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茂君
(西北民族大学 音乐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益阳花鼓戏俗称益路花鼓,是形成于益阳本土的花鼓戏,是一种表现力丰富、生活气息和地方特色十分浓郁的地方戏曲剧种。它多以表现劳动生活为主,有时甚至就以极其朴素的生活语言入戏,通俗易懂,深受人民群众喜爱。
清代同治元年,从赵松山和赵兰山兄弟组建大兴班后,花鼓班社在益阳一带迅速发展,后来被官府视为淫戏,严令禁演。但是禁者自禁,演者自演,一种新的艺术形式并不是一块石碑就能阻止的。1943年,益阳花鼓的宝和班毅然成立“益阳楚剧抗敌宣传队”,自编自演抗敌剧目,赴常德、桃源慰劳前线将士。1960年益阳市花鼓戏剧团又参加湖南省支边慰问团,到云南昆明、红河、西双版纳等地慰问演出,将益阳花鼓传送到祖国的西南边陲。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益阳花鼓戏达到鼎盛时期,但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益阳花鼓戏逐步走向衰落,特别是1986年原地区花鼓剧团解散,益阳开始了全市仅两个县级花鼓剧团(资阳、赫山)的历史,花鼓戏创作人员严重老化,演员行当不齐,观众群体日趋缩小。作为重要艺术流派,益阳花鼓戏2008年已被列为省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益阳人,我从小伴随着益阳花鼓戏音乐长大,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娱乐方式使益阳花鼓戏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如何保护和传承益阳花鼓戏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和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副教授曾发表过十项基本原则,要对益阳花鼓戏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个人认为适应于其中的八项原则:
第一,物质化保护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他们的物质性,一场花鼓戏用现代科技产品记录下来就是物质性的文化遗产了,因此,保护益阳花鼓戏可以先让现有的花鼓戏艺人将他们所知的益阳花鼓戏演绎出来,让专业的摄像师将其完整的记录保存好,然后可以通过网络传播这些视频资料,让更多的人了解这种地方性的戏曲。
第二,以人为本原则。益阳花鼓戏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作为一种技艺和技能存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者的头脑中,这些艺人再以不同的方式将它们演绎出来,我们才会感觉到它的存在,因此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来更难。但是只要保护好这些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会消失。我们可以通过激励他们不断进取,可以鼓励他们招收学徒,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即可。
第三,整体保护原则。在保护益阳花鼓戏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保护好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还要保护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存的人文地理环境,对于益阳花鼓戏来说,如果没有人欣赏,没有地方来演绎,那益阳花鼓戏也就没有它存在的必要了。
第四,活态保护原则。要保护好益阳花鼓戏,就必须要给现在的益阳花鼓戏艺人们创造良好的环境,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制定好相关的政策,完善好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好相关的资金运作体系,让他们能享有较好的物质条件的同时更好地发挥老艺人的职责。
第五,民间事民间办与多方参与原则。对于益阳花鼓戏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不仅仅需要政府部门、曲艺界、娱乐界、新闻媒体界的帮助,更主要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担负主要职责。
第六,保护文化多样性原则。我国地大物博,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的多样性使我国拥有了多样的民族文化。益阳花鼓戏作为一种重要的地方性戏曲,拥有浓郁的地方生活气息,无论是音乐特点、语言特点、生活习俗都是值得保护和传承的。
第七,精品保护原则。益阳花鼓戏发展至今,创造出了很多的经典作品,但是到现在,那些经典作品很少被人所知,相关的戏曲文化工作者至少要将这些经典作品保护好,并加强宣传的力度。
第八,保护与利用并举原则。任何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只保护不传承,它还是会消失。所以对于益阳花鼓戏这种戏曲音乐,我们应该让更多的人了解、欣赏、传唱。
[1]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十项基本原则[J].学习与实践,2006(11).
[2]靳之林.关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发展[M].中国艺术研究院编,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