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引秀 郭粉绒
(1.渭南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陕西·渭南714099;2.西安外国语大学 英文学院,陕西·西安710128)
由于历史、地理、制度、习俗等方面的差异,我国各少数民族文化在兼具共性的同时,也呈现独具特色的本民族特点。各民族之间“和而不同”,共同构筑了祖国大家庭。近年来,随着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的对外输出逐渐受到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对外输出,翻译是重要手段之一。然而,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不仅内容丰富,且形态各异,各有不同的特点。这些都给译者带来了不少的困惑和挑战。就内容而言,少数民族文化包括这些民族的衣食住行、哲学、文学、宗教、艺术、风俗、服饰、建筑、医药等方面;就形式而言,少数民族文化更是多种多样,不一而足。有学者总结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的主要特征,包括形态多样化、分布立体性、环境适应性、传承神秘性、认同全民性。[1]翻译这些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不仅能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增强中华文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而且能促进世界文化的沟通和交流,对增强国家软实力、增强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在发展动力具有积极作用。
文化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英国学者巴斯奈特(Susan Bassnett)认为,翻译作为一种文化交流活动,包括文化内部与文化之间的交流。[2]因此,翻译不是一种“纯语言”的行为,更涉及语言所处的文化系统。在巴斯奈特与勒夫菲尔(Andre Lefevere)合编的《翻译、历史与文化》一书中,两人更正式提出了“翻译的文化转向”这一命题,提出从文化的角度研究翻译,重视文化在翻译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化转向的发生,改变了之前把翻译研究置于语言学科或文艺学科之下的局面,开拓了翻译研究的新空间,促进了当代翻译理论、翻译研究的发展。
巴斯奈特的“文化翻译”观,主要见于其所著《翻译研究》一书中。[3]“文化翻译”观的基本内涵包括:1.翻译研究不能停留在语言层面,而应以文化为基本的翻译单位。音素、词素、词语、句子和篇章都先后被当作翻译的基本单位。随着文化学派的兴起,翻译的语言学研究遇到了极大的挑战。2.翻译不是简单的译码—重组过程,更是一种交流的行为,包括文化内部和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语言和文化的关系十分密切,语言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文化的载体。通过语言,人们得以了解各个民族的习俗、思维特点和生活方式,文化深深地扎根于语言之中。巴斯奈特认为,如果把文化比做人的身体,那么语言便是我们人类的心脏。[3]因此,语言与文化密切相关,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意义的文化人”,[4]在了解本民族文化时,也要了解外国文化,知道两者之间的异同。3.翻译不是简单描述原语文本,而是寻求该文本在另一种文化中的功能等值。传统翻译研究将翻译看作静态的语言间的转化,而巴斯奈特认为,翻译是一个动态的转换过程,译者应该以文化为翻译单位,在译入语重现原作的文化功能,从而达到文化功能的等值。巴斯奈特和勒夫菲尔提出,“为达成功能上的一致,译者必须对原文进行大的调整”。也就是说,在两种文化差异较大时,译者被赋予较大的权利,可以根据需要对原文“进行适时的文化整容”,[5]从而达到文化意义上的功能等值。4.由于文化群体有不同的需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翻译的原则和规范可以有所不同。翻译的目的,就是满足不同文化群体的需要。在人类文化发展的长河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往往提出不同的翻译方法或标准,其目的都是满足不同文化群体的需要。例如,汉唐时期佛经翻译的“文质之争”,反映了佛教翻译早、晚期两个时期的不同特点,包括译者的构成、翻译的目的等。
巴斯奈特以文化作为翻译的单位,认为翻译的目的是实现和促进文化交流,翻译的主旨是文化移植和文化交融,译者应使译语和原语在文化功能上等值。这些观点的提出,突破了传统翻译研究强调语言层面对等的桎梏,对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外宣翻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外宣翻译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以下笔者将具体探讨如何将文化翻译观运用到少数民族文化外宣翻译中。
