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科
金融支持是中小企业群体健康快速成长的重要后盾,其效果的充分发挥依赖于化解来自政府和银行体系的一系列限制因素。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应遵循市场规律,平抑银企间表象矛盾,营造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政策体系,从而有效解决市场机制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提供信贷的微观主体,应采取符合市场需求的经营举措,实现银企共赢发展,形成适宜服务中小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模式。因此,对于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核心是要找到政府和银行各自诉求的均衡点,在坚持运用市场化手段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从宏微观不同侧重点共同努力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下面从金融的视角出发,就政府和银行层面如何采用市场化手段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几点建议。
政府层面的宏观举措
界定中小企业范围
目前涉及中小企业的企业划分标准有很多,但口径复杂迥异,例如,常见的就有工信部/统计局标准、税务局标准,有的在实际操作中须根据特定业务明确目标对象,但大多的没有明确定义,且指向不清晰,使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受到影响。
因此,为了提高中小企业支持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公允性,应首先从明确定义开始。将立足点从仅适合大规模数据分析、统计和趋势判断,向同时适宜应用到个体、实务操作转变。加快统一、细化企业划型标准,界定什么是真正的中小企业,厘清不宜纳入其中的客体,以及需要重点支持的企业范围,以定向施策、聚焦靶心、精准发力。
完善常态化信息互联互通
由于信用等信息的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授信过程中面临着建立信用的过程漫长,以及由于信息的封闭引发的逆向选择等挑战。因此,政府须做好顶层设计、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常态化互联互通机制。
形成统一的信息汇总、共享平台。在企业申报和各渠道信息汇集的基础上,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整合成“数据合力”,涵盖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劳动用工、用水用电、社保缴费,持有的土地、固定资产,主营业务领域、营业规模、利润水平,在各个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规模、风险缓释方式、资产质量,涉及法律诉讼、主要负责人风险事件,等等。
信息平台和系统免费开放。建立与金融机构等信息需求方业务系统的接口,从被动的信息被检索、查询,升级为信息自动实时推送、匹配和对接,达到对于诚信、优质企业的更好支持,并对黑名单企业的及时封杀。
案例总结和传播宣导。及时总结高风险事件的起因、演变过程(作案手法)、预防和处理的经验教训,在符合保密原则的前提下,以案例教学等方式对本机构内部及跨机构进行积极宣导,提高从业人员的警惕性和辨别力。
主体间信息交流和措施协同。集中发布各机构出台的中小企业扶植政策,及时收集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的实际情况和意见反馈,推动各个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加强政策集成、提升导向瞄准性和覆盖面。
构建风险缓释体系
除了信用记录等有待积累外,中小企业往往缺乏具有公允价值的抵(质)押品,在授信获得上又有障碍。以往单凭企业自身寻求解决方案,或金融机构增信模式已出现较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多重风险叠加、担保效力落空和增级成本高企等等。因此,亟待建立中小企业风险缓释机制,明确参与机构、覆盖对象范围、业务合作条件、风险分担流程、增信成本设定等,完善政策扶持、促进行业发展。
建立政府支持和监管、有序发展的融资担保体系。探索混合所有制,引入各级财政、国有企业资金及监督管理方式,将国有资本增信功能、社会责任意识和民营机制灵活特点、商业经营原则相结合。完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分担机制,运用业务补助、增量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提高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用。
