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背景下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问题研究
——以四川省南充市为例

2015-06-07 07:15李云康艳钦朱磊徐志萍黄元全
怀化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幸福感妇女丈夫

李云,康艳钦,朱磊,徐志萍,黄元全

中国梦背景下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问题研究
——以四川省南充市为例

李云,康艳钦,朱磊,徐志萍,黄元全

(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南充637009)

基于新农村建设的视域,探析了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与中国梦的关系。并以四川省南充市三个村庄为例,分析了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的基本现状、影响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的基本因素,并提出了提升留守妇女幸福感的建议。

留守妇女;幸福感;建议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中大批成年男性村民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迅速向城市转移;一些农村妇女出于照顾家庭的需要,无法与丈夫共同进城打工而留在农村,从而形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群体。长期以来,人们对农村“三留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中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和留守老人问题关注较多,而对留守妇女问题的关注度不是太高,对留守妇女幸福感问题的关注更少。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1]此后,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习近平对中国梦进行了深刻阐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2]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中国梦“梦之队”的一员,留守妇女也不例外,中国人民的幸福必然包括留守妇女的幸福。实现伟大中国梦,必须关注留守妇女的梦想,提升留守妇女的幸福感。

一、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是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农村留守妇女概念的界定

关于农村留守妇女的概念,学界看法不一,仍然没有一个清晰统一的界定。范丽娟、程一认为农村“留守女”是指丈夫常年或季节性在外打工,留在农村的已婚妇女[3]。魏翠妮认为农村留守妇女是指因丈夫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家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留居家中的农村已婚妇女[4]。周福林认为留守妻子是指与丈夫户籍在同一家庭户中但丈夫外出时留守在家的女性[5]。梁洪松、Yinshan Tang、霍学喜这样界定农村留守妇女的概念:留守妇女,也称留守妻子,指丈夫外出后单独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居住在户籍地的妇女[6]。

在本项研究中,农村留守妇女是指20~55岁、丈夫在外务工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而留守在家的农村已婚妇女。

(二)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与中国梦的关系

幸福是一种以高水平的生活满意度、高水平的积极情绪为特征的积极心理状态[7]40。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对于留守妇女来说,家庭经济宽裕、丈夫在外平安、孩子快乐成长、老人身体康健、家庭关系融洽就是她们的幸福,也正是她们的“中国梦”。

1.农村留守妇女的幸福是中国梦的落脚点之一

人民幸福是中国梦的基础,也是中国梦的最高价值追求,实现伟大中国梦,最终的落脚点就是人民幸福,实现中国梦应从各方面提高国民的幸福指数,留守妇女自然包括其中。在中国梦的三个基本内涵中,不论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其最终的目的都是人民幸福。农村留守妇女群体是全国人民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然要提升留守妇女的幸福感。

2.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的提升过程与中国梦的实现过程是同步的

人民群众是实现中国梦的价值主体,是中国梦的创造者和享有者,留守妇女当然不例外。中国梦把国家、民族和个人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个人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体现了中华民族固有的“家国天下”的情怀。中国梦的实现过程,本质上就是包括留守妇女在内的亿万人民梦想实现、幸福感提升的过程。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要通过众多“小家”的富强来汇聚和实现,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最终落脚点都是人民幸福。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的提升过程与中国梦的实现过程是同步的。

二、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的现状

(一)问卷调查的基本概况

问卷调查选取了南充市B村、L村、Z村作为样本,问卷设计围绕留守妇女的生活压力、闲暇娱乐以及与丈夫的沟通状况展开,调查采用问卷调查与个别访谈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了对当地非留守妇女的比较调查。B村总面积4.8平方公里,总人口876人,其中妇女346人,留守妇女113人。该村人均耕地面积较小,只有少数村民从事农业生产。该村37%的青壮年男性村民赴广东、浙江等省份务工,其中已婚男性村民占20%。40%的青壮年男性村民赴南充市里及周边城市务工,其中已婚男性村民占29%。随丈夫进城务工的妇女比例占11%。

