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军
(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重庆 210040)
体育赛事风险管理若干问题研究
刘延军
(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重庆 210040)
体育产业在我国呈蓬勃发展态势,体育赛事风险及其管理需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对国际国内相关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可知,体育赛事风险主要表现为球迷骚乱、踩踏等安全问题,恐怖主义袭击问题,运动员和裁判员的人身伤害问题等三类,分别可能涉嫌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恐怖主义犯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对三类问题成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以有效防控和应对体育赛事风险。
体育赛事风险;体育安全;突发事件;风险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体育运动以其特有的娱乐性、休闲性、观赏性,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体育的军事化色彩日益削弱,从事业向产业的转型方兴未艾。体育与商业的紧密联合取得了双赢效果。不时曝光的兴奋剂、黑哨、假球、赌球、年龄造假、操纵体育比赛、行贿受贿等负面事件,尤其是世界上造成巨大人员伤亡的重大安全事件,凸显了体育赛事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囿于篇幅,本研究主要就如何维护赛场安全和正常秩序这一世界性难题展开。所谓“体育赛事”,以竞技体育比赛为主,突出表现为国际锦标赛、地区或全国选拔赛、公开赛、淘汰赛、友谊赛、商业比赛、联赛等形式。所谓“赛事风险”,主要指体育赛事现场因发生意外而造成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观众、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场地工作人员、警察等)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踩踏、球迷斗殴、混战,以及运动员(与裁判员)互殴等。本研究所谓“体育赛事风险管理”,是指有关部门和人员为了维护体育赛事场地的正常秩序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而采取各种防范、应对措施,其贯穿了从观众入场到全部退场的全过程。
从风险的来源看,体育赛事风险主要表现为:1)因赛场混乱而引发(或者促成)踩踏、斗殴的风险;2)恐怖主义犯罪破坏的风险;3)运动员之间、运动员与裁判之间发生人身攻击的风险以及突发于运动员本身的风险。以下分述之。
1.1 因赛场混乱促成踩踏、斗殴的风险
1.1.1 由国际体育赛事安全案例展开的实证分析
从二战后世界范围内的体育赛事安全案例来看,足球赛的观众往往兴奋狂热,发生安全问题较多。而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射击等比赛项目极少出现此类安全事故。相关案例见表1。
表1 二战后世界球赛安全事故撷要
序号 事发时间 事发地点 伤亡后果 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Λ 2008年9月14日 刚果(金) 13人死亡、50多人受伤 两队球迷大打出手Ξ 2009年3月30日 阿比让(科特迪瓦) 至少22人死亡、132人受伤 体育场的一面墙体倒塌引发球迷混乱,发生踩踏Π 2010年10月23日 内罗毕(肯尼亚) 6人死亡、多人受伤 发生踩踏Σ 2011年11月21日 雅加达(印度尼西亚) 2人死亡、多人受伤 只有两个检票口,入场秩序十分混乱;警察朝天鸣枪,加剧混乱Υ 2012年2月1日 塞得港(埃及) 至少74人死亡、1000多人伤主队球迷向客队球员投掷石块和水瓶,引发大骚乱Φ 2013年7月14日 纳比雷(印度尼西亚) 18人死亡、34人受伤 观众发生争执,观众蜂拥至体育馆出入口,引发踩踏事件
从赛场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来看,非洲占47.22%,欧洲和拉丁美洲各占19.44%,亚洲占13.89%。从表一看,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1)基础设施(看台、围墙、栅栏等)老化、不牢固,甚至发生停电事故,例如上表中的A、G、I、P、Q、X、Δ、Θ、Ξ、Ω;2)场内存在易燃物品,且有观众扔烟头,造成烟雾、火灾,例如O;3)出入口不畅,本可多开检票口、出口却只开少数,甚至骚乱发生后人们逃往出口而出口紧锁,例如D、M、N、O、R、X、Σ、Φ;4)大量超额售票,例如V、X;5)有的球迷对骂、斗殴,携带武器参与混战,甚至攻击警察,例如E、G、H、J、L、P、Ω、Γ、Λ、Υ;6)个别球迷滋事、不端行为造成混乱,如燃放爆竹、放火、出示刀具或枪支、高呼口号等,例如K、Q、W、Ω;7)现场工作人员和警察应对、组织、指挥疏散不当,不能有效控制局势,甚至发射催泪弹、鸣枪示警,加剧了混乱,例如C、N、S、Γ、Σ。
2.1.2 由国内体育赛事安全案例展开的实证分析
尽管国内体育赛事不曾发生如上表中人员大量伤亡的惨剧,但赛场秩序并不理想,有些滋事、骚乱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危险巨大,亟待改进。
表2 近30年中国球迷骚乱简表
从表2看,国内球迷骚乱造成的后果远逊于表一中的流血惨剧,但部分足球流氓打砸抢烧、侮辱猥亵妇女,恣意妄为。另报道,2010年7月25日到8月29日这35天内,先后发生了八起较大规模的球迷骚乱事件[1]。可见,球迷之间因对骂、对裁判不满及其他因素而导致斗殴、械斗以及踩踏等风险不容小觑。
2.2 恐怖主义犯罪破坏体育赛事的风险
除了体育赛场踩踏、斗殴的风险一旦变成现实会造成严重后果外,恐怖组织及恐怖分子为了达到其反人类的罪恶目的,对于大量人员聚集的体育赛场、知名运动员尤为“青睐”,这一风险相当紧迫。在这方面国外已有多次惨痛的教训。例如,1972年9月慕尼黑奥运会期间,8名恐怖分子打死2名以色列运动员,又劫持9名以色列运动员作为人质并致人质全部死亡。2010年1月,多哥足球队在安哥拉遭当地反政府武装枪击,致1人死亡、9人受伤。2015年1月,俄罗斯球员加桑-马戈梅多夫在北高加索地区遭机枪扫射身亡,疑似恐怖袭击……
