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莎 (西安音乐学院 710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陕北秧歌的保护与发展研究
高 莎 (西安音乐学院 710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的内容十分广阔,官方定义的分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近年来我国不断的针对一些传统文化、传统节日、历史名胜古迹进行非物质文化申遗活动,这一方面是因为世界各国文化不断交融,文化输出越来越严重,为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加快了传统文化的保护,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陕北秧歌是我国陕北地区最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其蕴含的音乐、舞蹈、唱腔、服装特色,都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精髓。本文主要针对非物质文化视野下的陕北秧歌进行简要分析,探讨其主要内容及新时期的保护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陕北秧歌;保护
本文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陕北秧歌“二人踢场子”研究与应用项目编号:2013JK0487。
陕北秧歌,是陕北高原地区极具有汉族文化特色的民族传统舞蹈。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政府也加大了保护的力度。受到文化入侵的影响,民族文化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我国与韩国的“端午节申遗”事件就极大的给国人敲响了文化遗产保护的警钟。一个国家、民族的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几千年历史中遗留下的瑰宝,蕴含了丰富的历史情怀与人文思想。陕北秧歌其独具特色的音乐服装舞蹈,必然使得其成为我国传统文化中不可多得的精神文化财富,如何继承并发扬传统文化,成为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
说到陕北的秧歌舞,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喜悦的陕北大唢呐,锣鼓声声中人们身着色彩艳丽的民族服装,或是动作豪迈大气磅礴的集体舞蹈,也或是男女成双成对,彩扇翻飞、彩绸缭绕,逢年过节的陕北城乡都会在秧歌舞的气氛中愉快度过。这种形式、内容多样的大型广场集体歌舞形式,不仅仅是陕北地区人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娱乐活动,也是将陕北地区传统的服饰、歌舞、语言文化完整保留的“活的艺术”1。
针对于陕北的秧歌文化,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其保护工作,回顾历史,1940年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曾经开展了新秧歌的运动,国家、政府鼓励众多的文艺工作者学习秧歌,同时,融入新时期的审美元素以及经济文化发展形态,将传统的秧歌舞蹈不断改进完善,如火如荼的秧歌舞学习宣传活动,在当时的中国呈现出非同一般的活力。几十年来的发展,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有了日新月异的发展,传统文化的不断流失不仅仅不利于世界文化多样性,更不利于我们民族文化的源远流长。陕北秧歌中蕴含了劳动人民辛勤、淳朴的精神风貌,热情好客的民族性格,如今以绥德为中心的陕北秧歌文化最为繁荣,走进了千家万户的陕北秧歌,在大家的传唱、歌舞中,于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
(一)国家完善立法,出台陕北秧歌保护立法
陕北秧歌文化的发掘、保护、传承的一个过程一直来说都是一些民间的个人、研究团体的个人活动,缺乏国家立法的支持,一些研究团体研究人员很难顺利开展研究工作,同时,加强文化保护立法,在法律层面上肯定、保护针对于陕北秧歌文化的研究,对于我国的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也会有借鉴作用,以小见大,逐渐推动完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针对于陕北秧歌的保护,国家完善立法,也能够严格打击一些文化烂俗行为,一些利益投机方,打着文化保护的、文化宣传的口号,一些烂俗的宣传活动被推广,吸引人眼球。缺乏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文化与经济利益相结合的市场运作中容易出现不良现象。
(二)加强媒体宣传,发动群众共同继承保护
传统文化在日益活跃的社会主义新文化中渐渐没落,网络、电视、手机媒介平台上,电视、电影、动漫、游戏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吸引了大多数人的目光,对于传统文化的宣传缺乏重视。7月我国的国产动漫《大圣归来》将我国传统的《西游记》故事再次搬上大荧幕,精美的特效,长达8年的制作,这部影片用别出心裁的制作诚意,将传统国产动漫、传统西游文化刷新了传统的观念。观影群众再一次对传统文化、传统动漫产生兴趣,这与媒体的宣传、电影的制作人的努力密不可分。对于陕北的秧歌文化亦是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的中国陕北秧歌文化,是具有民族特色、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的民族财富,现如今只有媒体的宣传,才能够让它再次回到公众的视野中,引起群众的关注。
(三)致力于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避免传统文化的遗失
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断传承,是离不开文化继承人的。从传统技艺的传承,到传统文化的流传,都是需要人为参与的,一旦少了人为因素,这些依托着人而存在的技艺与文化便会渐渐没落。以绥德为中心的陕北秧歌文化,近几年大力发展走进课堂、走进青少年的活动,每一个中学、社区、乡镇都有自己的秧歌舞队伍,将传统文化传承的希望不断扩散,从新一代中寻找优秀的文化继承人,让我们的民族文化不断生根发芽。
(四)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
要想顺利的开展非物质文化工作,首先应该加大针对于文化保护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力度仍然需要加强,目前的保护资金是有限的,地区政府在统筹规划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中,应该将有限的人力物力投入到最基本的文化建设中。
(五)创新性继承,实现陕北秧歌的新发展
不得不承认的是,不管我们的民族文化多么的丰富多彩、博大精深,但是经过几千年的、上百年的积累,都会存在一些不符合我们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的内容,继承与创新永远是传统文化发展的内在矛盾。既想要保留传统的文化色彩,展现民族特色,又想在新的历史时期取得新的发展。从继承的角度来说,要保留原始的文化底蕴,具有名族特色的服装、乐器、舞蹈是陕北秧歌舞的标志,从创新的角度来看,新时期我国的文化更加有活力,新的音乐、审美元素可以选择性的融入秧歌舞中,同时要对舞蹈种类、舞蹈样式、舞蹈的教学平台做更多的创新。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个国家民族文化保护的核心要求,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都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政府要从法律角度完善立法,科学监督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社会的媒体,要站在国家民族的立场上去弘扬我们优秀的文化遗产,社会个人更是应该尊重民族文化,做民族文化的继承者、传播者,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丰富的文化宝库!
注释:
1.李鸿亮,侯令忠,李世荣,郑兵,王延奇.陕北特色体育旅游产业发展模式构建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0(03) .
2.王卓.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