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人大工作的机遇与挑战

2015-07-25 15:26李建辉
人大研究 2015年7期
关键词:舆情人大常委会公众

李建辉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订“互联网+”行动计划。至此,“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其实,“互联网+”早已融入人们的生活——博客、微博、微信、淘宝网、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新技术、新业态迅速兴起。在互联网时代,坚持与时俱进、创新人大工作,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需要。

一、互联网时代人大工作的机遇

1.信息传播更加广泛。近年来,很多地方人大常委会借助网络技术支撑,通过建立官方网站、开设官方微博等,更加及时、更为广泛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以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为例,官方网站开辟了人大要闻、地方性法规、公布事项、网上信访、媒体聚焦等20余个栏目,网站宣传功能日益增强;2013年,开设立法官方微博“武汉人大立法”,及时发布立法工作动态,扩大了公众对立法活动的参与;2012年,对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情况首次开展专题询问,武汉电视台、武汉交通广播电台、长江网现场同步直播,询问会期间网络点击量达到2万多人次。

2.倾听民声更加便捷。互联网高效的互动性和身份的隐匿性,使网民摆脱了角色、身份等的限制,更愿于、更敢于、更常于在网络上发表对人大工作的建议。比如,全国“两会”期间,人民网强国论坛相继推出了“我有问题问总理”“我有妙计给总理”“我替网友问代表委员”等大型互动栏目,每年征集到数以万计的问题和建议,有很多问题和建议得到总理的重视、采纳,赢得了广大网友的点赞。互联网时代,公众不再以“旁观者”的姿态来看人大工作,而是逐渐成为了“参与者”。

3.工作开展更加高效。网络技术的进步,使得人大工作的开展更为方便、更为直接、更为有效。比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发启用的“代表履职信息管理系统”,具有代表活动信息电子记录、活动情况备案和自动统计分析等功能。每次活动前,代表把交通卡大小的“会前活动卡”往POS机上一放,屏幕上显示出“签到成功”字样;到了年底,还会有自动统计分析好的履职活动清单反馈。此外,还建设了具有电子版文件分发、阅读、管理等功能的电子阅文管理系统,逐步推行阅文无纸化。有了信息化的助力,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明显降低了工作成本。

二、互联网时代人大工作的挑战

1.对思想观念提出了新要求。与传统媒介相比,互联网具有时空的虚拟性、交流的互动性、资源的共享性、传播的离散性等显著特征。广大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对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发表言论,表达意见,这种虚拟的网络政治存在着真实的功效。发达的网络平台,使得网民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然而,有的人大机关干部对网络社会的发展态势认识不足,思维方式还停留在传统模式上,所掌握的电脑技术、网络知识相对薄弱,不愿意或不重视运用网络创新人大工作。

2.对舆情分析提出了新要求。互联网具有即时、互动、连通等优势,公众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放大,任何一个小范围的事件,都有可能通过互联网迅速传播,最终成为社会乃至全球关注的公众事件。比如,2015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一则“徐州市人大代表北京挖18米地下室致道路塌陷”的消息不胫而走,引起众多网民吐槽。此外,由于互联网时代网络舆情缺少传统媒体的过滤程序,拟态环境的匿名性、网民成分的复杂性,网络舆情有时会泥沙俱下,需要对网络舆情进行筛选、回应和引导。

3.对信息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不仅是人大机关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利用高科技手段更好地为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服务的需要,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互联网时代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需要。现实中,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于怎样把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到人大工作中来,如何用互联网促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重视不够、研究不多,还存在信息化建设基础较差、投入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如果继续沿用传统工作方式,就会有被边缘化的危险。

三、互联网时代人大工作的应对

1.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先导。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没有网络,网络社会是当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不可逆转的时代发展潮流。阿里巴巴集团资深总监步惊云说,互联网革命实际上是一场智力的革命,是一场思维模式的革命。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工作者应当准确认识到这一时代特点,及时转变思想观念,克服对网络敬而远之的心态,树立“谁要是抛弃网络,谁就会被网络抛弃,谁就会被现代文明抛弃”的理念,躬下身子学习网络知识,张开双臂拥抱互联网,勇敢快速走向互联网时代,积极应对互联网时代的挑战。

2.以加快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信息化建设是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经之路。要加强信息机构建设,如浙江、上海、杭州等省、市人大常委会专门设立了信息中心,负责人大机关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培训,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掌握基本网络操作技能,自觉养成科学用网的习惯。要加强人大网站建设,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建立定期发布、更新、改版机制。要加强新媒体建设,善于运用互联网新媒体设立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开发相关信息管理系统、手机APP等,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互动性,提高工作效率。

3.以扩大公众网络参与为平台。要从可操作的角度,建立通过网络平台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制度,如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公民参与立法、监督工作的制度等。比如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这是“直接参与”,由于客观条件所限,公民直接在会场旁听的数量会受到限制,但如果进行网络直播,那么“间接旁听”的人数就会大幅增加。要建立公众网络意见收集、评估、吸纳、反馈机制,将网络民意纳入征集公众意见范围,为常委会确定年度立法计划和监督议题提供参考,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更加重视网络舆情,对网民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通过适当形式及时作出回应,正面引导网络民意,传递正能量。

4.以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为保障。在我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加快虚拟网络立法,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也是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法治保障。国外关于虚拟网络的立法实践可为借鉴,如美国互联网立法的重点是规范互联网管理中的版权、域名管理、对公民互联网通信监控等;日本早在1984年就制定了管理互联网的《电讯事业法》,进入21世纪之后相继制定了《规范互联网服务商责任法》《青少年安全上网环境整备法》等。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些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但在具体实施中仍然存在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有的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目前我国互联网立法相对滞后,相关法律位阶不高。为此,要尽快健全和完善我国互联网的法律体系,把网络舆情纳入法治化轨道,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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