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倩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 铜仁 554300)
汉代太乐署职能及音乐来源考
张 倩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 铜仁 554300)
太乐署是汉代太常唯一的音乐机构,担负着制声律、定历法,掌管乐舞伎人以及祭祀、大飨用乐,教习诸子学习各种艺术技能包括歌唱、乐舞、乐器,保存前朝遗留乐四种职能。太乐署的音乐主要来源于乐家制氏所传先秦雅乐、虞公的雅歌与窦公的雅乐、刘德献于武帝的雅乐、叔孙通所制定的宗庙乐。
太乐署;职能;音乐来源
西汉初期,太常居九卿之首。太乐署是汉代太常唯一的音乐机构,其职官明帝之前称太乐令,明帝之后改称为大予乐令,主要担负以下职能:
(一)制声律、定历法
《汉书·律历志》记载:“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其法皆用铜,职在大乐,太常掌之。”[1]在汉代,声律的定制由太常掌管,太乐令实施。定制方法有严格的规定:在铜制的乐器上,阴、阳两种律,从黄钟律开始,按照顺时针的方向,采取隔八相生的办法取得。《西汉会要》也记载“宫、商、角、征、羽,职在太乐”[2],可见,在西汉时期,制定声律是太乐署的职能之一。有一点需要注意,太乐署仅在汉武帝之前担任定历法的职能,以后的太乐署不再具备该职能,主要原因在于汉武帝之前,协律官没有被设立。《后汉书·律历志》这样讲:“孝武正乐,置协律之官。”[3]
(二)掌管乐舞伎人以及祭祀、大飨用乐
《文献通考》记载:“太乐署……后汉永平三年,改太乐为大予乐令,掌乐舞伎人,凡国祭飨,掌诸奏乐。”[4]太乐令,在永平三年被改称为大予乐令,主要负责掌乐舞伎人以及祭祀、大飨等仪式用乐。根据《后汉书·百官志二》记载:“大予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汉官曰: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5]从此条目可知,大予乐令的职责主要是掌管吏员以及乐舞伎人,其中吏员有二十五人,乐人、八佾舞人三百八十人。
(三)教习诸子学习各种艺术技能,包括歌唱、乐舞、乐器
太乐令除承担以上两种职能外,还要负责教诸子学习歌唱、乐舞、乐器。《后汉书·百官志二》中记录:“卢植礼注曰,大(予)令如古胥。”[6]《周礼·春官·大胥》记载:“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春入学,舍采,合舞;秋颁学,合声。以六乐之会正舞位,以序出入舞者,比乐官,展乐器。凡祭祀之用乐者,以鼓征学士。序宫中之事。”[7]根据释义,诸子的各种艺术技能由大胥教习,春季入学,秋季毕业。入学时要首先礼待先师,学习乐舞;毕业时,要对其三种艺术技能进行考试,合格者才能毕业,其标准为:唱歌要节奏准确,舞蹈要以六乐之会正舞位,乐器演奏要与乐官进行较量。《文献通考》也记载:“太乐署,周官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亦谓之乐尹,以乐舞教国子。”[8]东汉太乐署的职官大予乐令职如周代的大司乐,掌管均律法度,也叫乐尹,同时还教习诸国子学习乐舞。
(四)保存前朝遗留乐
武帝时,河间王刘德收集了一些前朝的音乐献于汉武帝,但汉武帝不喜欢,于是“天子下大乐官,常存肄之,岁时以备数。”[9]而到了汉成帝时,河间王刘德所献的音乐被“立之大乐,春秋乡射,作于学官”[10]。因此,太乐署担负着保存前代遗留之乐的职能。
按王国维的说法,汉初雅乐的主要来源有:制氏所传的先秦雅乐、叔孙通因袭秦人所作的宗庙乐及河间献王刘德所献的雅乐。[11]由于汉代雅乐由太乐署掌管,因此王先生所说的三种来源也就是太乐署音乐的主要来源。但据笔者收集资料发现,汉代太乐署音乐的主要来源有四种:
(一)乐家制氏所传先秦雅乐
《汉书·礼乐志》:“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制氏”服虔注:“鲁人也,善乐事也。”[12]该记载告诉我们:制氏是一个颇懂雅乐的音乐世家,因懂雅乐和五声六律,被留在宫廷担任乐官。因此,制氏所传之乐应视为汉代太乐署音乐的来源之一。
(二)虞公的雅歌、窦公的雅乐
台静农曾考证,制氏所守,已非雅乐之全。除制氏所识鼓舞外,还有虞公的雅歌、窦公的雅乐。[13]《初学记》引刘向《别录》云:“汉兴以来,善雅歌者,鲁人虞公,发声清哀,远动梁尘。其世学者莫能及。”鲁人虞公与前述制氏为同一时代的人,他们一个善雅歌,一个识鼓舞,因此,虞公所善的雅歌也当为汉初雅乐的来源之一。
《汉书·艺文志》中有关于窦公的记载:“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14]这段记载对汉代太乐署音乐来源的判断尤为重要。记载表述里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从魏文侯的去世(?-公元前396年)到汉文帝即位(公元前180年登基为帝)相隔216年,这么长的时间间隔,汉文帝是如何获得窦公的。若考据者理解不当,就会造成误断,因此《汉书·艺文志》中“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应理解为:窦公为魏人的后裔,在文帝即位后被文帝所获,窦公将《大司乐》进献于汉文帝。虽然窦公所擅长的雅乐为何貌至今无从考证,但至少可知窦公为雅乐作出过贡献,因此窦公的雅乐也应当被视为雅乐的来源之一。
