来社会群体心态上的变化,进而导致浮躁、冲动、不耐烦、不安、轻佻、易变、注意力不集中等。而在行动上则表现为未经理性思考的、不负责任的行为,不受期望的、未计划的、不受控制的、暴怒的举动等。
法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著名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一书中指出:从社会心理学看,每个个体均有社会集群倾向(即团体归属感)。尤其在社会动荡时期更为迫切,有的人为了寻求力量支持,寻求社会承认,有的人则是寻求心理上的安全感,在某种程度上缓解或摆脱恐惧、孤独、被歧视甚至被迫害,具有更强烈的集群心理。人多势众的原则似乎成了唯一的历史原则。心理的需求转化成组织行为,个人只有结合成组织,希望在组织中以求得保护和发展[10]9。可见趋群意识和归属感在社会心态形成中的作用。
趋群意识和结群行为在青年人群体中表现得最为强烈。“文革”时期的红卫兵组织成为当时有亿万群众广泛参与的群众集合体便是一例。一旦有了群体,行为依附和社会遵从则使得个体在社会潮流的趋使下,在知觉、判断、信仰及行为上自觉不自觉地跟随别人的思想行动的反应形式,于是浮躁得以产生。可见“文革”时期群众组织的产生、发展以至膨胀与当时群众的浮躁心态是密切相关的。“文革”得以发动并且全国动乱达到空前规模,群众组织起着非常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
当今时代由于社会变革而引起的人群中的社会心态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拜金主义、消费主义、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等盛行和泛滥,人们在物质丰富的条件下也确实得到了短暂的感官愉悦和满足。但与此同时,信仰缺失、心灵空虚与麻木却接踵而来。为了追求物质利益以至于不在市场经济中落伍,导致伦理道德的沉沦和生存意义的丧失似乎也难以避免。由社会心态危机导致的信仰崩溃、金钱至上、道德沦丧等,都已经严重危及到社会的正常运行。于是浮躁淹没理性,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甚嚣尘上,人类的良知亦受到谴责。
社会浮躁也是一种社会生态现象,即在一定的社会文化和社会体制的环境中社会成员相互影响而滋生的社会现象。因此,这里讲的社会生态不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或生物圈的关系,而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来强调人与所处人群、所处社会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并对人们的社会行为产生重大影响。
“生态学”一词是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1866年提出的。海克尔在其动物学著作中定义生态学是:研究动物与其有机及无机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特别是动物与其它生物之间的有益和有害关系[11]。社会生态学告诉我们,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与其生存的社会要素之间具有某种有益或有害的关系,这些社会要素包括社会群体、社会文化、社会体制等,并且他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情形。好比社会风气(无论是有益的还是有害的)会影响社会成员;而要改变某种社会风气,不仅需要各种社会要素的相互配合,同样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
社会生态如何作用于个人或群体可以从以下例子得到启发。在社会生活中,不顾个人承受能力的婚宴送礼,由于朋友和熟人所构成的“高人情生态”的压力,而硬着头皮送厚礼。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因加工过期肉、以次充好被曝光的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被查封。人们不难发现之所以这家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胆敢如此触犯法律,甚至据说是上层授意如此去做,显然与缺乏法律监督的文化环境和制度体系的“弱法制生态”有关,从而使得生存于这一环境中的外资公司做出如此毫无企业道德的行为。在行政管理中,对上级的政策、法令不是坚决贯彻执行,而是绕圈子应付了事,这就是现在老百姓中流行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虚行政生态”。在教育培训中,公务员的普法教育考试走过场,从来就不真正花时间去学法,有的试卷只是自己抄一遍,有的甚至连抄都是别人代替的,而所谓的“教官”则熟视无睹。社会生态与特定文化和体制相关,农村和城市由于文化背景及体制结构不同,社会生态的表现形式也不同。与城市的“陌生人生态”相比,农村的“熟人生态”可能更不利于法制的推行。像这样由于社会生态问题所引出的事例,可以说是不胜枚举。毫无疑问,社会浮躁与社会生态的不良有着直接的关系,而社会生态则是由社会群体、社会文化、社会体制等社会要素构成的。因此,要改良社会生态,必须从这些社会要素着手。
社会浮躁更是一种社会生活中的异化现象。“异化”一词古已有之,其含义一般是指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事物,却慢慢地作为人的对立物,成为不利于人自身发展的东西。“社会异化”则是指在外界力量的强势压迫之下,行动者在违背自己本意的情况下做出异己的、非自愿、毫无自主感和价值感的行动。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资本主义时代人类社会的生活完全被商品化了,人们生产出商品,而人自己也变成了商品。商品以市场法则运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人也像商品一样丧失了自己的主体性,人与人的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替代[12]。透过社会浮躁的种种表象,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所讲的“异化”现象无时无刻不伴随着、左右着人们,这无疑是浮躁心态的出现和形成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同时也成了这种浮躁现象的结果。
