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松,丰景春,3,钟 云
(1.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 211100;2.江苏省“世界水谷”与水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江苏南京 211100; 3.河海大学国际河流研究中心,江苏南京 211100)
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实证研究
薛 松1,2,丰景春1,2,3,钟 云1,3
(1.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 211100;2.江苏省“世界水谷”与水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江苏南京 211100; 3.河海大学国际河流研究中心,江苏南京 211100)
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已经成为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基于水利行业相关专家的调查数据,以合同治理能力、产权治理能力、关系治理能力、项目治理阻力、PPP项目治理能力为5个潜变量,以具体指标为观测变量构建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结构方程,对动力因素与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之间关系的概念模型以及潜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等进行验证和修正,从而得出动力因素与治理能力提升相互作用的路径以及路径系数。结果表明,合同治理能力、产权治理能力、关系治理能力与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项目治理阻力与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产权治理能力对合同治理能力未形成约束。从加强组织内部控制力、提升项目监管能力、建立信任体系、构建项目协同治理机制等方面入手,可以有效提升PPP项目治理能力。
水利工程;PPP项目;项目管理;治理能力;提升动力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015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对提高水利管理效率,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有着重要作用。在“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机制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提高财政资金效率、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据统计,1990—2013年,在中国由私人参与投资的水利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效参差不齐,大部分项目处于亏损状态,有些项目甚至被暂停[1-2]。面对日益增多的水利PPP项目,如何提升项目治理能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这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明确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动力因素;二是解析各动力因素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作用机理。目前,关于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的研究较少,缺乏对各动力因素与项目治理能力提升之间影响机理的研究。对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动力展开实证研究,旨在寻求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的驱动因素和制约因素,为制定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1.1 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动力分析
动力是引导事物主动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变迁的原因。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动力是指为推动水利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各种力量。石莎莎等[3-5]对PPP项目治理动力问题进行了研究,分为内部驱动力和外部驱动力。项目治理体制不健全、合作目标冲突、信息不对称、市场激励不足等成为PPP项目治理的阻力。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动力分为4类:①源动力,即合同治理能力;②内生驱动力,即产权治理能力;③外部驱动力,即关系治理能力;④阻力,即项目治理阻力。这些动力相互作用,构成了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动力机制,如图1所示。
1.2 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动力因素
1.2.1 源动力因素
国内外学者从合作方式、治理内涵、风险防范、效率提升等角度对公共建设项目的合同治理展开研究。Brownjr[6]认为合作双方可以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减少正式合同的交易风险和不确定性。王伟昌[7]对政府合同治理的内涵进行了解析,并探讨了合同治理的合法性风险和契约性风险。周俊[8]提出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防范中应该加强合同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朱玉知等[9-10]从合同治理的视角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进行分析,针对合同的整合、运作和分离三个阶段提出了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方面合同治理的措施。研究表明,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源驱动力因素包括模式转变、内部控制力、合同条款的明确、合同关系管理、合同的严格履行、合同变化适应性、谈判与协调、经验的总结和学习。
图1 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动力分析
1.2.2 内生驱动力因素
国内外学者从分配模型、决定因素、合作效率等方面对合作项目的产权和剩余控制权分配展开研究。Besley等[11]认为控制权应由对产品(服务)价值判断较高的一方拥有。Francesconi等[12]提出最优的控制权配置应该由投资重要性、双方对产品价值的评价以及产品的公共化程度三方面因素共同决定。张喆等[13]研究了PPP剩余控制权配置对合作效率的影响,构建了PPP剩余控制权最优配置模型。叶晓甦等[14]探讨了PPP项目剩余控制权的本质。严玲等[15]从剩余控制权配置与风险分担的匹配性视角,研究了PPP模式的分类与选择。研究表明,水利工程PPP项目建设的监管能力、产权结构、实施效率、产权比例、产权配置、风险分担是项目产权治理能力提升的关键内生驱动力因素。
1.2.3 外部驱动力因素