L村总面积3.7平方公里,总人口765人,其中妇女337人,留守妇女121人。该村于2009年进行村改社区建设,至2013年底,社区全部建成。从“村”到“社区”,名称变了,但实质性质并没有变。虽然建成社区,但社区居民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村民只能外出打工维持生活。58%的青壮年男性村民赴上海、江苏、福建等地务工,其中已婚男性村民占43%。23%的青壮年男性村民赴南充市里及周边城市务工,其中已婚男性村民占14%。随丈夫进城务工的妇女比例占10%。

Z村总面积2.3平方公里,总人口932人,其中妇女354人,留守妇女142人。出于道路建设需要,该村土地绝大部分被征用,仅有极少数的住户能从土地获得农业生产收入。56%的青壮年男性村民去南充市里打零工维持生活,其中已婚男性村民占30%。另外44%的青壮年男性村民赴湖南、山东等省份打工,其中已婚男性村民占38%。在该村,仅有8%的妇女随丈夫进城打工。

(二)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的现状

在对B村、L村及Z村200名农村留守妇女及160名非留守妇女的调查中发现,10%的留守妇女认为自己很幸福,42%的留守妇女认为自己比较幸福,40%的留守妇女自我感觉一般幸福,8%的留守妇女认为自己不幸福。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近一半的留守妇女认为自己“一般和比较幸福”,可见,当地农村留守妇女的幸福感指数并不高。当然,仅凭一个地市的调查结果并不能反映全国农村留守妇女的幸福感状况,但也是全国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状况的一个缩影。丈夫外出务工后,留守妇女挑起了家里所有的重担,不仅要照顾、教育子女,还要独自赡养老人,以及处理各种繁琐的人情往来,压力较大,具体表现如下:

表1 留守妇女和非留守妇女感受到的生活压力(%)

首先,留守妇女生活负担重,压力较大。从表1显示的调查数据来看,近一半的留守妇女感到生活中压力较大,且感到有压力的留守妇女占到样本总体的75.6%,比非留守妇女的比例高6.7%。从不同年龄段留守妇女的统计数据来看,36岁至45岁的留守妇女感受到的生活压力最大。这是因为,第一,处于此年龄段的留守妇女,她们有正在上初中或高中的子女,使得家庭开支增大。第二,她们有即将面临婚嫁问题的适婚成年子女,尤其是家中有适婚成年儿子的留守妇女感受到的压力更大,因为按照中国农村的传统,儿子结婚要为其盖好新房、准备家具等,筹办婚礼也会花费一笔不小的资金。第三,此年龄段留守妇女的公婆和父母一般年纪比较大,身体状况日渐下降,同时,能够给留守妇女提供的帮助也较少。总体来说,留守妇女负担较重,感受到的生活压力较大。

其次,留守妇女闲暇娱乐方式单一,精神文化生活贫乏。丈夫外出务工使得留守妇女花费更多的时间在成产劳动和家务上,从而导致其只有很少的闲暇时间。在被问及“您闲暇时一般做什么活动?”时,51%的留守妇女的回答是“看电视”,34%的留守妇女表示忙碌之余的主要休闲是打麻将,10%的留守妇女表示邻居间的互访是她们主要的消遣方式,而仅有5%的留守妇女提到闲暇时会看一些书来丰富自己。加之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落后,无法满足留守妇女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最后,留守妇女的不良情绪较多。丈夫外出务工后,留守妇女独自承担着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生活负担和家庭责任。表2的调查数据显示,留守妇女在生活中感受到的不良情绪明显多于非留守妇女。此外,通过纵向比较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丈夫外出务工后,留守妇女的不良情绪显著增多,大大高于丈夫外出务工前。

表2 留守妇女和非留守妇女生活中经常感受到的不良情绪(%)

三、影响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的因素

(一)户籍制度与城乡二元分割的影响

我国自1958年实行的户籍制度以及由此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形成留守妇女群体,进而影响留守妇女幸福感的深层次原因。户籍制度将中国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各种资源包括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等纷纷向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倾斜,这种不均衡的资源分配方式造成了城市越来越发达,农村相对地越来越落后,从而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因此,这种身份制度某种意义上就是制造特权,以城市的发展需要剥夺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8]。广大农村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没有像样的工业,农业还是传统的耕作方式,致使广大农村青壮年在农村找不到发展机会,纷纷涌向城市寻找自己的梦想。而农民不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孩子进城的教育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况且很多家庭有老人需要照顾,妻子不得不留守在家,照顾家中老小,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二)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

