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晔[岭南师范学院商学院,广东湛江524048]
诗文品鉴
温暖、明亮的歌唱
——彭斯抒情短诗赏析
⊙盛晔[岭南师范学院商学院,广东湛江524048]
本文以爱情诗为主体,具体分析了彭斯抒情短诗中体现的温暖、明亮,健康、活泼的诗歌精神;并结合诗人的人生际遇,对此加深理解。并在分析中,适当联系中国先秦时期《诗经》中的爱情诗,予以比较。
彭斯抒情短诗温暖明亮
罗伯特·彭斯(1759—1796)是苏格兰18世纪最伟大的农民诗人,短暂一生中写下许多美丽动人的民歌体抒情短诗,这些诗篇里,最为人熟知和称赏的是爱情诗。这里首先打动我们的,是这首写在鲜花盛开的美丽的五月里,妻子怀念远赴战场经年未归的丈夫的反战诗歌《洛甘河》:
当年洛甘河水流荡荡,/正是威利刚作我的郎。/但此后流走了漫长的岁月,/洛甘河空自流向阳光。/如今河岸上花开一片,/我却只见冬天的黑暗荒凉,/因为我的郎给逼上了战场,/远离我,远离洛甘河的家乡。
一年又到愉快的五月,/山谷开满艳丽的鲜花。/花丛里蜜蜂嗡嗡响,/绿阴下鸟儿成了家。/清新的早晨阳光闪亮,/幸福的夜晚不禁泪下。/但是我却索然寡欢,/因为威利远离了洛甘河的家乡。
看那里一丛雪白的丁香,/黄莺儿安顿了她的一窝儿郎,/她有忠实的丈夫帮忙,/为解妻子的闷,他还把歌儿来唱,/我这儿也有小宝贝一大窝,/可没帮忙的丈夫来唱歌,/晚上守空床,白天意怏怏,/只因威利远离了洛甘河的家乡!
呵,你们这些该死的当权大人!/你们挑起了兄弟间的血海深仇!/你们弄得人人心里悲伤!/这一切的灾难要回到你们头上!/你们还忍心寻欢买笑,/不听寡妇的啼哭,孤儿的哀叫!/但是和平就要带来快乐的时光,/威利就要返回洛甘河的家乡!
这首诗共四节,重心应该在第四节,谴责“挑起了兄弟间的血海深仇”的“该死的当权大人”,但真正感动人且最富诗味的却在前三节。每节里都有两组相反的意象,一面是河岸和山谷里盛开的鲜花、早晨闪亮的阳光、花丛中忙碌的蜜蜂、绿阴下鸣啭的鸟儿,另一面则是冬天的黑暗荒凉、夜晚的泪水和独守空床,作者以自然界的一派生机,来反衬人的苦痛和期盼,所谓“以乐景写哀景”是也。但这首诗最大的特点却不在其哀,而在其整体调子上的明朗和乐观,主人公对未来和平充满信心,征人不日将返回家乡和亲人幸福地团聚。全诗景语及收尾总体上给人一个明媚、清亮、开朗、乐观的调子,“哀而不伤”,有谴责却绝无软弱无力的“怨”气,更无暴戾的“恨”意。深究这一切的秘密,应与诗人心中的“爱”有关。
像这首诗一样,结尾“曲终现其情”,表达美好的祝愿的诗篇还有多首,比如:《邓肯·葛雷》《一朵红红的玫瑰》《玛丽·莫里逊》等。《邓肯·葛雷》写到两个年轻人,男的叫邓肯,女的叫麦琪,圣诞夜里邓肯乘着酒兴向麦琪求婚,麦琪“把头抬得天样高,/两手叉腰,正眼也不瞧”,失恋的邓肯痛苦难熬,差点跳了瀑布,所幸他想明白了不应该这样没出息,为一个骄傲的女人把命丢。后来命运发生戏剧性转变,“麦琪得了病,邓肯长得壮”“麦琪的心里像刀绞,唉声叹气愁难消,看啊,她眼睛里的心事有多少”,我们且看诗的最后一节,尤其是最后四行:“邓肯是个漂亮的少年,/哈,哈,好一个求婚。/麦琪倒变得真可怜,/哈,哈,好一个求婚。/邓肯哪能睁着眼睛看她死,/爱惜之心早将怒气吞。/如今他俩愉快又温存,/哈,哈,好一个求婚!”这首诗充满了民歌的幽默和温存,在喜剧色彩中读者体会到一种浓浓的善意与祝福。而《一朵红红的玫瑰》一打头便不同凡响:“啊,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六月里迎风初开;/啊,我的爱人像朵甜甜的曲子,/奏得合拍又和谐。”中间两节是爱的誓言,“纵使大海干涸水流尽,/太阳将岩石烧作灰尘,/亲爱的,我永远爱你”,这使我们想起汉乐府民歌《上邪》,“……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诗的最后,说虽然暂时别离,“但我定要回来,/哪怕千里万里!”《玛丽·莫里逊》表达了小伙子对爱人玛丽·莫里逊专注的爱,诗的最后一节:“呵,玛丽,有人甘愿为你死,/你怎能叫他永远失去安宁?/你怎能粉碎他的心?/他错只错在爱你过分!/纵使你不愿以爱来还爱,/至少该对我有几分怜悯,/我知道任何冷酷的心意,决不会/来自温柔的玛丽·莫里逊。”
读这些民歌体情诗,比如《玛丽·莫里逊》:“昨夜灯火通明,伴着颤动的提琴声,/大厅里旋转着迷人的长裙。/我的心儿却飞向了你,/坐在人堆里,不见也不闻;/虽然这个白得俏,那个黑得俊,/那边还有全城倾倒的美人,/我叹了一口气,对她们大家说:‘/你们不是玛丽·莫里逊!’”(第一节)这和我国先秦时代的《诗经》中的《郑风·出其东门》有异曲同工之妙,“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郑风·出其东门》第一节)。而《郎吹口哨妹就来》和《郑风·将仲子》亦构成鲜明的对比,一个大胆无所顾忌而又心思周密,把坠入情网的少女的心理描写得惟妙惟肖;另一则是顾虑多多,心有千千结。不妨把前一首全文照录:
(合唱)呵,郎吹口哨妹就来,/呵,郎吹口哨妹就来!/哪怕爹娘气发疯,/呵,郎吹口哨妹就来!
