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同时有针对性地对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央行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此次定向降准并结合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松紧适度,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完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对部分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加强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同时,综合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等多种工具组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市场利率适当下行,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总体看,随着各项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充裕,社会融资结构有所改善,各类市场利率均有所下行,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正处在新旧产业和发展动能转换的接续关键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防风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需要继续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通过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并着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同时,我国物价水平仍在低位运行,实际利率高于历史平均水平,也为运用存款准备金和利率工具提供了有利条件。鉴此,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再次定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同时结合下调金融机构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以更好地平衡好总量稳定与结构优化的关系,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并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问:此次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定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内容:一是对2015年初考核中“三农”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前,已对“三农”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并累计对小微企业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
二是对2015年初考核中“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前,已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这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只要在2015年初考核中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均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三是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增强大型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融通功能,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纾解国有企业资金和成本压力,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问:此次为何没有在定向降准的同时普降准备金率?
答:4月末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后,银行体系备付金水平一度达到历史高位,预计6月末银行体系超额备付金水平仍将保持在3万亿元左右。同时,货币市场隔夜利率最低时降至接近1%的历史低位。近期受新股发行冻结巨量资金影响,银行间市场利率与最低点相比有所上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上较为充裕,并不需要普遍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来提供流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一直以来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领域。本届政府一贯重视定向调控,着力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5年要继续实施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此次定向降准的目的正是为了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的能力,强化正向激励作用,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利于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