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红新
重度子痫前期88例临床分析
欧红新
目的 观察88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临床特点及分娩结局。方法 随机抽取88例重度子痫前期者且根据时间分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34周)(观察组)和晚发型重度子痫前期(≥34周)(对照组),对比2组研究对象并发症、分娩时间及分娩结局、围生儿情况。结果 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低蛋白血症60.53%、肝肾功能受损18.42%、胎盘早剥10.53%、产后出血18.42%、子痫7.89%、高血压脑病7.89%)高于对照组(低蛋白血症22.00%、肝肾功能受损6.00%、胎盘早剥2.00%、产后出血6.00%、子痫0%、高血压脑病0%),且妊娠终止孕周时间(32.50±2.00)周,较对照组(35.80±1.00)周缩短,而期待治疗时间(9.70±2.04)d,较对照组(9.70±2.04)d延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组产妇均以剖宫产为主(分别为对照组100.00%、观察组89.47%);观察组围生儿结局(窒息13.16%、窘迫10.53%、死亡5.26%)差于对照组(窒息6.00%、窘迫2.00%、死亡为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重度子痫前期病情重、预后差,一旦发生应加强病情观察、积极应对处理,方能降低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率。
重度子痫;前期
子痫前期作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常见类型,其发病率为3%~8%[1],由于该病可导致胎盘早剥、胎儿宫内窘迫及产后出血和肾功能衰竭等严重并发症,因此对母婴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降低了人口出生质量[2],所以加强重度子痫前期的临床探讨与分析具有重要临床价值,本研究对88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于2012年1月~2013年12月在广西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随机抽取88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所有患者符合以下条件[3]:(1)舒张压≥110mmHg或收缩压≥160mmHg;(2)尿蛋白≥2g/24h或随机尿蛋白(++)、低蛋白血症;(3)血小饭减少;(4)肝包膜下血肿或出现肝破裂症状;(5)中枢神经系统异常;(6)心、肝、肺、脑及凝血功能等其他器官功能异常。同时根据孕龄时间,将88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分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34周)(观察组,n=38),年龄26~43岁,平均(32.0±3.5)岁,单胎36例、双胎2例,初产妇32例,经产妇6例;晚发型重度子痫前期(≥34周)(对照组,n=50),年龄25~41岁,平均(31.0±3.0)岁,单胎42例、双胎8例,初产妇39例,经产妇11例,同时所有孕妇均签署本次研究知情同意书,给予2组研究对象平均年龄、胎次、孕次等一般资料处理分析后,结果显示2组研究对象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 排除标准 (1)精神疾病、语言障碍;(2)心肺、肝肾功能严重异常;(3)原发性高血压及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4)依从性差退出本次研究。
1.3 观察方法 参考临床试验设计标准,设计《88例重度子痫前期者临床观察表》,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对象的年龄、妊娠情况及胎儿情况、妊娠结局和新生儿情况等。由专人观察和记录数据,并整理分析。
1.4 方法 所有孕妇一旦确诊,即给予相应处理措施、根据情况适时终止妊娠。期待疗法:(1)左侧卧位、间断吸氧;(2)镇静处理,可给予地西泮5mg/d睡前口服,必要时静脉注射;(3)解痉处理,首次负荷量25%硫酸镁20mL+5%葡萄糖液100mL静脉滴注,30min内滴完,之后给予25%硫酸镁60mL+5%葡萄糖液1000mL静脉滴注,滴速为1~2g/h;(4)控制血压,给予硝苯地平10mg口服,3次/d,或尼莫地平20mg口服,2次/d;(5)利尿处理,对于存在颅内压增高者或肺水肿者,可给予20%甘露醇250mL快速静脉滴注以控制颅内压;(6)扩容处理,例如对于重度低蛋白血症、全身浮肿者,可给予白蛋白,扩容后0.5h给予呋塞米20~40mg静脉推注;(7)促进胎儿肺成熟,对于孕周在28~34周者,可给予地塞米松6mg肌内注射,每12小时1次,连续2d。
