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尧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 宁波315010)
经济分权与电力产品供给
——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李世尧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 宁波315010)
经济分权对电力产品供给的影响在实证上仍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文章首先阐释了经济分权对电力产品供给的作用机制,随后运用中国2007-2013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分析了经济分权背景下的地方财政分权和市场化对电力产品供给的影响。研究发现,财政分权、市场化是电力产品供给增加的主要推动力,但力度存在地区性差异;电力市场中行政垄断和政府干预等现象,导致电价与产品供给的相关性不十分显著。
经济分权;电力产品供给;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体制改革
中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分权过程。一方面,通过逐步下放管理权,不断冲击垂直垄断、政企合一的电力工业管理体系。在省电力管理局、电力工业局的基础上成立大区电力集团公司和省电力公司,以此来实现电力工业的行政管理、企业管理、行业自律性管理职能的初步分开;在国家电力公司资产重组的基础上,先后成立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助业集团公司,迈出了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的坚实步伐;通过培育和发展不同市场主体来打破国家电力公司的市场垄断。另一方面,对电力企业经营制度而言,政府也逐步向其放权。无论是早期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还是后来的股份制,都使得企业拥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激励约束下,企业拥有决策自主权,通过自身经营获得必要的激励,这也是近年来电力工业产出不断增加的原因。
中国经济分权具有双重性质。第一,分权是中央向地方下放资源配置权力的过程①这一过程不仅涉及级次政府相应地获得自主权,而且居民和企业也获得了自主权。,市场化过程本质上也是一个分权过程。“分散化决策意味着居民和企业拥有了自主配置资源的权利,从而能够实现决策主体的激励兼容”[1]。第二,在政府管理体制中,分权体现为财政分权②我国的财政分权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分权,而是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并存。这种分权没有赋予地方独立的税权,只是经济收入的分成比例的约定;这种分权没有在地方层次上形成制度制衡,即当地的居民和企业并没有足够的权利来制约地方政府行为。,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经济分权。就中国现实而言,经济分权激励会引起地方财政竞争和以经济绩效为核心的地方官员升迁制度,经济分权会促使地方政府重硬性公共品而轻软性公共品,这一点已成经济共识。在轻污染、低能耗的现实约束下,经济分权能否实现电力产品的有效供给,将是一个值得深究的现实问题,这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
经济分权可以实现公共物品供给与地方政府竞争的完美结合。亚当·斯密曾在《国富论》中表明,公共物品由在地方政府管理下的地方收入去维持,总比由行政部门管理的国家普通收入去维持更好,通过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实现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斯蒂格利茨认为,地方政府更分散的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在“社区”展开竞争会获得选民支持、财政税收等潜在利益,而居民会获得司法、卫生、医疗、教育等优质的公共服务。这有利于推进当地产权制度的完善,客观上促进当地健全、有效地方市场的形成。
中国地方政府竞争起始于财政体制改革,起初的改革是迫于压力而实施,先后实行过的“财政分灶吃饭”“财政大包干”“外汇大包干”“信贷额度切块包干”等行政性分权的做法都与财政体制改革有关。分权改革打破了在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提高了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地位,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利益独立性的同时必须承担更大的责任,这也激发了发展地方经济的活力。
中国分权改革的底线是不改变政治权力结构,通过中央与地方的分权改革创造了一种特殊性质的经济联邦制,称之为“有中国特色的维护市场的经济联邦制”。这种分权改革的特征是政治集权、经济分权。在政治集权下,中央可以长期保持对地方的激励与约束,掌握地方官员的升迁和人事任免,对地方的制度环境实行有效监管。在经济分权下,地方政府管理着中国大部分资源和财力,掌握着发起和推动地方改革的主动权,承担着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重大责任。面临经济绩效作为主要升迁考核指标时,地方政府间会围绕经济建设项目展开激烈的竞争与角逐。在经济投资中,他们首要考虑的不是当地的经济优势、产业结构、地方经济长远战略等,而是倾向于政绩型或收益性显著的项目,一些基础设施、通信、电力等高回报高收益的产业便成为政府投资的“香饽饽”。在开展激烈经济竞争的同时,地方政府对电力资源的竞争也趋于白热化。电力已成为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像劳动、资本、人力资本一样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作用,而电力产品是地方政府实现经济目标,地方官员完成考核指标的主要保证。20世纪80年代各地纷纷兴建许多大中型火力、水力发电厂来提供地方经济发展的能源动力,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电力基础设施具有硬性公共品的特征,而电力产品具有非私人性、准公共性,电力产品供给可用公共经济学来分析。电力产品是准公共物品,主要体现在拥挤性上。在电力供给量达到拥挤点之前,电力产品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此时电力负荷低于设备容量,增加负荷并不会影响原来消费者对电力的使用,也不会增加较多的额外成本。在发电环节上,这个点指的就是发电设备容量。当用电负荷超过发电设备容量时,一般需要装备新的发电设备;而对于在拥挤点之前的用电负荷来说,其边际成本是很小的(火电由于燃料费而存在一定的边际成本,水电、核电等边际成本很小)。这就意味着电力产品在拥挤点之前具有某些公共物品性,或者具有准公共物品性。
