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生猪产业考察报告

2015-07-08 11:43周开锋张进林山东省畜牧总站山东济南5000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济南5000
中国猪业 2015年12期
关键词:台湾

周开锋张进林(山东省畜牧总站,山东济南5000;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济南5000)

猪业经济

台湾生猪产业考察报告

周开锋1张进林2
(1山东省畜牧总站,山东济南250002;2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济南250002)

摘要:笔者考察分析了我国台湾农会运营、养猪规模结构、肉猪拍卖制度、生猪价格调控机制、毙死猪处理、猪只死亡保险、本土品牌打造等环节,为我国及山东生猪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可借鉴参考的意见。

关键词:台湾;生猪产业;考察报告

为进一步搞好鲁台经贸洽谈,2014年8月12日至18日,山东省畜牧协会在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张进林所长带领下,一行9人对台湾生猪产业情况进行了考察。考察团深入考察了肉品市场、病死猪处理、猪只死亡保险以及行业协会建设等情况,收获颇多,现报告如下。

1台湾生猪产业概况

台湾是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北侧的岛屿,面积约3.6万平方公里,人口2 300万,辖22个县、市。全岛多山地丘陵,中央山脉从北向南绵延,三分之二面积为山地,平原面积不足三分之一,多处于山脉西部和西南部。台湾地跨北回归线,北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南部则为热带季风气候,受海洋性季风调节,终年气候宜人,平均气温在22℃左右,降水丰沛、气候湿润,农作物南部一年三熟。

台湾畜牧业主要集中于屏东、彰化、云林、台南和高雄等地区,饲养的畜禽主要有猪、牛、羊、鸡、鸭、鹅等,养猪业和养鸡业是台湾畜牧产业的核心。2013年,台湾畜牧业产值1 499.5亿元新台币,其中生猪665.6亿元新台币,占畜牧业总产值的44.32%。台湾地区人民人均肉类消费为72.94 kg/年,其中猪肉为36.39 kg/年、牛肉为4.84 kg/年、羊肉为1.04 kg/年、禽肉为30.63 kg/年、其他肉类为0.04 kg/年。2013年进口生鲜冷藏冷冻猪肉30 160吨、杂碎27 369吨、调制肉及罐头242吨,出口生鲜冷藏冷冻猪肉、杂碎、调制肉及罐头的量分别为244吨、383吨、1 863吨。饲料原料主要依赖进口,畜牧业环保制度严格,劳动力成本高,单个畜牧业生产规模不大,以私有制小农经营为主,适度规模化畜牧业发展程度高,畜牧业以优质、安全、生态为发展方向。

2台湾生猪产业特色

2.1农会组织完善发达

农会是台湾分布最广、影响最大、最为完善、功能最为齐全的农民组织。根据台湾农会法,农会实际上是社区性农民合作组织,一般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农会,每个农户都可以参加,实际上户户都参加了,一户只能有一个会员代表,外地人或企业也可参加农会,只能算赞助会员而无选举权。农会作为社团组织,农民象征性地交一点会费,就成为农会会员。农会对外招聘管理人员,基本要求是大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能为农民提供金融、科技方面的服务。农会分为乡镇农会、县(市)农会、省农会三级,分别接受同级相应农政部门的指导。各级农会既是独立的法人,可以独立地开展各项业务,又与上级及其他农会之间互相配合,下级农会接受上级农会的指导,各级农会共同组成一个系统的组织网络。农会的主要功能有农业推广、供销经营、金融业务、保险业务等多个方面。高度的组织化程度带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了台湾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

2.2高品质的适度规模养猪

台湾生猪产值自1986年起就超过稻米,成为台湾农产品之首。1997年发生的口蹄疫,重挫了台湾的生猪产业,相关产业损失超过1 500亿元新台币,自此台湾养猪产业转为内需型,且逐渐转为猪肉进口型市场。2005年,台湾猪肉市场全面放开,国际猪肉及猪杂碎进口关税分别为12.5%及15%。2014年,台湾饲养经产母猪52.2万头,7814个养猪场(户)存养生猪550万头,平均饲养规模为705头/户。从2014年台湾生猪规模结构图(图1)看:台湾有46.62%的从业者饲养的生猪规模在199头以下,且其饲养的生猪总数仅占总存栏数的3.39%;47.31%的从业者饲养生猪规模在300~1 999头,其饲养的生猪总数占总存栏数的54.21%;仅有6.07%的饲养场(户)存养生猪在2 000头以上,但其存养了全台湾41.86%的生猪。可见,台湾养猪业仍然以存栏200头以上的场(户)为主体,也是台湾养猪粪污、病死动物重点监管的对象。

