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研发分析

2015-07-10 02:17宋波��赵良杰
软科学 2015年6期
关键词: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

宋波��赵良杰

摘要:基于不完全合同理论HSV框架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两阶段模型,通过比较私人供给、政府供给及公私合作制供给三种模式下,研发部门的生产性投入和非生产性投入水平,发现政府供给和私人供给模式下,研发部门缺乏积极投入的激励;而公私合作供给模式可以有效激励研发部门的生产性投入和非生产性投入水平。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模式,提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融资机制、政府效率、产业转化、企业家精神等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完全合同;公私合作;研发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5.06.07

中图分类号:F204;F2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5)06-0028-05

战略性新兴产业承载着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历史使命,对其培育的研究有着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需要研发资源的集聚,以促进重大技术突破,最终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如何选择合适的培育模式是我国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的关键。不同环境和阶段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有其适用的模式[2],应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和外部环境,选择相应的科技投入方式、组织形式和政策手段。为改变过去尾随式产业结构升级模式,规避产业空洞化,乔玉婷等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式培育[3];宋波等以混合组织理论视角提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4]。

掌握核心技术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当前我国多数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大都受制于人,“轻研发、轻吸收消化创新”造成研发投入严重不足、自主创新能力薄弱[5];由于技术研发不但风险高且具有较强外部性,导致企业缺乏研发积极性[6]。建立公共资本对私人资本的有效引导机制,对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有重要意义,政府投入会促进私人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而私人资本的投入将激励政府完善私人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监督激励机制[7]。因此,本文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尝试从公私合作视角,基于Hart不完全合同理论框架[8],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投入激励模型,比较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同培育模式及研发激励。

1 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

伴随着研发复杂性的增加,由政府提供经济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的科技产品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也发展为政府职能化、政府推动和引导的社会化行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广、市场空间大的朝阳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不仅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十分必要,而且对国家未来竞争优势也具有战略意义。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战略引导、科技扶持、产业保护及干预[9]。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相互作用,是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作的关键。政府大力扶植的新兴产业不一定能成长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视市场机制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保障[10],而纯靠市场机制发展的产业也不一定能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既不过分看高政府作用,又不过于高估市场力量,而是扬长避短,综合利用各自长处[5],且公共资本与私人资本的互动可有效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的激励机制[7]。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竞争前研发阶段的外溢性较大(主要是产业共性技术),具有典型的准公共性,需要大量公共资本长周期、高强度的投入[11]。研发复杂性的增加,使得满足研发需求的难度和风险大增,对技术研发的组织、投入、参与方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研发模式应运而生。

公私合作制(PPP)是公私部门之间形成某种合作关系,共同投入资源、共同承担风险,以提供和管理准公共品的一种制度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是由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建立长期伙伴关系共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种合作模式,以“契约约束机制”督促私营部门按规定的质量标准生产运营高科技产品或服务[4]。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不仅是一种项目融资方式,更是新兴产业新的供给管理模式,是公私部门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而建立的合作关系,有助于解决目前单独依靠政府或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问题。在一段不确定的时期内,公私部门共同组建正式的关系或安排,双方共同制定决策、共同投资,在科技和创新的某些领域中实现特定目标。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是否成功,关键在于如何汲取双方的优势力量以建立互补性的合作关系,从而促进激励的联合,提高研发效率。

技术研发领域中政府对私人部门的资助早已存在,主要表现为政府为企业研发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比如各项国家科技计划,政府与私人企业共同出资、共担风险。但合作关系通常较为松散,运行规则较为简单短期,无法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越来越复杂的研发活动。而公私合作模式的特点在于公私部门建立长期紧密的正式关系,从而弥补原有科技政策工具在研发领域激励的不足。首先,在合作期限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由于具有相对固定的、较长的存续期限,以保证技术研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针对关键领域制定长期研发战略。其次,在组织机制上,采用严格有效的管理模式,成员拥有共同目标,同时清晰界定公共利益,可根据研发特点自行设计和调整组织治理结构,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项目的灵活安排和自行决策。最后,在资源集聚上,公私部门共同投资研发所需的人员、资金、设备等,能够使分散资源在一定时期内大量集中并形成规模,公共财政的杠杆作用明显,有利于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且复杂的技术研发问题。

