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内保管理体系的构建

2015-07-25 23:24吴青峰
企业文明 2015年7期
关键词:技防属地保卫工作

吴青峰

内保制度建设简要历程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自身所从事的保卫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一项基本业务,接受公安机关的领导,国企内部保卫部门基本是按照公安机关的运行模式在工作,大致承担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确保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与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等,不需企业独立进行制度建设。

自改革开放以来,政企分开步伐加快,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7年《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后,企业内保机构大大萎缩,内保工作人员急速减少,企业管理分工细化,一些职责任务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部门分担,内保工作有所弱化。200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后,将包括国企在内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驻疆企业经过不断探索,基本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机制,在维护稳定、保护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内保管理体系建设背景

自2009年“7.5”事件发生以后,新疆暴力恐怖事件频发,反恐维稳形势十分严峻。中油驻疆企业分布在全疆各地,西气东输气源地处在暴力恐怖事件频发区域,输油输气管线遍布全疆,反恐防范任务异常繁重、责任重大。而且,暴恐威胁也不仅仅来自企业外部,据公安部门公布的案件,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和非法宗教活动渗透,石油石化企业内部也有员工参加“伊吉拉特”等非法活动,严重影响职工和企业安全。

中石油驻疆企业在加快现代企业建设进程中,既要追求经济效益又要追求平安稳定。提高经济效益就要努力压缩成本,机构人员要精简高效,缩减非生产性支出。而做好内保工作就要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内保方面的这些投入不但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收益,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企业成本,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违背,困于目前新疆安保服务市场的空白,保卫工作无法外包,企业内保工作的地位一降再降,逐渐被边缘化。

当前,驻疆企业内保工作面临反恐安保形势严峻、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双重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既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自身安全的迫切要求,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根本任务。现代企业制度是无法逆转的大势所趋,内保工作要在这个大前提下健全完善,就要有新的思路、新的机制与之相适应。

内保管理体系建设思路

独山子石化内保制度体系建设遵循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维稳工作党政同责的要求,借鉴安全管理相关理念,以“属地管理,直线责任”等为总体编制思路,涉及人防、物防、技防、考核等几大方面,旨在自上而下规范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的工作内容、职责划分、“三防”标准、考核标准等一系列事项,具体细化地将内保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各单位,职责分工层层明确。

各直属单位主要承担属地内的治安保卫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防检查及隐患排除;贯彻执行上级各项维稳工作安排;管控单位内部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各项安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等。

内保职能主管部门主要承担监管、督促职责,主要负责督导各单位贯彻执行自治区、集团公司的各项维稳任务;监督各单位认真按照内保制度完成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定期检查各单位治安保卫及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内部职工有无违法犯罪行为,并汇总上报进行通报考核。

其他部门主要负责本专业分管的维稳工作项目,按照要求对开展维稳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如资金、物资、人员等,确保既定维稳工作的顺利完成,如因某部门延误造成维稳任务落实不利,将按照考核办法对该部门给予通报并考核扣奖。

属地单位、职能主管部门、其他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员职工坚持一岗双责,使内保工作真正嵌入企业管理之中。

内保管理体系建设中的发现

内保职能主管部门工作方式的转变。新的内保管理体系明确了内保职能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主要承担监管、督促职责,不再负责具体操作性的职责,这使内保职能主管部门的身份角色发生了转变,由内保工作的“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相对应的工作方式方法也将发生转变,例如以往发现某单位安保设施存在隐患,职能主管部门发现问题后,需亲自协调完成修复工作;新管理规定实施以后,职能主管部门仅负责检查发现问题,不再亲自参与整改,只负责监督、督办,整改修复工作由属地单位自行完成,责任分工更加明确。

真正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新的内保管理体系的最大优越性在于将维稳安保工作细分到一线职工日常生产工作之中,职工在生产巡检过程中就完成了维稳工作,只在增加巡检职责不再增加巡检任务和次数。这就要求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生产、安保“一岗双责”。

没有与维稳安保工作无关的人员。“属地管理,直线责任”是新制度体系的总体思路和核心要求。各单位领导就是维稳安保第一责任人,从一把手到基层职工,维稳责任直线划分,企业内部维稳安保工作不再具体由哪一个部门单独承担;各项物防、技防设施“谁使用,谁负责”,严格遵循属地管理。至此,真正实现了人人参与维稳安保工作,没有与维稳安保工作无关的人员。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维稳信访办)

(责任编辑:胡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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