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制度研究

2015-07-24 18:30丁赞华乔永亮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15年6期
关键词:一把手党政监督

丁赞华 乔永亮

[摘要]由于党政“一把手”处于权力的核心地位,其极易成为权力腐败的对象,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对党政“一把手”有效监督制度的缺失,使其成为贪污腐败的高危群体。本文通过对党政“一把手”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的分析,试图从制度方面寻求更好的监督党政“一把手”的途径,这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大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党政“一把手”;监督;制度研究

一、当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确保领导干部的纯净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的素质和态度,社会中存在的党政“一把手”贪污腐败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自我监督意识淡薄,不愿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有着很大的关系,部门“一把手”个人素质较差,缺乏基本的民主素养,认为自己的主张永远是正确的,往往将个人凌架于组织之上,其将上级组织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已工作的不信任,将监督看作搞分裂,将下级监督认为是破坏自身形象,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社会政治现象,在当前加强党政“一把手”自我监督意识,增强自我监督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当前经济条件下,对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其监督主体是多样性的,这有利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就监督主体而言,存在不重视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无法监督的问题。”[1]其造成了我国当前的监督主体在监督党政“一把手”时出现了乏力的情况。有一部分上级党组织对党政“一把手”重视其选拔而轻视其管理和监督,同级的一些监督部门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或不敢监督党政“一把手”,普通的广大党员和群众由于自身地位和条件的限制,对党政“一把手”的情况知之甚少,其知情权缺乏必要的保障,无法真正有效的对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

现阶段,我国的监督机制还存在许多问题,这就造成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处于无力监督的困境之中。我国的各个监督主体未能形成完全的合力,各个主体在监督上存在不合作,不分工的现象,其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内容和范围过于狭小,未能形成对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当前我国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所存在的监督漏洞往往成为一些腐化分子进行贪污腐败的自制之机,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机制的创新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监督和惩治贪污腐败行为急需相关监督机制的完善。

二、对党政“一把手”缺乏监督的主要原因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源远流长,其中既有积极性的一面,也有消极性的一面。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缺乏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消极影响。由于我国社会受到几千年的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封建文化中的一些相机因素对党政“一把手”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贪污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起了很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些消极因素对党政“一把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等产生了重要的思想障碍,使得一些党政“一把手”存在人治理念、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官僚主义思想等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错误思想和理念,不利于保持共产党的纯洁性。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缺乏监督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党政“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现有体制机制客观上赋予党政“一把手”无限的权力。”[2]党政“一把手”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其权力过于集中有着很大的关系,绝对的权力则会产生绝对腐败,而人的私欲是无限的,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膨胀,永远无法得到满足,这就势必造成某些党政“一把手”利用手中独揽大权进行权钱交易和贪污腐败,并且变本加厉的不断用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是许多党政“一把手”变成腐败分子的共同特点,党政“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严重阻碍了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有效监督的主体在很大性质上是广大党员和群众。但鉴于目前我国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的不完善,缺乏一整套比较科学的,完善的,合理的民主权力保障体系,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往往存在侵犯广大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的现象,这样就造成了广大党员和群众对党政“一把手”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对其信息的掌握不够全面和深入,结果使得广大党员和群众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出现乏力的尴尬局面。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的话,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能是一句空话,确保广大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是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

三、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主要制度途径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用制度管权、管人、管手,积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相互制约而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作方式,其主要的制度途径有以下几点:

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一把手”队伍。保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其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工作作风优良的党政“一把手”执政骨干队伍。完善党政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党政“一把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健全党政“一把手”管理体制,从严管理和监督党政“一把手”,加强其选拔和培养,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和培养党政“一把手”,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班子的渠道。加强和改进对党政“一把手”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健全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确保党政“一把手”正确行使其权力,就必须让其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制度管权、按制度管手、靠制度管人、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党政“一把手”的权力只有在权力制约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正确的运用,离开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政“一把手”则会肆无忌惮的为自身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必须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起来,发展和完善各种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提高党政“一把手”工作的透明度,使其真正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权力的监督者,确保党政“一把手”在阳光下规范的运用权力。

三是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一问题如若不能很好的得到解决,就会对党的事业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会亡党亡国。党政“一把手”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廉政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级组织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开展对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责任考核。”[4]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权力的行使,加强对其权力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纪检监察体制,严肃处理党政“一把手”贪污腐败案件。

四是加快完善权力监督的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能够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体系。”[5]进一步提高党政“一把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现实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要用法治取代人治,进一步提高党政“一把手”自身的法律素养。

五是加快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体制的改革。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要想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就必须不断发展和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当前我国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体制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结构上不太合理,配置上不太科学,程序不太严密,制约不太有效。我们必须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上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保证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严把决策关、用人关、用钱关、审批关,使我国的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体制能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从根本上规范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行。

六是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党政“一把手”贪污腐败现象日益严重,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治理党政“一把手”贪污腐败已经成为当前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必须加大对党政“一把手”贪污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惩治其不法行为,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将反腐败斗争作为国家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惩治党政“一把手”制度建设,能够使其充分认识到贪污腐败所要付出的惨重代价,有利于党政“一把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起法律高于一切的理想信念。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惩治制度是时代对我党提出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季正矩,赵付科.“一把手”监督与党内民主建设[J].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1(4).

[2]卢午辰.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性思考[J].湘潮,2012(9).

[3]凌锦华.解决“一把手”监督乏力之浅见[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10(7).

[4]黄建国.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实践探索 [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4).

[5]乔德福.治理“一把手”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探讨[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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