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凤秋,安增龙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庆 163319)
农村信用社在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资金需求的基础之上,同时为地方经济的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也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步步深入,其面临的信贷风险也日趋显现,不良信贷资产额和不良资产比率也成直线上升趋势,成为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严重阻碍之一。 完善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促进信用社管理科学化、制度规范化、经营法制化,是信用社当前和今后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是农信社改革者们面临和解决的重要问题。通过对大庆 贷款信用风险的现状及其生成机理的研究可以使我们更加了解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从而为大庆 农村信用社防范信贷风险的产生提供依据,最大程度上减少不良资产的产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信贷资金支持。
目前主流的观点主要有两种:第一种认为是指交易对象借款人不能够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返还贷款和利息,从而给银行经营带来的风险;第二种观点认识是指因为借款人或者市场交易对方不按照合约的约定及时返还贷款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上述两个定义尽管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信贷风险的含义,但是都不够全面具体,不符合现阶段贷款风险的实际含义。事实上,现阶段的信用风险最少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违约风险,即因为交易对手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所产生的风险;第二方面交易对手信用变化导致债权人资产减少的风险。
通过对表1 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可得,大庆市的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的总额在2013年得到了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率保持在2%~3%之间,基本满足人民银行的要求,并呈现出了明显的下降趋势,这表明信用社的风险管理和不良贷款的控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通过对不良贷款的种类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不良贷款中损失类的贷款占到了不良贷款的75%~100%,损失贷款是信用社已经无法追回的贷款,这些贷款无论采用何种措施和程序,贷款都将会损失。损失贷款的化解途径只有通过信用社的生产经营自身解决,损失贷款给银行的发展带来的不小的压力。
表1 大庆市农村信用社贷款质量情况Table 1 Loans quality of rural cooperative bank in Daqing
根据2004年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金融风险管理评价和预警体系,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对金融风险进行评估,一是资产的质量,资产质量的指标一般为不良贷款率、风险贷款率等一些反映银行资产质量的指标,二是资产的集中度,该指标的衡量标准是某一最大户和最大若干户的贷款比率。
通过对信用社信用风险指标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除了不良贷款的抵补率以外,其他指标的大小和信用社信用风险的大小呈现除了正相关的关系。为了进行经营风险的量化评估,中国银行业管理委员会对信用社管理风险指标进行了量化管理。通过对信用社风险指标的分析,主要关心的问题是信用社的安全指标。现阶段,安全性指标的打分需要按照以下的规定来进行:
(1)不良贷款比例(5 分)
如果不良贷款比例小于或者等于10%,则评分为5 分;如果高于10%,那么每增加一个8%,相应地要减去1 分,最低分是0 分。
(2)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比例(5 分)
如果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比例小于或者等于5%,则评分为5 分;反之,每增加5%就相应的要扣掉1分,最低分也是0 分。
(3)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5 分)
如果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大于或者等于30%则评分为满分;反之每低6%,相应的要扣除1分,最低分同样是0 分。
(4)对最大一户贷款比例(2 分)
如果对最大一户贷款比例小于或者等于30%,则评分为满分;反之,每降低20%将相应的扣除1分,最低分为0 分。
(5)对最大十户贷款比例(4 分)
如果对最大十户贷款比例小于或者等于150%,那么评分为满分;反之每降低50%,则相应的减去1分,最低分同样为0 分。
(6)对最大十户贷款欠息比例(4 分)
如果对最大十户贷款欠息比例等于0,则评分为满分;如果高于0,则每增加10%,相应的要减去1分,最低分为0 分。
根据2004年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金融风险管理评价和预警体系,为了进行经营风险的量化评估,中国银行业管理委员会对信用社管理风险指标进行了量化管理。大庆市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测度同样适合采用该打分法;依据表1 数据对大庆市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测量打分,结果如表2 所示。
