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调查分析与对策研究

2015-06-21 12:47闫蒙钢王光煜叶旭萍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安徽芜湖241008
关键词:安徽省办学教育

闫蒙钢,王光煜,叶旭萍(安徽师范大学 皖江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8)

□教育、教学研究

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调查分析与对策研究

闫蒙钢*,王光煜,叶旭萍
(安徽师范大学 皖江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8)

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质量稳步提高,已经成为安徽省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之一,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崭新的实践平台。但同时也存在着认识不到位、体制不完善、办学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学科专业设置结构不平衡等问题。从宏观上说,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真正成为继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后的又一重要办学力量,需要从教育理念和体制机制两个层面入手。

安徽省;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对策

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 80年代(1)。但当时的合作是以对口支援为主,严格地说,还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范畴。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1]。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宁波诺丁汉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二是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三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据此界定并经调研分析,一般认为,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始于1998年(2)。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特别是在2003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简称《条例》)、2004年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以后,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质量稳步提高,已经成为安徽省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之一,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崭新的实践平台。有学者对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探讨,但是通过文献检索发现,其研究多集中于微观层面的个案分析和教学模式构建等,至今未见宏观层面的梳理和分析。本文尝试从整体入手透视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以期为其发展和教育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一、调查分析

根据教育部的数据,截至2013年,安徽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共有117所,其中普通本科33所,普通高职(专科)73所,独立学院11所[3]。笔者将上述院校作为研究范围,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数据来源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简称“平台”) 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3)。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例如一般的校际交流项目、外国大学预科班、双联学位、双语授课项目、引进外国高校部分课程等,均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范畴[4]。

下面依次从办学规模、合作对象、学历层次、合作专业和办学模式五个方面进行调查分析。

(一)办学规模

从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数量来看,截至2014年4月22日,经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项目共计10个,尚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安徽省教育厅批复的本科学历教育项目42个,高职(专科)学历教育项目41个。项目共计有93个。

从同期可比数据来看,全国经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64个,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941个(不含已批准终止的项目)。其中,机构数排名前五的依次为上海(13个)、辽宁(9个)、广东(7个)、北京(6个)、江苏(5个),项目数排名前五的依次为黑龙江(174个)、上海(100个)、江苏(87个)、北京(84个)、河南(76个)。在有项目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安徽(10个)排名第22位。

2014年,安徽省已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普通本科(20所)、独立学院(3所)及高职专科院校(14所)占相应类别院校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2.3%、27.3%和19.2%,汇总计算比例为31.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招生数占总招生数的比例约1.1%。而有关数据表明:2013年全国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比例为21%,在校生占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的1.4%[5]。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不难发现,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与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地区相比,还有相当大差距。

(二)合作对象

从合作对象的国别分布来看,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外方院校主要集中在韩国、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高等教育发达的国家(见表1)。与韩国、美国高校合作的项目有42个,接近项目总数的50%。

表1 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对象国分布情况

(三)学历层次

从学历层次来看,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本科项目为主,有50个,占总项目数的54%;高职(专科)项目次之,有41个,占44%;硕士项目只有2个,仅占2%,尚无博士项目。

(四)合作专业

安徽省高校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涉及 8个学科、29个专业,高职(专科)项目涉及6个学科、21个专业(见表 2)(4)。从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来看,目前安徽省举办项目最多的是工学,占28.8%,教育学和农学项目占比例均在 2%以下,无医学、历史学、哲学、法学、军事学类项目。而全国高校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涉及11个学科,举办项目最多的也是工学,占37%,法学、文学、历史学项目所占比例均在2%以下[6]。

表2 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分布情况

(五)办学模式

根据目前存在的各种办学模式,按照组织要素的构成以及组织设置原理,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可以划分为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二级学院)和项目两大类[7]。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8]。一般来说,中外合作办学起步于项目的合作,在项目成功合作的基础上会逐步向合作举办二级学院或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实体的方向发展。当然也有特例,比如上海纽约大学就是由华东师范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于2011年直接联合创办的。

目前,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比较单一,均属于非独立设置的项目模式,较为常见的是“2+2”“3+1”“2+3”“2+1”“1.5+1.5”(数字代表在中国和外国就读年数)等“双校园”(中方校园和外方校园)学习方式,学生修满中方和外方合作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可以获得中方和外方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外方合作院校学习的前提是要达到外方所要求的成绩绩点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若无法达到要求,学生最多只能取得中方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同时,安徽省部分高校也开始了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的尝试,比如合肥学院与德国下萨克森州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合作成立的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等。