比如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把其象征意义而非它的实用价值作为首要因素考虑,于是非理性消费出现。那些浮躁症患者的汽车消费,不是从出行的便利考虑,而是以心理满足作为消费的出发点,过度地追求汽车的品位、理念等象征意义。消费者看重的不是汽车的使用价值,而是汽车的“符号价值”。把“符号价值”作为评价汽车价值的更高尺度。这不仅使得那些所谓时尚的豪华高档汽车受到青睐,无形中推高了它们的价格,并且大大超出了其使用价值[13]。而众多人们的这种浮躁非理性消费,则造成停车位价格上升、堵车、城市空气污染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于是人们不是在“消费”汽车,而是被汽车所困。
社会异化不仅表现在“消费异化”方面,还可以从“管理异化”“教育异化”“科研异化”等方面反映出来。绩效考核本来是提高工作效率、奖励勤奋的手段,然而,异化的结果,则适得其反。管理的对象变成了仅仅为了填充统计报表的数字载体。文凭作为晋升的依据也是一例。为了获得晋升,买文凭、混文凭、假文凭到处出现。甚至某些领导为了获得预期的晋升机会,通过合法或非法的手段获得一纸文凭。于是异化的结果是文凭成了目的,人并未因为文凭而获得知识。人成了文凭的奴隶。科学研究中的量化考核和管理所产生的导向偏差,也导致了一些科研项目的“大干快上”,缺乏严谨踏实的品质追求和对科学研究精神的尊重,使得人们在科研上更关注数字和指标,往往忽视质量和内容。于是科研中尽管发表的论文数量多,但首创作品少,真正在国际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更少。除了快马加鞭的“催产”方式打乱了科研规律之外,社会评价体系官僚化倾向也阻碍了科学精神的坚守与发扬。
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刻变革和调整,利益主体和价值取向的多样化日益凸现,人们的思想活动呈现多变性和反复性,由此构成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为社会异化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相应的管理体系、思维模式跟进或超前。而我们很多决策者只管GDP的增加,而忽视了前沿性和长远性,导致急功近利,使经济发展缺乏后劲,于是社会异化显现,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暴露出来。
事实上,任何社会在其迅速地变迁过程中都会面临社会浮躁的问题。浮躁并非中国的专利。当今中国社会的浮躁,同样曾困扰过西方社会。当年美国在20世纪初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文化迅速变迁的时候也是如此。社会价值观陷入了阵发性的“精神错乱”,几乎每一个社会问题都会引发激烈的争论,每一个群体都在强烈地表达自己的特殊利益诉求。二战结束后,美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价值体系完成了从生产到消费的变迁。当时的美国社会的浮躁,是由于物质生活的提高导致大众深层意识和社会价值观转变而产生的,进而形成缺乏冷静判断、盲从的一种社会心态。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为繁荣金融而推波助澜并因此种下恶果也正是社会浮躁的体现。政府管制的不充分、企业高层的过度财富激励、失控的利益冲突等多种因素互为因果地造就了上世纪90年代的经济繁荣和世纪年的衰退[14]。因此,从社会学角度分析,可以概括地说社会浮躁的起因是利益驱动,社会浮躁的根基是人的本能,社会浮躁的推手是不良体制,社会浮躁的结果是社会失序。社会浮躁的产生和蔓延往往会导致阶段性的经济或社会危机。
针对这样的社会事实,唯一的办法就是在体制范围内作适当的制度调整以及进行价值重建。而任何一个国家进行制度调整和价值重建,最根本的是取决于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的理念,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核心是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自我创建[15]。社会浮躁伴随着中国近代史,要明确为什么会产生、在什么条件下会产生、其产生的社会后果如何等。这样的话,在今后的工作中,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浮躁之风。只有把中国的事情做好,将中华文化发扬光大,才能使中国真正成为令世界尊重的文明国家。总之,一个国家只有在制度体制上和价值体系上的崛起,才能算真正的崛起。
社会浮躁的承载主体主要是社会成员中的青年人群,那是由于青年阶段特定的“社会年龄”所致。人的“社会年龄”是基于其生理、心理年龄基础上的个人对于社会的看法、态度以及参与社会情况为表征的一种年龄标志。笔者在20世纪90年代出版的《观念代差——转型社会的背景》一书中,对于人群的“社会年龄”有如下的界定[16]26-30:(1)童年时期:客体性和安稳性较强。其具体表现在:独立思想尚未形成,处在探索周围环境,对外界的人和事都有所兴趣,但要求给以指点;希望被人们所承认,被动接受规范的阶段,不善自制。作为客体而依赖成人为其基本特征。(2)青年时期:客体性和创新性较强。表现为:自我意识开始萌芽,有强烈的革新愿望,要求独立自主,但对周围的人和事把握不准。处在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时期,追求理想化的目标,创造力旺盛,但易于受环境左右,仍具有被动的客体性特征。但在青年后期,主体性较为突出。(3)中年时期:主体性和创新性较强。精力旺盛,经验丰富,富有创造性,善于自制。目标清楚,理想现实,对自身价值持肯定的态度。在社会角色上“挑大梁”“唱主角”。基本确立主体意识,能自觉把握自己,且善于提出革新方案,负重且有责任感。(4)老年时期:主体性和安稳性较强。表现为:灵活性差,社交范围缩小,孤独,清静。主体意识较强,讲求稳妥,倾向于因循守旧,安身立命,保守既得利益。
