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二层次三因素论的理解

2015-06-05 15:02:01伍莹
读写算·素质教育论坛 2015年4期

伍莹

摘 要: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因素有许多,在历史上,对这个问题的研究经历了单因素决定论、三因素决定论、多因素决定论等。叶澜教授在对“三因素论”提出质疑的基础上,提出了“二层次三因素论”。她把教育作为“环境”的一部分,更好的把教育对人发展的特点体现了出来。同时她把教育作为“活动”的一部分,还把遗传作为个体自身条件的一部分提出。二层次三因素论的提出,突破了静态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用动态的、系统的、综合的、辩证的思维方式重新认识影响人发展的因素。

关键词:二层次三因素理论;三因素论; 叶澜;个体身心发展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04-115-03

一、二层次三因素理论的提出

1、几种不同的影响个体发展的因素观

影响个体发展的基本因素问题,是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古老而基本的课题”。历史上出现了多种因素学说,从单因素到二层次三因素理论,以下是几种不同的观点。

(1)单因素论

单因素论认为,在众多的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因素中只有一个因素是具有决定意义的。

其中有人强调内因,强调人的生物性的决定作用,即遗传决定论。还有人强调环境的决定作用,即环境决定论,还有人强调教育的决定作用。这种理论过分而片面地夸大某因素的单独作用,忽视影响个体发展的其他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关系 。

(2)三因素论

三因素论认为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三种: 遗传因素、环境因素、教育因素,并认为遗传素质是人的发展的物质前提,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相对于环境来说,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这是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中的观点,他从生物学的角度解释遗传因素,还在环境因素中加入社会环境,同时强调教育的主导作用。

(3)二因素论

二因素論把影响人的发展的因素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生物因素,其中包括人的遗传因素、个体先天特点及生理结构、机制等方面的总和;另一类是社会因素,其中包括环境与教育等方面,着重突出环境因素中人的作用。它强调生物因素与社会因素的关系并非对立,人的发展是在活动中实现的。这一观点最早出自于巴拉诺夫等人著的《教育学》中,它极大地丰富了三因素论有关生物因素的内容,但没有跳出三因素论的模式。

(4)多因素论和综合因素论

四因素论认为,三因素论只分析了影响个体发展的外因,而任何事物的发展,其决定因素是内因,在三因素论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主观心理因素。 五因素论又分为两类,一类认为在四因素之外,还应加上反馈调节;另一类是把影响人发展的因素分为生理因素(遗传、变异)、心理因素(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社会因素(狭义的环境、教育)、自然因素(自然环境)和实践活动 。有人认为影响发展的因素是多系统、多层次的,它们密切联系,相互作用,很难用几个因素加以描述,关键是研究因素的综合作用,故称之为“综合因素说”。

这些理论开始注意人的主体因素在自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在本质上与三因素说没有太大区别,忽视了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没有把人的独特能动性看作重要因素。

2、二层次三因素理论的提出背景

长期以来,三因素论在我国教育学中处于公认的地位,自从40年代传入我国后,一直是我国教育理论中有深刻影响的一个基本观点。70年代末开始有研究者对这个理论提出了质疑,认为它忽视了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忽视了发展主体是人,基本上还停留在生物学水平上,它的研究还局限在环境与有机体相互作用的水平上,对影响因素间的联系缺乏分析,只强调外因的作用,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人的发展中的功能。

要想进一步认识影响人发展的因素问题,就不能只在因素分类标准及数量的增减上做文章,必须突破这种静态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抓住人发展的特殊性,用动态的、系统的、辩证的思维方式,重新认识影响人发展的因素。

有些学者在批评这一理论的基础上,对影响人发展的因素与作用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叶澜教授在提出质疑的基础上,同时吸收科学材料和其它因素论的合理的思想,对“三因素论”中反映的思想方法问题进行了科学的分析,从人的本质特点出发,根据人的发展实质上是个体生命的多种潜在可能转化为现实个性的过程,提出了影响人发展的“二层次三因素论”。把影响人的发展分为“可能性因素”和“现实性因素”,这两个因素对发展的影响不在一个层次上,称为“二层次”。在二层次中共含有三大类的影响因素,可能性层次中,可分为个体自身条件(包括先天和后天)和环境条件(包括大环境、小环境及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现实性因素是指发展主体所进行的各种类型的活动。

二、二层次三因素理论的内容

影响个体发展因素中的可能性因素二层次三因素理论的第一个层次叫做可能性因素。可能性层次中,可分为个体自身条件(包括先天与后天)和环境条件(包括大环境、小环境及自然环境、社会环境);