你要求爱得悄悄来,/后门不开不要来,/来了从后院上楼别让人见,/见了装作不是为我来,/见了装作不是为我来!
如果在教堂和市场碰上我/你要装着无心看我就走过,/走过了可要把你的黑眼偷偷瞧,/瞧着了又当不知道,/瞧着了又当不知道!
有时候你该发誓赌咒不理我,/有时候不妨说我长得丑。/但是啊,就为假装也不许把别的姑娘勾,/我怕她们会把你的心来偷,/我怕她们会把你的心来偷!
(合唱)啊,郎吹口哨妹就来,/啊,郎吹口哨妹就来!/哪怕爹娘气发疯,/啊,郎吹口哨妹就来!
关于这首诗,在另一版本里,“合唱”这节不光出现在首尾,还穿插在中间三节每节的后面,一共重复出现了五次。这一首诗生动体现了彭斯诗歌最大的一个特点:音乐性。据说,在1968年出版的牛津版全集里,他的抒情诗都配有曲谱,是可以唱的。如这首诗一样,“有些诗行数不多,叠句又不断重复,似乎没有多少内容,但唱起来却十分感人,音乐给了它另一种深度。这也是民歌的一般情况,仅从纸面上看往往不能尽得其妙。”①
其他情诗如《我的好玛丽》,虽然写的是与情人别离去上战场,却金戈铁马,充满豪迈威武的男子汉气概,绝无一丝一毫的感伤气息。《天风来自四面八方》,写对情人的无可抑止的思念,感官所处皆是爱人的影子,从鲜花看见她美丽的甜脸,从枝头小鸟听见她迷人的歌喉,爱弥漫天地。《杜河两岸》写痴情女子负心汉,依然是爱多于怨,或者说几乎没有哀怨感伤而只有爱的香气四溢:“……/我曾在杜河两岸徘徊,/喜看藤萝攀住了蔷薇,/还听鸟儿都将爱情歌唱,/我也痴心地歌唱我的情郎。/快乐里我摘下一朵玫瑰,/红艳艳,香甜甜,带着小刺——/不想负心郎偷走了玫瑰,/啊,只给我留下了小刺!”
彭斯一生短促,活了不过三十七岁。他是一个道地的农民诗人,从小就干超出自己体力所允许的农活,生活艰苦。父亲先为园丁,后为佃农,其诗《佃农的星期六晚》,就是以他的父亲为原型而写的。彭斯的父亲虽生计颦蹙,却颇有见识,同乡亲合资聘请博学多才的约翰·茂道克先生来教他们的子弟,使彭斯得以接受基本的正规教育。识字后,他大量阅读能找到的17世纪以来的英语诗歌和18世纪英语小说。在当时工业革命的背景下,对于资金缺乏的佃农,务农不可能有什么出路。成年后,彭斯曾为生活所迫,打算移民澳大利亚,后未成行,他一生足迹仅限于苏格兰,就连伦敦都未去过。在最后几年里,彭斯担任税局职员,这是一份相当辛苦的工作,经常要骑马在雨中巡行,每周达二百英里,终因劳累过度,得了风湿性心脏病,而英年早逝。
作为苏格兰人,彭斯首先是一个拥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思想的爱国者,他有多首诗歌表达了自己的民族自豪感。虽然他接受的是英语文化的教育,但他却选择了用苏格兰方言写自己的主要作品;创作之外,他还收集、整理、写定了三百多首苏格兰民歌。
彭斯作为一位农民诗人,在饱尝人生的艰难与苦辛的同时,始终能够葆有一颗淳朴乐观的心,拥有对生命的热情和爱恋,所以他的诗才那么感人至深:“纵使我驾着大车和木犁,/浑身是汗水和泥土,/纵使我的诗神穿得朴素,/她可打进了心灵深处!”(《致拉布雷克书》)面对人生,他始终在“心里流荡着温暖的好意”②,如他自己所说:“虽然人生的忧患他尝遍,/他的心可从未在命运手里受过伤。”(《爱情与自由》)有人甚至指责他在《佃农的星期六晚》所写的农民生活过于诗意化,有美化之嫌;有人还说他的诗不够深刻,不能震撼我们的灵魂。但是试想,对于本已足够悲惨的人生,不要那一份“深刻”倒也罢了,因为乐观与热情必然是爱着的灵魂才会有的品质,而深刻有时反倒是魔鬼的奸计。彭斯诗歌中的某些倾向,如纵酒,迷恋肉体之爱,对友谊的沉醉,都说明他是一位本色的诗人,他所最为擅长的,是对生命的天真的陶醉和热爱,而非一双“毒眼”,我们不能以哲人来要求于他。读彭斯,有一颗单纯的心足矣!阅读他最有影响的大量爱情短诗,即使写到悲剧性的生离死别,也始终压抑不住那一份喜悦和温暖。