根据“社会年龄”的假设来判断,浮躁在青年时期相对比较突出,这是由于青年时期具有较强的创新性而缺乏主体性所致。因此,浮躁症通常被认为是年轻人的“专利”。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看到许多年轻人都是这样,急功近利,风风火火,沉不下心来。老年人由于其主体性和安稳性较强,往往耐得住性子,从容对待各种事件。中年时期则介于两者之间,因此展现出因人而异的情况。浮躁,总的来说表现为不成熟,但正因为不成熟所以才有发展,有希望和未来。浮躁,也可以说是对必然没有认识,是人的一种不自由的表现。国外的文献资料对浮躁的描述包括“鼓舞人心的浮躁:终身学习”(Inspirational Impetuous:Lifelong Learning)[17]“年轻人与冲动,但牢牢管控”(Young and Impetuous,But Firmly in Control)[18]等往往把它与青年时期的特征联系起来,也就是说浮躁往往是与年轻相伴的,也是时代的必然产物。
社会浮躁的隐性表现主要是一种非理性心态或冲动,面对急剧变化的社会,在情绪上表现出一种急躁心态,急功近利;在与他人的攀比之中,更显出一种焦虑不安的心情;病急乱投医,无头苍蝇乱飞,都是隐性浮躁的表现。而其显性表现则是一种对社会的冲击,盲动冒险,由情绪取代理智,使得行动具有盲目性和破坏性;行动之前缺乏思考,只要能达到目的违法乱纪的事情都会去做。我国近年来在维稳方面的高投入,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显性社会浮躁给社会带来的不利。
显性浮躁与维稳息息相关。“维稳”是一项有着中国特色、被提升到治国安邦层面、带有极强政治色彩的重要工作。在现行的维稳工作格局中,核心的工作任务是调适和管控各种社会利益纷争,平息各种社会不满情绪,有效维护社会政治秩序。一句话,即安抚民众的社会浮躁。为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地方政府一般会采用“胡萝卜加大棒”的办法:一是“花钱买平安”,“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来解决”;二是不惜动用包括警力等在内的暴力工具,强行将群众的上访和合法的利益诉求压制下去。中国式维稳模式使中国社会日益陷入一种“维稳的怪圈”,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浮躁、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数量非但没减,反而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19]。
就隐性社会浮躁而言,浮躁是一种情绪,一种并不可取的生活态度。人浮躁了,会终日处在又忙又烦的应急状态中,脾气会暴躁,神经会紧绷,当然对健康不利。企业浮躁了,领导的战略判断力会缺失,员工的目标执行力会打折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会恶化,对企业生存发展不利。社会浮躁则会产生种种危害,造假案、抄袭门、腐败案等到处泛滥;经济失调,社会失序,公信力和整体形象遭遇“雪崩”。因此,无论从哪个层面而言,浮躁之风都必须遏制。
回顾百年历史可以看到,任何阶段的社会变革往往都与一定程度上的社会浮躁相关。也就是说,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社会发展需要某种积极的甚至狂热的情绪来推动。从这个角度而言,浮躁心态在特定阶段、特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正功能。国外文献资料并未全盘否定浮躁,除了刚才提到的把浮躁与年轻联系在一起之外,还有“浮躁的无辜”(impetuous innocent)这样的文章。
就像人体的免疫系统类似,体温的升高也许是机体处于某种状态下的自然反应,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对人的机体有积极意义。同样,社会浮躁也可能有着类似的效果,某些浮躁现象的产生促使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和监督并重新建立制度规范;青年人的浮躁在某种情况下也推进了某项任务的完成或促成了改革。近几年来,常常会有这样的现象,大凡西方大师们来中国访问,所到之处都会看到日新月异的巨变,于是都会赞赏中国经济发展之快速,但往往同时会提出防止经济过热的警告。可见,这些大师也在赞同经济虚热的同时,往往提醒防止过热;称赞中国政府在转轨期间的政策把握得好,但是同时注意不能过度。
从这一角度来讲,某种条件下的适度、可控、有范围、个别群体(如青年人)的“浮躁”也许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可以接受的。同时,在经济和社会快速变化的今天,在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和高压力下,需要在社会上提倡知足常乐,慢生活,好享受,避免过度追求GDP,以及各种指标的导向。引导民众建立良好的国民精神,树立敬畏之心,创造国泰民安,从而使得“信仰”不再被承包,才是避免“浮躁社会”出现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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