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林 孙勤雪 李学勇
我们中国是有着“师道尊严”传统的国度,“尊师重教”的说法人们已经耳熟能详,“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思想也为人们所推崇。长期以来,“尊师重教”的宣传已深入人心,重教就必须尊师。教师也因其“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能而历来受到人们的尊敬。在科教兴国的今天,特别是在高等教育资源还相对稀缺的情况下,学生和学生家长对教师的尊崇更自不待言。所以,在我们的学校中,教师的尊严一般来说不成问题,而学生的尊严却是个向来被忽视的问题。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中国跨世纪的历史进程中,最终的决定因素无疑仍然是人。二十一世纪中国的前途和希望,寄托在现在的青少年一代身上。他们的发展趋向怎样,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兴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作为新时代的教师,责无旁贷,要自觉地、全心全意地为完成自己的光荣使命而努力奋斗。
许多教师发现传统的教育方式、管理办法越来越不灵光,越来越难以推行。为什么会这样呢?
首先,我们不少教师未能真正地把学生摆在教育的主体地位,而是在“爱”的大旗下,以自己为中心,强调的是“师道尊严”,做的还是“严”字文章,不知不觉中拉开了自己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而其实,进入网络盛行的时代以来,学生的许多观念、能力、知识、技术等,已不逊于教师,甚至还超过了教师。面对这样的学生,面对当今的社会,作为一名教师,没有什么可以趾高气扬、自以为高明的。在虚心向学生求教,诚恳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以及深入钻研国内外各种教育理论著作之后,我发现要使教育工作发挥真正的育人功能,仅仅“爱”是不行的,更重要的应该是“尊重”。
其次,尊重学生是班主任工作的出发点。那么,在班主任工作中,怎样做到尊重学生呢?在班主任教育工作中,需要学生做的,先向学生讲清道理,向学生代表们征求意见,然后根据实际要求,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让所有的同学照此去做。比如抓行为规范、抓日常卫生、纪律及班级学风问题,就是要让学生共同计论,共同制定班规班纪,确立班级目标,这样就会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样,班里有了问题,出了事情,也应该尊重学生自己以及班干部的意见,充分听取他们的申辩,然后再进行恰当的处理,有时还可以防患于未然。尊重学生是班主任工作前提和基准,班主任应牢固树立学生主体观和教育科学观,放下“先生”的架子,主动走入学生行列,一起做新时代的“学生”。
只要我们教师真正地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就能消解目前师生关系中的冷漠、紧张关系,而受到学生的尊重和爱戴,建立起融洽的师生关系。在尊重学生的同时,别忘记教育他尊重他人。该要求的不要求,反而是一种不尊重。在目前迟到现象还比较普遍,相当一些学生还不尊重老师的劳动,不尊重其他同学的学习权利。我认为,规定迟到的学生说“对不起”、“很抱歉”是十分有益的。这个规定是很有道理的。大家都知道,迟到(无论是上课,开会,约会等)是不礼貌的,或者说是对他人的一种不尊重。学生上课迟到,一影响自己学习,二影响老师的讲课和其他学生的听课,就不能表示一下歉意?老师尊重学生,尽量不影响你上课,学生也要尊重老师和其他同学,为自己造成的不便道个歉。我们不是提倡多说“请,你好,谢谢,对不起”吗?迟到说声“对不起”是最合适的实践场合,为什么不充分利用?在班主任工作中,不能以简单、粗暴的体罚代替充满爱心和理性的教育,这也是尊重学生的具体体现。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的教育内外环境已大大改善,而类似学校教师因体罚学生被推上被告席的事件却时有发生。这虽属个别现象,但令备受尊敬的教师形象颇受影响,社会各界对此批判之声也不绝于耳。平心而论,对不听劝导的学生施以肉体惩罚是古已有之的事,可谓“传统”了,但传统的东西未必适应现代教育的要求。从体罚学生的事例中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素质教育的影子。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是强者;学生是主体,属于弱势群体。正因为如此,教师应首先注意保护或者是维护学生的权益。
“我这样做还不是为了他们好?”这是我们常听到的理由。但说这话的人若反躬自问:你愿接受这样“好”的对待吗?答案不言自明。好的教育是为孩子们预备、创造一个快乐幸福的人生,而自尊心、自信心则是必备的通行证。
每个人都应铭记:“无论是对你自己还是对别人,在任何情况下,始終把人作为目的,而非手段。”把人作为目的,这是人类尊严的基础。没有尊严的人生是屈辱的人生,一个具有尊严感的人才能有责任感。因此说,“尊师”是重教,“尊重学生”也是重教!倘若“尊生重教”的观念像“尊师重教”一样为老师们所倡导,我相信体罚学生的现象便难以发生,我们的教育就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