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运作模式及风险分析

2015-06-13 08:01侯寓栋
物流技术 2015年12期
关键词:出库金融服务货物

侯寓栋

(武汉理工大学 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1 引言

一直以来,融资难都是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突出问题。近几年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但仍然无法彻底解决中小企业受困于资金瓶颈的问题。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2 年我国中小微企业所创造的GDP、吸纳就业人口比例分别为62.7%、53.2%,而中小微企业贷款总额则仅为全国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19.3%。授信难和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主要障碍,在此背景下,物流金融业务应运而生。物流金融业务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难的问题,采用质押产成品的方式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选择。在优化企业资源、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物流金融业拓展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领域,创新了工作机制,实现了银行、中小企业和物流企业“三方共赢”的局面。

近几年,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物流产业在国内的发展速度较快,为了进一步降低经济环境所带来的系统风险,借助物流金融这种有效的途径,物流行业积极探索和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以物流企业为主导的物流金融模式能够充分发挥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隐形门槛高、融资效率低等问题,因此,对物流金融业务中物流企业的作用和角色进行分析和研究对提高物流金融效率和创新物流企业的盈利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2.1 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产生及发展过程

在国家正确的政策引导下,我国经济一直保持快速稳定增长的趋势。但受世界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存在通货膨胀等影响经济发展的现象,从而对银行的信贷政策产生影响,银行贷款风险的上升导致中小生产和加工企业在进行融资时难度加大,中小企业急需拓展融资渠道,在这种情况下,物流金融服务应运而生。

我国自1993 年开始尝试参与物流金融业务,在早期物流金融服务中,主要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导,物流金融服务形式比较单一,金融服务的开展主要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应用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1993 年-2005 年间是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的成长阶段,在此期间,物流金融发展速度较快,陆续开展了质押物融资、物流和关税融资等服务,此阶段银行等金融机构仍然是金融服务的主体,但限于缺乏专业的市场信息和银行控制风险的要求,在运作方式上不够灵活,受到的掣肘较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开始出现了以物流企业为主导的物流金融服务模式,以物流企业为主体,同时向银行和中小企业提供两种方式的物流金融服务,基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要求,物流银行是未来物流金融服务发展的主要方向和趋势。

2.2 我国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现状

目前国内从事物流金融服务的物流企业主要包括中国邮政、中铁物流、中国外运以及中远物流等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企业具有全面的物流网络体系和雄厚的资金实力,同时和银行等金融系统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信用合作关系。以中国外运集团为例,其早在1993 年就开始涉足物流金融服务,于1998 年首次在国内推出了货物质押金融业务。发展至今,中国外运集团所提供的物流金融业务范围已涵盖动产质押监管、动产抵押监管以及动产贸易监管等类别,并成功实现了传统质押监管业务由静态质押向动态质押的转型。在传统业务模式基础上,中国外运分别和国内国际贸易以及国内生产加工制造产业链管理相结合,推出了保兑仓和融通仓业务,面向中小型企业,构建了完善的服务流程和监督管理运营体系。

在物流金融盈利模式方面,从融资企业角度来说,根据生产经营的不同阶段,企业具有不同的融资需求。在高速发展和扩张阶段,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多余库存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抵押获得相应的资金,缓解资金压力;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角度来说,金融机构能够向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目前主要有四种:贷款、贴现、保理和承兑服务。在向企业提供具体融资服务时,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根据企业的实力和信用资质给予企业一定的融资担保额度;从物流企业角度来说,物流企业在传统运作模式中仅提供运输、仓储、配送等简单的服务,而在新的物流金融服务模式中,物流企业进一步拓展了自身的服务范围,其服务内容涉及质押监管、货值评估、货物拍卖以及货物担保业务等。随着近几年融通仓业务的开展以及中小型物流企业的加盟,物流金融服务越来越完善,同时物流金融服务盈利模式也在不断创新。

从目前物流金融服务现状来看,作为资金需求方的中小企业,在物流金融服务模式中处于被动地位,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则处于主动地位,这种模式特点将使银行的大量资源陷入到投入产出比并不太高的物流金融业务中,金融机构严格的风险管控使银行在开发物流金融服务模式方面难以发挥主导作用。作为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物流企业具有更加灵活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方式,同时作为供应链上的全程参与者,物流企业对商流以及信息流的掌控更加有效,因此具备发挥物流金融服务模式主导作用的条件,有利于发挥物流金融服务的最大化效益。

3 传统物流金融业务运作模式分析

传统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主要是指存货质押,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业务模式。存货质押主要是由出质人首先请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质押物进行价值评估,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质押物的价值认可后,出质人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按照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要求将质押物压至指定仓库,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具体来说,存货质押可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两种方式。

(1)静态质押。静态质押方式下,待融资企业首先将质押物所有权以及保证金交付银行,银行指定专门的物流企业接收货物并向融资人开具证明票据,同时对货物进行监管,融资人凭借物流企业开具的证明票据向银行办理融资事宜。这种方式下,融资企业必须凭借提前还款或者部分还款的方式才能全部或者部分赎回处于监管状态的货物,如果到期无法偿还贷款,则物流企业将按照有关合同和程序对质押物履行拍卖程序,具体流程如图1 所示。

