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

2015-07-02 22:45荣晨葛蓉
财经科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政府干预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

荣晨 葛蓉

[内容摘要]本文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角度检验了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效应。对于不同地区。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效果存在明显差异,金融支持对政府干预、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具有不同的敏感性。对于东中西部的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结构和金融支持效率的侧重点需要区别对待。从宏观而言,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需要挖掘政府和市场的各自优势,统筹兼顾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优化政府干预以及市场配置的组合;从微观来看,需要加大对人口迁徒和转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城市和城市群的金融支持力度。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政府干预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306(2015)03-0022-08

一、引言

新型城镇化成为新时期国家战略。2012年党的十八大,2013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2014年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等均强调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彰显了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性。新型城镇化注重以人为本,致力于提高城镇化质量,其推进涉及人口城镇化、产业城镇化、空间城镇化等诸多方面,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安排好政府支持与市场配置的关系,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战略。新型城镇化俨然成为刺激中国未来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承载着扩大国内需求和促进产业升级的最大潜力。

金融支持对新型城镇化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力。新型城镇化着力推动常住人口实现有序市民化,常住人口在城镇化过程中的稳定就业以及生活势必离不开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需要加强能源、供水、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完善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城镇公共服务。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能够发挥关键作用的是资金,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或将寸步难行。因此,处于现代经济活动核心地位的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强化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既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得以持续推进的内在要求,也是经济结构的宏观调整,更是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体需要。

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需要综合考虑金融支持的规模、结构和效率,使金融能够充分起到调节的作用,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然而,如何合理地选择金融支持模式,以及采用何种金融支持模式可以达到高效的结果,是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中需要解决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基于国外城镇化的建设和发展经验,按照不同的金融支持主体,城镇化的金融支持模式可划分为两类:其一是政府主导型;其二是市场主导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因此,在新型城镇化成为未来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的背景下,在深化改革的新时期,对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中怎样匹配好政府干预与市场驱动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从金融支持模式的角度检验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效应,探究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府和市场作用的边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较早的提出了城镇化的概念。关于金融对城镇化的支持作用,大多数国外文献从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了强调。Gottmann描述了全新的大都市带的定义。Friedmann和Wolff将经济全球化、都市化等联系在一起,提出了世界城市的假设。Wilson表示城镇居住人口的比重提升的现象即是人口城镇化。该现象来源于两种途径:一是自然增长,二是人口迁徙。Scott发现全球区域城市的现象,认为全球区域城市与经济全球化相互推动。Black和Henderson认为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与经济增长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Goldsmith、Shaw和Levine等均认为金融发展对经济具有重要的影响。Stopher以美国为例,认为城镇化过程中,金融对铁路建设提供了巨大支持。Kim发现金融的发展可以促进基础设施设施建设,带动房地产投资,进而对城镇化发挥了作用。Cho等以美国五个州为样本,强调了城镇化进程中金融发展对土地投资和开发的影响。

国内多数学者认为新型城镇化离不开强大的金融支持,需要加快制度改革、完善金融体系及其他相关配套机制。如汪小亚认为金融对城镇化的支持具体体现为三个层面: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支持人口素质提高。陈元和张云提出,金融支持城镇化的关键在于优化金融市场,金融创新工具以及市政债、公私合营、房产税等都是解决基础设施融资的潜在方式。陈雨露认为城镇化建设中面临多种金融需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金融支持体系需要及时建立。孙红玲、孙健夫和张景华认为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应该系统考虑财政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与新型城镇化相匹配的新型税收发展方式。沈雪潋和郭跃与中国银监会合作部课题组提出,新型城镇化的突破口在于未来基本解决有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问题,需要推进人口政策、行政体制等多方面的相关配套改革。蓝庆新和陈超凡建立空间滞后及空间误差模型,认为新型城镇化能够有效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对产业结构升级产生较大的冲击效果。蒙荫莉表示金融发展可以促进城镇迅速成长,城镇化也会推动金融发展。此外,罗明忠和周启清发现城镇化过程中存在金融压制的现象。张显龙认为新型城镇化是综合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同步发展,是现代化、市场化、信息化等方面协同推进的城镇化。

总体来看,目前国内的研究从财政税收、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公共服务和金融创新等多个层面描述了金融对城镇化的支持,充分肯定了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的重要性,但鲜有基于政府和市场驱动机制的视角进行的研究。张玉磊虽提出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市场与政府关系的调适,但未从政府干预和市场配置的角度进行实证检验,即对于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当前的政府对经济干预程度及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发挥了怎样的实际作用?2013年全国城镇化率虽已达到53.73%,但东中西部各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及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对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影响方向及力度是否不一致?本文尝试解决以上问题。

