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网络与传统手工技艺保护——闽南永春漆篮技艺调查

2015-08-15 00:50郭荣茂

宗族网络与传统手工技艺保护

——闽南永春漆篮技艺调查

郭荣茂

[摘要]传统手工技艺保护作为一项正式制度已得到了国家的推行,而宗族网络能够发挥非正式制度的有效功能,执行规范约束能力,降低正式制度的执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促进传统手工技艺的保护。通过对闽南永春漆篮技艺的调查,分析传统手工技艺保护与宗族网络的关系,揭示村庄精英如何利用宗族网络的力量动员相关人士参与传统手工技艺保护,体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关键词]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 传统手工技艺保护; 宗族网络; 永春漆篮

[收稿日期]2014-03-18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

[作者简介]郭荣茂,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讲师;邮编:361021。

一、作为非正式制度的宗族网络

制度是指约束行动的正式或非正式规则,包含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前者体现为正式法律,后者体现为非正式规范,如人际关系网络。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四种情形:一是法理主义(正式制度主导,非正式制度缺失);二是规范主义(正式制度缺失,非正式制度主导);三是一致;四是冲突。关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关系,社会学界有着多种研究,并且存在着不同的关注角度,如North提出非正式制度为正式制度提供合法性基础;Ellickson指出日常的社会交换降低正式法律的执行成本;黄宗智认为清代的非正式调解与正式司法制度重叠交错;彭玉生指出当正式法律与非正式规范一致时,社会网络容纳、降低制度执行成本。这些命题描述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非正式规范与正式组织规则之间的紧密耦合,会带来组织的高效率”[1]38,体现了组织的高效率源于非正式制度降低了正式制度的执行成本。

当前,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民间社会宗族网络主动用符号把国家接纳进来,从而复兴他们的文化传统,并获得了较好发展,而国家把民间文化传统纳入国家事件,使民众通过文化传统参与国家活动,这“有利两者互动和建立更好的‘治理’关系”[2]。从宗族网络的角度探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指出中国农村通过社区自身的努力重建地方文化标志,促使政府和社会的相关人员联结在了一起,也开辟了许多的社会网络研究领域。

传统手工技艺保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内容是近年来国家提出的一项正式制度,且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而宗族网络广泛存在于我国农村社会中,它属于非正式制度的范畴,当今中国的宗族网络具有规范约束力。宗族网络理论继承科尔曼、倪志伟、普特南等人的社会资本理论,他们都主张社会网络密度和群体凝聚力有利规范的约束力,组织集体行动,执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关系将成为本文分析宗族网络与传统手工技艺保护的框架,探讨宗族网络如何执行非正式制度的规范约束力,降低传统手工技艺保护正式制度的执行成本,提高传统手工技艺保护的效率。

现代社会的宗族已不再是传统社会的那种法人组织实体,而是一个集体行动群体,一个拥有丰富社会资本和有利于规范控制的社区。“今天宗族的所有结构特征都带有社会资本的特点:强关系蕴含亲和力和责任;认同又将双边的亲和力和责任扩展为群体忠诚;领导核心的存在和网络密度有助于将这些资源转化为集体行动和规范控制。”[3]在国家推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背景下,特别是为响应当地政府的号召,乡村社会的宗族网络也在采取一些行动,其中闽南地区永春县龙水村的郭姓宗族网络在村庄精英(包括村干部)的带领下正开展永春漆篮的传统手工技艺保护。

二、传统手工技艺保护正式制度的实施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其涉及以下内容:(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无形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礼仪、节日庆典;(4)有关自然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技能。按照联合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划分,我国政府也结合本国特色,将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了本土的界定,并以此确定保护名录,其范围包括:(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2)传统表演艺术;(3)民俗活动、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技能;(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可见,无论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划分,还是我国的界定,传统手工技艺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国家对保护传统手工技艺工作高度重视,将之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制定和实施了多项相关的正式制度。自2003年以来,为推动中国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建立,我国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开启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设立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2004年8月,我国正式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国家的“文化遗产日”。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举国上下全面展开,各地也相继启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2009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中也强调要加强福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从2011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到,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在社会的有力配合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在稳步、有效地进行着。在国务院近年来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扩展项目名录)中,全国共有包括传统手工技艺在内的一千三百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