相关学者从关系结构、影响因素、关系维度等角度对项目关系治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张群洪等[16]总结了影响组织间关系治理的关键因素,提出了多因素下的治理策略选择模型。王介石等[17]建立了工程项目利益相关者关系演进过程分析图谱,系统分析了各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董维维等[18]从关系规范、关系状态和关系行为角度对关系治理的维度进行划分。李敏等[19]认为关系治理的共同之处是非正式关系对组织管理的嵌入而形成的治理模式。研究表明,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外部驱动力主要包括信任水平、利益相容性、合作强度、关系结构、关系规范和关系认知。
1.2.4 阻力因素
相关学者对公私双方在项目治理过程中面临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问题进行了研究,寻求制约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瓶颈。梁永宽[20]认为PPP模式下合同治理存在问题包括政府缺乏责任意识、市场竞争不足、合同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骆亚卓等[21-22]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对建设项目关系治理进行分析,指出关系治理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关系专用性资产、不确定性、复杂性以及信任等。孟紫霞[23]提出建设项目合同治理与关系治理的影响因素为资产专用性、项目不确定性、项目的复杂性、双方合作期。研究表明,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阻力主要包括治理体制不健全、意识观念差异、合作的目标冲突、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约束和市场激励不足。
结构方程不仅能够解释项目治理能力的各动力要素与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之间的关系,而且能够较好的度量各动力因素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内外部影响,因此,选择结构方程模型对项目治理能力各动力要素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影响以及各潜变量之间的作用关系进行研究。
2.1 理论假设的提出
在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识别以及对国内主要PPP项目治理能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假设。
H1:合同治理能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有显著正向影响。
H2:产权治理能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有显著正向影响。
H3:关系治理能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有显著正向影响。
H4:项目治理阻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有显著负向影响。
产权治理主要体现为项目剩余控制权的配置。合理配置项目剩余控制权,有利于明确合同关系,降低由于产权不确定性产生的额外交易成本。产权治理能力提升能够直接影响合同治理能力提升,因此,提出假设H5。
H5:产权治理能力对合同治理能力有显著正向影响。
关系治理作为一种“非正式的自我履约治理”,是通过信任机制、信息共享等方式来降低交易风险,能够克服刚性的合同治理存在的缺陷。因此,提出假设H6。
H6:关系治理能力对合同治理能力有显著正向影响。
项目治理阻力会使合同治理模式保持原来的状态,抑制合同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因此,提出假设H7。
H7:项目治理阻力对合同治理能力有显著负向影响。
合理配置剩余控制权能够明确项目治理的各方关系,减少由于关系复杂、交叉和重叠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因此,提出假设H8。
H8:产权治理能力对关系治理能力有显著正向影响。
PPP项目治理能力的提升需要不断调整项目各方的关系结构、资源配置等,项目治理阻力会阻碍这些关系调整的正向变化。因此,提出假设H9。
H9:项目治理阻力对关系治理能力有显著负向影响。
2.2 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概念模型的构建
根据上述的理论假设,构建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概念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概念模型
模型包含5个潜变量:合同治理能力、产权治理能力、关系治理能力、项目治理阻力和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其中,外生潜变量有2个,为项目治理阻力和产权治理能力,即不受其他潜变量的影响;内生潜变量有3个,分别是合同治理能力、关系治理能力和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
2.3 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模型测量指标体系
为了方便模型构建,使用字母XQ、HJ、JZ、ZL和SJ分别表示合同治理能力、产权治理能力、关系治理能力、项目治理阻力和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调查问卷中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因素及测量指标分别与其对应,如表1所示。
表1 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因素的测量指标
研究对象为参与水利工程项目治理实际工作的管理者和相关领域的专家,样本采取高、中、低分层抽样方法,结合以上指标采用1~5分量表进行问卷测量,其中,“1”表示完全不符合,“5”表示完全符合。本次调查采用横断面调查,发放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43份,对不符合样本进行了剔除之后,共得有效问卷119份,占回收问卷的83.2%,占总发放问卷的59.5%。
运用箱图对样本数据的正态性检验进行分析。合同治理能力、产权治理能力、关系治理能力、项目治理阻力和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统计数据中正常值分布2~5分之间,50%的数据值为3分或4分,数据呈正态分布。
3.1 样本信度检验
选用一致性指数Cronbach'sα值检验方法对样本数据的信度进行检验。当α>0.7时,表示可信度比较高,当α<0.5时,表示可信度无法接受。根据问卷的数据,利用SPSS软件对5个隐变量的信度进行检验,各隐变量对应的信度如表2所示。
表2 问卷数据信度分析
由表2可以看出,5个隐变量的总体信度是0.920,各隐变量的值都大于0.7,因此,样本数据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3.2 样本效度检验
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来检验问卷的构思效度。首先使用KMO值与巴特利球体检验判定数据是否适合做因子分析。KMO值越接近1,越适合作因子分析。当同一量表所有的测量题项各自对潜变量的因子载荷高于0.5时,表示此量表具有相当程度的收敛效度。样本数据的效度如表3所示。
由表3可以看出,5个隐变量的KMO值都大于0.8,P值显著,测量选项适合做因子分析,样本数据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3.3 模型拟合与修正