三、变量说明及模型设立

(一)变量定义与样本选择

本文以省际面板数据为分析对象,进一步将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研究拓展到不同地区,即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加以研究,以深入分析不同地区间的差异。借鉴张杰、赵峥、喻开志等相关研究,本文认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应是一个系统的动态过程,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和发挥空间聚集效应齐头并进,实现人口、产业和空间的全方位平衡推进。为客观、全面地衡量新型城镇化,从人口城镇化(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产业城镇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及空间城镇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三个方面合成新型城镇化指标。

对于金融支持,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衡量,即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结构和金融支持效率。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市场如股票和债券市场虽快速发展,但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仍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地区数据的可得性,31个地区的年度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可以获得,因此以(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GDP作为金融支持规模的代理指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短期贷款包含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及个体短期贷款,然而各地区并未公布短期贷款的具体结构,因此以短期贷款余额/全部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衡量金融支持结构。将储蓄转化为投资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的主要功能,存款转为贷款的顺利和有效可以体现金融支持的效率,因此用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来衡量金融支持效率。基于制度因素,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系,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越低,对经济发展越有利,借鉴靳涛的指标选择,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采用“财政支出/GDP”来衡量。高萍和孙群力指出,产权制度体现了从事经济活动的努力程度和激励机制,产权制度的演变可以表现为国有经济为主的产权结构向多种所有制结构转变,私有产权具有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为使得研究更具有稳定性,本文选取另外一个制度因素,即产权制度进行验证。借鉴李富强等采用的指标,本文选择“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产值/工业总产值”作为产权制度的衡量,此变量的数值越大,表示私有产权制度越不健全。

对于人口城镇化,采用市人口和镇驻地聚集区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来衡量,表示人口向城镇的聚集程度。人口城镇化变量的选择以2005年为起点应该是合理且正确的选择。其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与户籍制度相关的纵深改革如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基本发生在2005年以后;其二,对于城镇人口的统计口径,各省区基本在2005年调整成常住人口。删除相关缺失从而导致数据不平衡的年份,最后得到2005-2012年的平衡面板数据。人口城镇化的省际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产业城镇化和空间城镇化省际数据来源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结构和金融支持效率的省际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金融统计年鉴》。“财政支出/GDP”、“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产值/工业总产值”来源于国研网数据库。新型城镇化指标由人口城镇化、产业城镇化和空间城镇化合成而得。

(二)新型城镇化指标与模型设立

根据上文描述,先将31个地区的人口、产业和空间城镇化合成新型城镇化指标(nurb)。为消除原始三个指标的共线性,同时保留尽可能多的反映原始数据资料的信息,运用SAS软件对人口城镇化(urp)、产业城镇化(uri)和空间城镇化(urs)进行主成分分析。由表1可知,第一主成分和第二主成分的累积贡献率为96%,已远高于85%,说明第一主成分和第二主成分已能够代表三个原始变量96%的信息,因此选取第一主成分和第二主成分计算新型城镇化的指标。

以新型城镇化(nurb)为因变量,将金融支持规模(fsi)、金融支持结构(fst)、金融支持效率(fef)、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gov)或者国有经济所占比重(ten)作为自变量。新型城镇化由三个指标综合而成,是一个系统动态的综合过程,影响因素众多,其控制变量很难全面衡量。本文致力于说明制度因素在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中的作用,为使得模型简化,不再考虑其他控制变量。此外,制度因素对新型城镇化的作用,或许有直接的影响,或许通过影响金融支持的一个或多个因素进而对新型城镇化产生间接的影响,因此在模型中加入交互项。为减少内生性的影响,模型对制度因素变量及其与金融支持的交互项做滞后一期处理。

(三)描述性统计

表2是各地区的变量描述性统计。可见,东部地区人口城镇化(urp)、产业城镇化(uri)、区域城镇化(urs)、新型城镇化指标(nurb)、金融支持规模(fsi)、金融支持效率(fef)的均值高于中部和西部,而东部地区的政府干预(gov)和产权制度(ten)的均值小于中部和西部。东部和西部大多数变量的标准差大于中部。

四、实证检验结果

(一)平稳性检验

本文选用LLC检验、IPS检验、Fisher-ADF检验和Fisher-PP检验四种方法进行单位根检验。如表3所示,由各变量水平值和一阶差分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的结果可知,这些变量的一阶差分是平稳的。

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各变量是一阶单整的,即服从单整I(1),接下来进行面板数据的协整检验。本文采用Pedroni方法进行协整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总体而言,统计量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不存在协整关系”原假设,说明各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二)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估计

对于提出的模型1,先对全样本进行估计。如表5所示,金融支持规模(fsi)对新型城镇化具有正向效应;金融支持结构(fst)、金融支持效率(fef)对新型城镇化影响不显著。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gov)对新型城镇化具有反向的作用;国有经济所占比重(ten)对新型城镇化产生负向的影响。

