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彬彬+周岳
信贷证券化可以调节商业银行资产期限、贷款行业投向和大类资产配置,解决资产负债久期错配和资产结构调整的问题。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为银行带来贷款服务、财务顾问、托管、自持资产支持证券等中间业务收入,推动资产业务从传统的“发放—持有”模式向投行化“发放—分销”交易方式的转变。
本文从资产支持证券供给方的角度出发,基于对上市银行财务数据的梳理,分析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内在动力,从而解决商业银行要不要做资产证券化的问题。
信贷资产证券化未现井喷
一季度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回顾
2015年一季度,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共发行17期,发行规模507.87亿元,其中,商业银行发起了14期工商企业贷款证券化和1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共计468.03亿元。信贷支持证券的发行并未出现井喷,而2014年11月银监会公告对资产证券化采取备案制后,市场普遍对2015年的发行有很高的期待。
从发起人构成看,2015年一季度城商行、农商行和股份制银行的发起的期数较多,汇丰、渣打、华商三家外资银行也开始进入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但是发行规模普遍较小,大多集中在10亿~30亿元之间。国有大行参与度的不足,使得2015年一季度的发行规模相比2014年四季度有明显萎缩。
五大行参与不足的原因
2015年一季度,除工行外,其他大行均未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应存在几方面的原因。首先,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本居高不下,导致产品的发行利差很小,目前优先级证券发行成本仍在5%左右,而大行转出的均为优质信贷资产,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仅在6%左右,考虑到需要支付评级、信托、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费用,在整体只有1%利差的情况下,大行从证券化中很难获利,甚至还会亏钱,而中小银行信贷资产池的加权利率普遍在7%以上,证券化的积极性更高;其次,信贷资产的流转,既可以是存量资产,也可以是增量资产,大行通过理财、资管通道,以及最近很热的产业基金等方式,均能实现新增信贷资产的表外化,各类影子银行的存在,部分替代了标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第三,一季度央行的定向投放使得大银行的流动性较为宽松,短期内也减少了国有大行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获得流动性的需求。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动力
商业银行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有着诸多内在动力:(1)盘活存量资产,释放贷款额度,降低存贷比;(2)缓解资本监管压力,提高资本充足率;(3)加快信贷资产周转速度,提高银行经营绩效;(4)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促进商业银行业务转型;(5)调节资产负债久期错配,主动调整资产配置结构;(6)分散银行过度集中的信贷风险。
本文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供给方的角度出发,基于对上市银行财务数据的梳理,分析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内在动力,从而解决商业银行要不要做资产证券化的问题。
基于数据的证券化动力分析
存贷比
存贷比,即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资产占存款负债的比例,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存贷比不得超过75%,为了避免触及政策红线,商业银行需要扩大存款规模,或者控制贷款额度,也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信贷资产打包后真实出售给SPV,从而将信贷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降低存贷比,释放贷款额度。
从一季度上市银行数据看,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的存贷比均已超过75%,建设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的存贷比也在70%以上。上市银行一季度末的平均存贷比为70.24%,是2012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着金融脱媒和存款外流的压力,余额宝之类的产品对商业银行存款的影响就是一个例子。2014年二季度开始,上市银行的平均存贷比经历了一段快速的上升过程,从2014年二季度末的65.88%上升到2015年一季度末的70.24%,从季度的环比增速看,除每年一季度存款会有大幅增长外,贷款的增速大多都高于存款增速,因此,商业银行具有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降低存贷比的内在需求,截至2015年一季度,上市银行的存款总额约为79万亿元,存贷比每降低一个百分点(降到70%以下)就对应着近8000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存贷比存废的争论一直以来就未停歇,尤其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宽信用政策需要银行信贷投放的配合。2014年6月和2015年1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分别出台了调整贷款和存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监会的《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将涉农贷款、小微贷款等从存贷比分子中扣除,分母增加大额可转让存单和外资法人银行吸收境外母行一年以上的净存放额,人民银行的《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和贷款口径的通知》则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将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这些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商业银行的存贷比,根据我们测算,调整统计口径后,绝大部分上市银行的存贷比均降到70%以下。
如果不考虑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存贷比的限制,从资产证券化最发达的美国市场看,并没有单纯的对于贷款和存款比例的规定,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一直在100%以上且不断上升,同期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规模也是快速增长,其背后的逻辑是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趋势下,金融机构普遍出现加杠杆的过程,而资产证券化能够解决加杠杆过程中的期限不匹配问题,成为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
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风险资产的比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资本充足率的管制,以此监测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证券化将贷款出售,可以减少对资本的消耗,提高资本充足率。
美国次贷危机后,我国监管当局出于审慎的原因,暂停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审批,直到2012年才重启试点,但是在《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里,要求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应持有其发起的每一单资产证券化中不低于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5%的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由于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权重为1250%,此规定使得商业银行通过证券化减少资本占用的效果大打折扣。
2013年12月31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尽管仍要求风险自留比例不得低于单只产品发行规模的5%,但是对于发起机构持有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的规定降低到该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其余风险自留部分可以持有最低档次之外的资产支持证券。这项规定大大降低了发起机构的风险权重,使得通过资产证券化降低资本占用成为可能。