二、问题与不足

从纵向发展来看,1998年至今,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在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观念转变、增加高等教育供给的多样性和选择性等方面,成绩斐然。但从横向比较分析,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明显落后于一些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地区。客观地说,安徽省大部分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尚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经研究发现,大致可以归结为两个层面:一是认识层面问题;二是体制机制层面问题。

(一)认识层面问题

2012年安徽省出台《安徽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应用型学科专业,推动校地、校企、校际和中外合作办学,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体制改革”[9]。尽管如此,但是经实际调研发现,安徽省有相当一部分高校在认识上仍把中外合作办学当作“锦上添花”“国际标签”,忽视了它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为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项目需要从学校的总体招生计划中专门拨出一部分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以一旦出现实际到校学生数达不到计划数时,有相当多的高校往往会在下一年度减少计划数,甚至暂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部分高校对中外合作办学缺乏信心,影响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将中外合作办学等同于学生出国留学预科班的观点也不鲜见。这样的办学定位实际混淆了中外合作办学与一般的国际合作交流的差别,导致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方面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二)体制机制层面问题

1. 办学体制不完善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改革开放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产物[10],已经构成了高等教育领域中继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后的第三种教育形式[11]。从宏观层面上说,高等教育体制主要包括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其中,办学体制是关键,因为办学体制决定和影响着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12]。

就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实情况而言,其办学体制比较单一,均属于依附式的非独立设置项目模式,合作项目一般都设立在中方院校某个与项目相关的二级学院(系、部)中。相对于中方院校的主体地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往往处于从属地位,招生规模很小。以前文提到的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为例,其合作项目“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经济学(经济工程方向)”三个专业分别设在合肥学院艺术设计系、机械工程系和经济系中,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安排德语教学。2014年其计划招生数分别为 30、30、20,分别占上述专业的总计划招生数的42.9%、13.5%、16.7%。

从管理体制上分析,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受中方院校原有的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影响较大。尽管合作机构与项目在名义上是独立的,也设立了项目联合管理委员会,但实际上始终在中方院校的领导下运行,其课程设置、教材选编、教学活动、学生管理、财务制度等都受到中国传统高等教育办学思路与管理办法的直接介入[2]。从投资体制上分析,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属于非独立设置的项目模式,大都采用了非资金投入合作方式,主要以实物(场地、设备、师资等)或知识产权(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等)的方式进行,投资关系非常模糊。

2. 办学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

教育教学质量可以说是中外合作办学的生命线。为此,教育部采取了推进建立“两个平台”和“两个机制”等四项措施(5),积极构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输入、过程和结果方面实现全方位监管和保障。当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领域主要有三种模式: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中外合作办学认证、跨境教育评估和认证[14]。办学认证是一种行业自律性行为,旨在确保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和水平达到共同认可的标准[15]。目前,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质量保障主要依靠两条途径:

一是依靠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的行政审批,即通过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基准条件的审查,力图在源头上杜绝国(境)外低层次、低质量教育资源的输入。但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申请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而安徽省有42个本科学历教育项目只有省教育厅的批复,项目信息未能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上公布,其中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二是依靠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2012年,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试行)》的基础上,初步构建了《安徽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试行)》[16],并于2013年组织了首次高校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客观地说,此次评估工作存在自评不够全面深入、合作办学利益相关者未能充分参与等情况,而且截至2013年底,只有合肥学院的“物流管理”项目和安徽中澳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商务英语”项目接受了实地考察评估,仅占项目总数的2.1%。

由此可见,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主要依靠的是外部行政手段,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 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

正如前文所述,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与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地区相比,差距明显。同时,虽然安徽省各高校对于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积极性较高,但是实际情况与全国其他一些省份类似,很多来华办学的院校既不知名也非优质,多是出于经济利益驱动而对中国市场感兴趣,而那些拥有优质资源的顶尖院校则对合作办学多处于观望状态[17]。从安徽省高校的自身情况分析,诸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985高校)、合肥工业大学(211高校)这样的高水平院校似乎对中外合作办学兴趣也不高,两校均没有经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项目;在安徽省冠“大学”名称的13所高校中,也只有7所举办了学历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占53.8%。这些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质教育资源引进。