1、个体自身条件中的先天因素

个体自身条件中的先天因素:是指个体出生时所具有的一切特质。从人的发展角度来看,先天因素的最基本特征是对于主体来说,它是既定的,又是潜在的。所谓“既定”是指出生后的与生俱来的基因和非遗传性的天生特质是不可更换也无法改变,人必须受制于它们。所谓“潜在”是指这些因素并非预成不变的实体,或是只有量的变化的实体。它们主要是一种具有组织能力的内源结构,在机体发展过程中起着内部调节的作用。

(1)遗传因素与个体发展

遗传是一种生物现象。遗传的生物特征,或称遗传素质,是指那些与生俱来的解剖方面的特征,如有机体的构造、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外貌、身高、体重、某些行为反应等方面的特征,遗传在人的发展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遗传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前提。没有这一前提,个体的相应发展是不可能的。例如一个先天失明或失聪的儿童,长大后是不可能成为画家或音乐家的;生来就没有大脑的无脑儿,是绝不能发展成为一个正常人。遗传素质为个体的发展提供了多种潜在的可能,这 种具有多样性的可能正好满足了个体后天发展的需要。

(2)成熟机制与个体发展

成熟是指生物个体从出生起,随着生存时间增加而表现出来的生长或机体组织、结构、机能达到成年个体应有水平的变化。它是个体行为、能力产生的必要条件,这种变化是由个体内部发育规律性的程序决定的,表现为个体发展的顺序性、阶段性、稳定性、不均衡性、个体差异性等。成熟规律规定了个体身体心理发展的基本路线。但是,成熟规律的影响作用并不是绝对的、不可改变的。

2、个体自身条件中的后天因素

后天因素 是指个体出生以后,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个体身心两方面的特征。

与先天因素不同,后天因素是在先天遗传因素的基础上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它既是前一阶段发展的结果,又是对后一阶段个体继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基本因素,时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已经不完全由个体自身原有素质决定,而是与环境、群体、社会文化等个体之外的因素密切相关,是一种生成性的合成物。后天因素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影响个体对环境的选择与作用的方式

个体对作用于自身的外部刺激并非全部接受,而是有所选择。选择什么以及如何选择受个体已形成的身心发展水平的制约。个体的后天因素影响他对客观世界的作用方式和对客观世界作用的接受方式,这表现在同一个体的不同发展阶段,也表现在不同一个体的身上。

(2)当人的发展水平达到具有较清晰的自我意识和达到自我控制的水平时,人能有目的地、自觉地影响自己的发展。

一方面,人在认识自己与周围环境现实关系的前提下,不断为自己的发展创造条件,而不是消极地期待客观条件的成熟。另一方面,个体不再仅仅是先天因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而且也是自我选择的产物,可以通过创造性的活动为自己的发展创造条件、规划目标,从而赋予了人在一定条件下主宰自己命运的可能。

个体后天因素对自身发展影响的大小、强弱也是一个变化的过程。

一般而言,后天因素作用的强弱与已经达到的发展水平成正相关。人的智力发展水平越高,从周围世界中能吸收到的东西也越多;人的过去经历越丰富,他对现实的认识、感受也后天因素对个体发展作用的大小与发展的具体方面相关,它与高级心理活动的过程、能力的相关性大于与低级心理活动的过程和能力的相关性,这与遗传因素的作用呈相反状态。

3、环境因素

环境是指围绕在个体周围的并对个体自发地发生影响的外部世界。它包括个体接触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以及自身所接触到的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以及家庭生活,并包括同邻居、亲戚、朋友、父母的交往等。根据环境的构成成份,可将环境分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从教育学研究的角度出发,以范围为标准,把影响人发展的环境分为大环境和小环境。大环境是指个体所处的总体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如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教育制度、科学文化发展水平等。小环境是指与发展个体直接发生联系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如出生地的自然位置与条件、学校、家庭情况等。环境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环境对人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也作出一定限制。2、环境对人作用的大小与环境本身的性质、变化相关,也与个体发展水平相关。环境的不同構成要求对人发展的不同方面及在不同发展时期作用的大小不同。3、环境对人的影响在方向上有正、反之分,大、小环境的作用方向有多种组合的可能。影响个体发展基本因素中的“现实性因素”