创新产品开发和运用方式。拓宽法律认可的抵(质)押品范围,建立创新型抵质押品登记制度和转让、处置平台。推动异业合作,形成政府、银行、保险等多方参与、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经营模式,在经营借贷、贸易赊销、预付账款、合约履行等方面设计个性化、定制化的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对于银行而言,可借助其他机构的贷前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预先审查和判断客户履约能力,同时释放人力资源;并利用增信工具缓释银行承担的风险,以提升中小企业申贷的获得率,也夯实银行信贷资产质量。
推动再担保和再保险体系建设。参照德国等扶持中小企业贷款的经验,逐步形成国家、区域、省市分级再担保和再保险机制,实现授信风险在政府、再保险机构、贷款银行和保险机构之间的合理分摊。
完善风险基金等资金支持机制。中小企业尤其是新建企业失败率较高,为扶持其度过初期高风险阶段。筹建创业投资专项扶持基金,引入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等,形成政府引导、民间机构参与、互相促进的资金引进、运作、退出机制。推进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培育机制,产学研用结合,将创新理念转化为实用技术,在经营财务规划、发展难点诊断、资本结构设计、融资渠道安排等方面专业化指导和服务,降低创业门槛和或有的失败代价。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灵活运用股票、债券等融资渠道。
培育鼓励性政策环境
为了更好地将高层战略决策与基层战术行为有机结合,应引导金融机构发自本心地落实具体工作,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自身战略转型相结合。建议合理设定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导向,简化监管指标、突出核心诉求、坚持正向激励,以鼓励性政策导向为主、辅以必要的刚性约束。如引导节约资本,享受风险补偿,获得合理的收益和制度红利,让更多的金融活水自发性地流向实体经济。
目前,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委在资本监管、存贷比、存款准备金、机构筹建、不良率、呆账核销等方面已陆续出台配套措施,对于金融机构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产生了较好的示范引导效果。未来可根据中小企业需求和金融机构自身情况,在市场准入、专项金融产品、风险资产权重、尽职免责、监管评级等方面进一步推出指向性明确、操作性细则清晰的政策制度。
此外,根据银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从全局角度果断采取前瞻性的变革措施,引导银行信用理性扩张,亦会惠及中小企业业务。如修订完善《商业银行法》等法规,从注重表面合规的行政化监管,转向评测内在实质的市场化权衡,取消贷存比、存款偏离度及配套惩罚措施,应用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率等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增强资本硬约束等等。
加快市场化步伐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已在利率市场化方面推出了诸多重要举措、成效卓著。同时,市场化定价形成机制方面也还有继续提升的空间。
存款维度。从最近五次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后主要银行挂牌利率可以看出,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已开始提升,差异化的存款利率定价格局正在初步形成。同时,受传统思维和行为模式惯性、自身模型定价和业务管理水平以及非市场化因素的“引导”,一些银行仍未从本行实际资金需求、息差目标、可接受成本等维度出发,而是依赖性地将外部参数(如历次基准利率、上浮区间等)作为锚定的标杆。
贷款维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国家高度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但价格管制无助于其有效、实质解决。因此,应该从贷款定价的核心组成结构分析,探求市场化的解决之道。其中风险成本方面,结合前述各项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降低。
在存款保险制度等配套措施陆续出台,理财等负债类产品市场化定价程度日益加深的背景下,应彻底落地利率市场化。适度降低准备金率,灵活运用SLF(常设借贷便利)、MLF(中期借贷便利)、PSL(抵押补充贷款)等调节工具及设定抵(质)押品范围,释放足够流动性,消除价格约束;直接放开浮动区间限制,淡化基准利率引导作用,促进银行强化自身定价能力。辅之公开市场操作、市场自我纠偏和适度的窗口指导,健全利率调控框架。
银行层面的微观扶持措施
对银行而言,发展中小企业业务既是贯彻国家政策要求、担当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银行客户结构调整的重点发展方向。银行应全面理解“1+4”等监管最新要求,深入研究中小企业特点,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新型盈利模式。