此外,优秀的外方教师也是优质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形式为非独立设置的项目模式,不少外方院校并没有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双方协议的约定派遣本校优秀的教师到中方院校长期任教,而往往是短期“支教”性的教学。教师的频繁更换使中外合作办学的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受到较大影响[18]。

4. 学科专业设置结构不平衡

2009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提出要“加强城乡联合、区域合作、国际交流”,“着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19]。但是从目前高职(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来看,尽管项目数达到了41个,但是参与的高职(专科)院校只有14所,仅占同类院校总数的19.2%,而且财经类项目过多,比例高达41.5%,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项目过少。安徽省高校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稍好一些,参与的院校占同类院校总数的52.3%,共有项目50个,但其中经济学和管理学项目也达到了20个,占40%,而农学和医学项目总共只有1个,仅占2%。

可见,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设置结构不平衡,在新兴、紧缺、薄弱专业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任重道远。

三、对策建议

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有两条:一是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二是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和成长[20]。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循这两条主线,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创新为根本,以实践创新为支撑,研究和探索出一条符合安徽省实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结合前文的研究分析,针对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认识层面和体制机制层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笔者拟从教育理念、体制机制两个维度,具体阐述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对策。

(一)教育理念的维度

1.以教育国际化理念为指引,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观

2010年,国务院出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要“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21]。教育国际化新理念及其根本目的和要求的提出,是我国政府在教育理念和发展战略上的一个重大突破[20]。在教育国际化的大背景下,安徽省高校应以国际视野审视自身办学现状,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观。中外合作办学对高校来说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真正办好中外合作办学,必须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充分认识中外合作办学在安徽省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界限,不以中外合作办学的名义举办所谓的留学预科班等“标签型”的无实质合作内容的办学项目,避免出现中外合作办学被人误解甚至歧视的局面。

2.以学生的发展和成长为核心,树立科学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观

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生命线和永恒主题。作为新生事物的中外合作办学,必须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成长、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办学质量的根本标准。但是,由于中外合作办学具有相对灵活性,从入学标准、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学业测评及毕业文凭发放等环节都有别于国内传统的教育模式,并且缺乏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一旦办学者的质量观念出现偏差,结果可想而知。因此,安徽省高校在中外合作办学的过程当中,应坚持以科学定位为前提,提高人才培养规格与安徽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需求的符合度;同时注重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设备及优秀师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项目的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学生、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满意度。

3.以公益性原则为导向,树立正确的中外合作办学效益观

中外合作办学是一种中外双方在动机各异、利益需求不一、资源水平有较多差异的基础上所组成的成份混合的经济文化利益共同体[22]。利益回报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无法回避的问题。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界定,跨国际的合作办学属于在服务消费国的商业存在[7]。因此,一般来说,外方在中外合作办学的过程中更多地看重投资回报和经济利益。而根据《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23],这决定了中外合作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同时《实施办法》也明确表述:“中外合作办学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8]就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实际分析,偏重在办学成本相对低廉的商科、管理等学科(专业)低水平重复办学的深层次原因还是经济利益驱动。作为办学主体,高校应以公益性原则为导向,树立正确的效益观,正确把握合作办学的宗旨和性质,更加关注合作办学活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长远利益,防止出现教育产业化的倾向。

(二)体制机制的维度

1. 结合省情特点,制定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具体规划

《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安徽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都明确提出举办“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4]。从这样的表述中可以看出,示范性机构和项目对于目前尚处在起步阶段的安徽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但是“一批”一词又显得十分笼统、模糊,因此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具体规划,明确项目数量、建设时间、示范性指标等。建议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调研论证,从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发展成长需要出发,适度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加强学科专业的规划和政策引导,研究制定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指导目录,鼓励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面向“三农”相关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有针对性地对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进行分级指导,明确发展目标、发展思路、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目标落到实处;针对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不高的现实情况,可以专门制定面向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具体发展规划;继续加强与韩国、新加坡等新兴经济体国家高水平院校之间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引进优质资源与控制办学成本之间的矛盾。

2. 采取宏观调控手段,促进中外合作办学体制的转变

目前,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体制属于依附式的非独立设置的项目,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弊端。建议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宏观调控手段,严格控制商科、管理等学科(专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量,重点支持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基础较好的本科高校设立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因为相对于项目,二级学院的董事会、理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更加规范,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效率和效益。同时,鼓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水平大学作为探索高水平中外办学模式的试点学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学术机构合作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现安徽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跨越式发展。