(三)刘德献于武帝的雅乐
河间献王刘德是儒家思想的信奉者,其“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15]。《汉书·艺文志》载:“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16]刘德是一个崇古好儒的人,周代官人与诸子百家所谈论的音乐之事被刘德与毛生等人收集,并编成《乐记》。刘德还献八佾之舞于武帝,该舞与制氏所掌握的舞相差不大,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刘德所献的乐舞可能为前朝遗留之舞。
刘德献于汉武帝的雅乐没有得到武帝的赏识,因此被存于太乐署以备后用。《汉书·礼乐志》载:“太子下大乐官,常存肄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17]《文心雕龙·乐府》里也讲道:“武帝崇礼,始立乐府,总赵代之音,撮齐楚之气……河间荐雅而罕御。”
汉成帝继位后,刘德所集之雅乐的命运更为糟糕。《汉书·礼乐志》记载:“至成帝时,谒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间乐,能说其义,其弟子宋曅等上书言之,师古曰:‘曅音于辄反。’下大夫博士平当等考试。当以为‘汉承秦灭道之后,赖先帝圣徳,博受兼听,修废官,立太学,河间献王聘求幽隐,修兴雅乐以助化。时,大儒公孙弘、董仲舒等皆以为音中正雅,立之大乐,春秋乡射,作于学官,希阔不讲。”[18]常山王禹向刘德学习过雅乐,并能够解释出音乐所要表达的意思。公孙弘、董仲舒等儒士也都认为刘德的雅乐音中正雅,应当立归于太乐,但汉成帝仅将刘德所献的雅乐用于春秋两季乡射表演,平时很少使用。《汉书·礼乐志》记载:“故自公卿大夫观听者,但闻铿锵,不晓其意,而欲以风谕众庶,其道无由。是以行之百有馀年,德化至今未成。”[19]台静农曾考证:“常山王禹所学的雅乐之源出自河间王,然河间王的雅乐,初未设于当时,今欲复于百年之后,宜乎事下公卿以为久远难明也。公孙弘等欲籍以缘饰承平,宋晔等又资以干进,相互为用,盖儒生之惯技也。”[20]因此,刘德所献雅乐是否为真,十分可疑,同时,河间王刘德所集的雅乐之命运可以从“不常御”、“罕御”,“希阔不讲”词汇中得以体现。台静农的观点虽还有待考证,但刘德为礼乐制定作出过贡献,其所献之乐舞曾为太乐署音乐的一部分,这是毋庸置疑的。
(四)叔孙通所制定的宗庙乐
叔孙通因得汉高祖刘邦的赏识与信任,在刘邦当权时任奉常。叔孙通不仅制定过礼乐章法,而且制过祭祀程序用乐。《汉书·礼乐志》讲道:“高祖时,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21]祭祀祖先为历代皇家首要之事,宗庙乐为祭祀先祖仪式环节中所用之乐,由太乐署所掌管,因此,叔孙通所制的宗庙乐也应该是太乐署的音乐来源之一。
[1]班固.汉书·律历志[M].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965.
[2]徐天麟.西汉会要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218.
[3]范煜.后汉书·律历志[M].章怀太子贤注.北京:中华书局,1973.2000.
[4]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6.498-499.
[5][6]范煜.后汉书·百官志二[M].章怀太子贤注.北京:中华书局,1973.35-37.
[7]阮元.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之周礼·春官·大胥[M].北京:中华书局,1980.794.
[8]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6.498-499.
[9][15][17]班固.汉书·礼乐志 [M].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1070.
[10][18][19]班固.汉书·礼乐志 [M].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1071.
[11]王国维.观堂集林(上册第2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70.
[12]班固.汉书·礼乐志 [M].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1045.
[13][20]台静农.台静农论文集[C].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2.
[14][16]班固.汉书·礼乐志 [M].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1712.
[21]班固.汉书·礼乐志 [M].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1043.
J609
A
1007-0125(2015)07-0093-02
张 倩(1984-),女,汉,河南信阳,硕士,讲师,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方向:中国音乐史、少数民族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