3.3.1 测量模型的识别与修正
在运用信度和效度对问卷的数据进行检验以及运用SPSS对因子进行分析后,还需要对结构方程模型进行检验,其核心是模型的拟合性。当绝对拟合指数中的近似误差的均方根RSMEA≤0.1、卡方自由度比CMIN/DF≤3、拟合优度指数GFI≥0.9,相对拟合指数中的比较拟合指数CFI≥0.9、规范拟合指数NFI≥0.9时,模型的拟合效果良好。
在合同治理能力、产权治理能力、关系治理能力、项目治理阻力和PPP项目治理能力的测量模型中,各测量因子不相关,故测量模型均可以识别。通过计算,各因子的标准误差均小于0.2,临界比均大于7,标准化系数均大于0.5小于0.95。初始模型拟合优度指数如表4所示。
表3 问卷数据效度分析
修正后各项参数估计值如表5所示。
3.3.2 结构模型拟合与修正
在PPP项目治理相关文献中,没有找到产权治理能力和项目治理阻力的关系,在AMOS17.0绘制时,将两者的协方差设定为0。将数据导入后,拟合结果中GFI=0.779<0.9,NFI=0.789<0.9,初始模型的拟合指标不在可接受范围内。
对初始模型变量之间的回归系数及统计性检验,结果显示产权治理能力与合同治理能力的回归模型中回归系数与零无显著差异,这与理论假设不相符。因此,需要对假设模型进行修正,删掉产权治理能力与合同治理能力的路径,并对模型进行相关的修正,修正模型如图3所示。
表4 初始模型拟合优度指数
图3 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修正模型
表5 修正后模型参数估计结果
修正模型潜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如表6所示,修正模型的拟合优度指标均满足要求。各测量指标对潜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如表7所示。
表6 修正模型拟合结果
表7 测量指标对潜变量的路径系数
3.4 模型结果分析
3.4.1 理论假设检验结果
对路径图的相关系数进行计算,可以得到变量间的直接效应及间接效应系数。
a.合同治理能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路径系数等于0.528,P值小于0.05,达到显著水平。支持假设H1。
b.产权治理能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路径系数等于0.231,P值小于0.05,达到显著水平。支持假设H2。
c.关系治理能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间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路径系数等于0.133,P值小于0.05,达到显著水平。支持假设H3。
d.项目治理阻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路径系数等于-0.285,P值小于0.05,达到显著水平。支持假设H4。
e.关系治理能力对合同治理能力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路径系数等于0.546,P值小于0.05,达到显著水平。支持假设H6。
f.项目治理阻力对合同治理能力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路径系数等于-0.102,P值小于0.05,达到显著水平。支持假设H7。
g.产权治理能力对关系治理能力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路径系数等于0.664,P值小于0.05,达到显著水平。支持假设H8。
h.项目治理阻力对关系治理能力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路径系数等于-0.248,P值小于0.05,达到显著水平。支持假设H9。
假设H5不成立,主要是因为产权治理能力对合同治理能力的路径依赖的影响较弱,说明现阶段产权治理能力还不足以满足合同治理能力的要求。
3.4.2 模型路径解释
根据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修正模型的计算结果,各动力因素与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之间的效应如表8所示。
表8各动力因素与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之间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及总效应。
a.合同治理能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总效应为0.53,是所有动力中效应最大的,说明合同治理能力推动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的作用力很大。如果能够在模式观念转变、内部控制力、合同关系管理等方面得到改善,那么推动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动力就越大。
b.产权治理能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总效应为0.51。其中,直接效应为0.23,说明项目经济特性、产权结构、风险分担等对于推动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产权治理能力通过影响企业的关系治理能力以及合同治理能力,进而起到推动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间接作用力是0.28,产权治理能力的提升对于关系治理能力的直接效应为0.66,说明监管能力、产权结构等对于提升PPP项目的利益相容性、信任水平、合作强度等有很大的正向作用,在满足项目的关系治理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c.关系治理能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总效应为0.42。其中,直接效应是0.13,说明关系治理能力对于推进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动力不足。关系治理能力通过合同治理能力间接推动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效应是0.29,关系治理能力直接推动合同治理能力的效应为0.55,说明关系治理能力对于合同治理能力提升有很大的正向作用,利益相容性、信任水平、合作强度等提升有助于监管能力、产权结构等方面得到改善,满足项目合同治理能力的提升,从而间接地推动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
表8 各动力因素与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之间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及总效应
d.项目治理阻力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总效应为-0.44,说明项目治理阻力对于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有较大的阻碍作用。其中,直接效应为-0.29,说明监管体制不健全、意识观念差异、合作目标冲突等降低了PPP项目治理主体对环境的反应能力,阻碍了PPP项目治理能力的提升。项目治理阻力通过影响合同治理能和关系治理能力间接的影响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间接效应为-0.15,其中,项目治理阻力对合同治理能力的总效应为-0.24,对关系治理能力的总效应为-0.25,这说明监管体制不健全、意识观念差异等对于合同治理能力提升有负向影响,项目治理阻力会阻碍合同治理的优化,增加风险成本,同时也会阻碍PPP项目各利益相关方责权利关系的调整。因此,项目治理阻力通过影响合同治理能力和关系治理能力,间接抑制水利工程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