表2 大庆市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测量打分情况Table 2 Measurement condition of rural cooperative banks on credit risk in Daqing
通过大庆市农村信用社四个季度报告中不良资产的统计可以发现,大庆市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指标基本满足了我国银监会制定的要求。特别是在不良贷款比例以及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方面,农村信用社不仅严格遵守了银监会的具体要求,而且还留有比较大的余地。从这里可以看出,大庆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不良贷款控制方面的工作还是比较不错的,并且作了非常充分的准备。但从上表中的最后两行来看,大庆市农村信用社对于最大一户的贷款比例过大,已经超过了银监会所颁布的标准,另外,在最大十户上也已经超标。通过调查发现,农村信用社向人民银行上报贷款情况时,统计报表中并没有对具体的贷款进行分类,有些贷款的信用度尽管较好,但是贷款额度非常大,例如有些企业贷款额度已经达到了两亿元,如此大的一笔贷款,一旦借款人的经营出现问题,将可能给农村信用社带来非常大的打击。
3.1.1 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完善
(1)理事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理事议事能力不足。目前大庆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非职工理事会成员远远多于职工理事会成员,主要以个体私营主及行政村干部为主。另一方面,职工认识不够到位。职工对参与民主管理,正确行使权利缺乏主动性,“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
(2)决策权与经营权界定模糊。一方面,处于责任的原因,理事长不可能置身经营之外;另一方面,联社自身管理中也确有沿袭过去的所谓传统经验和老方法,经营管理中的大小事情,习惯上仍由一把手定夺,使得理事长在实际工作中既抓决策,也还得抓经营上的事情。
3.1.2 监事会职能作用脆弱
目前,从监事会的运作没有具体的操作指引,一些联社的监事会会议成了稽核检查工作汇报会。并没有完全按监事会的职能实施对联社业务、财务活动和社务情况的全面有效监督,无力发挥其监事的作用。
3.1.3 产权关系未能完全明晰
产权关系未能完全明晰,主要表现在股本金的稳定性较差,资格股所占比例太大,而投资股所占比例太小,产权的明晰性依然不清。
3.1.4 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够
由于受经营理念和实际经营业绩不景气的制约,信用社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对公众公开披露自身经营业绩和经营活动时,其实施起来效果还是存在不明显、不意愿的特征。
3.1.5 经营机制转换不明显
大庆 农村信用社大多遵循的还是以往的管理经营模式,尤其是信贷方面,更多是依赖基层信用社作为前沿阵地,风险识别与评价体系、严格的审贷分离制度和赏罚分明的信贷营销战略并未完全建立。
3.2.1 授权授信制度不完善
信用社的授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没有进行正确的授权流程,没有形成合理的授权机制;(2)授权的范围没有进行充分明确,信贷的职能部门需要进行明确的授权才能行使其权利;(3)处罚制度制定过轻,管理的约束力不够。
在授信方面,通过在大庆市的调查发现,联社的授信制度还不完善,还没有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授信制度,这也造成了信用社的信贷风险。根据对大庆市的调查结果可以发现,在全市36 万个自然村的授权授信管理中,工评定了77 301 个信用户,83 个信用村,20 个信用镇,12 个信用团体。大庆市共发放贷款证40 585 个,贷款的信用额度210 356 万元。实地调研中,大庆市的授权授信工作缺乏合理的管理和评价方法,给信用社带来了信贷风险
3.2.2 信用社授权授信存在主观随意性
目前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意识相对较淡薄,不计成本的粗放经营方式依然存在。贷款发放一把手说了算的领导模式虽然已不复存在,但信贷人员潜意识里还是要以某领导“表态”才行,并且未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授权授信制度,很容易造成贷款发放额度、期限随意性,任意超规模放贷、超资本金放贷、超权限放贷。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存在权责上的不对称性,由于“长官意识”的潜规则作用,信贷员客观公正的调查受到各方面的制约,在贷款的决策上只有申报推荐权利,而一旦贷款发生信贷风险,信贷员就成为了承担信贷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信贷员的积极能动性;长期重放轻管的思想定势,使信贷业务发生后,信用社便失去了对资金的直接控制,在与客户的博弈中处于被动地位。
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已经不存在以往的小额信用贷款了,几乎每一笔贷款都需提供担保。担保看似容易,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却非常的麻烦和困难。熟悉农村实际情况的人都知道,农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证的,土地基本上是无法流转的,因此也就无法用来作为抵押贷款的担保物。由此可见,通过自由的财务来进行担保是非常困难的。除了财产担保外,农村信用社允许提供第三人担保,但对于担保人的要求却过于严格,只有在机关以及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才有资格作为担保人进行担保。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要找到一个在机关单位工作,还同意为自己提供担保的人实在是太困难,由此使得农户寻求担保的成本增大,这部分增大的成本实际上最终被无形中加在了农村信用社身上。因此,担保机制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要求农村信用社要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因此,我们要在清产核资、增资扩股、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1)要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的工作制度。