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为做大做强龙井茶品牌,2015年浙江将以专项质量监测、商标行政执法等手段,进行行业整顿和规范。
作为中国“十大”名茶之首,龙井茶素以“色翠、香郁、味醇、形美”四绝著称于世。但近年来,“龙井茶”“西湖龙井”等名号不断被冒用,许多不法商家混等混级、以次充好,导致龙井茶产区的茶叶口碑和销售深受影响。
面对龙井茶屡遭侵权,浙江已开展多年的维权“保卫战”。2014年,“龙井茶”证明商标注册者——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还一举取消了35家企业的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权。截至目前,获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权的企业达352家。另外,为推进全球同步保护,浙江已向43个国家和地区办理了龙井茶商标注册申请。
记者了解到,龙井茶于2008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法定产区涉及杭州、绍兴、金华和台州4个市,覆盖18个县(市、区)的38.1万户茶农。这意味着,在浙江仅这18个县(市、区)按照龙井茶标准制作的茶叶,才可使用“龙井茶”这一字样,其他地区一律不能标注,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资料来源:《 农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