为进一步分析不同地区的差异,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分别加以研究。从表6可以看出,对于东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规模和金融支持效率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而金融支持结构产生明显的反向效应;政府干预不利于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作用不显著。对于中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规模具有正向效应,然而金融支持结构、金融支持效率没有显著影响;政府干预产生正向作用,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具有反向影响。对于西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规模有正向影响,金融支持结构有反向效应,金融支持效率没有起到显著作用;政府干预有正向推动作用,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具有反向效应。

关于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规模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均有正向效应,金融支持结构、金融支持效率对不同地区的影响不同。金融支持结构不利于东部、西部,对中部没有显著影响;金融支持效率对东部具有正向作用,对中部、西部没有显著影响。关于制度因素,政府干预对东部具有反向效应,对中部、西部产生正向推动作用;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对东部没有显著影响,对中部、西部具有反向影响。

(三)金融支持对政府干预敏感性的估计

对于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不同地区的效果有较大不同,然而各地区间为何会产生如此的差异,或许是因为政府干预对各地区的金融支持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为进一步分析制度因素对金融支持的作用,对模型2进行估计,结果如表7所示。

对于东部地区,政府干预与金融支持规模的交互项(gov*fsi)的系数为正且显著,表明金融支持规模对政府干预具有正向的敏感性,政府干预可以促进金融支持规模对新型城镇化的作用;政府干预与金融支持结构交互项(gov*fst)、政府干预与金融支持效率交互项(gov*fef)的系数不显著,说明金融支持结构、金融支持效率对政府干预不敏感。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与金融支持结构交互项(ten*fst)的系数为负且显著,说明金融支持结构对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具有反向的敏感性,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可以抑制金融支持结构对新型城镇化的作用。

对于中部地区,金融支持效率对政府干预具有反向的敏感性,政府干预可以抑制金融支持效率对新型城镇化的效应。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结构对政府干预不敏感。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与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结构、金融支持效率交互项的系数均不显著,说明中部地区的金融支持对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不敏感。

对于西部地区,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结构对政府干预具有反向的敏感性,政府干预可以抑制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结构对新型城镇化的作用。金融支持效率对政府干预具有正向的敏感性,政府干预可以促进金融支持效率对新型城镇化的作用。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结构对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具有反向敏感性,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可以抑制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结构对新型城镇化的作用。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将人口城镇化、产业城镇化和空间城镇化合成一个新型城镇化指标,综合全面衡量新型城镇化的进程;然后从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结构和金融支持效率分析了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效果;为深入分析不同地区的区别,从制度因素这一新的角度,选取政府对经济干预程度等指标进行研究,探析了金融支持对政府干预、国有经济所占比重的敏感性。研究结论总体如下:

1.金融对不同地区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效应呈现显著地不同。对于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规模对东、中、西部均具有正向作用;金融支持结构对东、西部具有反向影响,对中部没有显著影响;金融支持效率对东部产生正向效应,对中、西部没有显著影响。

2.金融支持对各地区的政府干预或者国有经济所占比重的敏感性存在明显的差异。对于政府干预,金融支持规模对东部正向敏感,对中部不敏感,对西部反向敏感;金融支持结构对东、中部不敏感,对西部反向敏感;金融支持效率对东部不敏感,对中部反向敏感,对西部正向敏感。

鉴于以上结论,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从宏观来看,需要处理好政府干预与市场配置的关系和边界。第一,新型城镇化涉及的方方面面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然而金融支持对不同地区的影响效果不同,因此对于不同地区的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结构和金融支持效率的侧重点需要区别对待。第二,当前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各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也有差异,因此对于未来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可以适当考虑从制度因素入手,使得金融对不同地区的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更加高效。第三,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或将是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过程,政府干预以及市场配置可能都会对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需要挖掘政府和市场的各自优势,统筹兼顾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优化政府干预以及市场配置的组合。

2.从微观而言,需要加大对人口迁徙和转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城市和城市群的金融支持力度。第一,加大金融对人口迁徙和转换的支持力度,推动人口城镇化发展。比如加大金融对农村人口教育、转移人口在职培训、民生领域、微型金融机构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尝试通过资本市场推动人口城镇化的进程。第二,加大金融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城镇化发展。比如加大金融对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拓展多元化债务融资渠道。第三,加大金融对大城市和城市群的支持力度,推动空间城镇化发展。比如提升大中城市的辐射能力,发挥小城市的聚集功能;加大金融对城市群的支持力度,对东、中、西部有侧重的实行差别化的金融支持。第四,尝试推动制度创新,为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提供制度保障。比如尝试深化户籍改革、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完善金融制度改革等。

责任编辑:单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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