图1 2014年台湾生猪规模结构图

2.3高效运行的肉猪拍卖制度

台湾的肉猪拍卖制度始于1975年,由政府与屠宰工会联合建立,每个养猪大县建立一个独立的肉品市场,专门负责拍卖。目的是为了减少流通环节,保护养殖者利益,实现销售环节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稳定生猪的流通和价格。台湾88.5%的生猪进入肉品市场拍卖,8.9%进入一般民营屠宰场,2.2%进入冷冻肉类加工厂,仅0.4%场(户)自行屠宰。拍卖的猪只51.6%在肉品市场自属屠宰场屠宰,21.6%被一般民营屠宰场拍得后屠宰,15.3%的生猪被冷冻肉类加工厂拍得后屠宰。随后进入分销或二级加工厂等渠道进行消费。一般大消费户消费了猪肉的22.4%,一般小消费户消费了77.3%,仅0.3%的猪肉外销出口。肉猪拍卖,收购商每10头需要交6 000元新台币保证金,获取拍卖竞价卡后到场内插卡竞价,每次竞价,上涨0.2元新台币/kg,下降为1元新台币/kg。肉品市场收取拍卖金额的0.6%作为市场管理费跟规费,0.1%为银行代付毛猪款手续费,由供、收双方各承担一半。由官方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每批猪只抽1~2头进行检疫,如果猪只需要紧急屠宰,检疫后直接屠宰,如果死亡的,检疫员检疫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2.4有效的生猪价格调控制度

首先,利用台湾肉品市场建立猪价定价平台。肉品市场成为销售猪只主渠道,非肉品市场销售的猪只,如一般民营屠宰厂和冷冻肉类加工厂直接收购养猪户的生猪,其价格也以当天肉品市场活猪拍卖的平均价格作为参考价,结合猪肉屠宰等级定价,肉品市场发挥了稳定器的作用。

其次,通过调配会议建立供销调节机制。台湾生猪拍卖价格与供应头数属浅盘型交易,供应头数稍有过剩或不足,猪价即明显反应,出现超涨或超跌。供应管道包括农会、合作社等系统、台糖公司及农民自行供应,每月均召开调配会议,检讨供销情形并商定次月之供应头数。

最后,多重并举实施猪价调控干预。受2013年10月生猪流行性下痢(PED)疫情的影响,迄今死亡仔猪超过28万头,加之母猪感染后繁殖性能受到影响,2014年度台湾生猪存养量较2013年度同期减少52万头,减少8.8%。为避免因猪源供应缺口造成价格波动损及生猪产业发展、猪农利益及消费者权益。台湾农委会自2014年2月中旬即请养猪产业团体加强宣传,引导所属会(社)员秩序出猪、台糖增加供应市场,并于3 月4日成立了“猪价稳定小组”,办理相关因应措施:一是供需调度,按日监控肉品市场交易和猪源供应情形,及时调节相关市场的供应量;二是限制采购,依畜牧法公告自2014年3月25日至4月4日,限制相关承销人于肉品市场的采购量;三是消费调节,协调相关业者、大型团膳,配合调整使用肉品类别、部位和比例;四是分流管理,解冻冷藏标示5月扩大适用于猪肉,可与冷冻肉区隔,确保台湾产生鲜猪肉市场占有率;五是消费替代,协调台湾白羽肉鸡业者配合增产,增加供应量,以部分取代猪肉缺口;专案进口,财团法人种养畜产会专案进口2 115吨冷冻猪肉,看实际市场需要,配合机动投放市场。通过系列措施的调控,相对2014年年初的最高价,台湾此次PED疫情造成的肉猪涨幅最高为27%,相比日本35%、美国66%、加拿大60%的波动,相关调节措施成效显著。

2.5毙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健全

自1990年开始,台湾逐步建立了毙死畜禽区域集中处理和集运系统,共有6家民营投资的毙死畜禽集中处理场承担该职能。多年的发展,探索出了“毙死畜禽运送三联单、集运车辆加装GPS、畜禽保险及处理合约等”相互结合的系统性措施,并对养殖场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多项措施结合,很好地解决了病死畜禽处理难题。

官方兽医机构进驻处理场监督,养殖企业、处理场和收集运送车辆三方签定处理协议,每年养殖场按养殖规模给收集车辆一定的费用,处理场再按每天的收集数量给运送车辆一定的运费。运送收集车辆每天在固定的时间段到养殖场收集病死畜禽。养殖场称量后出具三联单,运送车辆到处理场后先进行车辆消毒再过秤复核,防止运送环节出现遗失和纰漏。驻场兽医师对三联单和新过秤数量进行复核,需要确诊的采取病料进行化验,不需要的或采取病料后的病死畜禽拉到粉碎车间卸车,然后再对车辆进行冲洗消毒。整个过程都是商业化运作,养殖风险由养殖企业进行投保,处理场的处理过程由兽医师监管,处理后的病死畜禽按分类和需求生产肉骨粉或有机肥。由于相关配套措施到位,收集到的毙死猪都是当日的,所以确保了肉骨粉和有机肥的质量,台湾允许肉骨粉直接用于动物饲料原料。处理场直接对接市场,政府只对处理用的设备进行购置补贴,类似于我国的农机补贴。