图1 存货质押静态质押方式流程图

(2)动态质押。和静态质押相比,动态质押方式最主要的特点在于在货物质押期间,融资人能够采取以货换货的方式换出质押物。当置换货物的价值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并且通过物流企业的审核后,融资人即可以采用置换货物加现金的方式赎回质押货物。动态质押方式进一步加大了融资企业尤其是中小型融资企业的经营灵活性,加速了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有利于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动态质押的运作流程如图2 所示。

图2 存货质押动态质押方式流程图

4 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运作模式分析

现代物流企业在开展存货质押业务的基础上,开始关注物流金融的风险控制,并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扩大自身的服务范围,拓展服务深度,使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业务中处于主导地位。和传统的物流金融业务相比,在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业务中,银行不再是行使仓储质押职能的主体,物流企业开始在仓储监管、运输监管、货物进出口以及应收账款等多个环节中发挥主导作用,物流金融盈利模式由银行主导的存货质押向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质押转变。根据物流企业物流金融服务的程度和范围,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盈利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保兑仓模式。最近几年在国内贸易中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物流金融服务模式就是保兑仓模式。保兑仓模式采用先发货再给钱的方式,有利于缓解供应链下游企业的短期资金周转压力。保兑仓模式下,如果上游供应商企业对下游经销商做出若商品无法全部销售则回购商品的承诺,下游经销商企业凭借购销合同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将货物提货权转移给银行。物流企业在接收到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后组织货物运输、仓储和质押。下游经销商可根据向银行缴纳的保证金比例向物流企业进行有限提货。如果经销商企业未能按期还款,则由供应商负责对货物进行回购,同时补齐保证金和融资额之间的差额。在保兑仓业务中,供应商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控制交易风险,必须依托物流企业行使严格的货物监管权。保兑仓模式主要运作流程如图3 所示。

图3 保兑仓物流金融模式运作流程示意图

保兑仓物流金融模式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要求较高,上游供应商必须有较高的信用保障,下游经销商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终端销售实力。和传统的存货质押模式相比,保兑仓物流金融业务的盈利模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传统的存货质押模式下,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三方之间独立操作,而保兑仓金融模式下,供应商、经销商、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四方通过风险共担,在贸易链上形成融资和交易,各方运营成本都得到了降低。金融机构能够通过再贴现率进行获利,物流企业则赚取金融服务中的管理服务费用,供应商降低了整体库存水平,经销商缓解了自身资金周转的压力,因此,保兑仓物流金融模式真正实现了四方共赢。

(2)海陆仓模式。海陆仓模式是指由融资企业或者个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交全部货物或者部分货物的质权,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货物监管人对货物的海路运输和仓储等环节进行整合和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则根据所质押货物的价值按照协议向融资企业提供一定金额的贷款,贷款的发放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视融资企业提货分步发放。如果融资企业无法按期偿还到期贷款,物流企业有权对货物进行封存保管,银行有权对货物进行最终处置。海陆仓模式下,物流企业必须严格履行运输、仓储、监管、审慎放贷的职责。

和保税仓模式相比,海陆仓模式主要体现在货物运输途中对质押货物的动态管理,风险管理的难度更大,因此在风险控制方面要求参与方更加主动,以减轻运输途中不确定因素对金融服务的影响。海陆仓模式下,物流企业的主导作用更加明显,对其运输、仓储、报关、通关以及报检等核心能力的要求更高。海陆仓服务模式运作流程如图4 所示。

图4 海陆仓物流金融服务模式运作流程示意图

海陆仓模式下,物流企业的盈利来源主要包括三种:(1)传统物流运输服务管理费;(2)为融资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的管理咨询费用;(3)为银行提供监管及货款发放的服务费用。

(3)替代采购模式。物流金融业务的迅速发展,为物流企业创新业务模式提供了机遇和条件,替代采购模式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替代采购模式是指物流企业接受经销商委托,代替经销商向供应商采购,获取商品所有权,然后按照经销商缴纳的保证金比例向经销商发放货物的模式。

替代采购模式下物流企业同时行使货物监管和银行融资的功能,通过融合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向物流金融业务各环节提供增值服务。替代采购模式对于下游经销商来说能够缓解经销商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是经销商在资金不足情况下获得紧俏商品的重要途径;对于物流企业来说,既可以利用货物的低进高出获得利润,又可以根据相关协议获取利息收入。

5 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业务运作模式风险分析

从目前国内三种物流金融新盈利模式的运作过程来看,海陆仓模式和替代采购模式的核心环节仍然是基于保兑仓业务的货物运输、仓储以及监管等业务,因此在进行物流金融模式风险分析时可以保兑仓模式为例对其运作流程以及各环节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主要包括:

