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呈扉 刘彬
摘 要:舞蹈是一种人体动作的艺术。这个人体动作,必须是经过提炼、组织和美化了的人体动作。舞蹈是以舞蹈动作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段、着重表现语言文字或其他艺术表现手段所难以表现的人们的内在深层的精神世界一一细腻的情感、深刻的思想、鲜明的性格。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人自身内部的矛盾冲突,创造出可被人感知的生动的舞蹈形象.以表达舞蹈作者的审美情感、审美理想,反映生活的审美属性。
关键词:舞蹈文化;舞蹈创作;
中图分类号:J7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2-00-01
用简明的话来说,舞蹈是一种人体动作的艺术,由于人体动作不停顿地流动变化的特点,它必须在一定的空间内和一定的时间中存在;而在舞蹈活动中,一般都要有音乐的伴奏,要穿特定的服装、有的舞蹈还要手持各种道具。另外,如果是在舞台上表演,灯光和布景也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也可以说舞蹈是一种空间性、时间性和综合性的动态造型艺术。从宏观上讲.舞蹈存在的根本意义和价值就是显现人类生存的样式和自我完善的方式,这就是我们应该明确的舞蹈文化观。
所以,要讲舞蹈本体的追求。首先要服从于整体的、观照现实的艺术审美文化的界定,换言之,要把舞蹈置于艺术文化这个大系统的分支系统中,在“艺术地掌握世界和人生“这个艺术本质要求的前提下,去探求舞蹈艺术自身的审美创造的特点和规律。很明显,无论是舞蹈创作的标准,还是舞蹈批评的尺度,都必须有一个美学的历史的观点,既要遵循美的创造规律,用舞蹈艺术本身的尺度来衡量,又要把舞蹈编排、舞蹈作品放到特定时代的、特定的社会的历史环境中去考察,以检验其是否已达到思想性、真实性与艺术性三者融合的美学理想,而不能摒弃文化的视角和文化创造的基本规律,仅仅只从“舞蹈本体”的结构和知觉形式上来作为舞蹈审美本性衡定的惟一标准。另外,还应清醒地意识到舞蹈作为一种文化的、历史的现实存在,舞蹈编导正肩负着文化创造者和文化传播者的神圣职责,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因此,舞蹈编导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审美创造的坐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舞蹈创作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无论在题材还是内容上,都已冲破了长期存在的禁区,而越来越向丰富多彩的社会和人生逼近。同时,在表现形式和手法上也已突破了传统模式,越来越显示出全方位的审美多维探索的趋势。遗憾的能够是真正从内涵上切入到当代人的生命精神动态之中,准确地揭示出当代人的深层心理,深刻地呈示出当代人特定生存状态的作品仍不多见。也就是说,尽管舞蹈作品数量很多,表现形式也非常多样,然而真正称得上体现了艺术地掌握世界的核心和精髓,或者说能够表现和触及人的灵魂的舞蹈作品还为数极少,从而相当程度地削弱了舞蹈艺术的当代性文化品格及其审美的社会效应和美感效应。实践再次证明,舞蹈创作若不着力于触及人的灵魂,不仅其作品难以进入更高艺术层次.而且舞蹈本身也摆脱不了被人们视为小儿科的阴影,以致沦落为真正缺乏“舞蹈本体”独立意识的附庸者。
舞蹈艺术从取象到抽象再到舞台呈现的过程是极其复杂、难以言表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更接近于书法,概括的程度更高,具有个性化、主观化、间接性、符号化的特点。对于同样的取材,不同的创作者表现的可能完全不同,每一个创作者都必然渗透了自己的感情情绪,舞台上的舞蹈形象绝不是生活形象的照抄照搬,而是间接胜地表现创作主体触景生情的感情和想象,创作主体编排的动作是抽象化的符号,而这种艺术符号又在舞台上转化为非常美好的动作姿态,一系列的动作姿态又构成了完整流畅的舞台形象。比如舞蹈无法像绘画一样直接表现阳光灿烂的色彩,但可以采用向上的、展開的、幅度较大的肢体动作以及欣喜兴奋的面部表情,表达人们对自然的热爱、崇拜之情。
另外,舞蹈形象具有直观客观性,给人带来极强的感官娱乐,又引起较强的表情性和抽象性,使得舞蹈形象具有高度的审美意蕴。这意里的审美蕴主要是指通过舞台上呈现的舞蹈形象显示出的一种内在的丰富的含义,一种哲理、诗情或神韵,指向艺术的象征。这种象征性能够折射出丰富的历史、时代、哲学、伦理以及人性、人文主义等哲理内涵。比如,在江南舞蹈创作中,对于江南特有的小桥流水、小巷烟雨、绿树红花、竹林茅舍的情境都要巧妙地以通过形象的感受、抽象的概括,按照特定的艺术规律转化成艺术符号,舞者在舞台通过肢体语言把艺术符号完美地阐释出来,才能具有相应的艺术效果,为观赏者所感受。这样的舞蹈艺术就对舞蹈编创者的形象思维、抽象思维能力以及掌握和运用舞蹈艺术符号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常是外界对舞者有一定的偏见,认为他们都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作为舞者,我们不应只有完美的身躯,更要具备聪慧的头脑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舞蹈创作者还应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思维方式以及不断追求精神文明的意识。虽然当今的舞蹈创作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在数量众多、手法多样的舞蹈作品中能够真正的触发人们灵魂深处的舞蹈作品为数不多,归根结底还是文化渗透的不够。因此舞蹈创作者应打破以往的禁锢,开始向多姿多彩的题材与创作内容迈进,在创作手法上强调新颖和全面,涵盖舞蹈主体和与舞蹈主体相关的辅助手段,充分体现舞蹈创作的全面性和整体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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