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质林产品反倾销与出口结构的关系研究①

2015-07-11 09:24金陵科技学院姜方桃褚家佳
中国商论 2015年21期
关键词:反倾销

金陵科技学院 孙 梅 姜方桃 褚家佳

International Trade国际商贸

中国木质林产品反倾销与出口结构的关系研究①

金陵科技学院 孙梅 姜方桃 褚家佳

摘要:在中国木质林产品遭遇反倾销情况及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与反倾销之间的关系进行机理分析,就此提出我国木质林产品避免遭遇反倾销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木质林产品 反倾销 出口结构

1 引言

1.1 中国木质林产品遭遇反倾销状况

2013年我国出口总值为2.210万亿美元,增长7.9%,进口总值为1.950万亿美元,贸易顺差达到0.259万亿美元。木质林产品出口达到482.12亿美元,贸易顺差为70.02亿美元。主要出口的木质林产品中,除纤维板有所下降外,胶合板、刨花板、木家具、纸和纸制品的出口量都比2012年有所上升。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遭遇反倾销的风险进一步增加。

1.2 相关研究综述

有关反倾销原因的研究,主要包括:(1)非市场经济问题。Changho(2005)研究了WTO如何对待出口国的非市场经济问题;陈力(2003)等对欧盟“非市场经济”规则的产生、变化及后果进行了分析和探讨。(2)贸易报复。Niels(2006)、苏振东(2010)等认为实施反倾销措施容易引发指控对象国的贸易报复。(3)贸易保护手段。Blonigen(2001)、袁欣(2006)等对反倾销的贸易保护主义本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Aggarwal(2004)检验了宏观因素如何影响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手段的使用。

有关防范反倾销方法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调整贸易结构。杨世辉(2000)等认为应该调整贸易结构,多出口高附加值和非劳动密集型产品。(2)积极进行反倾销应诉。积极地进行反倾销应诉,能避免企业不必要的损失(余晖,2002;等)。杨红强(2007)通过比较反倾销强度,发现美欧对华提起反倾销诉讼对他国具有示范效应。(3)加强政府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如余盛兴(2006)等都提出应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

目前有关中国遭遇反倾销原因及对策的研究,国内学者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了分析。但是定量的分析一般仅针对某一点,如反倾销强度的研究(杨红强,2007)、反倾销对称性的研究(时小琳,2013)等。针对中国遭遇反倾销问题分析的定性研究,分析相对全面,但缺乏逻辑性和系统性。本文从中国目前的具体情况出发,希望透过各种现象看到中国频繁遭遇反倾销的真正原因。

2 出口贸易结构与反倾销之间关系的机理分析

一般认为,贸易报复、政治利益和宏观经济因素是进口国反倾销立案的主要动因(刘亚军,2007;等),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得不到承认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李月芬,2006),同时,中国企业面对反倾销时应诉不积极也是中国频频遭遇反倾销的原因之一(冯巨章,2006;等)。虽然这些都是中国遭遇反倾销的重要原因,但主要原因还在于我国木质林产品出口结构不够合理:出口市场的过度集中、出口产品的可替代性强等。总结中国木质林产品遭遇反倾销的原因,可以分为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如表2所示)。反倾销的直接对象是出口国的某种产品,产品的性质特征是反倾销的直接决定因素,即所有出口产品的特征总和即出口产品结构是决定反倾销的主要因素。

表1 中国2001~2013年木质林产品贸易及遭遇反倾销情况

表2 中国木质林产品遭遇反倾销原因分析

图1 反倾销原理分析图

注:*表示大量的某种出口商品集中销售到某个贸易对象。

结合反倾销的具体原理来看,当一国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出口大量的某一商品到另一国时,则可能对进口国的相关产业造成较大的冲击。进口国权衡各方利益,最终对该出口国发起反倾销。当相关企业收到反倾销起诉时,企业因为自身经济、信息等限制,向行业协会求助,行业协会协助企业进行应诉(如图1)。具体分析反倾销发起的原因,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2.1 出口市场集中度高

