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欠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与历史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东汉是中国古代继秦朝和西汉之后的又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颇多政策形制反映了这一时代的特征,在这里以奏议为例,主要按君主在位的不同时期着重分析东汉奏议的特征。以下将东汉的奏议分为四个阶段加以论述。
东汉光武帝时期。东汉初年,经济凋敝,百废待兴,农民起义不断,社会上的大小割据势力仍然存在。刘秀建立东汉王朝以后,不仅进行军事上的统一,而且对于政治、经济、文化作了一系列的调整,社会比较安定,以此迎来了中国封建王朝的又一次盛世“光武中兴”。这一时期群臣的奏议也主要围绕着如何消灭割据势力,安邦治国而展开。对于如何消灭割据势力,据《后汉书·伏湛传》记载,光武帝欲往渔阳征彭宠,湛上疏谏曰:“而陛下舍近务远,弃易求难,四方疑怪,百姓怨惧,诚臣之所惑也。复愿远览文王重兵博谋,近思征伐前后之宜,顾问有司,使极愚诚,才其所长,择之圣虑,以中土为忧念”[1]。这则奏议言辞真切,语言朴实,以实际情况分析了这场征伐的利与弊。此后光武帝采纳了伏湛的建议,竟不亲征。此外,东汉初年,中原混乱,少数民族不断入居塞内,与中原王朝的矛盾尖锐。《后汉书·马援传》记载:“朝臣以金城破羌之西,远多寇,议欲弃之。援上言,破羌以西城多完牢,易可依固;其田土肥壤,灌溉流通。如令羌在湟中,则为害不休,不可弃也”[2]。由此可看出,东汉初年除了铲除中原的割据势力以外,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军事斗争也不断发生。
汉明帝、汉章帝时期。经过汉明帝、汉章帝三十多年的统治,多次下诏招抚流民,修治河道,经营西域,东汉的国力空前强盛,从这一时期的奏议可以看出国家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重视农业生产,并且经营西域加强对外关系。《后汉书·刘般传》记载“可申敕刺史、二千石,务令实核,其有增加,皆使与度田同罪”[3]。以上这段材料上言汉明帝派专门官吏实核田亩,抑制豪强地主,反应了政府重视农业的发展。对于发展社会经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张林曾上言汉章帝“宜令天下悉以布帛为租,县官可自卖盐”[4]。建议政府实行盐利归官,行均输之法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对于盐利归官,也有不同的观点,《晋·食货志》记载这样一段话:“均输之法,与贾贩无异,。以布帛为租,则吏多奸。官自卖盐,与下争利,非明王所宜行”[5]。由此可见,盐利官营与否引起群臣讨论,这也进一步证明了东汉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发展。对外关系方面,东汉政府不断的加强对西域诸国的统治,汉明帝(永平十六年)时派班超北击匈奴,建初三年班超曾向汉章帝上疏请求增兵、平定西域。上疏具体内容如下:“臣超区区,特蒙神灵,窃翼未便僵仆,目见西域平定,陛下举万年之殇,荐勋祖庙,布大喜于天下”[6]。班超出使西域,在西域经营了三十多年,此间多次变乱被平定,击退入侵者,安定边疆,从而保护了西域各族人民的安全以及“丝绸之路”的畅通,最终巩固了东汉在西域的统治。
汉和帝、安帝、顺帝、桓帝、灵帝时期。东汉的皇帝除了明帝、章帝以外,几乎都是在幼年继位,从和帝开始国家大权主要掌握在外戚宦官手中,因此这一时期的奏议颇多和外戚宦官专权有关。东汉和帝继位年仅10 岁,外戚窦氏一族掌握实权,窦氏兄弟都骄纵不法。议郎乐恢上言汉和帝“陛下富于春秋,纂承大业,诸舅不宜干政王室,以示天下之私。经曰:‘天地乖乎,众物夭伤。君臣失序,万人受殃。’政失不救,其极不测”[1]。这篇奏议通过引用典故的方式以古非今,主张君主削弱外戚势力,加强皇权。永元四年,汉和帝在宦官等人的帮助下,铲除了窦氏势力,但是从此以后宦官势力开始增长起来,掌握国家实权。汉顺帝阳嘉二年,李固对策,要求“权去外戚,政归国家”,“罢退宦官,去其权重”[2]。汉灵帝时宦官势力猖獗,据《华阳国志》记载,陈雅上疏汉灵帝诛宦官,“今宦官强盛,威倾人主,天下钳口,莫敢言者。海内怨望,妖孽并作,四方兵起,万姓辛苦,陛下尚可以安,奈后嗣何”[3]外戚与宦官专权势必威胁到皇权,因此他们与皇权的矛盾不断加深。总之,汉和帝至汉灵帝期间外戚和宦官交替着掌握国家政权,他们的势力此起彼伏。外戚与宦官,是封建专制主义皇权的左右手,它属于寄生在皇权肌体上的一对毒瘤。
汉少帝、汉献帝时期。桓灵以后,朝政被外戚宦官所控制,甚至皇帝的废立也都操纵在外戚宦官手中。同时,地方州牧拥兵自重,参与朝廷权利的争夺。而这一时期的奏议大多与外戚和宦官专权以及地方州牧拥兵自重,争夺国家权利等方面有关。据《后汉书·何进传》记载,汉灵帝以后,外戚何进控制朝政,为了威胁白太后,故引四方猛将和诸侯的兵力进驻京师洛阳。主簿陈琳上疏:“夫违经合道,天人所顺,而反委释利器,更征外助。大兵聚会,强者为雄,所谓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为乱阶”[4]。东汉末年,不仅外戚宦官专权,甚至皇位的继承也操纵在他们手里,汉灵帝本意立刘协为太子,但是何进却拥立刘辩继承皇位,控制朝政,可见这一时期外戚专权较之以前有过之无一不及。此外,各路强雄拥兵自重,干涉朝廷政权,欲达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目的。汉献帝时相国董卓将都城从洛阳迁到长安,随之被迫迁徙的还有洛阳百万人口,一路烧杀抢掠,“悉烧宫庙官府居家,二百里内无复孑遗”,[5]尸骨遍野,人心惶惶,群臣争相讨之。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东汉末年国家的政权从外戚手中转移到了拥兵自重的各路群雄诸侯之手,上层统治阶级的权利争夺更加激烈。
通过对以上材料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东汉王朝每一时期的时代特点,并以此为基础探究其奏议的阶段特征,东汉奏议的阶段特征与东汉的国家政权的特点、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密不可分,以上奏议虽不能概括整个东汉奏议的全貌,但是为系统的研究东汉的奏议提供了一定的参考资料。
[1]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2]严可均.全后汉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3]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常璩.华阳国志[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