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明
在“四个全面”新常态下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行使,必须把握以下几个关键:
一是要有法治的思维。党委、人大、政府如果思维不到位,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落实就难到位。因此提高党委、人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推动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落实的根本保证。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解决本区域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或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既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更应直面问题、研究问题,通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来积极推动本区域重大问题的解决落实。
三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决定了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落实的程度。因此党委的认识首先一定要到位,要真正认识到重大事项的行使是强化了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了党的领导。同时还要通过协调建立重大事项清单等具体实在的举措,确保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落实到位。
四是要寻找突破口。在具体实践中,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来抓住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牛鼻子”,使人大行使职权更加务实、高效。当前来说,围绕政府预算、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等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有力的抓手和很好的突破口,这已被温岭的多年实践所充分证明。
五是要敢于实践。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消除思想顾虑,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无为而治”、“自找麻烦”等消极想法,不断探索实践,敢于、善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实践来提高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要打造一支创新的团队。没有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常委会团队,不可能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因此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和锻炼,激发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活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