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巍
摘 要:2010—2015年北京市抓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头三年出台政策,发展、扶植、支持和评选出150家市级示范社。后三年开展动态监测,不能达标的合作社取消称号收回优惠政策,继续评选出新的达标的示范社。这些举措收到了成效。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状况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3-0016-03
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处在发展中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登记注册中产生了不规范的问题,发展中的异质化的问题,资金匮乏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全国和北京市都存在。如何解决?农业部提出了发展示范社的对策。
北京市2010—2012年,按照农业部等11部委《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的要求,连续三年开展了培育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共评选出市级示范社150家,区县级示范社400余家。2013—2015年,继续抓示范社建设,动态监测评选出的示范社,不合格的淘汰取消北京市市级示范社的资格,取消相应的优惠政策,继续评选出新的示范社。
一、出台支持示范社发展的政策
2009年8月31日,农业部、发改委等11部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农经发[2009]10号)指出示范社建设目标: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成员收入比当地未入社农户高10%以上。示范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商标注册率达到90%以上,参与“农超对接”的达到50%以上,成员收入比非示范社成员收入高出20%以上。建设的重点内容:一是民主管理;二是标准化建设;三是品牌建设和信用管理制度。《示范社建设意见》为各地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政策。
2010年1月20日,北京市农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的函》(京政农函[2010]5号,简称《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要求2010—2012年,开展“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在全市择优培育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参照农业部要求执行。
二、建设示范社
京郊农村在建设市级示范社的时候,采取了很多措施,仅举培训教育措施说明有如下几点:
第一,市农委聘请了农业部、中国社科院和中国农大的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对区县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同时,从各区县农委、经管站选拔培训业务骨干,建立了辅导员队伍。这些辅导员深入基层对每一个申报示范社的合作社,从明晰产权、章程制度、财务账目、成员账户、盈余分配、服务措施、办公场所、质量安全、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第二,密云县、延庆县、平谷区专门成立了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其他大部分区县经管部门都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科室,配备了专职干部,全面加强对合作社的扶持、辅导和帮助。
第三,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示范社进行广泛宣传。市里对十余家成绩突出的市级示范社进行了总结,组织编印了5 000册《北京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案例》下发到全市合作社学习,并在农民日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和区县电视台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
第四,开发建设了“北京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站(也叫京郊网上联合社)”,为100余家市级示范社建立了“网店”,宣传展示示范品牌和产品。
第五,市和区县每年组织两级示范社社理事长、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进行2~3次规模培训。特别是重点培养示范社理事长的五种意识和三种能力。即:合作意识、服务意识、经营意识、创新意识、敬业意识和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公关能力。
三、严格评选示范社
2010年6月11日,农业部经管司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农经发[2010]8号)主要内容包括: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这五项内容中可量化的指标如下:(1)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或一人一票制加附加表决权的办法,其中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切实做到民主管理。(2)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3)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农机具装备20台套以上,年提供作业服务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4)入社成员数量高于本省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平均水平,其中,种养业专业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150人以上。农民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5%。(5)成员主要生产资料(初入社自带固定资产除外)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6)主要为成员服务,与非成员交易的比例低于合作社交易总量的50%。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制定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这个标准是主客观标准的统一,在关键的环节有重要的数量指标作为评价依据,减少了评价的随意性。按照标准要求,北京市的示范社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区县申报、专家评审、实地复核、部门联审、网上公示和授牌表彰的程序,确保评选出的示范社运行规范、制度健全、资产清晰、带动作用强,达到“可学、可看、可比”的要求。为了使示范社评选更具可操作性,归纳和制定了13条评选标准。即:产业基础牢、经营能力强、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产权关系清、积累机制好、规范程度高、社会效果好、外观形象美、领导水平高、成员评价好。
2010—2012年连续三年开展培育创建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在各区县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由专家组评审和市相关部门联合审定,共评审出150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10家还被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三年中,共评出300余家区县级示范社。
四、动态管理示范合作社