大量的同类商品涌入少数几个主要出口国,即出口市场的高度集中,容易导致巨大的贸易顺差的产生,也很容易导致对进口国相关产业的冲击。出口市场的高度集中,使得进口国的国内相应生产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下降,对进口国的同类产业造成冲击,引发贸易摩擦。为避免由此带来的失业率上升等社会问题,进口国就很可能通过反倾销的经济手段,抑止该商品的进口,以达到降低贸易逆差、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例如美国对华反倾销主要针对中国对美出口主导产业及当前优势产业。

中国主要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区域结构失衡,即出口国目的国过分集中,出口市场单一。从国别来看,我国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盟、美国和日本。中国40%的出口额集中在美国和欧盟市场,出口区域结构的单一性将加大进口国的市场竞争强度,给进口国同类产业造成损害。

2.2 贸易商品种类集中

出口商品结构集中是指我国出口商品的种类集中、单一。例如中国50%家具出口到美国。出口商品结构集中导致中国同一类型的出口产品大量进入单一进口地,加剧与进口国国内产业的竞争。大量和单一种类的出口产品集中涌入某一市场,必然加剧进口国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受到冲击的进口国产业更易于利用反倾销武器来抵御外来的竞争。

同时,中国多出口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产品,可替代性强,缺乏竞争力。2001~2013年间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产品几乎全部集中在纸浆制品、胶合板及木制家具上,占出口总额的一半(45.448%~63.835%)。

2.3 贸易商品价格

我国出口产品屡遭反倾销调查,与出口企业和出口市场存在的问题息息相关。其一是出口产品多属低技术含量和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企业间往往以价格竞争为主,容易造成出口秩序混乱和恶性价格竞争,据我驻外机构反映,我国商品在巴西、印度等国并非没有市场,而是市场开拓刚见成效,我国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就蜂拥而至,当地企业不得不要求其政府采取反倾销等保护措施;其二是自主创新和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知识产权保护观念薄弱。我国出口企业多为加工贸易企业,往往以跟踪模仿先进技术为主,自主创新和研发投入明显不足,多数行业的关键技术与装备基本依赖国外。不少企业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扩大生产规模、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的非价格竞争力。

价格竞争属于低层次的竞争策略,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对此,企业必须提高认识,对产品重新整合。全球竞争将是品牌的竞争。今后应该是更注重品牌营销,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竞争优势应多元化。进一步开发非价格竞争优势,综合应用国际营销策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加商品特色,突出产品的差异性,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3 从改善出口结构角度降低中国木质林产品遭遇反倾销风险的方法

从图1可以看出,政府及行业协会可以对反倾销进行预警:控制相关产品的生产及出口量,设定最低出口价格等。同时,政府及行业协会可以有效地组织企业进行反诉。有效的反诉,不仅可以减少企业的损失,而且可以避免反倾销的蔓延态势。一个企业可以有效地调整自己企业的行为,但却无法控制其他企业的行为,因此,政府及行业协会在反倾销中起到巨大的作用,本文提出的应对方法主要从这两个方面入手。

3.1 加强政府政策法规的制定

法律法规是保障我国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健全的反倾销法律能保证我国企业在反倾销摩擦中占据主导地位,也是增强我国反倾销威慑能力的重要手段。

3.1.1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我国政府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反倾销法》、《反倾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健全会计制度,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提高行业入门门槛、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规范外贸出口秩序,对不正当的降价竞争等恶性竞争行为进行严厉制裁。另外,通过制定相关法规条例等,建立相应的补偿激励机制。“谁应诉,谁受益”,奖励积极应诉和胜诉的企业,处罚不应诉或在应诉中表现消极的企业,不断提高应诉水平。

3.1.2 发挥政府职能

政府作为管理部门,对行业协会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责,监督行业协会的行为,促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职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发挥政府的外交作用,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遏制国外对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中国自身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对国内企业的反倾销诉讼给予足够的关注和参与,必要时可通过外交手段进行两国政府高层间的直接对话和斡旋。

另外,政府可以推动成立专门的反倾销调查机构,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培养专业的反倾销人才等,合理地运用国际政治经济政策,采取相应的反倾销手段,为企业服务,增强企业应对反倾销的能力。