2 基本模型

2.1 模型假设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主要经历两个阶段: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阶段和高科技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运营阶段。假设政府主导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但政府部门不具备技术研发能力,不可能独立承担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职能,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阶段,政府部门将技术研发职能外包给研发部门。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运营阶段,政府部门必须选择合适的运营模式:①政府部门独立运营,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供给职能,即政府供给模式;②政府部门再将生产和服务的环节外包给独立的私人运营商,即私人供给模式;③政府部门将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运营外包给研发部门,并由技术研发部门联合私人运营部门形成联合体,即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

假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涉及三个主体:政府部门G,技术研发部门R,产品或服务运营部门P。在此,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产品研发及供给的决策时序图,包括t1、 t2、 t3三个时间节点(见图1)。政府部门与研发部门在t1缔约,则t1至t2阶段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组织形成期;t2至t3阶段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培育期;而自t3始,是高科技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运营阶段。具体而言,t1时刻,政府部门决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及产品的供给模式(政府供给、外包私人供给、公私合作制供给),若是政府供给或私人供给,政府将与研发部门签订相对短期的合同;若是公私合作制供给,政府将与研发部门和生产运营部门的联合体签订相对长期的合同。t2时刻,研发部门决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研发的投入,秉承不完全合同理论HSV分析框架[12],将研发部门的投入分为:生产性投入i和非生产性投入e,以反映技术研发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特征。t3时刻,生产运营部门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供给决策及投入水平。以上所有投入决策都是事后可观察的、不可验证的,无法在完全合同的情形下得到其收益支付及转移支付的有效投入水平。

相关主体决策的信息结构按照时间序列说明如下:首先,政府部门与技术研发部门签订的技术研发合同在规定的基本考核基础上,具有合同不完全特征,即研发部门有多种符合合同要求的方式完成研发任务;并且由于技术研发存在度量及考核难度,使得研发质量不可验证。其次,研发部门在研发阶段可以通过生产性投入i和非生产性投入e来提高技术研发质量,但合同中无法明确规定,即事前不可缔约;且相关投入i和e在事后虽然可观察但不可验证。

2.2 收益函数

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所涉及的主体都会在各自阶段付出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努力,在核心技术研发阶段,研发部门的投入包括生产性投入和非生产性投入。其中,生产性投入i能够增加后期社会效益,并能降低下一阶段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运营成本;而非生产性投入e同样可以降低下阶段的生产运营成本,但同时也会降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社会效益。例如,技术研发的原始创新不足,迫于完成科研项目任务而产生的投机行为,即降低了技术研发能够带来的社会效益。

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社会效益来源于高科技产品或服务的供给,并且与研发部门的生产性投入i正相关,而与非生产性投入e负相关。生产运营成本OC则与研发生产性投入i和非生产性投入e呈负相关,即研发部门在核心技术研发阶段的投入越多,下阶段高科技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运营成本将越低,主要表现为技术在生产运营阶段实现的难易程度。则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社会效益SB、技术研发成本RC和生产运营成本OC的收益函数如下:

SB=B0+b(i)-β(e)OC=C0-c(i)-γ(e)RC=i+e (1)

其中,b,β,c,γ>0;b′>0,β′>0,c′>0,γ′>0;b″<0,β″>0,c″<0,γ″<0。

依据模型假设,社会效益SB不可验证,生产或服务的供给成本OC、研发部门总的投入成本RC也不可验证;而政府部门G代表产品或服务需求市场上的公共利益,其效用函数为:

UG=SB-λ(2)

其中,λ为政府部门扶持新兴产业培育的财政资金投入。

假设收益函数均为非负,且为严格凸函数,社会总福利函数(SWF)为:

SWF=SB-RC-OC(3)

则最大化社会总福利目标函数为:

maxi,eSWF=maxi,e{B0+b(i)-β(e)-C0+c(i)+γ(e)-i-e}(4)

其中,i,e≥0。求导一阶条件得:

[b′(i*)+c′(i*)-1]i*=0[-β′(e*)+γ′(e*)-1]e*=0 (5)

根据Hart的假设[8],由于研发部门非生产性投入e为消极性投入,β″>0、γ″<0表明随着非生产性投入e消极作用的增加,其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减少的消极效用将大于生产运营成本降低的积极效用,即-β′(e*)+γ′(e*)≤1,则一阶最优条件中关于研发部门非生产性投入e*为角点解,即e*=0,其他为收敛解。则:

b′(i*)+c′(i*)-1=0e*=0 (6)