从巴斯奈特提出的“文化翻译”观出发,考察少数民族文化的外宣翻译,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巴斯奈特认为,翻译的基本单位是文化。就其属性而言,翻译不仅是语言上的交际,更是文化上的交流;翻译的目的,就是突破语言上的障碍,促进文化上的交流。翻译的主旨,是不同文化之间的移植和交融。因此,在译介少数民族文化时,我们不能仅追求字面意义的传递,更要传达原文所体现的文化内涵,以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换言之,为了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在跨文化交际活动中,译者应尽可能移植原文特有的文化。在现实生活中,不同民族由于历史发展、经济水平、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在文化方面有较多的不同。如果译者不了解这些文化词语的深层含义,只是按照字面含义去理解和翻译,或按本民族的习惯去理解,要么张冠李戴、弄巧成拙,要么让读者不知所云。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可以采取加注、释义等方法,添加必要的文化信息,帮助译文读者了解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
例如,蒙古族的传统皮靴“蒙古靴”,是蒙古族人民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生活环境而发明的,适合草原牧区环境。这种皮靴,一般靴头尖而上翘,靴身宽大,靴面配有各种贴花、刺绣等花纹图案。其独特的结构,使其适合骑马和草原上行走,且能防寒防沙。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蒙古靴”深受蒙古人民的欢迎。如果译者不了解这些信息,仅按字面翻译为“Mongolian boots”,原文所蕴含的丰富的文化信息将无法传达给译文读者。从文化翻译观出发,可将其译为“Mongolian boots,traditional ornamental knee boots with upturned toes suitable for Mongolian people walking on grassland or riding horses”。这样的译文,可以帮助译文读者了解原文的文化信息,帮助他们了解蒙古民族的生活习惯。
再如,土家族有一种家常菜“合渣”,制作方法比较简单:将黄豆用水泡胀后磨成豆浆,再将豆浆煮开,放入切好的菜丝,然后又煮开,就制成了一锅合渣。由于其制作工艺较之豆腐制作简单得多,土家人又称之“懒豆渣”、“懒豆腐”。在战乱年代,由于粮食短缺,土家人饱受饥饿之苦,许多人食用了合渣才保住了性命。在土家民间歌谣中,就有“辣椒当盐,合渣过年,一条裤子穿它几十年……”的句子,足见当年土家人的辛酸生活。土家人为了提醒自己和后代不忘曾经遭受的磨难,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经常食用这道菜。如果译者不了解这道菜背后的故事,翻译时仅对其进行语言层面的转换,将其音译为“He Zha”或意译为“Tofu with vegetables”,都无法传达原文蕴含的丰富的文化信息。为了突出民族文化,译者可以将其译为“He Zha,made from soybeans and mixed with leaves of vegetables,is a traditional Tujia dish which helps survival of Tujia people from famine during past wartimes”。这样的译文,既可以帮助译文读者了解土家族这道菜的做法,又可以帮助他们了解土家族的历史和文化。
由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在少数民族文化译介过程中,译者必须牢记:翻译不仅包括语言层面的转换,更包括文化的传递。在翻译时,译者必须把原作、译作分别放到两种不同的文化语境下进行考察,才能深刻地认识翻译。[6]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少数民族特有的历史、习俗、信仰等文化信息传递给西方读者,少数民族文化才能真正为外界所知,成为世界多元文化中的组成部分。
巴斯奈特认为,翻译应该达到文化功能的等值。这就是说,译者在翻译过程时,需要在译入语中再现原作的文化功能。在少数民族文化译介活动中,我们不仅以文化为翻译单位,也要考虑译文在译入语文化中的功能。在翻译过程中,译者被赋予较大的权利,可以根据需要对原文进行增减甚至改写,达到文化功能的等值。