变革自身架构
中小企业的需求有短、频、快的特点,其规模决定了从本土化、地域化逐步发展的轨迹。传统大中型银行的总部远在千里之外,逐级授权、层层审批,一方面流程繁琐、耗时耗力、反射弧过长、信息传递衰减显著,另一方面措施难以因地制宜、不易及时掌握企业动态、风险隐患较多。小型地方性金融机构(如信用社、合作社及转制后的农村、城市商业银行)有地利优势,但人才储备、风险控制能力、IT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容易“靠天吃饭”;同时思维和视角可能囿于当地市场,甚至受本地强势政商意志影响,且不易向外复制推广经营经验、规模化运营存在难度。一些机构(如有些村镇银行等)成为异地扩张获取牌照的便捷通道,主营业务与原先定位的当地中小企业有一定偏离。
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业务在发展导向、定价规则、风险偏好、核销机制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别,两者混搭实际上语言体系、逻辑思维模式都不易融合。从后者角度看,前者过于零散化、投入产出较低、难以成为发展基石;而基于前者,后者对资本等资源占用过多、阻碍银行盈利模式转型升级。强行要求所有银行都整齐划一、一视同仁地从事中小企业业务,并满足各种监管指标,亦是不现实的,在规模上也不经济。
因此,应逐步建立适应中小企业业务特点和需求的组织架构。大中型银行可考虑剥离、重组原有的中小企业业务,成立独立核算的事业部或组建单独的法人实体。同时探索与地方性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置、资源匹配等方面的融合、统筹配置,强化专业性、专营性,降低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构筑内涵统一的考核体系
独立的专营体制建立前,在大中小企业业务并行发展的过程中,应破除“重大轻小”的观念,通过考核等方式激发各级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业务的内生动力。
考核中内嵌发展目标。在可持续发展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外部经济环境和内部战略安排,形成合理的业务发展规划。(阶段性)目标单列、纳入辖内各级机构的机构考核体系,赋予合适的权重,落实进程评估,以持续提升中小企业申贷获得率、贷款覆盖率和综合服务覆盖率。
资源匹配和倾斜。基于任务目标,测算相匹配的资源配置需求并切实落地。如在新增信贷配置中切分单独的专项规模、不得挪用和挤占,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转让等方式腾挪额度,在存量结构的调整中将节约的信贷资源优先倾斜,实施行业、地区等组合管理时预留足够空间,配置与业务发展进程挂钩的人事和业务费用。
将制度诉求直观化。充分理解和消化监管机构优惠措施,将可适用本行的内容突出展示,作为调节参数、影响因子纳入各级机构决策流程,以系统自动化约束取代制度条文管控,以积极享受政策红利、引导基层业务发展。
以需求为导向创新业务模式
扩大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推动实体渠道和包括电话银行、网上银行、门户网站、银行系商务平台等虚拟渠道相辅相成,推进线上线下的融合互补,降低服务需求者的参与门槛。
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对冗余、多重环节和引致效率损耗远高于或有损失的节点删减、归并或简化,对引用源相同、业务本质近似或密切相关的业务的发起、报送、处理流程拉直处理、缩短链条。业务申办流程线上化、自助化,实现授信等业务全天候24小时随到随办、循环使用,提高处理效率、提升便捷性、节约时间消耗。
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针对业务申办、受理、生效以及业务品种间交替的时间间隔、金额承续关系等,设计循环式、接力式、先行垫付式等产品,减少跨期等待、加快资金转速,节约利息支出、提高闲置资金收益,优化企业财务成本结构。
优化风险管理手段。借鉴业界领先信用评级机构和部分民间征信机构经验,在本行客户数据规模化分析的基础上,引入外部第三方征信等数据。提升对于中小企业非定量化数据的分析水平,提高数据结果可用性、有效性,降低对于部分易受操控的定量化数据的依赖性,形成简洁有效的信用评分机制。
公允收费和减费让利并举
银行业属于服务产业,产出的核心产品是金融服务。银行作为自负盈亏的商业企业,在真实地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时,亦须获取合理的对价,以覆盖人财物等成本、并获得正常范围内的收益。尤其是,以国有大型银行为例,银行收费亦为国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所以,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公允地界定收费的边界和尺度,形成双目标,即社会责任与商业原则,有机结合的收费标准。
