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佳赟++夏攀
为示“立宪”加快步伐,国家财政机构“度支部”匆促上奏《试办全国预算章程》,宣布1911年底起实行全国财政预算决算。
中华文明为何没有孕育出理想财政制度的千古疑问:五千年,由来一笔糊涂账?1911年2月12日,清《试办全国预算章程》公布,能否挽狂澜于既倒?
征地、搞钱
贻谷一生,成也“钱”,败也“钱”。
四亿五千万两白银,庚子赔款一箭穿皮刺骨,清廷这匹老马吃痛狂奔。
山西巡抚岑春煊强烈建议:开垦蒙旗土地,解决财政亏空。从来满蒙一家,这次被钱逼迫,慈禧刚从西安回京,很快降旨“着派贻谷,驰赴晋边,督办垦务”。
放垦,即把蒙人的牧场土地低价收 来,再租给汉人务农,一个地区收来的 土地转手就可得到几十万两的盈利。
彼时西风东渐,洋务派和革命党从 不同的立场鼓吹西方理念。1902年1月委任状发表,5月,贻谷抵张家口,颇赶 潮流地以近代公司的组织形式办了清丈 局和东西路垦务公司。
贻谷刚去时还是副部级的兵部侍郎,次年即升一品,任绥远城将军和理藩院尚书二职,统辖东起察哈尔左右两翼,西至乌兰察布、伊克昭两盟,南到长城,北抵外蒙的约3000余里广阔区域垦务。中央政府为何如此重视,他心里十分清楚,头等大事就是征地、搞钱!
国有企业垄断经营,高额利润指日可待,但要组建工作班子、招聘技术人员、勾兑当地领导、购买器具、兴修水利,繁杂事务的头一项就是启动资金。
“兴大利不惜小费”,贻谷十分不好意思地,但十分明确地向朝廷伸手要钱。
“蒙旗地方辽阔,垦务头绪纷纭,无一处一事不需人料理”,他声明已“减之又减”,各局总办薪水不过百两,会办、帮办则七十两、五十两而止,然各局“主稿、收支、承审、稽核、绳丈、测绘、抽查、转运、招垦、翻译、掌案等”须委任,当然也须开工资。
又说边境物价数倍于内地;差书、夫役等底层工作人员只给点象征性补贴,但“绳弓、旗帜、锹撅、罗盘、珠算”诸多器具因要丈量土地,需大量购买。
搞强征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绘画绣花,“随处需兵弹压”,“拟每名每日给银四分”。
还有,毕竟是在边疆工作,常要与当地首脑联络感情,“搞尝燕饮之联欢,投曾往来之礼数”,差不得钱……
讨钱折交上,不难想象,在焦虑新政的年轻皇帝看来,贻谷的国有公司正如彼时中国各级政府一样,只会巧立名目要钱。到底给多少才够?全无科学预算,更无事后决算。
光绪朱批五个字:“知道了。钦此。”
千头万绪反贪案
贻谷在蒙地干得兴头,跑马圈地,谁不对付就直接强征,抓了几批不服气的蒙族头领,还杀了闹事分子丕尔丹等。
他的行为是缓解人口压力还是破坏生态环境,是推进蛮荒之地走向现代化还是影响民族团结,都是后话。当时最重要的问题是:账目混乱,中央政府的管理严重失控。公司貌似营收数额颇大,但收取的押荒银(开垦者支付的租金)大部分在运营过程中被各种“成本”抵消,上缴国库的不剩多少。
垦务公司经营到第六年,有批补修军械的巨款经绥远归化城副都统文哲珲处理后下落不明。贻谷催问,文先下手为强,列举了“败坏边局、欺蒙巧夺、蒙民怨恨”等十条罪状,举报贻谷。中央迅速派鹿传霖、绍英查办。贻谷随即对文提出“侵吞库款”反诉。朝廷即令将两人一并革职查办。
法部审讯贻谷,照文举报,准备查清其贪污私分的200多万两银。贻谷被押到北京监狱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否定自己贪污,不断揭发他人,一次次供述,情况越来越扑朔迷离。舆论看法不一,喊冤声和严打声此起彼伏。
