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公司荣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2015-06-11 17:05
参花(下) 2015年8期
关键词:华瑞诚信信用

根据2014年《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178号),华瑞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0月27日,延边州合同监督管理局分局梁占全局长在珲春市工商局相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莅临华瑞参业指导工作,为我公司荣获2012-2013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荣誉授牌,华瑞参业董事长金立华先生热情接待了梁占全局长一行。

“守合同重信用”荣誉是我公司在继中国驰名商标后又一项被国家工商总局评定的国家级荣誉。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工商部门对我公司在长期生产经营中诚信经营、精心打造诚信企业的一种肯定。多年来,公司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坚持以“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的一种肯定,认真贯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并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公司领导始终把做好“守合同重信用”工作作为一项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公司设立了质量部,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良好的信誉获得了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全国各地经销商的青睐与支持。

座谈中,梁占全局长指出,“金立華”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已经从珲春走向全国和世界,成为民族人参产业和珲春市发展的一张名片。此次被评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更是对企业发展的一种肯定和鼓励。这样的品牌企业,州市工商局将在法律、商标使用、品牌建设等方面能为我公司提供支持和帮助,维护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利益,实现民族产业、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金立华董事长表示,良好的产业政策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政企交流的不断深化,公司将立足企业长远发展,进一步强化商标保护意识,同时继续深化“守合同重信用”意识,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实施“品牌兴企”战略,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人参产业。为促进地方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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