银行应区别对待面向企业的合规收费项目。第一类,因业务本身特性等因素并不适用中小企业,或是银行付出服务有限、中小企业从中获益较少、不适宜收取费用;第二类,业务与中小企业需求特点密切吻合、能够满足其发展的需要,银行在服务提供过程中投入足够的专业技能、时间、资金等资源,具备充分的收费合理性、必要性。同时,实践中亦能为企业创造远高于收费金额的附加价值。此类可在法律法规的约束框架下、正大光明地遵循市场化规律收费,定价的合理性通过市场竞争和适度的监管纠偏达到;第三类,介于前两者之间,中小企业获得边际收益、银行付出边际成本都明显可见,但并不重大。此类属于可收、可不收的中间地带,不适宜强制性规定。可鼓励银行在确保自身正常经营、符合董事会和股东回报要求的基础上,服务大局,响应国家号召、承担社会责任,从帮助中小企业的角度出发,不断扩大费用合并、减免范围和力度,尤其是具有公共属性、涉及公共利益的服务项目;并加大对诚实守信、经营稳健的优质中小企业减费让利,帮助企业爬坡过坎、渡过难关。具体成效建议可纳入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考评的加分项。同时,银行应积极通过技术升级、新技术应用、业务规模扩大等降低或摊薄业务成本,从而下调整体收费水平;并随着外部成本(如线上线下通道费、信息使用费等)的降低,及时调整相应收费金额。
与企业共同成长
前述政府和银行层面的措施实施主要从外源的角度出发,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同时,还需要中小企业群体自身的持续转型升级,以从根源上破解这一难题。
中小企业未来能够保持持续健康发展一般有两种方向:一是逐渐成长壮大为更为大型的企业,显著提高风险抵御和盈利能力;二是经营规模上没有明显阶跃,而凭借独特的专业水平、技能等走“专精特新”道路或者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在某一细分领域或地区形成一定领先优势,顶尖者成为“隐形巨人”。
上述两类成长过程中都需要得到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强有力支撑,并在相关的工商、税务、金融、会计、法律等方面获得有效的协助。各级政府、组织都在积极构建和完善相应的支持模式,银行亦可积极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深化轻资本、服务型金融模式转型,探索打造多方联动、与中小企业携手发展的合作机制,对跨界竞争形成反渗透。
完善境内互联互通、链式融通、跨区域撮合服务机制的同时,面对“走出去,引进来”、“一带一路”的跨境战略背景,在做好包括反洗钱等在内的风险防范控制的基础上,以境内为核心、境外为特色互补,具备全球服务实力的大型银行可考虑外向延伸、构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其着力点包括:
做好跨区域及跨境业务撮合的桥梁和向导。借助在海外市场进行深耕所熟悉的国外市场、法律和文化情况,以及在海内外拥有坚实的客户基础、多元化的服务领域和广泛的渠道,搭建企业、政府、中介机构之间的平台。化解中小企业个体自身能力有限的约束,消除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障碍。跨越海内外不同体系差异的鸿沟,降低寻找合作机会的成本,提高撮合成功率和效率。在宏观审慎框架下,消化理解海外及境内自贸区、试验区等政策,灵活实践资金融通理论,整合汇集零散需求、批量交易获取“团购”价差,规避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降低资金跨境流动和使用成本。
促进产业、企业和银行共赢。建立企业海量信息资料库,开发合作意向自动化精准配对系统。根据行业、地区等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外或国内先进地区相关领域技术、管理经验和资金。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缓释银行授信等业务风险,纾解“不敢贷、不愿贷”的畏难情绪,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并降低融资成本。
变被动为主动,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从传统的待企业发展到亟需金融服务阶段时才根据其需求介入,转为建立生命周期全景图、实现多维立体式管理。即自始即伴随目标企业成长、枯荣相依,梳理企业发展的脉络,从企业的角度预判各关键时间节点对金融等服务的内在需求,提供贯穿企业生命周期的一揽子服务。将企业发展与银行经营有机地结合为一体,拓宽业务增长范围,打造互利共赢的盈利模式。
总之,从政府和银行层面出发都需要全面审视金融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敬畏市场、尊重规律,主动采取多种市场化方式破解发展中的外源和内生瓶颈,疏通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坚持一手促发展、一手防风险,真正实现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性局面。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总行中小企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