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江
(西华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冲突关系研究
刘长江
(西华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公共管理是政府和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的部门组织通过各种方法,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从而实现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公众都能享有的利益,具有非排他性。本文首先分析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并进一步探讨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以期促进公共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公共管理;公共利益;冲突;关系
公共管理是政府及从事各种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非政府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处理涉及公共事务的问题的工作,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目的是促进公共利益的顺利实现。从公共管理的含义中可以看出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公共利益主要是指涉及广大公众的利益和需要,每一位公民都享有。同时,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冲突,政府要积极地调和这些冲突,使公共管理组织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职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共利益。
公共管理是政府把新型的观念与技术应用到公共领域,来为广大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公共管理是一种以政府组织为主体的管理机构,联合其他社会力量,利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管理方法和途径,以为人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主要内容,提高政府和社会治理绩效,进而促使公共利益顺利实现的活动。公共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包含社会行业和社会性质的公共管理服务机构所从事的公共事务。公共事务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为满足社会所有成员的需求,实现公共利益,推动社会进步而开展的一系列社会范围内的活动。公共管理主要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的主要承受者和实践者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
当今我国,政府是实施公共管理的核心部分,负责提供大部分公共管理方面的服务职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各种公益组织的产生和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也在进一步发展壮大,承担着一部分公共管理的职能。从总体来看,政府主要担任宏观方面的职责,主要从事对外行使主权的交流活动、社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工作;而关于社会方面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及各种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则大部分是由除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组织完成的。公共管理的对象是社会上的各种问题、公共方面的项目及人们共同使用的物品和资源,如马路、路灯、空气、水源等。
从利益主体来看,社会利益可分为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所谓的个人利益主要是指以个人为目的的利益,而公共利益则是指以公众为目的的利益。从古至今,国家形式一直在发生着不同形式的变化,但公共利益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合理又合法的原因。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相对的,个人利益的主体是个人,而公共利益对应的主体则是广大公众。公共利益包含的范围较广,涉及的对象及利益内容相对比较复杂,具有多样性。在一般情况下,利益可以等同于需求,但是公共利益并不是所有私人需求的简单相加,公共利益可以理解为个人利益的交集。比如公民在公共场所享有的安全、卫生、环境、公共汽车、公共广场、公共健身器材及文化、体育、艺术等方面的需要都是公共利益的内容。公共利益具有非排他性的特征,即每一位公民都可以享受这些权利,没有人能剥夺其他人在公共利益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同时,我们也不需要证明公共利益是不是真的存在,一个国家的执政党和所有公民都认可并接受公共利益,且我国法律也对公共利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共利益所涉及的内容应该是与其有直接关系的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公共利益的内容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
3.1公共管理主体及相关活动与公共利益相违背
公共管理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才进行的一项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的各项活动开展的基础和出发点应放在公共利益上。判断公共管理活动是否有效的标准也主要是看其是否实现了公共利益。比如,目前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各种公共财产的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财产权的界限确定的不够清楚,尤其是对公共财产的权力更是模糊不清。同时,作为公共管理主要内容的权力一旦被赋予相关的部门和个人,便很容易失去其公共的性质,转而为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实现提供方便。一些人在选择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时,选择维护个人的利益,忽视甚至损害公共利益。
像电信、天然气、电力等具有垄断性质的部门依靠所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这些部门或个人依靠自己所处的垄断地位,获取较高利益。也就是说,在公共管理部门中,部分人获取的个人利益较高,从而造成利益不平衡,加剧了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除此之外,公共资源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有些本身应属于公众所有的信息,却被掌握在个别人手里,用于谋取私利,从而造成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3.2 在公共管理工作中,政策决定的机能制度并没有遵循民主原则,缺乏科学性
公共利益的实现需要联合各界力量共同努力,还需要各种各样的政策措施作为支撑,促进其完成。公共管理活动开展之前,需要听取公众的意见,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目前,我国与公共利益相匹配的体制政策比较落后,尤其是公共管理方面的制度。公共管理过程中的问题预测及应急机制不够健全,往往是在问题发生后才去想办法解决,而不是在问题发生前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预防问题的发生,这造成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之间的不协调。在公共管理工作中,制定公共政策的人往往会在决定何种利益标准上迟疑不定。作为为公众服务的公共管理部门,部门管理者要从公共利益出发,这是其职能所在,但由于政府组织的特殊性,又需要基于一定的个人利益来开展工作。因此,制定政策的人就需要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点,避免公共利益与公共管理造成不必要的冲突。
虽然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存在许多冲突,但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也是非常紧密的,不能抛开公共利益来谈论如何进行公共管理,当然也不可能在公共管理中不顾及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4.1公共管理的价值来源是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是实施和执行公共管理的价值来源。人类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其整个生命经历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追求价值和实现价值的过程。而人类的价值最终是向着利益前进的,没有利益,就没有价值可言。换句话说,人类任何行为的内在推动力是利益,行为的价值来源也是利益。公共管理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对公共管理进行研究等于对公共事务的各个方面进行研究。
正如上文所述,实现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主体开展一切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如果管理主体所从事的活动与公共利益相违背,就意味着公共管理已经失去了“公共”的含义及价值。
4.2公共管理的开展形式由公共利益决定
公共管理活动如何开展是由公共利益这一来源决定的。公共利益在人类的生活中所存在的具体形式,关系着公共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方式。利益关系到人类的需求,而公共方面的利益也就和人类的共同需求存在紧密关系。因此,利益存在的形式与需求所存在的形式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从需求所存在的形式来看,首先,需求可以分为内在需求和外在需求。前者是每个人都拥有的需求,而后者是因人而异,甚至是因为不同地点和实际而有相应差异的需求。公共利益所存在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人类对公共性利益的理解也随之发生变化。公共管理的根本思想和根本意图是达到最大程度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不以个人主观意志的变化而变化,而且可以在社会上供所有人分享,影响范围很广。政府利益是公共利益的表达方式,政府是为公共服务的,所以确定和保证公共利益的增强和实现应该是政府的主要思想和意图。
基于公共选择的相关理论可以知道,我们每一个人都会非常乐意去支持对本人具有益处的利益,甚至会竭尽全力维护利益。可是如果是与本人利益无关的,是关于其他大部分人的利益,甚至是可能对自己具有坏处的利益,一个人就可能不会去支持和认可。所以,大部分人可以享有的公共利益,极有可能会出现欠缺维护者的情况。从这些情况来看,人们就常常会把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看成是代表着大多数人共同利益的机构,而且认为这些机构的任务是增强和最大程度上实现公共利益。
在如今社会,全球大多数国家均指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政府开展各种活动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而为人民服务实际上就是维持和保护公共利益,相当于是把公共利益摆在第一位。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并反映和实现公共利益,这说明政府的一切行为的根本原则要从公共意愿出发,公共权力是用来给整个社会的人民提供服务的。
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公共管理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开展的,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价值来源;另一方面公共管理活动开展过程中会因为某些环节的错误而产生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情况。在开展公共管理活动过程中,要避免与公共利益出现冲突的情况,使公共管理能够更好地为实现公共利益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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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175
D630
A
1673-0194(2015)12-0233-02
201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