可见,恐怖组织及恐怖分子基于破坏性目的而实施于体育赛场内外的攻击与破坏,以及对运动员、裁判员实施的人身伤害,即第二类风险。其实,我国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圆满举办做了大量、细致的安全保卫工作,取得巨大成功,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不难看出,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警惕,制定科学、详细的预案,综合防治,严格监管,是防范恐怖主义犯罪破坏、确保安全的重要途径。
2.3 运动员、裁判员之间人身攻击的风险和运动员自身的风险
在赛场上运动员之间因赛事矛盾等原因而发生肢体冲突、互殴、运动员攻击裁判员发展至斗殴等情形经常发生。不过由于有理智的运动员积极制止过激行为、持续时间较短、未造成严重后果,往往未引起重视。由于此种斗殴极易迅速扩大化,若未能及时有效制止,有引发对方球员参与斗殴、球迷起哄参与群殴混战、大规模骚乱之虞,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伤亡。有学者认为,“对于体育伤害,不能因为其披着‘正当业务行为’的面纱而一概而论,将一切犯罪性事由都排除。……对于严重的非法伤害行为则应将其视为犯罪,用刑罚进行严厉打击”[2]。在体育竞技伤害行为入罪时应遵循刑法谦抑主义原则和促进竞技体育健康发展原则。体育比赛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应追究刑事责任[3]。这些观点颇有可取之处。笔者曾提出,“对于触犯刑法的竞技伤害行为,应当依据刑法进行规制,但是由于竞技运动存在规则允许的前设性条件,这就使得竞技伤害行为的主观故意异于普通伤害行为之主观恶性。对于竞技体育伤害行为,应当完善竞技体育规则的处罚体系,优先适用竞技体育规则,必要时才辅以刑法的适度干预”[4]。加强对竞技体育伤害的研究,使规范、规则体系化、制度化,从而实现规则之治,任重而道远。
还有一种基于运动员自身条件和运动本身固有的风险。例如,运动员过于疲劳、过于亢奋、疏忽大意、准备不足、违规行为(如服用兴奋剂、吸毒、饮酒等)、其他意外事件(如心脏病突发、脑梗等)而导致自身损害(如关节扭伤、软组织损伤、脏器受伤、骨折、休克、猝死等),以及正常竞技活动本身危险的现实化(如正常冲撞倒地摔伤或致死)。
民间对体育消费有着长期旺盛的需求,体育产业的黄金时代远未结束,前述三大类风险亦将如影随行。对此,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避险救助能力,极具现实必要性,可着力做好以下方面:
3.1 确保体育比赛场馆、设施安全可靠
场馆的看台、天花板、围墙、栅栏、门等设施老化、破损而倒塌,或者供电设施故障,几乎无一例外地会造成严重后果,故要仔细检查、周全协调,确保物件牢固,水电供应正常,并安装充足的全方位、无死角、高像素的摄像头,以免引起混乱乃至惨痛后果。2003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12条、第25条,以及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均有相关规定。唯有把这些规定切实贯彻落实,才能为体育赛事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3.2 积极学习借鉴域外先进管理经验,深刻汲取惨痛教训
首先,宜借鉴法国等国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例如法国300多年未发生一起踩踏事件,“在集会前一个月,警察部门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和情报分析,找出潜在的危险因素,预想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针对预想情况制定处置方案。集会前一天,市政府要在本市的报纸及电台、电视台上发布消息,向公众宣告集会事由、时间、地点。警察还要走访集会周边地区各单位,排查各种危险因素,看有没有有毒、易爆的生产原料或产品……警察还要检查活动场所及周边地区的所有设施,如广告牌是否安装牢固,报亭、厕所等有没有安全隐患等”[5]。其次,宜借鉴英超联赛严密的足球安全保障体系和对足球流氓严惩不贷的举措。“在英超赛场内,看台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在摄像头的捕捉之列。如果有哪一个球迷显得过于兴奋,比如持续地大声辱骂球员或对方球迷,都会被看作是危险举动。第一时间就会有负责监控的人来到他身边,提醒他稳定情绪。如果听从劝阻,态度很好,那么他可以继续看比赛。一旦他有不服从的表现,就会被立即请出球场。如果有更为激烈的行为,他就会立刻被带到警察局”[6]。最后,就教训而言,杜绝超额售票,清洁场地,做好安检工作,科学配置和使用警力、保安,合理安放栅栏用以分隔人群……我们引以为借鉴极有现实必要性。
3.3 健全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建立健全配套机制
除了完善行业章程外,还应尽快出台“球迷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明确合法与违法的界限、违规违法的后果,正确引导球迷文明观赛,及时制止、制裁违规违法球迷,确保赛场正常秩序和安全。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竞技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竞技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体育风险管理制度,组织方要建立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竞技体育意外伤害事故。要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
3.4 抓重点,严控足球比赛风险