通过对表7中各测量指标对潜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分析可知,合同治理能力对项目组织内部控制力的路径系数为0.588,产权治理能力对项目监管能力的路径系数为0.574,关系治理能力对信任水平的路径系数为0.657,项目治理能力对治理体制不健全的路径系数为0.682。这4个路径系数相对较低,说明这4个方面对PPP项目治理能力提升的动力不足,需要进行及时调整。
a.加强PPP项目组织内部控制力。PPP项目组织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间合作方式,需要突破传统观念的阻力,树立合作共赢的风向标。一方面,建立健全组织内部控制行为价值目标体系,使得项目成员在行为过程中有标准可遵循;另一方面,加强组织的有效管理,包括选择合适的组织治理方式、建立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构建项目组织内部治理评估体系等。
b.提升PPP项目监管能力。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小政府、大社会”成为未来政府发展趋势。政府应创新和改进对PPP项目的准入、市场、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专业机构协助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c.建立信任体系,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选择适合的合作伙伴是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首要任务。而选择合作伙伴、组织运行等都需要建立一套组织内部信任评估体系。在此基础上,设计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创造公平的环境。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组织间沟通交流。此外,还需要利用激励与惩罚的手段,维持信任关系的良性运行。
d.构建PPP项目协同治理机制。将项目治理理论、协同理论与信息技术相结合,构建以协同治理目标、协同治理模式、协同治理结构、协同治理平台为主要内容的PPP项目协同治理机制,以弥补传统项目治理体制的不足。
[1]世界银行.PPI项目数据库[ET/OL].[2012-11-06].http://ppi.wordbank.org/.
[2]王守青.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PFI和PPP)[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142.
[3]石莎莎,杨明亮.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内部契约治理的柔性激励机制探析[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17(6):155-160.
[4]申宽宽.基于产权结构和政府监管的PPP项目治理机制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2.
[5]王介石.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工程项目治理机制与项目绩效关系研究[D].合肥:安徽工程大学,2011.
[6]BROWNJR LR.Interdependence,contracting and relational behavior in marketing channels[J].Journal of Marketing,1996(1):19-38.
[7]王伟昌.政府合同治理的风险分析[D].厦门:厦门大学,2006.
[8]周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行政管理,2010(6):13-18.
[9]朱玉知,张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优化治理[J].改革与战略,2009,25(1):40-42.
[10]明燕飞,刘江.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合同制治理研究[J].求索,2011(5):29-31.
[11]BESLEY T,GHATAK M.Government versus private ownership of public goods[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2001,116(4):1343-1372.
[12]FRANCESCONIM,MUTHOO A.Control rights in complex partnerships[J].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2011,9(3):551-589.
[13]张喆,贾明,万迪防.PPP背景下控制权配置及其对合作效率影响的模型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09,23 (3):23-29.
[14]叶晓甦,易朋成,吴书霞.PPP项目控制权本质探讨[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28(13):67-70.
[15]严玲,崔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交易方式选择的多案例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28(13): 110-115.
[16]张群洪,刘震宇,苏世彬.组织际关系治理不同影响因素下策略选择的实证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9(1):158-163.
[17]王介石,周晓宏,郝春晖.基于利益相关这理论的工程项目关系治理影响因素研究[J].铜陵学院学报,2011 (1):29-32.
[18]董维维,庄贵军.关系治理的本质解析及在相关研究中的应用[J].软科学,2012,26(9):133-137.
[19]李敏,李良智.关系治理研究述评[J].当代财经,2012 (12):86-91.
[20]梁永宽.项目管理中的合同治理与关系治理[D].广州:中山大学,2008.
[21]陈帆.基于契约关系的PPP项目治理机制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0.
[22]骆亚卓.合同治理与关系治理及其对建设项目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11.
[23]孟紫霞.PPP模式下合同治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3.
F062.4
A
1003 -9511(2015)03 -0041 -07
2015-03 -30 编辑:张志琴)
10.3880/j.issn.1003 -9511.2015.03.0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4AZD02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4M551498);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4B09014);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IRT13062)
薛松(1980—),男,安徽淮南人,博士,从事项目管理研究。E-mail:xuer23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