3 模型分析

基于模型设定,本文将讨论在合同不完全情况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组织选择问题,考虑不同模式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涉及主体的收益函数,则:①政府供给模式下,政府部门投入λR支持核心技术的研发,并投入生产运营成本OC;②私人供给模式下,政府部门将技术研发和生产运营阶段的任务分别外包给私人部门,分别给予λR和λP的投入;③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下,政府部门集中投入λPPP给技术研发和生产运营部门形成的公私合作制联合体。假设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和生产供给市场上的企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则不同供给模式下的政府部门、技术研发部门和生产运营部门的收益函数分别如表1所示。

表1 不同供给模式下的收益函数

供给模式 政府供给 私人供给 公私合作制供给

收益函数

政府部门UgG=SB-λR-OCUpG=SB-λR-λPUpppG=SB-λPPP

研发部门∏R=λR-i-e∏R=λR-i-e∏PPP=λPPP-i-e-OC

生产运营部门∏P=λP-OC

3.1 私人供给模式

私人供给模式下,政府将与研发部门和运营部门分别签订短期合同,分别给予λR和λP财政投入。该模式下,技术研发与生产运营为独立的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研发部门并未考虑其投入在第二阶段的外部性,第二阶段的投入决策也无法影响第一阶段研发部门的投入水平。则分阶段考虑目标最优化问题。

第二阶段,生产运营部门的最优化问题为:

maxi,e∏P=λP-OC(7)

假设生产运营企业市场完全竞争,政府将支付给私人运营企业成本价,即:

λP=OC=C0-c(ip)-γ(ep) (8)

第一阶段,研发部门的目标最优化问题为:

maxi,e∏R=λR-i-e(9)

则研发部门在不违背合同的前提下,将以最低成本完成研发任务,假设研发企业市场完全竞争,研发部门的投入为:

ip=ep=0λR=ip+ep=0(10)

由此可见,私人供给模式下的研发部门和生产运营部门都没有任何投入激励,生产性投入i和非生产性投入e都不能影响最终的研发成本和生产效率。而私人供给模式下,社会总福利收益为:

SWFp=SB-OC=B0-C0(11)

3.2 政府供给模式

政府供给模式下,政府供给效率不仅取决于各部门投入水平,还包含政府公共服务效率。政府部门与研发部门签订短期合同,而后期将由政府部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运营,在生产运营阶段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投入产生的效益,既包括可见性不强、但公共效用较高的社会效益SB;又包含社会效益不高、但会带给政府部门政绩及形象工程等私人收益PB。则第一阶段研发部门的目标最优化问题为:

maxi,e∏R=λR-i-e (12)

政府部门承担生产运营,其投入产出效益部分归为社会效益,部分归为政府私人收益。则政府效用函数的优化问题如下:

maxi,eUG=θSB+(1-θ)PB(13)

其中,(1-θ),θ∈(0,1),可表示政府相关公共部门追逐私人收益的程度。

可见,研发部门在第一阶段的生产性投入与非生产性投入水平如私人供给模式一样,即:

ig=eg=0(14)

考虑政府生产运营阶段投入产生的私人收益,因此政府部门在生产运营阶段的投入将是有效率的,否则政府供给模式仍将呈现低效率状态。政府效用函数的最大化与政府私人收益PB的函数形式相关,就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研发而言,政府私人收益是外生的,本文侧重研发投入的研究,在此不作深入分析。

进一步假设私人收益PB作为社会成本的浪费,即使生产运营阶段的投入增加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社会收益,但同时产生了额外的社会成本。简易化处理得到,假设社会成本SC等于政府私人收益PB,即SC=PB。而其他私人部门的收益不变,则政府供给模式下,社会总福利收益SWFg为:

SWFg=UG+∏R+∏P-SC=θ(B0-PB)-C0(15)

可见,政府私人收益并未从本质上对研发部门的投入产生影响,而是改变了社会总福利收益。如果政府部门利用产业扶持的机会追逐其私人收益,那么政府供给模式无疑是较差的选择,即社会成本大于社会效益时,政府部门也将在生产运营阶段缺乏投入激励。

3.3 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

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下,研发部门与生产运营部门形成公私合作制联合体,技术研发投入在生产运营阶段产生的外部性将被公私合作制联合体内部化,政府部门与公私合作制联合体签订长期合同。同样考虑研发部门生产性投入i和非生产性投入e对生产运营成本的影响,则公私合作制联合体的目标最优化问题为:

maxi,e∏PPP=λPPP-i-e-OC (16)

求导得:

c′(ippp)=1γ′(eppp)=1(17)