电力工业体制改革以分权为主线。无论是改革之初所实施的以中央管理为主、大区电业管理局分片管理的体制,随后的电力企业简政放权、实行全面包干的经济责任制,还是现在采用的国家集中监管与地方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都是围绕着经济分权而进行的。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原则①1987年9月14日,国务院副总理李鹏同志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制宜”的方针。和任务强化了各电管局、省电力局的主体性,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电力监管采用国家集中监管与地方监管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给予地方政府干预地方电网和放电供给的权力。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②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体系。可以说是市场化改革,而市场化改革也是对微观企业主体的分权过程,通过引入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依靠竞争来进一步提高电力产品的供给。
(一)模型设定
由新古典增长理论可知,劳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是影响社会产出的主要要素。制度经济学中特别强调制度的重要性,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对社会产出的影响不容忽视。经济分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通过上述分析,经济分权也会影响电力产品供给。为消除异方差问题,对数据进行对数处理,建立如下的计量模型:
其中,下标i和t分别表示省区和时间,α0为常数项,μit和υit为误差项。
(二)变量的选取与来源
本文所选取变量的定义、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如表1所示。鉴于1998-2001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缺失,样本只选取2002年后的数据;另外,樊纲等所著的市场化指数仅更新到2010年,可利用的市场化指数仅为1997-2010年,2011-2013年的数据需插值计算得到。样本数据以2002年为基期,横截面为大陆31个省份,时间跨度为12年的面板数据,数据源自2003-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2003-2014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历年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
表1 变量的定义
说明:(1)在FD计算指标中,人均省级支出为各省人均财政支出,人均中央支出为全国人口平均中央财政支出。(2)电价(P)是根据电力供给成本确定,而供给成本中的全部燃料、运行和维护成本、需回收建设成本与合理费用等,因地方政府利益及垄断企业保护而很少公布,本文用国家统计局公布动力燃料价格指数来代替。(3)X是控制变量组合,包括人力资本(H)、物质资本(K)、劳动力(L)。(4)将每一种受教育水平按一定的受教育年限进行折算(大学(及以上)以16年计,高中12年,初中9年,小学6年,文盲0年),然后乘以该省区教育水平的人数,再加总后除以相应的总人口,便得受教育年限。(5)动力燃料价格指数和各地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都以2002年为基期,用各地区调整后的2002-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对2002-2007年各地区电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平减处理。
(一)描述性分析
在估计之前,先对计量模型中所有变量进行面板数据平稳性检验,本文主要采用LLC检验来进行面板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检验结果表明所有变量在1%的显著水平上拒绝了单位根原假设,因而,这些变量都是平稳的。表3给出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数据,这些描述性数据是借助Eview5.1软件完成的。从极值的角度看,电力供给量Y、财政分权度FD、市场化程度SCI、劳动力L、人力资本H、物质资本K都存在地域性差别。比如说,广东发电产出高达2731.97亿千瓦时,而陕西仅为7.96亿千瓦时;上海财政分权度FD最高,为0.932,而河南FD值仅为0.55。从离散系数来看,电力供给量Y和物质资本K的离散系数都超过0.7,这表明Y和K的波动幅度很大,也进一步说明电力供给量Y和物质资本K的地域分布不平衡。另外,变量劳动力L的波动性也较大,离散系数为0.672,L的地域性差异是受K和Y的流通限制约束造成的。
表2 变量Y、FD、SCI、P、L、K、H的单位根检验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
(二)估计结果
在模型估计时,必须进行固定效应模型(FEM)和随机效应模型(ECM)的选择。根据大量的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当横截面数据较大而时间跨度较小时,且样本数据不是从一个较大的样本中随机抽取的,选择FEM是最有效的模型[2]。此外,也可通过构造统计量检验FEM和ECM参数估计量的差异性来确定模型。对方程(1)进项hausman检验,hausman统计量H=36.50〉=12.592,所以模型存在个体固定效应,因此本文建立固定效应回归模型①这里的hausman检验是借助stata10.1软件完成的,不报告hausman检验统计量的计算过程。。另外,根据豪斯曼内生性检验结果,采用静态固定效应模型基于如下原因:第一,若变量之间不存在强的内生性问题而采用动态面板GMM估计将降低系数估计的有效性和将得出错误的结论;第二,当样本量较小或者使用的工具较弱时,动态面板GMM容易产生较大的偏倚,差分转换会损失一部分样本信息从而导致估计量不一致;第三,本文静态面板估计误差项不存在自相关、个体间的误差项不存在异方差和相关等问题。