第二个层次称为“现实性因素”,它是对个体发展从潜在可能转化为现实产生对于活动的构成可从活动结构与活动水平来认识。

(1)从活动结构看,人的各种水平的生命活动都由活动主体、活动需要、客体对象、目的、内容、手段与工具、行为过程、结果及调控机制等基本要素构成。

(2)从活动水平看,人的活动可划分为生理水平、心理水平与社会实践水平上的个体生命活动。不同水平的活动对个体发展的影响是不同的。作为有机体与环境进行物质交换的生理活动,是人满足机体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需要的活动,与人的身体发展直接相关,并且是其它水平活动必不可少的基础和前提。心理活动尤其是高级心理活动,是人类所特有的、具有鲜明个人特征的生命活动。心理活动由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构成,借助于这些心理过程,个体能够满足与外界环境进行信息、情感交流的需要,并达到认识客观世界、认识自我、控制主体活动、促进个体发展的目的。 社会实践活动是人们作为社会成员所从事的各种活动,是人之生命活动的最高最富有综合性的活动,它是人的心理活动产生的源泉。马克思关于人的社会实践的观点表明,人正是在不断的创造性的社会实践中逐渐生成自我的。社会实践活动不仅发展了生物意义上的人,而且也促进了人的社会性的发展。

以上介绍了二层次三因素的构成因素及每一要素在个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概括讲,个体自身条件和环境因素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各种可能,而主体的活动是使个体发展的多种可能转化为现实的决定性因素。但在人的发展过程中,每因素并非单独地起作用,而是相互渗透、转化,互为因果,互相作用,各因素及其之间的关系与作用处于不停的变化状态。个体生命就是在主体不断生成、成熟、展现、创造、实现自身力量的动态过程中实现的。

三、对二层次三因素说的认识

首先,这一论述方法论上摒弃了平面的、静止的、孤立的进行因素分析的方法,突破静态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用动态的、系统的、综合的、辩证的思维方式重新认识影响人发展的因素。

其次,在采用什么标准划分影响人的发展因素方面,无论是遗传、环境、教育的三因素论,还是立足于此的四因素论、五因素论,其分类似乎都缺乏一个明确的标准,使得对各因素内容的分析,难免显得重复、交叉,有逻辑不清之嫌。二层次三因素论依据影响人身心发展的因素的性质,抓住了人的发展的特殊性,根据人的发展实质上是个体生命的多种潜在可能转化为现实个性的过程,首先将这些因素分为两大类别,即可能性因素和现实性因素,然后二层次三因素论又将可能性因素分为个体自身条件和环境,即个体自身具有的种种身心特征为基本内容的内部因素和在其身心特征之外对其施加影响的外部因素,前者属于个体自身的内部领域,后者属于个体之外的生活环境领域。 第三、二层次三因素论辨证得分析了遗传、成熟机制、个体自身条件的后天因素对个体身心发展的影响,我认为其中的个体自身条件的后天因素既包含了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也包含个体主观能动性外化的个体发展中的对外界条件的利用、对突发性事件和环境变化的应对等,因而非常全面。另外,在个体各类活动层面,二层次三因素论不仅关注到了社会实践活动之外的各类活动,也依据活动水平或活动结构对各类活动做出了清晰的划分,比如,活动水平上,将心里水平和生理水平的活动归为内部活动,将社会实践水平的活动归为外部活动,这些划分都是十分思路清晰和合理的。

第四、在作出各个层面的划分后,二层次三因素论还从辨证的角度分析了各个影响因素对人的发展的影响程度、方式、制约条件,这对我们的教育实践有更加明确的指导意义。

“二层次三因素论”把教育看作活动和环境的一部分,没有单独把教育作为影响人发展的一个因素,有研究者提出应该把“教育”作为影响人发展的基本因素明确区分出来,以便人们能透彻地研究并合理地利用这种影响。

现实性因素是指发展主体所进行的各种类型的活动。遗传因素是个体先天因素的最基本的因素,作为教师应当认识到遗传和其他先天因素对人的发展的影响在总体上呈减弱的趋势,因此教育应当抓住时机。后天因素影响个体对环境的选择与作用方式,我们教师在教育时应当充分调动学生的兴趣,真正了解学生。同时后天因素影响个体对自身发展方向的选择和实现,因此我们教师应当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塑能力”,使学生明白在生活中不能怨天尤人,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但自己也必须承担责任。

叶澜教授在对三因素论提出质疑的基础上,根据人的发展实质上是个体生命的多种潜在可能转化为现实个性的过程,提出了影响人发展的“二层次三因素论”。虽然没有把“教育”作为单独的因素提出来,但并没有忽视教育的独立地位,反而从侧面突出了教育对人发展的重要影响。把教育作为“环境”的一部分,更好的把“身教胜于言教”,教育对人发展“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的特点充分體现了出来。而把教育作为“活动”的一部分,则更加动态的体现了教育可以把遗传提供的发展可能性、自发的环境影响以及个人主观努力综合起来,形成合力以促进教育青少年儿童的发展的作用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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