对于彭斯诗歌的这一特点,也许可以有如下解释,一是与他的乡村生活有关,优美如画的苏格兰乡村风景养育了他的性灵,赋予他健康明朗的美丽心灵;二与他的基督教信仰有关,基督教历来强调真正的信徒在生命状态上的喜乐和感恩,对现在和未来都充满盼望和信心;三则与他的个人生活有关,浏览彭斯简略的生平年表③,发现他短短的一生所经历过的女性,有名有姓的至少五位,其中三位都给他生下后代,丰富的爱情滋润了他的生命和诗歌;最后,从根本上,则与他的“天”性有关,如卡莱尔言,“尽管他有悲剧的历史,但他不是一个悲哀的人”。彭斯的兄弟回忆彭斯年轻时候,赤身裸体在泥塘里挖泥炭,“尽管艰难,通常却是语言最轻快的,是一个有无限快乐、言笑、情理和感情的伙伴”④。彭斯诗歌的译者,王佐良先生谈自己的感受,说:“我译彭斯作品,从50年代后期到80年代中期,先后二十多年,随着多读多译,对他的了解也逐渐加深,最大的感觉是:喜悦。他一生坎坷,也写了一些颓丧的作品,但是他活得生龙活虎般,不向权贵低头,对社会有理想,对爱人和友伴充满热情,绝大多数的作品所表达的是这样热腾腾的生活感,而艺术上又生动而又丰富,尖锐而又深厚,兼有民间文学的传统性与个人天才的独创精神,所以使人爱读,而且越读越高兴。他所留下的是喜悦的文学,不是悲哀的文学。”⑤所言极是。
卡莱尔在《英雄和英雄崇拜》中,把彭斯和约翰逊、卢梭并称为“文人英雄”,认为“他是一个达到了永恒深度的人”。他比彭斯为云雀,“从低下的地垄开始,高高飞上蓝天深处,并在那里为我们如此真实地歌唱”,他“像哈尔茨山的岩石一样强壮,扎根在世界的深处;但这岩石里面有活生生的柔和的泉水!一种粗野迅疾的激情和天才的旋风静静地蛰伏在那里;如此天堂里的曲调蕴含在它的内心。一种高贵的、粗犷的真诚;诚实、简朴、乡村的气息、真正单纯的力量;具有它的闪电似的火光,它的柔和清新的怜悯,像古老的北欧人的索尔一样,是农民之神!”⑥
彭斯,这个毫不显赫的普通农民,用欧洲西北角上一个偏僻地区的方言,书写18世纪苏格兰的日常农村生活,无论在内容还是形式上,似乎都不会对异域的人们有多少吸引。然而事实却相反,“西欧诗人之中,彭斯是被译成外国文字最多的诗人之一,而且至今新译不断。”⑦在中国,上个世纪初即开始了对彭斯的译介,先后有苏曼殊、麓、卞之琳、袁水拍、袁可嘉、王佐良等。研究方面,鲁迅在其名文《摩罗诗力说》中首开范例:“英当十八世纪时,社会习于伪,宗教安于陋,其为文章,亦摹故旧而事涂饰,不能闻真之心声……在文界,则有农人朋思生苏格兰,举全力以抗社会,宣众生平等之音,不惧权威,不跽金帛,洒其热血,注诸韵言;然精神界之伟人,非遂即人群之骄子,轲流落,终以夭亡。”⑧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引拜伦对彭斯的分析:“斯人也,心情反张,柔而刚,疏而密,精神而质,高尚而卑,有神圣者焉,有不净者焉,亘和合也。”⑨当年的评述,把握得还是切合实际的。
①②③⑤⑦彭斯:《彭斯诗选》,王佐良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页,第14页,第180页,第1—4页,第36页。
④⑥[英]托马斯·卡莱尔:《英雄和英雄崇拜——卡莱尔讲演集》,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02页,第268页,第307页,第309页。
⑧⑨鲁迅:《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99页,第82页。
作者:盛晔,岭南师范学院商学院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外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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