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文兵 李 琨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50000;.广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50000)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东省的建筑能耗也不断提升,截止到2013年第二季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建筑能耗占全省总能耗的 1/3左右,是能源消耗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广东省为推动建筑节能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由于广东省既有建筑总量大,新建建筑增加又迅猛,建筑节能工作任务依然繁重。特别是长期以来,广东省对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一直没有进行过系统的统计,没有较为准确、客观的数据说明目前建筑能耗的状况。因此目前政府和行业制定的相关节能政策针对性不强,再加上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的现状了解不够,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广东建筑节能工作的成效,制约了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扎实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筑节能工作对于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建筑用能已经在多方面上对广东省能源发展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通过政策法规、经济技术等手段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完成广东省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重要举措;强化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可以带动传统建筑业的改造和既有建筑品质提升,这将有利于促进建筑行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充实城市化发展内涵。
因此全方位深化建筑节能工作,是广东省必须长期坚持的一些政策,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广东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广东省建设厅根据建筑部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章程,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列的建筑节能执行文件或规定,如《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印发<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要点 >的通知》等。但与之配套的建筑能耗管理的法律法规缺乏:因缺少准确、客观的数据,目前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尚待完善,对于政府办公建筑或博物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等占建筑能耗中比重较大的建筑,尚未建立分项计量的能耗管理办法;因建筑节能措施而额外增加的建筑建设费用如何处理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必要的强制性节能措施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待完善。
目前广东省只有广州、深圳、惠州等少数城市设立了专门的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加上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政策执行力度不大。
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建筑节能标准,广东省目前实施了两个地方标准,即《<夏热冬热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广东省实施细则》《<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广东省实施细则》。同时,还先后出版了《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节能型建筑幕墙构造》《节能型铝合金门窗》等建筑节能相关图集和规程。此外,在2009年《<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广东省实施细则》也开始实施。
但目前广东省新建建筑在规划报建环节并未进行建筑节能方面的强制性审查和评估,再加上建筑设计人员对建筑节能相关知识的不熟悉,对建筑材料的节能性能和节能技术不了解,建设单位对建筑节能设计产生的额外费用不支持,导致新建建筑的节能设计多数流于形式。而除了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提出节能验收规范以外,大部分市、县没有很好地开展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制度仍没有建立起来,建筑节能的标准执行尚处于较为随意状态。
广东省目前应用的节能技术主要有太阳能技术、地源水源热泵等。广东省由于日照时间长,太阳能资源充足。近年来,太阳能逐步在建筑领域的供应热水、城市公共照明等领域中得到推广使用;地源热泵属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是一种利用地球表面浅层水源(地下水、工业废水等)或地下土壤热源的低品位热源,通过热泵、制冷循环,制取能量的一种技术。广东省科研工作者根据广东地区自然气候环境、土壤状况和介质温度等因素,还因地制宜开展地源热泵空调组合技术,这在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
由于广东省冬季不需要采暖,其居住建筑的能耗相对较低,这也导致一般居民的节能意识不强,根据住建部和广东建设厅有关部门的调查,有近60%的被访者不了解建筑节能或在购房中几乎不考虑建筑的节能效果;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虽然使用能耗很高,但是由于缺乏相应能耗统计办法,能耗使用情况的奖罚和激励制度缺失,再加上监管制度不健全,因此使用者的缺乏节能的动力;而对于大型商业性建筑或密集式商铺,目前公共部分的能耗采用按面积公摊计算的较为粗狂式方法,使用者节能积极性也不高。因此长期以来建筑节能观念比较淡薄,使广东省的建筑节能工作落后于全国。
尽快设立广东省级和各地级市建筑节能专业专项管理部门,健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全面统筹管理建筑节能工作。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应加快立法进度,例如《广东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广东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需制定或完善的有关规定,包括《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审查要点》《建筑规划报建建筑节能审查要点》《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规定》《建筑节能工程建筑监理管理规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督管理规定》等。广东省市各级建筑节能管理部门通过这些法律、规章,规范建筑报建、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明确责任,把建筑节能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改变目前建筑节能在施工图审查阶段才受到重视的状况,把建筑节能审查提前到规划报建阶段。并在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再次复核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内容应包括建筑的布局对自然通风的影响、规划区域的绿化、景观环境、采取隔热、自然通风和利用太阳能等措施以及围护结构的构造设计和材料选用,门窗的玻璃配置、隔热和遮阳设施等。
节能设计审查人员应该经过严格的培训,持证上岗,并对节能审查实施监督抽查,节能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通过节能设计审查的施工图不得擅自修改,并严格施工管理。要求建设单位不得违反节能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施工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监理。各级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应在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上严格把关,对于不采用或不按照经过审查符合节能标准的施工图进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给予严厉惩罚。
广东地区既有建筑总量大,特别有些建筑历史悠久,维护结构破旧,能量消耗颇大,所以加强广东地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和用能管理,对建筑节能的总体影响很大。政府部门应依托相关科研单位,针对目前广东既有建筑的实际情况,全面系统的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评估,制定出相应的节能改造计划和管理办法。
既有建筑可以根据室内装修周期较短的特征,结合室内二次装修同步推进节能改造工作,如更换外墙遮阳装置、增加屋顶通风措施、加强外门窗隔热效果等。由于同步推进的节能改造工作可能为二次装修增加额外费用,政府应从节能减排对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在财政方面安排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配套资金,按一定比例承担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
对由政府投资的公共办公建筑或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主管部门和能源供应单位应对该部分的建筑用电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建筑能耗统计制度,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建立基础。结合本地区公共建筑历年来用电数量、能源消耗额度等具体情况,确定每年的节电量,建立监管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措施。
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得业主认识到窗户、屋面、外墙的节能设置不仅能达到节约能耗、降低使用费用的效果,还能改善室内的舒适性,形成健康、环保、绿色的办公或居住环境,并通过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向全社会展示建筑节能成果。使全社会形成节约用能的风气,全面促进建筑节能,将收到更好的建筑节能实际效果。
为推动广东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政府应将节能减排作为一项政策长期的坚持下去。因此建议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工程的扶持和资金投入;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相关科研 ,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及新建建筑的节能措施的实际节能效果进行评估、标识,并制定相对应的建筑节能激励机制。对低能耗和超低能耗节能建筑或采用可再生能源的绿色节能建筑,给予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奖励,并向全社会公布,引导消费。
政府还应制定建筑节能整体实施规划,明确各阶段目标并分步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出台重点支持政策。建立以生产企业为主体,依托专业高校、科研单位或个人的建筑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重点建筑节能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使其在经济、社会和环保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价值和意义。
近年来,在广东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共同努力下,各地建设系统为有效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做了大量的探索,广东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广东省有一个务实、开明的政府,有一批积极从事建筑节能技术、节能政策研究,有相当水平的科研机构和专家;广东省建筑行业高度发达和快速发展,锻造了岭南建筑健康、舒适、高效用能的辉煌;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随着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全面深入,广东必将会在建筑节能降耗方面创造出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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