从数据看,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比较稳定,2012年以来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一直在12%以上,平均一级资本充足率也维持在9%以上,整体上压力不大。但是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8%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这意味着商业银行的新规下的资本充足率要达到10.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5%,从上市银行一季报看,各银行目前都能满足监管规定,但是南京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比较接近10.5%的监管要求,未来还是可能存在一定的资本压力。因此,商业银行除了通过增发、优先股、混合资本债、次级债等途径提高资本充足率外,也可以考虑信贷资产证券化这种模式盘活存量,释放资本占用。
经营净利率
长期以来,我国的银行业在资产规模的粗放式扩张中发展,对资本消耗很大,随着经营成本的上升和行业竞争的加剧,银行业的经营净利率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从最近三年的季度数据看,尽管由于银行经营的特点会出现季节性的比率波动(四季度会做拨备),但是ROE和ROA的下降趋势已经形成,上市银行的平均ROE由2012年一季度的22.62%下降到2015年一季度的18.02%,平均ROA由2012年一季度的1.37%下降到2015年一季度的1.29%。
依据财务管理中的杜邦公式,商业银行的资本回报率=存贷息差×资产周转率×杠杆率,其中,存贷息差随着利率市场化和激烈的商业竞争逐步收窄,杠杆率由于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的监管要求而日益受到限制,因此资产周转率就成为较为可行的提高资本回报率的变量。
除了息差的收窄和新资本管理办法的施行,经济下行周期下不良贷款余额的快速提高也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和风险,上市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比率由2012年一季度的0.93%上升到2015年一季度的1.33%,其中股份制银行的平均不良率上升更为明显,由2012年一季度的0.58%上升到2015年一季度的1.22%。
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信贷资产转换成现金和证券,另一方面不良贷款的证券化也给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处置不良资产的途径,两者都能加快信贷资产周转的速度,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
中间业务收入
调整业务结构,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比重,改变对存贷息差收入的依赖是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的重点发展目标之一。据统计,美国的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大于10亿美元)的非利息收入占比在45%以上。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收入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上市银行非利息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一季度的22.47%上升到2015年一季度的25.37%,但与国外尚有一定差距和发展空间,还有三家上市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比重不足20%。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商业银行可以担任贷款发起人、贷款服务人、托管人、证券投资者等角色,可以为银行带来贷款服务、财务顾问、托管、自持资产支持证券等中间业务收入,推动资产业务从传统的“发放—持有”模式向投行化“发放—分销”交易方式的转变,在有效提升资产运用效率同时,增加非利息收入。
资产负债结构
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部分包括贷款、投资、存放央行款项、存放和拆放同业款项、买入返售等项目,负债部分包括存款、同业存放和拆入、卖出回购款项、已发行债务证券等,资产负债表的各个项目具有不同的期限和风险收益特征。
从资产端看,上市银行贷款和投资的期限主要集中在3个月以上,3个月以上的贷款占83.18%,3个月以上的投资占90.51%,但是从负债端看,作为商业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短期存款占了较大比率,3个月以下的存款占比67.01%。此外,上市银行整体的同业资产期限也要长于同业负债的期限。商业银行用较短期限的负债支撑较长期限的资产,存在一定的期限错配风险和利率风险。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的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短期利率快速上升,金融机构普遍持有收益较低的长期资产(住房抵押贷款)和成本较高的短期负债,纷纷陷入了财务困境而破产,由此爆发了储贷危机,而资产证券化正是帮助美国金融机构走出储贷危机的重要工具,因此从流动性管理角度看,商业银行同样有内在的动力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和负债期限的不匹配。
除了调节资产期限,信贷资产证券化也是商业银行主动调整贷款行业投向和大类资产重新配置的重要手段,通过将特定行业的信贷资产打包出售,可以调节该行业在银行整体贷款投向中的比例,有利于商业银行在总体上把握不同经济环境下银行贷款的行业风险,由所转让的特定行业贷款所释放的信贷额度,可以投放给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兴行业或者风险较低行业,达到调节贷款行业配置的目的。
此外,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不同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将证券化后所收回的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贷款、个人贷款、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投资、同业等方面进行组合配置,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灵活性。
总结
证券化能改善财务指标
资产证券化本质上是一个商业模式,重点在于把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左边的信贷资产出售进行融资。通过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商业银行资产端的久期,证券化后,资产负债表更加健康,现金和证券(发起机构自持)取代了原来的贷款,总体资产的风险度降低,相应的资本要求也会降低。同时由于资产销售收入的实现,未分配利润增加了股东权益,权益回报率也会提高。利润表中,信贷资产销售收入的确认使当期的利润得以增加,因此,资产证券化对于银行财务指标的改善是较为明显的。
未达预期是预期太高
一季度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并未出现一些市场人士预期中的井喷之势,508亿的规模确实并无亮点。但是我们认为这符合资产证券化的业务特点和目前的市场状况,首先,去年一年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超过2005年来发行规模总和,一些过去储备的项目得到了释放,一部分新参与者(主要是城商行、农商行、外资银行)在IT系统、业务流程、会计处理、外部合作等方面做了初次尝试,需要在流程理顺后再发起新的项目。信贷资产证券化从项目准备到招标发行通常需要3~5个月时间,去年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大量发行也是从8月开始,到12月出现井喷,这些机构需要时间去准备再度发行产品。其次,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法规仍在完善之中,如2015年3月央行宣布注册制和上周交易商协会出台关于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的征求意见稿,目前离完全常态化的发行还有一段距离,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资产负债情况择时发行是比较能够理解的。再次,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需求方而言,证券流动性的缺乏,需要更高的流动性溢价,这要和以低成本融资为目的的发起机构进行博弈,投资者的缺乏,尤其是次级投资者的稀少也制约了目前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节奏。
我们对今年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市场持乐观态度,认为发行仍会呈现前低后高的特点,整体放量会在三四季度,规模的快速增长还有待大型国有银行参与进来之后。
(作者单位:招商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