2013—2015年,北京市继续抓示范社建设。2013年,市农委印发了《关于对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实行监测考核及动态管理的通知》(京政农发[2013]26号),对已评出的150家示范社实行动态考评,严格执行示范社标准,对考评合格的,继续保留市级示范社资格,对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按照《示范社动态管理通知》指示精神,各郊区县在2014开展了对本市2010—2012年培育创建的1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进行了动态监测。市农委在印发的《关于公布2014年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录的通知》(京政农函[2014]30号)指出:“经过各示范社申报,区县考核评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家指导组审核,市农委(……)等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评审,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城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41家合作社监测考核合格,继续保留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称号。对于没有通过本次监测考核的9家市级示范社,取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称号,不再享受市级示范社的优惠政策,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示范社。现将2014年示范社名录予以发布,具体名单附后。”对示范社的动态监测工作,促使各区县进一步加大了对示范社的扶持力度,支持示范社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标准化等建设项目。动态监测工作,促使各区县进一步以示范社为引领带动合作社开展了各类农产品质量认证、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资金互助合作、农社对接等工作,提高了示范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2014年9月11日,市农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14]15号),要求2015年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培育创建工作,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示范社的申报工作。
五、取得的成效
从上述文件可以看出,北京市近五年来在持续不懈地抓示范社的建设,以此为依托来解决了合作社规模“小、散、软”的问题,收到了一定的成效,有如下几点:
一是促进了合作社依法规范发展。示范社坚持依法办社,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具有健全的“三会”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示范社坚持依章办事,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盈余分配符合法律规定,建立了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示范社走在了全市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前列,为北京市合作社进一步发展树立了榜样,起到良好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培育和创建示范社行动为契机,多数区县制定了统一的合作社规范管理制度,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产权结构清晰、分配制度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民主管理的合作社。密云县制定了每年定期开展两次合作社民主日制度,召开成员大会,面向成员公开财务、社务、档案等;房山区专门开展了财务规范化示范社建设行动;怀柔区与档案局联合制定了合作社进行档案规范管理办法,规范了示范社的档案;昌平区为示范社建立了电子档案,实行了会计电算化,依托农经信息平台,开展合作社在线审计试点,进一步强化了对合作社规范建设的监督指导。
二是促进了合作社的联合和产业融合。随着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深入开展,在示范社的带动下,我市合作社相互联合的趋势不断增强。密云、平谷、延庆、通州、昌平、顺义、门头沟等区县相继成立了一批专业联合社,目前已达12家。其形式有建立在区县一级的综合性合作社联合会、联合社,也有建立在以产业为依托的专业性联合社,这些合作社联合组织在整合资源、扩大营销规模、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不同行业合作社的联合抱团,进一步实现了一二三产相互融合,延长了产业链条,提高了合作社的经济效益。例如,门头沟区由阿芳嫂黄芩种植专业合作社、大山鑫港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天河水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三家市级示范社牵头,联合镇域内11家不同产业的合作社共同发起成立了“北京清水腾达民俗旅游联合社”。联合社依托清水镇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悠久,适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的优势,积极配合镇域农业产业升级规划,将对11家各具特色的专业合作社进行资源整合,整体包装,计划五年时间,合力打造11个以观光旅游为特色的农业园区,这些园区与清水镇的“两山一涧”等旅游资源互相依托,逐步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成为京西旅游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北京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农耕文化和休闲度假场所。
三是做大做强一批合作社,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整合各种优势资源以及对示范社实施重点扶持,示范社在组织规模、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延伸产业链条等方面得到很大提升,促进了成员增收。
参考文献:
[1] 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EB/OL].http://www.cfc.agri.gov.cn.
[2]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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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农业部经管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EB/OL].http://www.cfc.agri.gov.cn.
[4] 北京市农委.关于对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实行监测考核及动态管理的通知[EB/OL].http://www.bjnw.gov.cn/zfxxgk/tz/201312/
t20131213_326902.html.
[5] 北京市农委.关于公布2014年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录的通知[EB/OL]. http://www.bjnw.gov.cn/zfxxgk/tz/201409/t20140926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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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北京市农委.关于开展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EB/OL].http://www.bjnw.gov.cn/zfxxgk/tz/201409/t20140926_
341824.html.
[责任编辑 吴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