(2)要明晰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经营班子以及理事长、监事长、主任的职责,权制和议事规则。(3)要提高透明度,做到决策、监督、执行相制衡。(4)要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人为本”。“三会”人员都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职责要对等。(5)要发挥监管分局的监督作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不作为的相关人员要进行约见谈话。同时,经营管理机制能否真正转换,关系到信用社的发展。因此,健全内控制度,转换经营管理机制,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关键。
4.2.1 建立健全授权授信内控机制
(1)完善操作流程,规范经营行为。针对业务品种创新和操作流程的变化,及时梳理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补充、修订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办法,要确保规章制度能覆盖各项业务控制的关键风险点。切实规范业务流程。(2)建立健全独立高效的监控队伍,提高稽核队伍的稽核工作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将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责任心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稽核队伍中来,为审计工作打牢基础。(3)建立风险预警监测机制。随着农村信用社电子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监测机制,提高内部控制水平。(4)组织体系确立。大庆 农村信用社应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与风险和内部控制有关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传达。(5)针对授信对象进行服务追踪。
4.2.2 加强定量的分析来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从贷款初期审查到最后收回,定性分析的方法是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采用的基本方法,很少有农村信用社利用定量的分析来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这样就导致贷款过程的绝大部分环节中都存在较大的风险性。通过与一些信贷经理的沟通,我们得知某笔贷款是否发放主要是在于信贷经理依赖自己的调查走访或者他人的经验建议,以及对发放对象的总体评价。由于当今社会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各种不稳定因素也越来越多,因此,社会个体或者企业就更有可能会面临意外的经济困境。在这种条件下,农信社在进行贷款的时候就更要采取科学合理的定量分析方法,运用主流的一些定量分析模型,充分考虑各方面的主客观因素,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从而尽可能的确保农信社信贷资产的安全性。
在当前我国大部分的农村信用社中,贷款担保所采取的形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这三种。由于许多农民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无法提供有效的担保,因此就难以获得贷款,这样就会加剧农信社和农民之间的冲突与矛盾。随着国内金融形势的逐渐改善,资金的融通范围与规模也越来越大,广大农村地区对于贷款的需求量也大幅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在满足农村信用贷款需求的同时有效的降低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就需要寻找出新型的贷款担保机制和方式,来对原有的贷款担保体系进行补充。对此,就可以考虑信托担保在贷款信托担保关系中,存在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信托担保公司)和受益人(贷款人)三方当事人。信托财产既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也独立于信托担保公司的财产。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普通法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源于所有权的受益权。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的受益权是一种不同于债权的权利。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要求信托担保公司以信托财产偿还贷款。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的农村信用社从成立之初至今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其对于贷款信用风险的管理乃至整个贷款流程的控制与其他一些商业银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要进一步明晰农信社的组织结构,要进一步深化农信社体制机制改革,要适当扩大扶持的范围,将农民、农业以及农村也纳入到扶持对象中,并且有针对性地为信用社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和指导,使得农村信用社能够获得健康平稳的发展,防止过犹不及。要尽快从原有的定性分析转向更加科学和合理的定量分析,从而真正地提升农信社的整体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进而切实有效的为“三农”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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