国家重视传统手工技艺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除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现代化的冲击和破坏需要加强保护外,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民族的传统文化与遗产正在成为一种人文资源,被用来建构全球一体化语境中民族政治和民族文化的主体意识,同时也被活用成当地文化和经济的新的建构方式,不仅重新模塑了当地文化,同时也成了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4]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政府越来越注意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如今人类社会正面临着新的大转型,国与国之间较量的主要对象是文化,“知识经济”“非物质经济”“文化产业”等成为当今人们经常能听到的名词。在此次转型过程中,“社会的基本矛盾关系就不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是人与人的关系。”[5]53面对这次以文化为主的全球社会大转型,中国若想把握转型的文化自主权,获得转型的自主能力,在多元文化的世界里找到自己的坐标,就必须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意识。21世纪最重要的是文化,“因为这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无论是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包括信息与服务业,无不与文化含量有关,即使是商品,如果没有文化含量其价值也会大打折扣,因为品牌就是文化,打造品牌也是文化。”[6]158因此,作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推行,保护传统手工技艺也被列入一项重要的正式制度当中,同时这项正式制度的实施也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换言之,为了更好地保护传统手工技艺,需要民间的非正式制度予以配合,以提高正式制度执行的效率,降低它的执行成本。

三、宗族网络与闽南永春漆篮技艺保护

永春漆篮是福建特色民间传统竹漆手工艺品,主要用于民间的敬神、祭祖、结婚、走亲访友、工艺品收藏等日常生活中,在闽南城乡、台湾以及东南亚等地区有较大的市场。永春漆篮手工业主要分布在福建省泉州市的市区、永春县、晋江市、石狮市,其中永春县的仙夹镇龙水村是漆篮的根源地。永春漆篮至今已有500年的历史,它的生产集竹艺和漆艺于一身。永春漆篮的制作共分竹编、油灰和漆画三大工序,每大工序再分为十多道小工序,总共需要三十几道工序才能将一个完整的漆篮制作完成,时间长达一个多月。漆篮的生产首先展现竹艺的特点,工匠们先将竹子加工制成长短宽窄各不相同的篾片和篾丝,接着将篾片与篾丝交叉编织,最后制成篮胚。其次展现漆艺的特点,工匠们接着在篮胚上抹上桐油灰,裱上网布,再盖上生漆,后面又陆续在篮子的提柄、盖子和周身上用上好的多种颜色漆料绘饰各种花草、人物或朱红图案,至此一个完整的漆篮形成。

目前永春漆篮已被列入泉州市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目,当地正在积极为永春漆篮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明正德年间(1506—1522)龙水村郭姓第六代族人发明了最早的永春漆篮。据《永春县志》记载,“清乾隆年间(1736—1795),龙水郭孝养、郭荣保等人开始出外编制漆篮。”此为关于龙水村人将永春漆篮当作外出谋生手段的最早记录。县志又记载:“1801年,漆篮开始远销南洋各埠。”另据县志和族谱记载,“清朝咸丰年间(1851—1861),仙乡第十三代郭姓族人郭孝养开始外出制作漆篮,漆篮从此走出偏僻的仙乡,其中郭姓族人郭永盛、郭振裕、郭英玉等20多户人家100多人到永春县城、安溪县城、晋江县城、泉州等地开店铺生产经营。”此为关于永春漆篮设铺行销的最早记录。18、19世纪时期,许多闽南人到台湾和南洋,并带去了漆篮,由此使用漆篮的习俗被传播到那里。民国初年,郭仁金牵头与同村人在永春合伙开办振盛漆篮铺。20世纪20年代末郭彩和创办漆篮史上第一个股份公司“泉州振美源漆篮公司”,同时在厦门开办振益漆篮公司。1938年,由于日本入侵,国内的市场因战争而萧条,漆篮公司被迫关门,但公司历时十年良好运作也培养了一批技艺特别精湛的漆篮师傅。1954年,郭姓族人漆篮艺人自发组织了“龙水漆篮生产互助小组”,开始新一轮漆篮创业,为1958年“永春县工艺美术厂”成立打下坚持的基础。1968年漆篮工艺厂搬迁回到龙水村,成立“仙夹公社竹器厂”。1978年,永春工艺厂恢复,漆篮师傅再度进城,发挥余热,又教习了一批青年学徒。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永春漆篮工艺厂逐渐衰落和倒闭,龙水村的许多郭姓漆篮艺人开始出来独立搞漆篮的生产与销售,分别在永春县城和周边县市开设家庭作坊。2006年,龙水村成立“永春县龙水漆篮工艺有限公司”,从此漆篮生产呈现公司生产和家庭生产并存的局面。

