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西方伦理学家把利己主义分为两个部分:心理利己主义和伦理利己主义。心理利己主义是对利己主义的描述,并且成为利己主义争辩的工具。心理利己主义的理论能否站得住脚?笔者试图从哲学批判心理学研究和社会调查的角度对其进行反驳。从而得出心理利己主义作为一种人性的描述性的理论不能为真的结论。
关键词:利己主义;心理利己主义;心理学研究;社会调查
1 心理利己主义
何为心理利己主义?首先我们要明确何为利己主义。利己主义就是认为每个人的行为目的只能够并且也只应该利己的道德总原则理论。西方伦理学家把利己主义分为两个部分:心理利己主义和伦理利己主义。心理利己主义即为其中的一部分,可以说是利己主义的人性论。心理利己主义是对行为事实进行描述的理论,认为每个人的行为目的只能利己,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任何人最终所能够欲求或寻求的(作为目的自身的)东西只能是他自己的个人利益[1]。”由此可见心理利己主义的观点从本质上来说是认为人性是自私的。从这个本质出发那么所有的利己行为都是可以被谅解的。因为这都是符合人性的。笔者对这一观点产生质疑,就此进行批判。
2 对心理利己主义的批判
2.1 “助人为乐”和“为乐助人”
当一个人经过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面前,他俯下身去,往乞丐的碗里投放了一些零钱。他的这种行为你怎么看?心里利己主义者会这么说:这个人这样做是因为这样做他会感到非常愉快,如果不这样做,他会感到不愉快或者没有这样做感到愉快,他行为的最终动机是他自己的快乐。如此,我们也可以将“助人为乐”的行为解释为“为乐助人”,因此“助人为乐”也是“利己”的行为。由此可见心理利己主义的主要依据:a.我的行为不论何时,总是追求我的目的或企图满足自我欲望。b.当我满足了自我需要,我就会感到快乐,所以我所做的每一件事真正追求的都是自我的快乐。
首先,行为确实是为了满足自我需要而存在,但是心理利己主义者忽略了一点,即我的需要既包括利己需要也包括利他的需要。显然利己需要,属于目的利己的行为范畴;而利他需要,属于无私利他的范畴。其次,根据上述例子可以推导出一个悖论:行动的目的一定不同于快乐本身,否则,一个人永远无法得到快乐。假使一个人生活在世上,他追求的一切就是自己的快乐和幸福,那么他又如何达到这个目标呢?他追求的一切仅仅是自己的快乐和幸福,那么他便对其他的一切不感兴趣,比如学习、运动、生活等等这些都是他追求之外的东西,他的生活便成了单纯意义上的追求了,他注定无法获得幸福。所以说只关心自己的快乐和幸福而对任何其他事情都不感兴趣的人是很难获得真正的快乐和幸福的。
霍尔巴赫试图从社会学的角度论证人利己的本性。他这样写道“人为了自保,为了享受幸福,与一些具有与他同样欲望、同样厌恶的人,同住在社会中。因此道德学将向他指明,为了使自己幸福,就必须为自己的幸福做需要的别人的幸福而工作;它将向他证明,在所有的东西中,人最需要的东西仍是人。”[2]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霍尔巴赫认为德行之所以存在还是源于人自身的需要。可是笔者认为这种需要不能局限于个体对自身生存的需要,应当扩大到个人对于人类得以延续的需要。人类生存在这个地球上,需要借助于地球供给的资源,可是这些资源是有限的,所以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保证人类生活的安全性,甚至更高层次的安全感。马克思也说过:“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所以我们必然和他人产生联系同时也需要和他人的联系,需要为他人的利益着想,而不是只顾一己私欲。
2.2 对于个人利益的心理学研究
如果说心理利己主义关注的是人们心理层面的内容,那么不得不考虑心理学上对于个人利益的研究。心理学上对个人利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个人利益在人类行为中的作用、个人利益与态度的关系、个人利益对认知过程的影响等几个方面。
1.个人利益是否是行为的惟一动机
不同的人对待个人利益的问题有不同的回答。经济学家对待个人利益的观点是:认为利己主义是人类行为科学中唯一必要的假设。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只有追求个人利益才是人类惟一理性的行为。所以这类观点认为:人支持于自己有利的事物、反对于自己不利的事物,物质利益从根本上控制人的行为。但是,个人利益是人类行为惟一动机的个人利益模型现在遭到了广泛的批评,主要在于这种个人利益模型的解释力是有限的,不能完全描述人的行为。有一些研究者找到了影响人类行为的其他因素,并且认为人类行为的动机是个人利益之外的一些东西,如同情心、社会责任感和公平感等。西方研究者Cremer认为人们关注自己的行为对别人的影响,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别人是至关重要的时候,人们会产生社会责任感,并且驱使他们做出奉献行为[4]。对大学生对捐钱两难问题Holmes的研究进一步发现被试被引发的同情心越高,愿意捐出的钱也越多[5]。
2.2 个人利益与其他动机一起影响人的行为