表1台湾猪只死亡保险规定  (新台币//头)

台湾在生态农业方面的研究比较深入,从微生物研发、技术操作工艺以及农牧循环中微生物的应用研究上,都有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且多数企业已经在大陆建立基地并有相当可观的推广规模。

2.6猪只死亡保险制度完善

家畜保险为台湾农业保险中唯一实施的政策性保险,自1963年开办后,历经多次修改完善,于2014年9月30日形成猪只死亡保险最新版本(见表1)。该保险模式基于饲养规模较大的饲养户更有能力及责任防治毙死猪的非法使用的考虑,确定饲养规模越大者补助比例应降低,同时在适当调整补助比例下可照顾更多规模小的饲养户,增加承保户数和头数。

理赔金额计算:第一级理赔金额为保险金额(1 200元新台币),第二级理赔金额为保险金额的一半(600元新台币)。每头被保险猪只事故死亡是,体重50 kg以上者,以第一级理赔金额赔偿,第一级理赔金额用尽时,得以第二级理赔金额赔偿。体重40~50 kg者,仅限于以第二级理赔金额赔偿。第一级最高累计赔偿限额,以第一级理赔金额乘以承保头数1.5%为上限。第二级最高累计赔偿限额,以第一级最高累计赔偿金额一般为上限。超过各级最高累计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依法捕杀的,按死亡猪计算理赔金额,减去政府依法扑杀所给付的补偿金后赔付。保险人依法赔付两级累计赔偿金额后,猪只死亡保险协约效力即行终止,未满期保险费不予退还。保险期终了结算,累计理赔金额低于自缴保险费的投保人,差额作为分红,充抵下一期续保时的保险费,如不续保,分红不予退还投保人。

2.7积极打造本地优质农业品牌

台湾农业为充分利用品牌资源,在其品牌战略的实践中,赋予传统农产品新的时代、生态和社会概念。为提升台湾产农水畜林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水平和附加价值,以保障生产者和消费大众的共同权益;也为和进口农产品区别,建立台湾产农产品在台湾人民心目中的良好产品形象,使其更加爱好和使用,进而提升其竞争力,台湾农业重点推动了CAS台湾优良农产品证明标章。

CAS是台湾产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最高质量的代表标章,是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本着发展“优质农业”及“安全农业”的理念,自1989年起着手推动的证明标章,2004年整合农委会所推动的各类标章、标志,研拟和公布《优良农产品证明标章认证及验证作业办法》,统筹以CAS标章来推动。CAS优良农产品须满足以下要求:⑴原料以台湾产品为主;⑵卫生安全符合要求;⑶质量规格符合标准;⑷包装标示符合规定等之特点。

目前CAS验证品项计有肉品、冷冻食品、果蔬汁、食米、腌渍蔬果、即食餐食、冷藏调理食品、生鲜食用菇、酿造食品、点心食品、蛋品、生鲜截切蔬果、水产品、林产品、乳品等15大类,凡申请验证厂商及产品,须经学者、专家严格评核把关,通过后方授予CAS标章证明,产品均标示有CAS标章,以保证CAS产品的质量安全无虞。

CAS标章推行至今已获得台湾居民和业者的广泛认同和信赖,并已逐渐成为台湾产优良农产品的代名词。

3存在问题

一是劳动法的颁布,周末休息2日的制度落实,大大增加了农场成本,给畜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难题。二是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农业和畜牧业,年轻从业人员的减少,对产业持续发展和畜禽产品的稳定供应提出了挑战。三是资源和市场限制,使得从业群体和规模越来越萎缩,进口增长成为必然。

4借鉴经验

4.1加快发展行业组织

台湾农会、养猪协会、农畜基金会等对台湾畜牧业的发展发挥了良好作用,基层影响巨大。行业组织的完善和周到的服务,解决了养殖场(户)产加销以及生活各个方面的难题,不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使得他们从业无忧、高效工作。山东省畜牧行业组织已有一定基础,如何深入服务养殖业者,解决其产加销各环节的问题将是下一步的重点和难点。

