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2015-08-15 00:45王俊朋青州市交通运输局山东青州262500
当代经济 2015年36期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进项税额

○王俊朋(青州市交通运输局 山东 青州 262500)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王俊朋
(青州市交通运输局山东青州262500)

2012年1月1日在上海首先推行的“营改增”试点,带来了我国结构性减税的一次重大改革。交通运输业作为首批纳入试点范围的行业,其税负的变化以及税制改革对该行业的影响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本文从“营改增”在交通运输业试点的背景、积极影响以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分析了“营改增”这一税改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一、“营改增”的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各项政策规章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目前我国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2013年8月全国推进“营改增”试点之前,我国的大部分地区都存在着两大税种,分别是营业税和增值税。不同的是,营业税主要是针对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来征收的,而增值税是针对销售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征收的税。这项改革的背景是,在两税并存的情况下,存在部分行业的重复征税问题,使得相应的行业税负过重,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有较严重的影响。因为营业税中不存在税款抵扣的问题,所以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更愿意自行生产而不愿意外购,这不利于社会分工的实现。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与行业分工的细化,我国政府提出了结构性减税这一伟大设想,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营改增”这一具体税制改革政策。

二、“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积极影响

1、促进社会化大分工的实现

一直以来,增值税都被看作是最具有税收中性这一特征的税种,尤其是它对于企业的投资经营决策几乎不会起到干预作用。因为增值税是实行的抵扣制度,只要在增值税这个抵扣链条之内的企业,都可以通过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方式来计算企业的应缴增值税。这样,企业都没有动力去涉足更多的行业,而能够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发挥比较优势的作用。相对而言,营业税则不能起到促进精细化生产经营的作用。在“营改增”之前,即使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企业也没有办法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比如一个运输企业的车辆修理支出,即使获得了修理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营业税的税额,因此,这个运输企业更愿意自己建立一个修理车间,自行修理本企业的车辆,这样该企业已经兼具了提供运输服务与修理服务的职能,而并非专营运输,这就不利于企业提供更精细化的服务。

2、减轻交通运输业企业的税负

之前交通运输企业营业税的征收又是按照营业额的3%进行缴纳,在“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业的税率变为了11%,从表面上看,对于该行业的税率是提高了。但由于这些企业可以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额,因而其实际税负是有可能降低了的,这需要分情况讨论。当交通运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且下游是消费者时,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是降低了的。例如,A市的M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假设每个月的平均营业额为100万,平均每个月的燃油支出和修理费用约30万元,该公司每个月能从加油站和汽车修理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记录的税额为5.1万元,若在“营改增”之前,该公司每个月需要缴纳的营业税额为100×3%+5.1=8.1万元;在“营改增”之后,因此M公司每个月需缴纳增值税为100÷(1+3%)×3%=2.91万元。从这个计算上能明显看出,在“营改增”之后M公司的实际税负降低了。

3、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的是资源的过度消耗,虽然中国经济倡导从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进行转变,但资源仍在不断消耗,越加稀少。营业税不利于分工,就容易将资源分配到很多个部门,而大部分非专业的部门资源利用率通常是比较低的。在进行“营改增”之后,企业的分工细化,这样经济效益会得到提高,资源利用率也会更高,专业化的企业也更有动力进行自主研发。在分工细化的市场中,资源会被应用到更有需要的方面,这就达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交通运输企业可能不会再专设一个修理部门,来进行企业设备的维修,而更愿意让专业的维修公司来进行此项活动。

营业税增值税交通运输业

三、“营改增”亟待解决的问题

虽然“营改增”有很多积极的影响,但其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下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营改增”后部分企业税负加重

通过上文的分析,已知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且其下游为消费者时,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是降低了的。如果交通运输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其下游企业也是一般纳税人时,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却是上升了的。例如作为一般纳税人的X运输公司为同为一般纳税人的下游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假设下游公司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其运输收入为600万元,燃油支出及修理费用约70万元,能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营改增”之前,X公司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600×3%+70×17%=29.9万元,其下游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为1000×17%-600×7%=1281万元;在“营改增”之后,X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600×17%-70×17%= 90.1万元,其下游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为1000×17%-600× 17%=68万元。从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营改增”前后X公司的税负有较大的上升,而下游企业的税负却下降了。因此,“营改增”并不是完全对试点行业有利的,其受益对象可能是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下游企业。

2、不利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长期发展

相对而言,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企业,无论是在“营改增”之前,还是“营改增”之后都适用的是3%的税率,但不同之处在于,用于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是含税价,而用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不含税价。由此可知,“营改增”之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是降低了的。但从长期来看,小规模纳税人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其下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通常会要求取得专用发票,这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合作发展。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可能陷入困境。从此处看来,之前作为营业税纳税人时,交通运输企业并不存在开具专用发票的考虑,在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之后,不仅要考虑自身税负的问题,还需要考虑企业的未来发展情况。

3、抵扣链条不完整,难以取得专用发票

一些不正规的企业不具有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因此运输企业可能没有办法对每一项支出都取得专用发票来进项抵扣。虽然“营改增”使得交通运输业能够有增值税抵扣的资格,但是交通运输业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通常来自于燃油支出和修理支出,而针对这些支出,一般的加油站不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因而运输企业实际能够抵扣的金额并不多。同时税务局规定了具有开票资格的加油站每个月的开票限额,在限额以内,其更多的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了大客户或者长期客户,作为运输中临时停车加油的长途运输车辆并不一定就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于修理费用,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通常愿意去一些小型修理厂进行修理,这些修理厂也不具有开具专用发票的资格,尤其针对长途运输的车辆来看,在运输途中发生需要修理的情况,更容易就地修理,这也使得企业更难获得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结论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化大分工也在不断推进。国家的每一项税制改革都有利有弊。自从2013年上海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到现在2013年8月全国推行“营改增”试点,“营改增”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使得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更加完整与规范,虽然从短期来看,某些企业的税负上升了,但长远来看,增值税税收中性的特点对于国家的结构转型、行业分工以及资源配置都是有良好作用的。而对于解决试点企业税法上升的问题,具体对策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一是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看,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行金税工程,在可能的情况下,保证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二是从交通运输业企业的角度来看,试点企业应从自身做起,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尽量从一般纳税人处获取产品或劳务,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可以保证其发生的支出中的进项税额得以抵扣,同时也有利于提供产品或劳务的企业的竞争与发展。

[1]黄燕燕: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2013 (31).

[2]段乙瑞、张路:浅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J].时代金融,2013(6).

[3]高文博: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J].中国金融,2013(22).

[4]王董聪、徐潇鹤、文福生:“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税负及业绩的影响[J].税务研究,2014(5).

[5]王善平: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6]高文全: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5.

[7]胡芸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我国交通运输业影响研究——以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为例[D].青岛理工大学,2014.

(责任编辑: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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