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众多展览和比赛的主办方,大都会邀请一些职位高、名气大的艺术家来充当评委。至于评委自身的艺术水准主办方则不做过多考虑,由此这些评委们拥有了所谓的话语权,对他人的作品能否入展或者获奖也便掌握着去留和生杀大权。其实这是很值得商榷的,就好比菜市场卖菜的伙计们,本是同行,本应该只管各自经营的生意,只管做好各自的买卖,却偏偏做起了评点对方瓜果蔬菜的事情,而且评点得还似乎有它的道理,却很难令人信服。当然不排除有相对公平公正的,但无论如何,其中或多或少都会带有个人的主观偏向。
而评论家却不同,他們的工作职责就是评论,而且他们往往会以相对特殊的、独立的身份站在美术史的角度,站在一定的学术高度,并运用专业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成果来对艺术家的作品进行客观、全面、深入的评论。这样一方面既确保了评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也捍卫了评论的纯粹性和权威性,并且也完全符合当今社会职业的分工和研究的细化这一客观事实与客观需要。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与民主国家司法的独立是一个道理,都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王进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