适时终止妊娠:(1)治疗超过24~48h时,病情仍未控制或稳定(例如血压控制不满意、持续性重度头痛或上腹部疼痛或血小板进行性下降、心力衰竭、胎盘早剥、HELLP综合征);(2)孕妇孕周超过34周;(3)胎盘功能减退且胎儿已成熟。分娩方法:根据孕妇及胎儿情况,综合家属意见,选取较为适宜的分娩方法,例如对于血压控制不满意,存在胎儿窘迫征象且宫颈条件不成熟者,需给予剖宫产。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其中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用“x±s”形式表示,并采用t检验,不符合正态分布的则给予U检验;计数资料采取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2组研究对象并发症发生率对比 观察组各种并发症发生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2组研究对象并发症发生率对比[n(%)]
2.2 2组研究对象分娩时间及分娩结局对比 观察组妊娠终止孕周较对照组缩短、而期待治疗时间延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组产妇剖宫产比例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2。
表2 2组研究对象分娩时间及分娩结局对比(x±s)
2.3 2组研究对象围生儿结局对比 观察组围生儿结局中,窒息、窘迫及死亡的例数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2组研究对象围生儿结局对比[n(%)]
子痫前期作为妊娠期高血压病,其发生多因血管痉挛与内皮发生活化导致脏器血流灌注下降而诱发的妊娠期特异性综合征[4]。研究显示,该综合征可造成胎盘硬化、绒毛血管梗死等病理变化,因此对胎儿摄取营养造成阻断致使胎儿发育受限,再加上宫内缺氧而难以满足胎儿生长所需的氧气,所以子痫前期是造成围生儿病残率及死亡率的重要疾病[5-6],尤其是重度子痫前期更具危险性,此类患者往往预后不良。
鉴于此种情况,积极加强重度子痫前期的临床观察,以把握病情变化与进展规律、从而给予有效治疗,方能降低致残率和死亡率。本研究结果表明,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病情更重,对产妇及胎儿的影响远远高于晚发型,即发病孕周越早,孕妇脏器受累程度越严重,所以提示临床此型预后往往不良且并发症多,因此在治疗处理上应给予极高重视,以免导致产妇死亡等恶性事件。另外从表2结果可知早发型子痫前期者妊娠终止时间在(32.50±2.00)周,较晚发型缩短,而期待治疗时间较晚发型延长,对于此种结局,结合以往临床经验,笔者认为对于早发型若于早期便终止妊娠,虽然可预防孕妇严重并发症,但也导致胎儿不成熟引起围生儿死亡率增加。延长期待治疗时间能够降低胎儿不成熟引起的死亡,但同时也增加了孕妇严重并发症的发生。所以,在处理上极为矛盾,针对此种情况,本研究认为不能单纯为提高胎儿成熟度而一味地延长孕周,而应严格把握期待治疗指征适时终止妊娠,例如本次对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孕龄不足32周者,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延长孕周至32周后分娩(若具有脏器损伤等倾向应及时给予终止妊娠处理[7])。另外,从本次结果可知,无论早发型,还是晚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均以剖宫产为主,因为剖宫产能有效缩短分娩时间、让胎儿自宫内快速脱离,所以避免了阴道分娩时宫缩引发的缺氧现象以及阵痛刺激所致的子痫发生[8]。所以,剖宫产仍是处理重度子痫前期分娩的有效措施。
总而言之,重度子痫前期病情重、预后差,一旦发生该综合征,应加强病情观察、积极应对处理,方能降低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率。
[1] 伊丽奇,王艳婷,王维琴.122例重度子痫前期临床观察[J].内蒙古医学杂志,2012,44(12):1492-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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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乐杰,谢幸,林仲秋.妇产科学[M].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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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郑爱梅.早发型子痫前期发病机制与预测[J].中国妇幼保健, 2012,27(22):3527-3530.
[8] 李红华,刘宝芝,武冬蕾.重度子痫前期136例临床分析[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0,19(26):3325-3326.
10.3969/j.issn.1009-4393.2015.15.023
广西 537000 广西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 (欧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