法部后来报告说,贻谷领导的数家国有企业都很有问题。其中之一的东路垦务公司共有两次提分余利,第一次上报中央,第二次当小金库分掉,根本没有奏明。具体赚了多少,该上交多少,中央毫不知情,回头再去稽查,怎么也查不清。
在该公司账目上,原来察哈尔两翼垦务办法定的是每亩押荒银2钱,后改为3钱,增加l钱作办公费,全无提前预算的临时加价,弄得账目更加复杂。
法部崩溃!诸多蛛丝马迹,却一头雾水,既不能洗清也不能坐实。整整审了三年,最终在一笔糊涂账下,追缴200多万两变成4万多两。
贻谷被判流放新疆,走到保定,中央突发新规定,人犯如果要求“自费”流放四川巴塘,可满足要求。他最终选择去四川,并拿出钱充当巴塘的办公经费。
四川尚未去成,武昌起义的炮声已响彻四方。
“被盈余”的预算
法部和贻谷公司的混乱账目较劲时,度支部面对的是整个新政体系中各种无预算决算的新花销:办教育、兴实业,尤其是最花钱的练新军,报表只见赤字。
做假账犯罪门槛低,廉政凭个人操守,从无群众监督,实在为难各级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有清一代,一二品官员经济犯罪案件留档的有108件,被判刑的一二品官员共157人,死刑立决68人,斩监候、绞监候47人。
布政使宜思恭、巡抚于准亏空库银案,户部尚书希福纳贪污案,侍郎刘世明贪污案,总督恒文贪污案,内务府大臣盛住和成文贪污工程款案……直至法部在丧失执法权前不久才刚办完的贻谷垦务案。
面对国家大账小账一片混沌,有识之士的呼喊一直没有停歇。
1906年,《南方报》刊载《论中国于实行立宪之前宜速行预算法》,“所谓预算者,国家预定收入、支出之大计划也。”国家收入收自人民,国家支出亦为人民,所以必须得到人民许可。
预算,既是政府对人民展示信用的契据,也是政府受人民监督的凭证。革党强烈呼吁,国家必须制定和公布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1908年,度支部、宪政编查馆奏定预算决算办法,提出预算九年筹备计划。在编订预算案时,各省弄虚作假,千方百计少报收入、多报支出。度支部评价,“此等情形各省不必尽同,而往往有所不免”。
好不容易,各省终于完成预算。1911年,在立宪压力下,度支部迫不及待编成“全国岁入岁出预算案”,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当年财政收入减去财政支出,得数是负7000多万两银。照此,不用几年又多出个庚子赔款!
度支部发飙,要求各省全力削减开支,统计人员再做大量“技术性”修改,是年财政收入终于“被盈余”3461931两。
立宪不成与预算不成,本是一根绳上两只蚂蚱。风雨飘摇,奢谈未雨绸缪,陋屋不堪修,必被革命大潮卷走。人们永远无法看到,决算那天,清政府财政是否真的盈余。
清《试办全国预算章程》在1911年2月12日公布,距辛亥革命爆发240天。
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约法:“国家岁入岁出之决算,每年经审计院审定后,由大总统提出报告书于立法院。”这是我国审计权力列入根本大法之始。
1941年底,陕甘宁边区通过次年概算决议:7900万元的概算,接受共产党员仅占1/3的边区参议会监督。这是政府预算接受最广泛人民监督的民主试验。
1994年,新中国颁布首部《预算法》。政府是主角,人大在预算制定、审议期间的作用“尚待加强”。
共和已成,政府钱事仍待透明。厘清账目之路,还需上下求索。
(摘自《瞭望东方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