通过永春漆篮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它长期以地域性商品的面目生产和销售,是龙水村郭姓族人的祖传手工技艺,技艺的传承形式随着时代的变化在不同的生产组织内部进行。永春漆篮手工技艺的传承一直以来基本上是在族姓内部进行,在传承人的选择上只针对儿子和媳妇,不传给女儿,因为担心由于女儿的出嫁而使技艺外流。后面随着青年传承人的不断减少,2010年龙水村成立了永春漆篮龙水传习所,开始招收和培养漆篮传统手工技艺的接班人,不管是郭姓还是外姓族人,只要愿意学习和继承漆篮传统手工技艺,都可以来传习所免费学习,成为永春漆篮技艺的传承者。

如今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龙水村从事漆篮手工艺劳动的人数在不断的减少,这项传统手工技艺也就面临着失传的危险。最近村民做了一项统计,得出的结果是现有漆篮从业者130人,如以工种分,则竹编者82人,油灰者33人,漆画者15人;如以性别分,则男性70人,女性60人。从年龄看,漆篮的主要从业者的年龄在40岁以上,其中有不少处在高年龄阶段,40岁以下的漆篮从业者只剩下6人,而这6人只会竹编而不会油灰漆画,30岁以下的漆篮从业者,数量为零。这就是说,在漆篮的生产基地龙水村,40岁以下的村民,已经无法携手生产一个完整的漆篮出来。

为了保护这项祖传技艺,现在村里面的一些精英们包括村干部正在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促进永春漆篮技艺的传承与保护,其中就包括宗族网络的力量。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项内容,永春漆篮传统手工技艺保护的核心问题就是传承,而按照传统,传承应当在宗族网络中进行,尤其是在家庭或家族中传承。家庭传承或家族传承指只在有宗族血缘关系的人们当中进行传承,而且只传儿子、儿媳不传女儿,一般不外传。虽然目前为保护技艺有开放招收宗族外学徒,但目前闽南永春漆篮技艺传承主要还是沿用家庭传承的方式,至今已经传承了很多代。考虑到家庭传承如今所遇到的在传承效果上的实际问题,村里面的精英决定采取行动,动员宗族网络的力量,以更好地传承和保护闽南永春漆篮技艺。对于漆篮传统手工技艺的保护,村里的一些精英首先做的是动员宗族内的成员来一起参与这项事业,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合股集资在村里创办漆篮工艺有限公司,因为村里的人普遍认为,只有通过有规模有组织的生产方式,才能够使漆篮的生产效益提高,进而吸引更多的手艺人才进来。

