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校属于从事公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鼓励高校教职工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加入高校职业年金计划,保障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高校教职工的养老金水平不下降,可以减少改革阻力,也符合养老金刚性的特点。养老保险作为平滑劳动者一生收入的递延工资,是劳动者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探索与研究建立高校的职业年金制度,完善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职业年金;高校;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融合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5)010003031引言
一直以来,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与公务员相同的单一层次福利退休金制度,个人不需要缴费,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退休待遇能达到工资待遇的80%以上,这就造成了相同年龄的事业单位人员在退休金待遇上与企业职工有着巨大的差别。数据显示,2003—2012年间,企业每年的月均养老金都低于机关事业单位,2003年企业平均养老金每月是673.99元,机关事业单位每月是1 115.23元,两者相差441.24元,后者是前者的1.65倍。到2012年,企业平均养老金每个月是1 741.70元,机关事业单位是每月2 420.58元,两者相差678.88元,后者是前者的1.4倍。这种情况的存在大大阻碍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开展。为了促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2009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广东、上海、浙江、山西和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运行。2014年7月,伴随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出台,整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职业年金的呼声越来越高。养老保险作为平滑劳动者一生收入的递延工资,是劳动者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高校教职工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加入高校职业年金计划,保障教师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不下降,是推进我国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和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重要举措。因此,探索建立高校的职业年金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2职业年金的概念与类型
2.1职业年金的概念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中规定:“职业年金,是指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也就是说,职业年金在我国是一种完全积累制的补充养老保险,其资金积累在个人账户中,具有一定的个人激励作用。
2.2职业年金的类型
按养老金的给付方式,职业年金可分为缴费确定型和待遇确定型。
缴费确定型的特点是以支定收。每个参保人按其收入的固定比例缴费并将缴费存入个人账户。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缴费计算相对简单,不用考虑精算模型,风险也相对较小。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实行的就是缴费确定型的给付方式。
待遇确定型的特点是以收定支。先通过预期的工资替代率确定员工的养老金水平,从而确定缴费比例,员工退休后获得的养老金待遇相对固定。这种方式在进行缴费比例测算时,要基于个人过去的工资,可能还包括工作年限,把缴费作为确保财务制度平衡的内生变量,对其要进行严格的寿险精算。养老金所面临的风险基本由雇主来承担。由于我国职业年金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金融市场也不够发达,高校的职业年金制度应该采取待遇确定型。
3高校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高校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有利于消除“碎片化”,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职业年金制度不仅可以减轻国家养老金支付的财政负担,缓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养老金缺口,促进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制度融合,缩小高校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制度上的差异,对完善统一的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次,高校职业年金有利于实现“去身份化”。我国从建国初期开始,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就已经形成,这条横亘在高校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之间的横沟,直接导致了两个群体退休收入的不公平,不仅没有体现按劳分配的思想,也阻碍了人力资源的转移与交流,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发展职业年金,可以促进高校自身的养老保险改革,使教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得到保障,从而留住人才,激励人才,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高校职业年金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2011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抚养比已经接近20%。据专家预测,2020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67亿,约占世界老龄人口总数的24%,也就是说,全世界每4个老人之中就有1个来自中国。养老保险的财政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其财务可持续性将面临巨大的支付风险。同时,对职业年金进行稳健增长的投资运作,可以抵御通胀风险,保障高校教师退休后的待遇水平不下降。
4高校建立职业年金的思路
4.1高校建立职业年金的设计原则
第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高校职业年金的制定提出基本框架。同时,要遵循《社会保险法》《教师法》的有关精神,对于职业年金的监督管理和合同履行,要以《信托法》和《合同法》为依据。
第二,要强调公平与效率的结合。发展职业年金的本质就是在统筹的基础上,体现出职业或职称的差别化,使高校教师的退休金和企业的养老金至少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差距范围内。因此,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要体现出不同的人力资源贡献率,强调“差别平等”。
第三,要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高校和职工要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不得拖延缴费或逃避缴费。在教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行使领取退休金的权利。
4.2高校建立职业年金的基本思路
从世界范围来看,走向融合型制度是公职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势。促进制度的公平与效率的结合,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价值目标,只是融合程度与融合速度不同。在OECD的很多国家,教师的养老金计划隶属于公职人员的养老金计划。从改革的主要措施来看,大部分国家引入了个人缴费的积累因素,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结合,比如澳大利亚和爱尔兰,在改革之前都是固定给付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都实行了缴费确定型的制度。加之,一些国家不仅为教师等公职人员建立了基本养老金制度,而且建立发展了积累型的职业年金,保障他们退休之后体面稳定的生活,比如日本、波兰、西班牙、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等,这也符合世界银行大力倡导的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职业年金的推行对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笔者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应该选择多层次的融合制度。第一层次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制度覆盖全体劳动者,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缴费,体现权利和义务的结合。第二层次为职业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建立公职人员职业年金。第三层次为个人养老金,个人可依照自身情况参加商业养老保险或进行个人养老储蓄,国家不给予财政上的支持,但给予政策上的激励。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构想层次养老金项目性质覆盖人群责任主体支持条件第一层次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公共统筹性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积累性全体劳动者政府和企业财政拨款、企业支持个人个人工资比例缴费第二层次职业养老金公职人员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个人积累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雇主(政府和雇员政策优惠、减免税率第三层次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储蓄个人积累性全体人群个人政策激励存款利率优惠[HJ0][HJ]高校职业年金制度属于第二层次的职业养老金,国家应该强制规定,由个人缴费和雇主缴费共同筹资,采取个人账户积累的待遇确定型制度。这样既可以使养老金权益透明化,容易理解和被人接受,也能保障高校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同时要考虑到职业年金账户的增值保值能力,建立一个高效的市场化投资体制,对于职业年金的运营至关重要。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或国债,安全性尚好,但保值增值效果欠佳,无法抵御金融动荡和通货膨胀,养老金缩水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未来高校职业年金要吸取这些教训,并且逐步发展一批专业化的基金管理与投资机构,还要采取多样化的投资战略,分散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对于高校职业年金基金的管理运营,要建立严密的监督体系,通过完善的法律对其运行进行约束,以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参考文献:[1]彭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现实困境与运行策略[J].劳动保障世界,2011,(4:26—28.[2][英]尼古拉斯·巴尔,彼得·戴蒙德.养老金改革:理论精要[M].郑秉文,等,译.齐传钧,校译.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32.[3]杨铮.吉林省JG学院职业年金规划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4]龙玉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国际比较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230.[5]王晓军,乔杨.公务员养老金制度并轨改革的设计思路与精算评估[J].社会保障研究,2013,(2:39—47.[6]韩烨.从制度赡养率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发展面临的挑战[J].经济纵横,2013,(5: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