(1)质押物确认阶段。质押物确认阶段主要包括开票审核、价值确认、确定监管金额、货物盘点以及投保确认等几个环节。首先,经销商根据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供应商和经销商四方共同签订的《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向银行缴纳相当于货值20%-30%的保证金并获得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银行对即将质押的货物按照市场平均价格进行价值确认,确认后将货物交给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对货物进行监管。按照协议规定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在物流企业的监督下,经销商将货物存入指定仓库,物流企业和经销商对货物实际数量进行核对后填写库存报表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对于协议中规定必须投保的货物,物流企业可要求经销商对货物进行投保,经物流企业确认后通知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具承兑汇票。

在质押物确认阶段,各市场主体所面临的风险不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之前应对质物价值以及出质人对质押物是否具有完整的所有权进行核实和确认,对出质人的资信、经营背景、经营能力等进行全面考量和评价,同时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进行考察,以规避因监管不善而导致的质押物损失。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风险主要集中在验货和收货阶段,应指派专门的人员对所接收货物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进行现场确认和验收。验收无误后则企业和银行将产品的风险完全转移到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风险主要包括自身管理的风险、货物运输监管风险、仓储期间的磨损风险以及验货人员的道德风险等,对于融资企业或者出质企业来说,其主要的风险集中在交货前的保管风险。

(2)质押物入库阶段。质押物入库流程中主要应做好相关货物的统计记录工作,对货物种类、数量、包装、标识、出库时间等信息进行准确记录。对每日出入库单据进行保存,同时按照相关制度将库存报表报送银行备案。物流企业应联合融资企业和银行定期对库存进行共同盘查和确认,以确保实际库存和报表的一致性。

质押物入库阶段所产生的风险主要由承担质押物监管责任的物流企业来承担,具体包括单据风险、信息流风险以及人员管理风险。单据风险主要表现在凭证单据信息的不准确以及单据保存不当造成丢失等等;信息流风险则是指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出现的审核漏洞、传递延迟、信息失真以及信息过时等现象;人员管理风险是指在质押物入库时,监管人员未能严格履行校验责任和准确盘点以及由于物流企业监管人员素质差导致的道德缺失风险等。

(3)质押物库存管理阶段。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模式下,质押物的库存管理和传统的质押模式相同,对质押物应进行每日盘点,对其每日出入库数量以及在库库存水平进行统计记录,重点查验质押物的种类、数目、包装和标识、入库时间、数量以及去向等。

质押物库存管理阶段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质押物的损耗风险、工作人员的记录失误风险、监管人员的道德缺失风险以及由意外情况所造成的风险。质押物在储存期间可能会因为装卸搬运不当、盗窃、转库或人为事故等原因造成损耗;在监管期间,监管人员编制定期盘点制表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疏忽等原因造成信息遗漏或错记;在实际质押物库存管理阶段,监管人员可能会出现串通盗窃、置换质押物等情况,也可能出现由于监管人员监管不力导致质押物受损;此外,一些意外情况也可能会导致质押物出现毁损风险,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上述原因所产生的质押物库存风险均由承担质押物储存期间责任的物流企业承担。

(4)质押物出库阶段。质押物出库环节包括提交出库申请、判定能否出库以及出库三个步骤。首先由供应商向物流企业监管人员提交质押物出库申请,物流企业监管人员按照相关协议对申请出库的质押物数量、规格等信息进行核对,在保证质押物库存水平不低于最低库存警戒线的情况下,批准质押物出库申请,如果在供应商申请质押物出库时,质押物库存水平低于四方协议规定的最低库存水平,则由物流企业向企业和银行发送质押物库存水平预警通知书,由企业采取措施迅速补充库存,否则,物流企业可采取相应措施终止出库;经物流企业审批同意后,在物流企业的监督下,经销商可进行出库操作,对出库质押物核对无误后,物流企业安排运输车辆进行送货作业,同时编制出库表单。

质押物出库阶段,银行、融资企业以及物流企业均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质押物出库程序是否符合协议规定、质押物和置换物之间是否等值以及质押物库存水平是否低于协议警戒线三个方面;融资企业的风险则主要表现在货物出库前的损毁风险;物流企业的风险则集中在出库作业时的监管人员道德风险、由操作不当导致的质物损毁风险等。

6 结论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产品,(物流金融服务的风险管理难度还很大。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服务中,物流企业所承担的风险范围明显增大,且呈现出低信贷风险和高风险管理的特征。目前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新盈利模式尚未在大范围内全面开展,风险难控、成本偏高是主要原因之一。现有模式中,保兑仓静态质押模式相对其他金融服务盈利模式来说风险偏低,由于监管比较固化,道德风险和质押物毁损风险较低;保兑仓动态质押模式下,质押物出入库作业较为频繁,质押物的安全更多地依赖于现阶段监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道德水平,因此存在较大的监管风险;海陆仓模式下,质押物所涉及的运输范围广,可能会面临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运输流程具有更大的复杂性,相对于保兑仓模式来说所面临的风险更大,但凭借更多的服务内容,海陆仓模式下物流企业能够赚取的利润会更高。从传统的存货质押发展到物流质押,在以银行为主导的物流金融向以物流企业为主导的物流金融服务转变中,物流企业的服务范围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同业也增加了新的盈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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