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小桃
(陆良县板桥中心卫生院 曲靖 陆良 655602)
新升阳益胃汤治疗慢性咳嗽患者的临床研究
念小桃
(陆良县板桥中心卫生院 曲靖 陆良 655602)
目的:研究并分析新升阳益胃汤治疗慢性咳嗽患者的临床疗效。方法:将我院在2013年9月到2014年3月收治的74例慢性咳嗽患者纳入本研究,按照治疗方式的不同将74例患者分为中医组(n=37)与西医组(n=37),分别采用新升阳益胃汤与阿斯美进行治疗,对比两组治疗效果。结果:中医组治疗有效率为91.9%,优于西医组的81.1%,上述数据组间比较差异显著(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对于慢性咳嗽患者,采用新升阳益胃汤治疗成效理想,该种治疗措施是值得在临床中进行推广和使用的。
新升阳益胃汤;慢性咳嗽患者;临床疗效
慢性咳嗽是临床的常见疾病,患者的主要症状就是咳嗽,采用西医疗法虽然可以缓解患者的临床症状,但是常常无法根治,也很容易出现毒副作用。在中医范畴中,对于咳嗽有明确的记载,对慢性咳嗽患者采用中医疗法能够有效缓解患者的临床症状,治标治本,近年来,我院对于收治的慢性咳嗽患者采用新升阳益胃汤进行治疗,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现将治疗方式与注意事项总结如下。
1.1 一般资料
将我院在2013年9月到2014年3月收治的74例慢性咳嗽患者纳入本研究,本组患者均符合中医范畴中关于慢性咳嗽的诊断标准,其中男41例,女33例,年龄为19~76岁,平均年龄为(48.3±2.6)岁,按照治疗方式的不同将74例患者分为中医组(n=37)与西医组(n=37),两组患者从年龄、性别、病程等方面来说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式
1.2.1 中医组
对于本组患者,服用新升阳益胃汤,药物组方为黄芪30g、柴胡15g、人参10g、羌活15g、陈皮15g、独活15g、白术20g、法半夏7g、黄连10g、桔梗10g、白芍20g、泽泻10g、炙甘草15g,紫菀20g。由我院药房煎服,分装为200mL袋装,患者每日在餐前1h与晚餐后1h服用,服药时间为1周[1]。
1.2.2 西医组
对于本组患者,应用阿斯美进行治疗,每粒胶囊中含有2mg马来酸氯苯那敏、12.5mg盐酸甲氧那明、25mg氨茶碱、7mg那可丁,2粒/次,3次/日,用药时间为2周。
1.3 疗效判别标准
疗效分为治愈、显效、有效、无效四种,治愈即咳嗽表象祛除;显效即咳嗽症状显著好转,好转程度为两个程度;有效即咳嗽症状好转一个程度;无效即未达到以上疗效,甚至病情加重。治疗有效率以治愈、显效、有效三者进行计算[2]。
1.4 统计学方法
本次实验数据采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其中,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s)来表示,组间对比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对比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中医组治疗有效率为91.9%,优于西医组的81.1%,上述数据组间比较差异显著(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中医组、西医组患者治疗疗效数据对比示意表详见表1。
表1 中医组、西医组患者治疗疗效数据对比示意表
慢性咳嗽的临床表现主要为咳嗽,近年来,我国慢性咳嗽患者的就诊率与发病率越来越高,引发慢性咳嗽的西医病因有鼻后滴流综合征、咳嗽变异型哮喘、胃-食管反流性咳嗽、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在西医治疗方式上,可以采用激素、减充血剂、制酸药进行治疗,但是以上药物见效慢、疗效差,易发生不良反应。在中医范畴中,慢性咳嗽属于内伤咳嗽范畴,多见于中年与老年群体,此类患者的临床表现多为慢性干咳、食欲不振、倦怠乏力、舌淡苔白、气短胸闷,宜采用宣肺止咳、补中益气的治疗措施[3]。
本研究对于中医组患者采用新升阳益胃汤进行治疗,药物组方包括黄芪、柴胡、人参、羌活、陈皮、独活、白术、法半夏、黄连、桔梗、白芍、泽泻、炙甘草,黄芪补气益气,人参、白术、炙甘草补肾益脾,陈皮燥湿化痰,茯苓能够健脾益气,半夏燥湿化痰,泽泻有泄热之功,诸药共用可以升阳固表、补中益气[4]。
本研究对中医组患者应用了新升阳益胃汤进行治疗,结果显示,中医组治疗有效率为91.9%,优于西医组的81.1%,上述数据组间比较差异显著(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因此,对于慢性咳嗽患者,采用新升阳益胃汤治疗成效理想,该种治疗措施是值得在临床中进行推广和使用的。
[1]刘齐昭,姜申夫 .补肾方干预治疗肾阳虚型咳嗽变异型哮喘的临床疗效观察[J].新疆中医药,2007,17(02):185-186.
[2]黄梓平,林汉楠.降逆止咳汤配合针灸治疗胃食管反流性咳嗽30例疗效观察[J].新中医,2007,10(08):239-241.
[3]洪敏俐,郑伟彬,洪春霖,等 .慢性咳嗽的病因调查及其中医证型分布规律探讨[J].福建中医学院学报,2010,22(01):259-260.
[4]杨道文,单大玲.肺胃同降理论在肺系疾病中的应用[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0,9(1):96-97.
R254
B
1009-6019(2015)08-00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