4.2发展适度规模养殖

台湾农牧业资源也相当紧缺,其发展历程对山东省规模养殖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土地的限制,集约化粪污处理的难题,都将制约畜牧业的发展。对比台湾,山东畜牧业现代化的过程也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下一阶段,山东猪业也将从量的发展上有所控制或减少,从效率提升上着手。存栏200~3 000头的适度规模养猪将成为发展重点。由于缺乏社会化组织体系建设,一些大型、超大型的养猪龙头企业必将在发展合同养殖、委托养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适度规模养殖的专业化发展正好可以对接这些龙头企业的发展。

4.3开展饲养登记工作

台湾猪只死亡保险依据牧场登记证书或畜禽饲养登记证所载饲养规模头数确定保险级别,而且台湾农会和当局完全掌握每月的存养情况,非常精准,可见台湾畜禽饲养规模登记是一项长期坚持、非常有效的工作。为保护从业者和消费者权益,保障肉食品的有效持续供给,确保食品安全和畜牧行业环境生物安全,畜牧行业有责任和义务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存出栏情况进行监控,而不应受制于养殖者是否办理环境评估手续。环评问题应该纳入正常的环境监控范畴,而不应因为环评而让畜牧行业数据监控名存实亡。所以,我们有必要发挥基层畜牧兽医体系队伍公益性职能的作用,特别是在养殖大县,有计划地逐步推行养殖登记制度,加强推广规模饲养场身份登记和定期存出栏数据动态登记工作,为猪只死亡保险提供依据,也为行业决策提供参考。

4.4完善猪只死亡保险制度

台湾用“毙死猪”来表述大陆常用的“病死猪”概念,体现了生产实际情况,反映出大量需要处理的猪只是正常生产所应该产生的,少部分才是真正由重大动物疫情所引起的病死猪,也让消费者正确认识养猪生产的实际,以免出现误判为安全食品的问题。台湾猪只死亡保险旨在有效分担畜牧经营的事业风险,防范毙死猪非法流通,加强饲养管理及疫病防范观念,进而降低农民经营成本,提高产业竞争力。并不是从根本上解决养猪场(户)因猪只死亡造成损失的问题。利用“病死畜禽运送三联单、集运车辆加装GPS、畜禽保险及处理合约等”相互结合的系统性措施,加之对养殖场的严格核查措施,杜绝毙死猪流入餐桌。猪只死亡保险分级,规模越大,国家补助部分越少,旨在扩大财政资金的补助范围。保险设置了最大1.5%的累计理赔金额,多余部分不再理赔,杜绝了养殖场(户)弄虚作假。同时为鼓励养殖场(户)参与保险和提高养殖水平,实行了红利制度,即当年理赔金额不足自己缴纳保险部分金额的,红利抵用于下一年度的保费,如不再续保,也不分红。

这与我们现在试点的猪只死亡保险从理念和操作方法上均存在差异,对我国进一步修正猪只死亡保险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4.5探索建立价格调控长效机制

台湾依据肉品市场确定了公平的定价机制,进而通过供需调度、限制采购、消费调节、分流管理、消费替代、专案进口等措施,对稳定生猪供应和价格发挥重要作用。山东省地处中国中部,拥有良好的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有必要借鉴台湾经验,引入分流管理、消费替代等措施,探索建立起适合山东省特色价格调控机制。

4.6开展国产优良农产品认证

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奶粉“三聚氰胺事件”、“速生鸡”事件、“猪流感”事件等,均警示和提醒我们,应站在全局角度深入思考“如何因应贸易自由化下,建立相关应对措施,树立和保护国产优质畜禽产品?”台湾推行CAS标章,是一种很好的借鉴。特别是我国有大量的地方猪品种,并据此开发了大量的优质猪肉产品,如何保护这些产品,从业者多以“黑猪”、“土猪”、“笨猪”等概念概括,如何联合推行类似台湾CAS标章制度,向消费者推介优质畜产品。

大北农:完善种猪业务布局涉足食品终端领域

【本刊辑】据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报道,大北农2015年12月10日公告显示,大北农旗下公司——北京大北农种猪科技有限公司,拟以3 591万元收购益阳佳华的100%股权(其中股权转让款288万,其余归还益阳佳华外部债务)。收购完成之后,益阳佳华的运营将由大北农统一运营。此外,公司拟以7.5元/股的价格购买金塔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增发股票,共计700万股,交易总金额为5 250万元。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占金塔集团总股本的4.38%。如金塔集团未能在2018年底实现IPO,公司有权要求金塔集团根据协议约定启动股份回购条款。金塔集团主营辣椒种子销售、辣椒种植及辣椒系列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2014营收为4.14亿元,净利润5 849.16万元。

中图分类号:F326.34(25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4645(2015)12-0039-05

收稿日期: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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