从现实案例来看,第一类体育赛事风险绝大多数集中于足球比赛,故应重点维持足球比赛的正常秩序。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公安部做好2005足球比赛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赛事举办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制定完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做好警务保障。在发生少数球迷闹事等突发事件时,要依法果断处置,迅速、有效制止赛场斗殴、罢赛等恶劣事件。”
3.5 在全社会加强安全教育、法制教育
首先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传播安全知识。每一座体育场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防踩踏演习、一次反恐怖袭击演习。有针对性地对运动员、裁判员、教练等加强安全教育,对比赛中可能的风险有充分的估计并做好相应预案;其次要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的宣传教育。在赛场上斗殴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有的还构成聚众斗殴罪;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视具体情况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在此过程中如果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加强体育赛事风险研究,加强全面且实用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科学而详细的预案,综合防治,加强监管、适时监管、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是防范体育赛事风险、确保安全的必由之路。我国是体育大国,却非强国。有学者指出,“体育强国”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横向指标体系和纵向指标体系,横向指标包含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三个一级指标,纵向指标包含体育资源、体育科技、体育传媒、体育产业、体育法规和体育管理等六个一级指标(均按权重排序)[7]。而我国“奖牌争先”乃至“金牌至上”的绩效传导机制造成国民体质普遍下降,群众体育的落后已经对竞技体育造成拖累;资源分布不平衡、项目发展不平衡依然是中国体育发展的特点。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而“软的手”无法对“硬的手”形成制衡和协调[8]。专业运动员参加的竞技体育赛事固然精彩,而群众体育、全民健身的意义决不亚于夺取奖牌、“为国争光”。固本强基,藏体育于民,才能源远流长,全民身体素质才能真正提高,精神面貌亦将焕然一新。
[1]罗克.35天中国酿8起球场骚乱2010球迷史上最暴力.[EB/ OL].http://sports.163.com/10/0831/16/6FE963SN00051C89.html,2010-08-31.
[2]康均心.我国体育犯罪研究综述[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0(4):9.
[3]莫洪宪,郭玉川.体育竞技伤害行为入罪问题研究[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4):71-75.
[4]刘延军.竞技体育规则:规制伤害行为的优位选择——兼论刑法的适度干预[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0(5):434-438.
[5]刘植荣.法国为何300多年没发生恶性踩踏事件?[EB/OL].http://www.21ccom.net/articles/world/qqgc/20150111118799_all.html,2015-01-11.
[6]意大利记者亲历英超“环境治理”讲述——英超怎样球场“打黑”?[N].北京晨报,2010-08-20(A28).
[7]齐立斌.“体育强国”战略内涵及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76.
[8]梁嘉琳.“金牌主义”背后的动力机制[J].文化纵横,2012 (5):100-101.
Research on some issues concerning sports risk management
LIU Yan-jun
(Dept.of P.E.,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hongqing 210040,China)
Sports industry is flourishing in our country,and sports risks and theirmanagement need to be taken seriously enough.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related case empirical analysis shows that sporting event risks aremainly divided into 3 categories:security issues such as fan riot and stampede,terrorist attacks,bodily injuries of athletes and referees,which may be suspected of being involved in large-scale mass safety accident crime,terrorism,crime,intentional assault,affray and other charges.We should do a comprehensive research into the causes to the risks and give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prevent and response to the risks.
sports risk;sports safety;emergency;risk management
G80-053
:A
:1009-9840(2015)02-0023-05
2014-12-11
刘延军(1971- ),男,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法学与竞技网球心理学。