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浅析

2015-08-07 02:37边灿
南方农业·下旬 2015年6期
关键词:发展状况

边灿

摘 要 新型农业主体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补充,主要选取了盐边县农业产业发展的“领头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状况;四川省盐边县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18--02

为了解盐边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选取了部分省级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7家,部分国家级和省级农民专合社、县级专合社7家进行调查研究。

1 发展现状

工商部门登记的专合社331家,成员9 648个,出资13.22亿元,带动农户11 694户,占农户总数的29.6%。业务范围从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的单一经营模式拓展到种植、养殖、技术服务、物资供销、农产品加工、储藏和销售等综合服务型。

表1 盐边县201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登记情况

名 称 个數/个 注册资本(金)/亿元 成员数/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 331 13.22 9648

农业企业 122 4.32 -

家庭农场 65 1.48 65

盐边县有新型农业企业48家,其中省级5家、市级26家。据攀枝花市农业企业家联合会公布数据:2013年全市农牧业销售收入前20家盐边县有10家入选,2014年有4家入选。

2 14家调查单位样本情况

累计总资产60 287万元,同比增加12 473万元。其中有11家增收,有3家减少。

实现销售收入或交易额37 927万元,同比增加992万元。其中有10家增收,有1家持平,有3家减少。

实现税后利润3 442万元,减少397万元。其中有扭亏为盈1家,有盈利12家,有亏损1家。

累计负债14 100万元,减少196万元。其中有3家负债增加,有11家负债减少。

自建基地4 139.33 hm2,最大2 666.67 hm2,最小3.33 hm2;订单基地11 758.73 hm2,最大5 666.67 hm2,最小5.07 hm2。

带动农户86 499户,增加1 958户,带动性最好的达36 241户。

促进农民增收4 227元,增加600元。增量最大3 000元,最小53元;增幅最大291元,最小121元。

2013年有9家单位融资10 796万元,2014年有8家单位融资10 690万元,2年融资最多的达7 380万元,最少的仅40万元。

有5家单位实施项目总投资1 87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581万元。总投资同比减少3 276万元,财政投资同比减少485万元。

3 存在问题

虽然盐边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制约着农民专合社、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3.1 带动农户不强

一是带动农户比例偏低。初步统计结果表明,2014年专合社、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86 499户,全县实有农户数50 180户,如果将农户兼业和龙头企业兼业等相关因素纳入带动农户推算,实际带动比例与所辐射乡(镇)农户数的比例并不高。二是带动农户增长比率乏力。2014年较2013年相比较,调查单位总体带动农户1 958户,同比增长率2.32%。如果考虑不同产业在同一地区发展,个别单位带动农户数可能出现负增长现象[1-2]。三是专合社带动农户水平低于全省水平。2013年,四川省农民合作社入社成员和带动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39%。此次调查对象入社成员和带动农户占注册所在乡镇农户总数的22.94%,只有全省带动比例的58.82%。

3.2 市场波动影响利益联连

调查对象只是从事农产品销售与初级加工,当调查对象市场销路不畅时,与农户订单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农户增收下降利益受损,二者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如益民乡龙腾四海也受市场低迷,生猪存栏增加,资金周转困难。

3.3 融资困难

调查对象由于受经营模式而无相关资产权属证,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和有效的担保机制,无法进行规范的信用评估和评级授信,资金短缺仍然是制约其发展壮大迈不过的坎。调查对象2013年融资10 796万元,2014年融资10 690万元,减少106万元。2013年资产负债率27.53%,2014年资产负债率21.41%,减少6.12%。融资不但没有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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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资产负债率的减少而增加,反而随着资产负债率的减少而减少,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

3.4 农产品品牌创建举步维艰

农产品牌建设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渠道建设、高昂的传播费用等因素,使各方塑造品牌时有心无力。随着“互联网+”农产品食品网购的逐渐普及,盐边县的芒果、枇杷等网销取得了一些成绩,并在一定范围内得到认可,但国际知名度还有待提高。

4 发展建议

4.1 促进规范运行,建立发展基金

开展好县级示范社建设、评定、名录库建设工作,实施专合社动态监测机制。增强双方契约观念,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率,促进农户增收,带动农户发展。县财政设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基金,主要补助与农户利益联连紧密,带动农户面大、增收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

4.2 完善投融资模式,规范财政投入机制

有序推进各项登记确权颁证工作,为融资贷款提供抵押。鼓励专合社、农业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各级财政涉农项目,提高财政支农效率的改革方向。县级政府可组建农业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农业企业提供多品种、各阶段、全方位的担保服务。

4.3 探索组建电商企业,做好品牌申报推介

加强本地农产品外宣力度,整合县内各种经销商家销售平台组建区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加强商标注册指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的申报认证。

参考文献

[1]李铜山,刘清娟.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研究评述[J].中州学刊,2013(3).

[2]阮庆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农增收[J].农家致富,2013(5).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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