3. 借鉴国内外经验,构建本土化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

从美国、欧洲及我国上海的成熟经验来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应是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输入、过程和结果方面的全方位保证,是政府、学校和社会三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其发展一般都会经历由分散逐步走向统一、从注重外部质量保障到注重建立有效的内部质量保障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发放办学许可,组织审查或委托评估;办学机构自主办学,进行质量自我保障,并且成立中外合作办学联盟,制定办学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强自律管理;引入非官方的评估或认证机构,以评估、认证为手段提供办学质量监测等服务。

就安徽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而言,构建符合实际发展水平的、本土化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显然要比全盘照搬西方或上海的模式更加具有实际价值。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政府职能。在安徽省各高校急于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外方办学机构鱼目混珠的情况下,必须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中的定性和定量要求,实施市场准入机制。

(2)加强合格评估。从中外合作办学存在不同发展阶段考虑,目前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加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的合格评估较为适宜,此举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检查其办学状况。

(3)成立办学联盟。基于安徽省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的事实,在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的大背景下,率先在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中构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交流合作机制(6),共同制定办学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强自律管理和自我保护。取得一定经验后,向全省其他高校推广。

(4)探索办学认证。待条件成熟时,探索成立与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学会(QAA)、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SEEA)类似的行业组织——安徽省教育评估协会,并积极寻求与教育输出国教育评估机构的合作,对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进行认证。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中外合作办学有着较高办学起点,有着成为安徽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催化剂的潜质,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规模偏小、体制不够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直接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相信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引导与合理规划下,未来安徽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将以优质教育资源为基础,实现专业和课程质量的实质提升,真正成为继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后的又一重要办学力量。

注释:

(1)1985年,安徽省与当时的联邦德国(今德国)下萨克森州签订了友好省州合作协定,明确合肥联合大学(今合肥学院)与下萨克森州各应用科学大学之间的合作作为省州政府教育合作项目。

(2)199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澳大利亚西澳州政府签订了科技与教育合作协议,由安徽省科技培训中心与澳大利亚西澳州中央政府理工学院(TAFE)联合成立安徽中澳科技继续教育学院(今安徽中澳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引入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模式,开展科技教育培训。2001年,其与TAFE联合开办商务英语双文凭班(2004年正式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

(3)平台网址为 http://www.crs.jsj.edu.cn/index.php/default /index;因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高职(专科)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尚未在平台上发布,故只能参考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因安徽省部分高校举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未见安徽省教育厅批复文件,故不计入数据统计。

(4)我国高职(专科)专业学科分类分别为财经、电子信息、旅游、轻纺食品、土建、文化教育、医药卫生、艺术设计传媒和制造等,为便于数据整理,将上述学科门类分别对应到相应的一级学科门类。

(5)“两个平台”和“两个机制”是指建立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工作平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机制;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执法和处罚机制。

(6)2008年,安徽省14所本科院校成立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又称之为“安徽省行知联盟”。14所本科院校中除了安徽科技学院外,其余13所高校皆为新建本科院校,合肥学院为常任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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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Z].2003.

[24]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1.

Systematic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Sino-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in Higher Education of Anhui Province

YAN Meng-gang WANG Guang-yu YE Xu-ping
(Wanjiang College,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241008, China)

With the scale expanding steadily and the quality improving, sino-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in Higher Education of Anhui Province has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ways and means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s. It's a new practical platform to deepen the reform of education and teaching, to innovative talent training mode. But simultaneously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such as poor awareness, imperfect system of running school, unsound system of teaching quality guarantee, lack of imported high-quality educational resources, imbalances in the subject structure arrangements. From a macro point of view, it is necessary to start from two aspects: education concept and mechanism, in order to promote sino-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to become another important part in our educational forces after public and private education.

Anhui Province; Higher Education; Sino-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Countermeasures

G640

A

1004-4310(2015)02-0113-06

10.14096/j.cnki.cn34-1044/c.2015.02.027

2014-12-21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11-12D163);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重点教学研究项目(2014WJJYZD01)。

闫蒙钢(1955- ),男,河北平山县人,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生态学;王光煜(1979- ),男,安徽安庆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叶旭萍(1968- ),女,安徽黟县人,副译审,硕士,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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