例如,我国侗族地区有一种特有的民歌“大歌”,如果译为“Big Song”,只会让读者误以为是“用很大声音唱出来的歌”。实际上,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大歌,是一种独特的民间合唱形式,是一种没有伴奏的合声歌唱形式。侗族人民相信“饭养身,歌养心”,在重大节假日或招待宾客时,侗族人民唱起大歌,歌颂大自然的瑰丽、爱情的甜美等内容,增加节日的气氛。典型的大歌采取集体合唱的形式,一人领唱众人附和,歌声洪亮,气势磅礴。因此,原文中“大”,是宏大的“大”而非大小的“大”。为了体现这种艺术形式的特点,我们可将其意译为“Dong’s Grand Chorus”。这样的译文,能帮助西方读者较好地了解这种民族艺术形式的特点。
再如,我国贵州苗族地区婚俗中有“打花猫”活动。如果译者将其译为“Striking Calico Cats”,西方读者无法理解为什么去打身上有花斑的猫。实际上,“打花猫”活动有其独特的形式和内容。在苗族地区,新娘出嫁前一天,男方家派出一支迎亲队伍,其中有一位与新郎同辈分的年轻人,苗语叫做“帕酋”。迎亲队伍到达后,新娘家拿出好酒好菜招待。酒席正酣时,人们会把涂了黑锅灰的手向“帕酋”脸上抹来,留下黑手印,而“帕酋”既不能生气也不能逃走。“打花猫”有逗趣取乐的因素,增添了喜庆气氛,也与古时传说有关。传说中,古代苗族居住的山上常有老虎豹子伤害老百姓。娶亲的时候,为了防备这些野兽伤害新娘,人们就在迎亲的“帕酋”脸上涂上黑黑的锅灰,用以恐吓虎豹,果然虎豹不敢再伤人了。这个习俗沿袭至今,已成了驱魔辟邪、祈求幸福的象征。了解“打花猫”习俗的内涵后,我们可将其译为“ Coloring Faces on Wedding Banquets for Blessing and Peace”。这样,西方读者就可以了解苗族的这种婚礼习俗的内涵,实现译文与原文文化功能的等值。
随着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译者的文化身份及其主体性问题日益受到重视。所谓译者主体性,指译者在翻译活动中具有的“主观能动性”,[7]即译者出于某种目的而在翻译中采用特定的策略或方法。确立了译者主体性地位,也就推翻了译者在传统译论中的“媒婆”、“译匠”、“文化搬运工”等从属地位,而被赋予独立的主体性。译者的目的、兴趣、知识结构和艺术修养等,都将影响翻译过程。
在少数民族文化译介活动中,译者一方面要理解和尊重原语言文化,同时也要着眼于译入语文化。在处理两者关系时,如果遇到文化信息不平衡的状态,译者需要采取适当的翻译策略,不仅传达出原文的深层内涵,也要帮助译文读者最大化理解原文的主旨意义,从而达到文化功能的等值。译者所采取的翻译策略,往往是动态而非静止的,需要根据语境、读者的需求、翻译的目的等因素来决定。
例如,“对襟衣”是用布纽扣手工做的上装。在清代,多数人都穿对襟衣,当时多将其译为“mandarin coats”。而我国少数民族穿的“对襟衣”,如果沿用这一译法,西方读者误以为民族地区人们还穿清代的衣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我们可将其改译为“button-down jackets”,以示区别。这样的译文,形式上看不忠实原文,但体现了原文的基本内容,且不会引起读者的误解。
巴斯奈特提出的“文化翻译”观,将翻译看作一种文化行为而不仅仅是语言行为,认为翻译的基本单位是文化,翻译应达到文化功能的等值,这些观念突破了语言学派翻译研究的局限,给译学研究带来了新的活力。虽然,不少学者批评文化学派的翻译观,认为其过分强调文化而偏离了翻译研究的本体——语言。但是,巴斯奈特的“文化翻译”观,强调了“翻译与文化的互动”,[8]突出了翻译的跨文化性质及翻译在译入语社会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化通过语言反映出来。译者在翻译少数民族文化时,应根据具体的语境、读者的需求、翻译的目的等因素,灵活采取各种翻译策略和方法,力求使原文和译文达到文化功能上的等值。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译文的可读性,又能体现原文的主旨内涵,真正使少数民族文化走向世界。
[1]张桥贵.少数民族文化的特征与变迁[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3):79-83.
[2]Bassnett,Susan & Lefevere,Andre,ed.Translation,History and Culture[M].London & New York:Pinter Publisher,1990.
[3]Bassnett,Susan. Translation Studies[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
[4]王佐良.翻译:思考与试笔[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
[5]傅勇林.译学研究范式:转向、开拓与创新[J].中国翻译,2001,(5):5-13.
[6]杨仕章.文化翻译刍议[J].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3,(5):18-21.
[7]查明建,田 雨.论译者主体性——从译者文化地位的边缘化谈起[J].中国翻译,2013,(1):19-24.
[8]张 莹.开启文化转向之门——评巴斯奈特《翻译研究》 (第三版)[J].中国比较文学,2006,(4):16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