家庭经济状况是影响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的根本因素。马克思指出,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9]79家庭经济状况对留守妇女的幸福感有重要影响。在外务工丈夫的收入是绝大多数留守妇女家庭最大的收入来源,丈夫外出务工的收入能够提高家庭日常生活水平,帮助解决子女教育费用问题以及改善家庭居住环境等。一般来说,丈夫收入水平高,留守妇女在家庭经济方面受到的困扰就小。而丈夫收入较低的留守妇女家庭,丈夫的务工收入不足以支持家庭的各项开支,留守妇女就必须向别人借钱或通过贷款等应付家庭经济支出,压力较大,主观的幸福体验就相对较低。

(三)夫妻关系的影响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而夫妻关系则是家庭关系中最主要的关系之一[10]23。夫妻关系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幸福感有着显著影响。丈夫进城务工,妻子留守在家,这种“男工女守”的分工模式迫使夫妻长期分居两地,从而导致夫妻共享时间的减少和夫妻的异质性增强。在长期的分居生活中,夫妻双方各自生活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之中,受到不同的生活方式、观念、文化的影响。丈夫处在开放、多变的城市大环境之中,接触到的信息量大,且变化迅速,这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其思考问题的方式和价值观。而妻子身处农村这个相对闭塞、少变的社会环境之中,接触到的信息相对落后,交往范围狭窄,由此出现了与丈夫的思想不同步的现象。而这种异质性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夫妻关系,进而影响留守妇女的幸福感。

(四)农村留守妇女自我发展意识薄弱的影响

对中国农村留守妇女而言,在丈夫外出务工的时间内,她们作为家庭的支柱承载了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的责任,对家庭的全力付出导致她们对自身自由意识的忽视[6]。受农村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的影响,留守妇女的依赖性较强,在家庭重大事务的决策方面,丈夫仍然处于核心决策地位。虽然丈夫外出务工增加了留守妇女代表家庭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使得她们在社区公共事务方面的参与程度得到提高,但留守妇女的自主参与意识不强。而且,留守妇女忙于生产劳动及繁琐的家庭事务,自我发展的意识比较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留守妇女的幸福感。

(五)独自教育子女的压力

丈夫外出务工后,留守妇女独自承担起教育孩子的重任。留守妇女本身文化水平不高,难以承担教育子女成才的重担,加之繁重的农活和家务让留守妇女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教孩子。父母角色由母亲一人承担,导致家庭角色缺位,对孩子的心理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往往较叛逆,留守妇女感到在教育孩子方面很吃力。在调查中发现,有近三分之一的农村留守妇女认为“孩子很难管教”,她们常因子女教育不力而焦虑、烦闷。

(六)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落后的影响

休闲对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以及人的全面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1]4。构成人类闲暇的最基本的三大因素是闲暇时间、闲暇活动和闲暇心态,而农民的闲暇娱乐方式是农民在自由支配时间内,进行具有补偿功能、发展功能和社会功能的休闲活动方式[12]32-33。所以说,留守妇女的闲暇活动不仅具有娱乐功能,还有助于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提升其幸福感。但是,农村社区缺乏必要的公共文艺活动设施,精神文明建设落后。在所调查的三个自然村中,仅有Z村建有图书室,但利用率并不高。农村留守妇女的消遣娱乐主要就是看电视或邻里之间的互相串门,文化生活较贫乏。农村女性更偏爱文艺类活动[13]174,文化生活的贫乏,容易导致留守妇女的心理空虚。

四、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分割

要加快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使城乡具有统一的户籍制度,使农民工可以选择入户其所务工的城市,从而消除城乡户籍制度的差别对待,使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待遇。相应地,推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诸如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卫生等各项保障制度,使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分配,打破城乡二元分割,为农民工的“举家迁移”创造条件,从根本上减少农村留守妇女的数量。