(一)对漆篮家庭生产者的动员

在2006年漆篮工艺有限公司创办之前,龙水村的漆篮生产采用家庭作坊式经营,如要吸引这些人合股参与漆篮工艺有限公司的投资,必须保证他们的收益大于合股之前。如何将村民们吸引过来集资,这里面就涉及了信任问题,而大家都属于同一宗族网络,因此村里面的精英自然能够在这里得到较好的信任,其他村民不用担心被欺骗。刚开始村里和村外的家庭漆篮手工技艺师傅对是否参与到合股当中来充满了困惑,他们无法确定这样的投资是否会带来较好的收益,也担心合股以后漆篮的较大收益会落到个别人手中,因此也有不少针对创办漆篮公司的反对者和争议者。这时候宗族网络开始发挥规范控制的力量,在2005年村里面的几位德高望重的宗族人员出来帮助做动员工作,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向村民们介绍成立漆篮工艺有限公司的目的和意义,并挨家挨户与村民们做交流,他们依据年长的经验向村民们分析了眼下漆篮产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强调了成立漆篮工艺有限公司对于发展乡村经济和传承本村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承诺村民们合股以后将会获得比之前较高的收入。经过宗族长老晓之以理和动之以情的动员,漆篮家庭生产者打消了此前的思想顾虑,由于这些前辈们有较大的威信,村民们基本上愿意听从他们的安排,同时他们也越来越感觉到有这个使命去传承祖先技艺,维护宗族的荣耀。

(二)对村里青年人的动员

现在村里的青年人大多对闽南漆篮传统手工技艺不感兴趣,所以从事漆篮生产工作的青年人数量相当少,而漆篮传统手工技艺的传承和保护离不开他们这一代人,漆篮公司创立后也需要他们当中有人到那里务工,因此如何说服他们来参与这项事业就显得非常重要。村里很多青年人外出打工主要目的是为了赚更多的钱,假如从事漆篮生产能够带来比他们外出打工更高的收入,他们会考虑回来学习和从事这项传统手工技艺。在漆篮工艺公司成立前后,村里的一些精英多次通过入户走访或打电话向本村青年人尤其是外出务工的青年人做思想动员工作,尤其是利用春节期间青年人返乡在家时间长的机会。一方面他们告诉村里青年人从事漆篮生产将会比外出打工获得更好的收益,同时适当提高漆篮生产的工资收入,还让他们明白在家从事漆篮生产工作比外出打工具有一些生活的便利优势,这些是利用宗族网络关系来获取他们的信任;另一方面他们也向村里青年人传播了这样的观念,即具有500年历史的漆篮传统手工技艺是整个宗族的荣耀,作为子孙后代有责任和义务去传承和保护。经过具有同宗关系尤其是有较近亲戚关系的村里精英的多次动员,尽管刚开始大部分的青年人还是无动于衷,但由于宗族规范的影响,迫于情感和伦理上的压力,也权衡外出打工和在家务工的利弊,到后面村里的青年人在对漆篮手工技艺的传承态度上有了一定的转变,他们当中有些人开始表态愿意尝试学习这门祖传技艺,并付出了行动。

(三)对漆篮文化研究者的动员

在传统手工技艺保护过程中,宗族网络中除漆篮手艺人参与外,漆篮文化研究者也在参与。2005年以来,为促进漆篮传统手工技艺更好地得到认识和传承,宗族网络的精英人物不断动员村里村外有文化水平的同宗族文化研究工作者,他们有很多是知识分子。由于文化程度较高,能够明确认识到传统文化保护的现实意义,加上同宗的血缘关系,他们迅速予以响应。他们受到宗族规范的影响和动员后,纷纷有保护本土文化传统的使命感,表示愿意开展研究并拿起笔杆利用文字记录家乡漆篮手工行业的特点、情况与历史变迁,之后他们果断地行动起来,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论文撰写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公开发表了一系列的成果。原福建文联作家、龙水村人郭碧良女士撰写了《龙水漆篮传》(永春漆篮也被称为龙水漆篮),这本著作的出版使人们能够较好地认识漆篮的历史文化,能够认识到漆篮技艺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激发了广大村民传承与保护闽南永春漆篮技艺的热情。他们通过文化研究的形式使龙水村民尤其是年轻的一代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本土文化,进而去保护自己的本土文化。漆篮传统手工技艺研究成果的出版使很多漆篮手工艺人及其亲人对自己和祖先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有更好的认同,有的村民甚至感叹自己处在这一行业好多年,却对于漆篮传统技艺的那段历史并不太了解,很多内容还是从那些漆篮研究文本中得知的。而对于研究者来说,他们都是漆篮宗族网络中的一员,虽然他们不敢说关于漆篮传统手工技艺文化的研究能够对永春漆篮传统手工技艺的传承与保护有多大的贡献,但他们也受到宗族网络的影响和动员,对闽南永春漆篮技艺所作的观察、记录与研究也可以视作在参与漆篮传统手工技艺的保护。因为从建构论的角度看,研究者本身也在参与事物的建构,他们的研究也会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一定的推动作用,这就需要研究者具有学术反身性,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准确判断它的发展方向,从而促进其更好地发展。