计量模型(1)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左边为不含交互项的估计结果,右边为含交互项的估计结果。从左边起,表4中第二列的数据为回归的系数,括号中为t统计值,第三列的数字为P值。面板FE模型的可决系数为0.831,这表明,样本的拟合优度比越好,样本估计结果可解释总体离差平方和的83.1%左右。D.W统计量为2.33,杜宾沃森检验进一步表明,面板数据不存在一阶自相关问题。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大多通过显著性检验,系数的符号与经济理论预期相一致。另外,固定效应显著性检验的F统计量为12.37,P值为0.00,拒绝固定效应不显著的原假设,进一步证实固定效应模型更好一些。
表4 电力产品供给方程的面板回归结果
(三)进一步的分析
由表4中的行为方程a可知,在电力产品产出的C-D增长模型中,解释变量的系数符号与经济理论相一致。物质资本K的估计系数为0.80,t值在1%的水平上显著,物质资本与电力产品供给正相关;劳动力L的t统计量在10%的显著水平上拒绝其估计系数为0的原假设,L的边际贡献系数为0.2,这说明若L增加1%,电力供给量将会增加0.2%。人力资本的估计系数为2.26,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人力资本的边际贡献高于劳动力的边际贡献。电力行业作为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性行业,物质资本的边际贡献远远大于劳动力的边际贡献,表4中K的估计系数大于L的估计系数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供给电价是影响电力产品产出的主要因素,供给电价P的系数符号为正,这与经典产品供给模型中产品价格与供给量成正比的关系相一致。供给电价P的t统计量仅为0.46,P值为0.648,电价与产出的正比例关系并不十分显著。这说明在我国电力市场中,电价的确定并不是由市场供需自发决定的,这与当前电力市场化的改革程度是密不可分的。在我国电力市场中,由于存在比较严重的行政垄断、政府干预等现象,价格机制不能充分发挥调节电力短缺、配置电力资源时间和空间上分布不均、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等作用。
广义经济分权不仅包括财政分权,也包括对微观主体分权,本文选取财政分权FD和市场化SCI两个指标来分析经济分权对电力产品供给的影响,估计结果列在表4中。FD的估计系数为2895.13,t统计量为3.61在1%的水平上显著;SCI的估计系数为63.204,t统计值在10%的水平上显著。FD和SCI的估计系数为正,这表明不论是财政分权化的加强还是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都会增加电力产品的供给,这与前面理论分析相一致。
经济分权提高电力产品供给的作用机制不但依赖财政分权或市场化各自的有效激励来实现,而且还通过财政分权和市场化的交互作用来完成。行为方程(1)只说明了财政分权和市场化各自对电力产品供给的影响程度,在这里,加入财政分权与市场化的交互项FD∗SCI是来进一步揭示财政分权和市场化对电力产品供给的复合性影响,估计结果如行为方程b所示。与行为方程a相比,加入交互项后,财政分权和常数C的估计系数、t统计值均有所变小,但估计系数仍在1%的水平上显著。相比之下,市场化程度SCI、供给价格P和人力资本H的估计系数、t统计值稍微增加,而估计系数接受原假设的P值则变得更小;劳动力L的估计系数增大,但其t统计值和P值基本保持不变。财政分权与市场化的交互项FD∗SCI的估计系数为7.231,t统计值1.98在5%的水平上显著。与前相比,可绝决系数和D.W值则变得更大一些,这表明加入交互项之后的计量模型解释力更强、更合经济事实。因加入交互项后样本自由度降低,固定效应显著性检验的F统计值和Hausman统计值稍微降低,但并不影响它们统计上的显著性,F统计值和Hausman统计值在1%的水平上仍显著,这一结果充分说明了经济分权与电力产品供给之间存在比较稳健的非线性关系。
本文将财政分权和市场化引入电力产品产出模型中,尝试性地研究经济分权对电力产品供给的影响,利用2002—2013年省级数据,借助面板估计进行上述分析,主要得出以下几点结论。首先,在经济分权的体制环境下,财政分权通过刺激地方政府的经济激励来提高电力产品供给。其次,市场化对电力产品供给的促进作用主要通过改革电力企业成为真正的微观主体来实现。最后,电价是影响电力产品供给的主要因素,行政垄断和政府干预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在电力市场中价格机制功能的充分发挥。
电力市场化改革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试验田”,健全的市场进退机制和价格改革成为深化改革的关键,基于此,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加大电力行业反垄断的力度,降低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通过有利的规制扶持新进入者,促进电力市场有效竞争。第二,加大电力行业国企改革力度,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企业。第三,通过电网公司的开放经营、电力行业的输配分开、提供电力零售的竞争来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消除区域市场壁垒和地方行政垄断,实现电力资源的充分配置。第四,成立独立、高效、完善的监督机构来加强对电力行业的有效监督,加大对电力行业特殊利益集团的管制力度。
[1]周业安,章泉.市场化、财政分权和中国经济增长[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1).
[2][美]达摩达尔·N·古扎拉蒂.计量经济学基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612.
(责任编辑 张玲玲)
F424
A
1008-293X(2015)03-0108-05
10.16169/j.issn.1008-293x.s.2015.03.22
2015-03-25
李世尧(1984-),男,河南南阳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工作,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