(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吸引农民工回乡就业

要加快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本地资源、环境等优势,大力发展本土经济,使农民工就近就业。政府要积极寻找适合本地的建设项目,增加就业岗位,减少农民工回乡后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创设有利于农民工创业的政策环境,比如增加贷款额度、提供技术指导等,鼓励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使他们把在城市学到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带回家乡,服务家乡经济发展,使他们由外出务工转变为回家乡自主创业。要大力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乡镇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扩大乡镇企业的规模,从而增加乡镇企业对农民工的吸纳能力,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使农民工由进城务工转变成进乡镇企业就业。

(三)推行农民工带薪休假或定期探亲制度,加强夫妻双方的交流

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探索带薪休假制度理应把农民工考虑在内。要推行农民工带薪休假制度或定期探亲制度,使农民工有更多的回家探亲时间。这不仅仅能够帮助留守妇女减轻农业生产负担,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能够加强夫妻双方的情感交流,减少夫妻双方的异质性,从而保持婚姻和谐。

(四)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自身素质

要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自身素质,首先要转变留守妇女的传统思想观念,把留守妇女从依赖和从属状态解放出来,培养独立意识,提高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其次,要提高留守妇女的参政议政热情,使农村留守妇女不是单纯被动地代表家庭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而是从思想上真正主动愿意参加社区公共事务。最后,留守妇女要不断学习科学知识,掌握一技之长,提高经济独立能力。

(五)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的社会支持,减轻其在教育子女方面的压力

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要提升留守妇女的幸福感,就要加大对留守妇女在子女教育方面的社会支持。社区可以提供专门供留守儿童娱乐、活动的公共场所,如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等,以减少留守妇女的后顾之忧。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使留守妇女学习和掌握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与方法,科学地教育子女。学校要加强与留守妇女的交流和沟通,注重对留守儿童健全人格的塑造,使留守儿童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

(六)完善农村公共文艺设施,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

要完善农村公共文艺设施,比如建立图书室、活动中心等,以此提高留守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各地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有特色的文化娱乐活动,比如开展农业技能大赛、趣味运动会,组织评选“致富能手”“好婆婆”“好儿媳”等。这些活动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加强留守妇女之间的交流,丰富她们的文化生活,也有助于形成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各级妇联组织要定期举办文化下乡活动,比如放映养殖、种植方面的科教片、娱乐类电影,充实留守妇女的精神世界。

[1]习近平.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勇前进[N].人民日报,2012-11-30(01).

[2]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3-18.

[3]范丽娟,程一.留守女:现代农村社区的一个新群体[J].合肥学院学报,2005(5):9.

[4]魏翠妮.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研究——以苏皖地区为例[D].南京师范大学,2006.

[5]周福林.我国留守妻子状况研究[J].西北人口,2007(1):63.

[6]梁洪松,Yinshan Tang,霍学喜.中国农村留守妇女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114,120.

[7][美]艾伦·卡尔.积极心理学[M].郑雪,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

[8]李伟华,李苏娟.留守妇女问题的制度成因——户籍制度与城乡二元分割[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21.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张文霞,朱冬亮.家庭社会工作[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11]杰弗瑞·戈比.你生命中的休闲[M].康筝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12]田翠琴,齐心.农民闲暇[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13]叶敬忠.农民视角的新农村建设[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Research on Rural Left-behind Women's Happines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Chinese Dream——Nanchong City of Sichu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LIYun,KANG Yan-qin,ZHU Lei,XU Zhi-ping,HUANG Yuan-quan
(College of Marxism,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Nanchong,Sichuan 637009)

Based on the view of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this essay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ural left-behind women's happiness and Chinese Dream.Taking three villages in Nanchong City as an example,it analyzes the basic status of rural left-behind women'shappiness and the basic factors of affecting rural left-behind women's happiness,and puts forwards some recommendations to enhance rural left-behind women's happiness.

left-behind women;happiness;recommendation

C913

A

1671-9743(2015)02-0039-05

2014-11-20

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42713006)。

李云,1988年生,女,山东新泰人,硕士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代化;

康艳钦,1990年生,女,陕西安康人,硕士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朱磊,1989年生,女,河北唐山人,硕士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徐志萍,1990年生,女,四川简阳人,硕士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通讯作者:黄元全,1968年生,男,四川阆中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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