随着漆篮手工技艺保护的不断开展,宗族网络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漆篮的销量得到了提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受到了利润的刺激开始学习漆篮技艺。同时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漆篮产品开始在国内有较多的市场。此时国内消费者开始不满足于永春漆篮现有手工艺品的简单样式,对它的造型、用途和艺术风格等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反映了人们对漆篮手工艺品的多样化需求,轻便美观便是其中之一。在闽南永春漆篮技艺保护的背景下,村里的精英动员宗族网络中的漆篮手工艺人开始对这种新需求做出迅速反应,果断采取措施加强产品的创新,其中“吊篮”就是最具有代表性的漆篮创新产品,获得了较好的销量和评价。事实上,闽南永春漆篮技艺已经被当地的宗族网络建构为一种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而且成为一种人文资源,这种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以及发展方式的创新,如今正在作为传统手工技艺传承与保护的重要途径。

四、结论与讨论

总的来说,在国家推行正式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背景下,民间的宗族网络也采取行动保护传统手工技艺,迎合了国家的制度要求。宗族网络这种非正式制度发挥了它的规范约束能力包括信任机制,能够有效地动员宗族网络中的成员来参与闽南永春漆篮技艺保护,客观上促进了传统手工技艺保护正式制度的实施,并且有效地降低了这种制度的执行成本,实现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宗族网络属于社会网络或社会资本的范畴,Coleman和Woolcock等人把社会资本界定为社会网络和有效规范,按照这个说法,宗族网络是一种有效的规范,通过宗族网络的规范力,成员们能够很好地被动员起来。如果没有宗族网络的存在,那么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可能会难以施行,假如执行不力,那么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一纸空文。正式制度若要得到较好地执行,需要底下有一套良好的执行机制,而宗族网络这种非正式制度刚好能够发挥这种执行机制,且它在这里是有效的。同时我们必须明白,将社会资本界定为有效规范容易混淆规范与执行机制。宗族网络同样有正功能和负功能,这取决于它所支持的文化规范。宗族网络支持保护宗族的文化传统,这与国家所推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不谋而合,因而这一制度在该地区便能得到有效执行,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效率,促进了闽南永春漆篮传统手工技艺的传承与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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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少杰.后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6]方李莉.遗产:实践与经验.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8

Kinship Networks and Traditional Handicraft Protection

——The Survey on the Yongchun Painting Basket Handicraft in South Fujian Province

Guo Rongmao

AbstractAs a formal institution, the traditional handicraft protection has been carried out by the nation. Kinship networks can play the effective roles of the informal institution, execute the capacity of criterion restriction, reduce the executing cost of the formal institution, enhanc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and promote the traditional handicraft protection. 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survey of Yongchun painting basket handicraft industry in south Fujian Province. It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raditional handicraft protection and the kinship networks, reveals how the village elites use the power of kinship networks to mobilize the relative people to participate the traditional handicraft protection, and shows the amalgamation between formal institution and informal institution.

Key wordsFormal institution; Informal institution; Traditional handicraft protection; Kinship networks; Yongchun painting basket

(责任编辑:陈世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