有些学者承认个人利益确实影响着人类的行动但是并不认为个人利益是行动的惟一动机。Boston利用博弈论中的囚犯两难游戏研究了在个人利益诱导背叛的情况下,同情心引发的利他会使参与者有较少的背叛行为。尤其是在参与者知道了他们的对手已经背叛了的前提下,无交流条件下的参与者几乎没有不背叛的,而引发高度同情心条件下的参与者有一半不背叛[6]。在这个实验里个人利益和同情心共同决定被试的行为,并且可以很明显的看到里面存在着心理冲突。Boston通过关注人的亲社会行为的研究,提出了社会动机的多样性——利他主义、集体主义、道德主义和利己主义[7]。这样的研究表明,个人利益是影响人的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往往也与其他心理、社会因素共同起作用,但是他们都没有系统地说明个人利益和其他动机的关系如何,没有说明不同因素影响人类行为的作用机制。
以上可以看出研究个人利益的西方心理学工作者已基本放弃个人利益是人们行为惟一动机的观念,基本认同个人利益与其他动机一起影响人的行为。
2.3 对利他行为的社会研究
利他主义是与利己主义相对立的理论。利他行为指自愿帮助他人而并不期望得到任何回报的行为[8]。对于利他行为的研究笔者选取了内隐和外显,幼儿和青年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外显利他行为是可以被观察到的亲社会行为,符合社会的道德要求。因此对于心理利己主义的人性反驳没有力量,但是在利他行为的内隐研究中发觉利他行为可能存在着与外显行为不同的内隐机制。在蒋达等人的研究中发现:利他行为具有内隐倾向。这种倾向在性别变量上没有出现显著差异,但是利他行为的内隐倾向和外显行为出现了分离。所以才会有某个在平时不够关心别人的人在危险来临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救人于险境的现象。
在幼儿和青年的利他行为研究中。研究证明了利他行为有先天和后天的双重作用,同时成人中确实存在无私的利他行为。在刘文等人的研究中发现了气质中社会抑制性对幼儿利他行为的影响,同时也证实了幼儿利他特质的存在。同时也证实幼儿的利他行为受到自身气质和父母教养方式两方面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辩证统一了利他行为的先天与后天问题的争论。性别、独生子女、家庭地点等因素均同大学生利己性利他动机无关。独生子女、家庭地点、学校性质同大学生利他性利他动机有显著关系。以上研究均可见人性中是存在利他动机的,这也揭示了利他行为的根源并不只是利己,还有其背后的重要的利他动机。
3 结论
以上笔者从哲学批判的角度对心理利己主义进行了证伪,从心理学研究和社会调查的角度证实无私的利他行为确实存在,人在本性上不全是自私自利的。从而得出心理利己主义作为一种人性的描述性的理论不能为真的结论。
参考文献
[1] JoelFeinberg.Psychological Egoism[A]. Reason and Responsibility[C]. CA: Wadsworth, 2001
[2] 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集·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1987
[3] 汤文曙,金开好,李宗楼编著.《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导读》[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
[4] Cremer D, Dijk E. Perceived criticality and contributions in public good dilemmas: A matter of feeling responsible to all? [J].Group Processes and Intergroup Relations, 2002, 5(4)
[5] Holmes J G., Miller D T, Lerner M J. Committing altruism under the cloak of self-interest: The exchange fiction[J].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2002, 38
[6] Batson C D, Ahmad N. Empathy-induced altruism in a prisoners dilemma II: What if the target of empathy has defected?[J].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2001, 31(1)
[7] Batson C D, Powell A A. Altruism and prosocial behavior. In: T Millon, M J Lerner ed. Handbook of psychology: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M].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Inc., 2003, 5
[8] Anderson, C. A., & Bushman, B. J. Human aggression[J].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2002,53
作者简介
陈永兰(1991-),女,汉,安徽舒城人,: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研究方向:中学思想政治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