同样,假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主体的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则政府部门投入为:

λPPP=i+e+OC(18)

则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下,社会福利总收益为:

SWFppp=B0+b(i)-β(e)-C0+c(i)+γ(e)-i-e (19)

34 不同供给模式的比较

根据模型设定及分析可知,传统私人供给由政府公共供给决定,因此其生产性投入与非生产性投入是一致的。另外,由于各部门的投入不可观察及无法验证,私人供给或政府供给模式适用于技术研发成果质量可以得到准确界定,而生产运营阶段产品或服务质量无法界定的情形,即当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成果容易被测度时,私人部门供给优于公私合作制供给。而在产品或服务质量能够通过合同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将会是较好的解决方案;而且在生产运营质量能够得到清晰界定的合同中,当产品或服务质量容易被测量时,还可以更好地通过绩效考核来设计奖惩措施。

根据以上分析结果,比较研发部门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投入水平,由式(6)、式(10)、式(14)和式(17),及b,β,c,

γ>0;b′>0,β′>0,c′>0,γ′>0,得:

ip=ig

私人供给和政府供给模式下,社会收益SB和后期高科技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运营成本OC皆为外生,在i=e=0时,研发部门缺乏生产性投入的激励,即便其有一定的非生产性投入,也缺乏收益激励。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下,社会效益SB仍是外生,但生产运营成本转为内生,则研发部门将具有一定的生产性投入与非生产性投入的激励。

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运营阶段的投入可能非常大,即便私人部门能够承担,也并不意味其直接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需要巨大资源的投入,且一般更关注研发环节,而考虑到政府部门难以测度技术研发质量。根据式(20),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下,研发部门的投入将高于政府与私人供给模式下的研发投入,因此模型建议在合同不完全情境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应该采用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技术研发及产品或服务的供给则由公私合作制联合体承担,政府主要实施监督、评估职能,主导并考核产品或服务的供给质量。

显然,若要选择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除了考虑研发部门的投入外,还要关注不同模式下的社会总福利收益,比较政府、私人与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的社会总福利收益:

SWFppp-SWFp=b(i)-β(e)+c(i)+γ(e)-i-e(21)

SWFppp-SWFg=(1-θ)B0-θPB+b(i)-β(e)+c(i)+γ(e)-i-e(22)

若不考虑政府私人收益,只有当研发投入所带来社会福利收益的增加大于投入成本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选择公私合作制模式更优。而若考虑政府私人收益,则还需要明确政府私人收益支付函数形式,以及政府部门追逐私人收益的程度,才可比较不同供给模式下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带来的社会福利收益。

4 结论及展望

本文在不完全合同框架下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基本模型,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环节的投入展开分析,将研发投入分为生产性投入与非生产性投入以反映现实中技术研发的复杂性及投机性特征。通过比较私人供给、政府供给及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下研发投入水平,发现政府直接供给和私人供给模式由于技术研发成果无法有效评估,研发部门缺乏积极投入的激励;而公私合作制供给模式可有效激励技术研发的投入水平。

虽然本文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效率作了一定的分析,但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的相关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1)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融资体系并不健全,投资效率还比较低下,不能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资金的庞大需求,也不利于激发私人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公私合作制创新了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支持方式,为进一步发挥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杠杆作用,以弥补现有竞争性项目拨款方式的不足。公私合作培育如何以资本为纽带,集中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拓宽融资渠道,以发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作用更值得深入研究。

(2)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所需投入的社会成本依赖于政府效率与要素配置效率。公私合作制创新了公共科技资源配置方式,能够将政府配置与市场配置的优点有效结合,既发挥政府宏观管理职能,又发挥市场效率。然而政府是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制度性垄断提供者,因此政府效率水平可以直接传导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产品或服务。另外,政府财政支出只是成本的一部分,即显性成本;还包括资源配置扭曲的效率损失,即隐性成本。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的政府效率及社会成本损耗是未来进一步研究的重点。

(3)科技成果转化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十分低,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私合作培育将科技成果的转化在研发与运营部门联合体内部实现。因此,在公私合作制联合体内部如何设计有效的成果评估、公共部门的监督机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效率也是未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4)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需要关注技术创新,还要关注商业模式创新,而商业模式创新依赖于企业家,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企业家及企业家精神的缺失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如何在转型经济的所有制安排下探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产品或服务供给的商业模式创新及企业家精神的影响,也是未来研究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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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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