3.1.3 政府也是加强市场经济地位的主导

到目前为止,美国等很多国家还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的很多出口商品采取反倾销手段进行打击。对此,我国政府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政治、经济手段,不断深化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通过加强外交等政治手段,让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避免由此带来的反倾销问题。

3.1.4 政府可以适当地运用反倾销手段

我国政府在与他国的贸易争端中使用贸易报复措施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别国对我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反倾销是国际商业竞争的武器,在必要时必须将反倾销作为对抗其他国家恶意使用反倾销的手段。

从表3中可以看出,不管是木质林产品,还是所有商品,中国发起的反倾销数量都远低于遭遇的反倾销案件数量。适当地运用反倾销手段,也是制约他国发起反倾销的一种手段。

3.2 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

表3 1995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中国反倾销统计数据

单个企业很难避免由于行业的整体问题而遭遇的反倾销,同时可能因为其他企业“搭便车”等行为也可能严重挫伤企业应诉的积极性。因此,作为行业协会,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共同应对,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应对反倾销中,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应通力合作,建立三位一体的运行体系,但在这其中,行业协会与企业之间有着更密切的联系,应发挥核心主导作用。

3.2.1 反倾销预警

当一个行业过度饱和并对出口高度依存时,反倾销的损害必然不可避免,相关企业很可能遭遇重创。行业协会可以对行业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情况进行监控,全面掌握整个行业的贸易情况及国内外市场的动态变化。协调和规范本行业产品出口的市场、价格、种类等,密切注意出口较集中国家相关产业和市场的发展状况。在日常的国际贸易中,行业协会应选择合适的预警指标,对反倾销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和监控,与政府、企业共享相关信息,及时调整生产、出口等计划,采取相关措施,尽可能降低反倾销的风险。

3.2.2 反倾销应诉

出口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应诉反倾销成本高,在面对反倾销时往往存在畏惧心理;出口秩序混乱,大量的搭便车行为,更是挫伤了企业应诉的积极性。当遭遇反倾销时,行业协会应发挥其组织协调能力,尽可能通过各种渠道组织行业企业互相配合,积极应诉,把损失降到最低。积极应诉也能对他国产生威慑作用,避免反倾销的蔓延。行业的参与不仅可以提高反倾销申诉的成功率,而且能降低企业申诉的成本,提高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胡丹婷等,2006)。

4 结语

反倾销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进口国本国的利益。是否采用反倾销这一经济手段,进口国首先会权衡利益得失。因此,作为出口国,尽可能地采取措施,提高进口国反倾销的成本。同时,改善出口国贸易结构,避免进出口国之间过大的贸易逆差;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降低出口商品的可替代性,这些都是降低遭遇反倾销风险的重要方法。

参考文献

[1] Aggarwal,A.“Maero Eeonomie Determinants of Antidumping: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DeveloP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J].World DeveloPment,32(6).

[2] Blonigen,B.A.& Chad P.B.Antidumping and retaliation threats[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2003,60(2).

[3] Changho,S.,Treatment of Non-market Economy Countries under the Trade Organization Anti-dumping Regime[J].Journal of World Trade,2005,39(4).

[4] Niels,G.and J.Francois,Business Cycles,the Exchange Rates,and Demand for Antidumping Protection in Mexico[J].Review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6,10(3).

[5] 苏振东,刘芳,严敏.中国反倾销措施产业救济效应的作用机制和实际效果[J].财贸经济,2011(11).

[6] 陈力.欧盟对华反倾销“非市场经济”问题探析[J].欧洲研究,2003(3).

[7] 刘亚军.论WTO反倾销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构想[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93).

[8] 杨红强,聂影.国外对华反倾销措施效果评价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7(11).

[9] 袁欣.国际反倾销规则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因素分析[J].经济经纬.2006(1).

[10] 时小琳,刘伟平.中国木质林产品反倾销的对称性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2014(6).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5)07(c)-102-05

基金项目:①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SJD630080)成果;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SJD630135)成果;金陵科技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jit-b-20130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孙梅(1980-),女,江苏如东人,硕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方面的研究;姜方桃,金陵科技学院,教授,博士;褚家佳,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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